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年月日桂财农号为切实加强我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号)的规定,结合广西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情况和近年来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我们制定了广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附件:广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
2、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号),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是指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并请拨资金的管理制度。第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必须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分配给我区的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扶贫资金、地(市)、县(市)财政安排的配套扶贫资金和其他明确规定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扶贫资金。第五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按照扶贫资金
3、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项目建设支出据实报账办法。第二章 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及管理第六条 自治区、地(市)、县(市)财政部门都应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第七条 自治区、地(市)、县(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配套资金应及时转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上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资金分配指标,通过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及时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给下级财政部门。第八条 除向下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资金外,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内所有资金支出,都必须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报账程序请款。非财政扶贫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第九条 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年终结转为财政扶贫资金本金。第十条
4、 年度终了后,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第三章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第十一条 地(市)、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地扶贫开发规划,建立科学、规范的扶贫项目库。第十二条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应从扶贫项目库中选择。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工程概算、培训项目计划、项目管理费使用计划和其他支出计划等)经批准后,由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已批准的扶贫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或未经批准随意调整。第十四条 在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报账制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项
5、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费用支出真实性的审核。第十五条 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乡(镇)政府作为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与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选择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与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项目实施责任书和项目实施合同书都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定期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据,经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后请拨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的需要,预付一定比例的项目启动资金。第
6、十六条 扶贫项目实施中需要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办法。同时,要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和保管制度。第十七条 财政扶贫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财政部门商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预留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总额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果未发现质量问题,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请款申请,经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财政部门则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或
7、全部转作维修费用,并按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第十八条 对以下情况,财政部门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一)未列入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二)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三)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审签的;(四)拼盘项目中其他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五)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第四章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凭证第十九条 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采购合同。各级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批准的项目立项书;政府采购部门与供应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计划书。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并经扶贫项目
8、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施工计划。第二十一条 报账申请单。由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印制,项目施工单位报账时应据实填写,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期限及进度、项目总概算、资金来源或出资人、申请报账支出、项目法人(或负责人)及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内容。第二十二条 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财政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所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第二十三条 费用支出明细表及项目实施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据实填写,并附上各种有效的支出凭证。第五章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的会计核算第二十四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的会计核算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月日起至月日止为一个会计
9、年度。第二十五条 报账制采用借贷记帐法。第二十六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的会计核算采用以下会计科目。(一)资产、支出类科目:银行存款(现金)、预付项目资金、在建项目支出、竣工项目支出、项目管理费支出、工程物资、库存材料、其他支出。(二)收入、负债类科目: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其他扶贫资金、其他收入、暂存款。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第二十七条 有关帐务处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费拨入时:借:银行存款贷: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收到其他渠道拨入的专项扶贫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扶贫资金预付项目工程资金时:借:预付项目资金贷:银行存款(现金)报账时:借
10、:在建项目支出贷:预付项目资金银行存款(现金)统一采购工程物资时:借:工程物资贷:银行存款领用工程物资时:借:在建项目支出贷:工程物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竣工项目资金和结转在建项目支出:借:竣工项目支出贷:银行存款在建项目支出()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借:竣工项目支出贷:暂存款-项目质量保证金()结转竣工项目支出:借:财政扶贫资金贷:竣工项目支出发生项目管理费支出时:借:项目管理费支出贷:银行存款年末结转项目管理费支出借:项目管理费贷:项目管理费支出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支付银行结算手续费时:借:其他支出-银行手续费贷:银行存款、将其他收支结转财政扶贫资金
11、借:其他收入贷:财政扶贫资金借:财政扶贫资金贷:其他支出第六章 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 各地(市)财政局应在季度结束后天内,将本地(市)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收支明细表(附表)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资金平衡表(附表)及相关说明资料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第二十九条 各地(市)财政局应在年度结束后天内,将本地(市)财政扶贫资金收支明细表(附表)及相关说明资料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第三十条 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资料应完整保存。地(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应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实
12、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广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桂财农字号)同时废止。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13、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