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城乡 农村家庭人口数毕业学校个人专长孤 残是否单 亲是否烈士子女是否家庭通讯信息具体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号)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
2、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民政部门信息具体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号)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算、盖章后,交到学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 院系专 业年 级班在校联系电话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注:可另附具体情况说明。民主评议推荐档次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院(系)意见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批准评议小组意见。 不批准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算, 批准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批准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