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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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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罗桃 摘要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社会事务下沉到社区,社区治理对于当前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都有重要意义。社区居民、社区自治组织、行政机关等是社区治理中的重要角色。如何理顺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各层关系、协调各自职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已成为当前社区治理中的主要难题。 关键词 社区治理;居民自治;社会服务C916:A:1672-8653(2016)08-0062-03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要求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居民自治能力。社区犹如一个小社会,

2、在社区这个“小社会”里居民、社会团体及行政机关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通过各自角色可看出个人、社会及政策之间的关系。在“强政府- 弱社会”的结构下,如何使“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使“政府行动”转变为“社会行动”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居民自治能力,化解社区治理问题的关键所在。笔者试图通过社区治理中常见的现象,分析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之策。一、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1、企业办社会遗留问题多。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破产,原先企业办社会的模式逐渐转变为以“社区”为平台承接原先由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社会事务,处理、反应在社区中的各种复杂社会问题。但在这一过渡阶段这些小区大多存在着年久失修、无

3、物业管理、产权不明晰等问题。社区在应对这些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以湘潭市岳塘区为例,岳塘区内有湘潭钢铁公司、江滨机器厂、湘潭电机厂、湘潭电缆厂、湘潭纺织印染厂、湘潭电厂等一批知名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在“企业办社会”的模式下,社区事务的管理主要由企业负责。近年来,随着企业办社会体制的瓦解,大量社会事务被“分配”给社区,但是由于社区财力、人力等资源有限,社区在应对问题时,除了依赖政府,很难发挥自身的作用。2、新兴城区居民自治难。新兴城区居民自治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业主委员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公民权利意识的缺失、对于政府的过度依赖,使得新兴城区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缓慢。许多新兴社区无法

4、调动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即使参加了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居民也不能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利。3、物业服务品质低。对于城中老区,物业服务品质低是比较常见的社区治理问题。主要表现在物业服务态度差,物业服务质量差。遇投诉敷衍搪塞、装聋作哑、相互推诿, 物业不尽责的惯用的挡箭牌就是“无执法权、无管理权”。小区物业因同业主委员会有矛盾, 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并已成物业公司的“杀手锏”。2015 年湘潭市岳塘区锦绣华庭小区向街道办打电话,投诉小区内有居民擅自破坏小区公共绿地,希望街道办进行处理。接到投诉后街道办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绿化带中间确实已经被破坏,修了一条水泥路,投诉者系该小区物业办公室

5、工作人员。据了解该物业工作人员已不止一次向街道办反应该小区的相关物业问题。街道工作人员对于小区物业的不作为、推诿行为表示很无奈,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及时对擅自破坏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街道对于正在进行建设的违章行为可以进行拆除,对于已经建成的违章建筑只能依靠区或市执法局进行统一拆除。物业没有及时对破坏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发现问题后就将问题推给政府。二、社区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1、社区建设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我国社区建设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从目前居委会的组成及其工作机制可以看出。社区居委会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弥补“企业办社会”体制解体后管理真空的需要。20 世纪90 年代, 单位制解体后

6、, 大量下岗工人涌入社会, 给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基层社会问题日趋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 国家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因此, 政府主要是把社区建设看作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主观需要,而弱化了为居民提供社会服务的主体需要, 社区建设也只是政府依靠行政力量由外向内、自上而下重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体制。 在这种情况下,本应是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被强制纳入政府体制,其角色由“自治组织”转变为“服从安排”。居委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街道,工作开展听命于街道安排,办事模式也是模仿行政机关。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行政化与管理行政化满足了政府基层社会管理与基层政权建设的

7、主观需要而忽视社区居民服务的需要。2、治理主体角色冲突。社区治理需要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相关行政机关及居民发挥好各自角色,协同治理。但现实中居委会组织成立业委会难,业委会怒炒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携款走人的现象却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为治理主体角色冲突。由于行政机关不作为,将行政事务下沉至社区,社区自治的组织披上行政的外衣,丧失社会服务的价值准则。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的管理监督因为业主的参与性不够而难以发挥作用,房产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相互推诿,对于物业公司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业主频繁不满物业公司的管理。治理主体角色冲突一方面与现存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区治理自治组织的发展不充分

8、有关。3、社区自治组织不健全。一方面居民自治意识不强,过去的居民大都独门独户居住,“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与城市商品房住户相比较几乎不存在公共的生活空间,每家每户只需关注自己家里的情况即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被征收,建设成了新兴的城市社区。但是居民的生活观念并未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而转变。新兴城区的社区居民在遇到公共问题时第一反应就是找当地政府进行反应,寻求解决。另一方面,有关自治组织的政策供给与创新及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存在着问题。例如由于目前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使得业委会的工作从成立到管理都举步维艰,主要表现是广大业主参与意识淡薄,业委会成立及监督管理

9、难;业主委员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委会正常运作难;业委会法律地位尴尬,司法维权难。4、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不高。社区工作者主要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工作人员及关心社区工作的志愿者、居民等组成。其中以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为主。从年龄构成上看,社区工作者以五十岁左右的中老年人居多;从学历构成上看,社区工作者以大中专学历为主,很少有本科学历的社区工作人员;从性别构成上看,以女性居多;从社区工作者的身份构成上看,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原先“企业办社会”体制中下岗的工人,其思维模式还停留在原先的“老干群”思想里,以行政权力为依靠而忽视居委会的自治性。业委会的成员大都由退休人员组成,老年

10、人精力有限。物业公司资质参差不齐,物业服务是微利行业, 其不仅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很低, 以基本不具备物业服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为主, 而且又多为不能形成规模经营的小公司, 无法形成良性竞争, 长此以往服务水平只会降低。三、提升社区治理的应对策略1、淡化行政色彩,树立自治意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的目标要求。社区治理由“政府行动”转变为“自治行动”是实现社区自治,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治理的要求,也是建立公民社会的要求。政府应从社区治理中抽身出来,由当前的“政府行动”向“社区自治行动”转变。去行

11、政化要求政府运用社会化的政策和方法来引导社会行动,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使社区自治组织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树立强烈地自治意识,实现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良性互动。2、明确角色,协调责任。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围绕某一共同目标的管理活动,这一管理活动无需依靠国家强制力量,其主体未必是政府,未必获得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由此可见,有效实现社区自治是可以通过各主体协调发挥作用的。行政机关应从管理者的角色中退出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社区自治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街居制”向“共治”的方向转变。社区其他组织、第三方机构的主要角色应为服务性角色,组织居民开展自

12、治活动、协调矛盾纠纷、了解社情民意、整合开发社区资源,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居民的角色应从“单位人”的角色转变为“社会人”,社区犹如一个精细的小社会,每个社区居民都应树立主人翁意识,关心参与社区工作。3、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社区治理能力是相对于社区治理责任而言的,提升了社区治理能力才能承担更多的社区责任。社区治理能力是指社区所拥有的资源及其这些资源相互整合而形成的, 以实现社区发展目标的行动力。社区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组织资源、信息资源等,社区资源不能仅依赖于政府有限的财政拨款,还应积极寻求与周边企业、第三部门等的合作,挖掘整合优势资源。引进、培育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提高社区工作人员

13、业务素质。畅通信息传播途径,宣传和谐社区文化,通过文化的治理性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实现社区治理责任与治理能力的平衡,更好地为社区服务。结语社区治理是社会改革背景下面临的重要问题,目前由于社区治理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社区居民缺乏自治意识、治理主体角色冲突、自治组织不健全、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不高等原因使得社区治理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办社会体制改革遗留社区问题多,新兴城区居民自治难,物业服务品质低等,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公民个人、社区自治组织、行政机关及其他社会团体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担负着不同的社区治理责任。公民个人应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关心、参与社区事务,行政机关应淡化行政色彩,变社区治

14、理的“政府行动”为“社会行动”,社区自治组织应明确职责,完善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才能应对社区治理出现的问题,为社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1 陈伟东, 许宝君. 社区治理责任与治理能力错位及其化解基于对湖北12 个社区的调查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6(1).2 何平立. 冲突、困境、反思: 社区治理基本主体与公民社会构建J. 上海大学学报, 2009(7)3 张国庆. 公共行政学第三版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4 黄云凌、武艳华、徐延辉. 社区能力及其测量以深圳市为例J城市问题, 2013(3).5 徐志国、马蕾. 难以摆脱的行政化城市社区自治改革的困境初探J.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6).6 郑杭生、黄家亮.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的新趋势J甘肃社会科学2012(6).7 严志兰、邓伟志.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与路径创新探析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4(7).8 张宝峰城市居民社区参与动力缺失原因探源J河南社会科学,2005(4)9 丁元竹. 价值意义与工具意义上的社区关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探索J. 中国治理评论,2013(2).10 王巍. 小区治理结构变迁中的国家与社会J. 公共行政评论, 2009(1).(责任编辑:盛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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