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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38-2017 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高清现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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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SJG 38-2017SJG 38-2017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2017-8-30 发布2017-8-30 实施2017-8-30 发布2017-8-30 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前 言前 言为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提升建筑品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本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相关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依据或参考有关技术标准,并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主

2、要章节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指标;5.建筑小区;6.建筑本体;7.技术条件;8.工程计算。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管理,由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条文说明。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8 号设计大厦 2009,邮编:518035)。本规程主编单位: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

3、圳市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子院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李良胜 周克晶 陈宜言 孟凡良 俞露王国栋 杨政华 贾宗梁 杨政军 张建军李龙波 尤晓慧 赵娟 钟小林 刘春翔熊素玲 黄晓东 熊慧君 陈珊 杨少红夏媛 徐丹 张小花 周林森 朱秀兰姚兆平 张希 郑伟本规程主要审查人:雷世杰 林武生 刘德荣 刘建 王莉芸张蒨 朱宝峰目次目次1 总 则总 则.12 术 语术 语.2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64 建设指标建设指标.74.1 一般规定.74.2 控制性指标.74.3 引导性指标.75 建筑小区建筑小区.95.1 一般规定.

4、95.2 场地布局.95.3 海绵设施设置.105.4 景观水体及植物选择.126 建筑本体建筑本体.146.1 一般规定.146.2 建筑屋面.146.3 室外地下室顶部.156.4 雨水系统.167 技术条件技术条件.177.1 一般规定.177.2 具体技术条件.178 工程计算工程计算.238.1 一般规定.238.2 基本公式.238.3 规模计算.25附录附录 A1 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29附录附录 A2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面源污染总削减率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面源污染总削减率.30附录附录 B1 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扩、改建房屋

5、建筑工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31附录附录 B2 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面源污染总削减率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面源污染总削减率.32附录附录 C1 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33附录附录 C2 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34附录附录 D各类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各类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削减率)削减率.35附录附录 E 径流系数径流系数.36附录附录 F 土壤渗透系数土壤渗透系数.38本规程用词说明本规程用词说明.39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40条文说明条文说明.4211 总 则1

6、总 则1.0.11.0.1 为提升建筑品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做到工程设计措施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1.0.21.0.2 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小区和建筑本体)海绵设施的工程设计。1.0.31.0.3 深圳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1.0.41.0.4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应注意各专业配合,且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完成。22 术 语2 术 语2.

7、0.1 海绵设施 sponge facility2.0.1 海绵设施 sponge facility对于雨水具有“渗、滞、蓄、净、用、排”等一项或多项的类似于海绵效应的工程建设设施。在本规程中,海绵设施主要包括绿色屋顶、透水铺装地面、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渗透塘、渗管(渠)、雨水罐、蓄水池和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2.0.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rainfall2.0.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rainfall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

8、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在项目建设场地内累计全年得以控制(不排至规划区域外)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2.0.3 面源污染总削减率2.0.3 面源污染总削减率本规程中,它也可称为“年径流固体悬浮物(SS)总削减率”。即雨水经过海绵设施的预处理、物理沉淀和生物净化等作用后,建设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设计控制的雨水径流固体悬浮物(SS)总量,占全年雨水径流固体悬浮物(SS)总量的比例。在数值上,它等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削减率按汇水面加权平均值的乘积。2.0.4 绿色屋顶 green roof2.0.4 绿色屋顶 green roof表面铺装一定厚度滞留

9、介质,底部设有排水通道,且种植有植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屋面。也称种植屋面。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3观复杂程度,绿色屋顶又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2.0.5 透水铺装 permeable pavement2.0.5 透水铺装 permeable pavement采用透水性建筑材料或相关技术措施,实现雨水可流渗到地面层以下的一种地面铺装方式。2.0.6 下沉式绿地 sunken green land2.0.6 下沉式绿地 sunken green land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路面在 200mm 以内的绿地。2.0.7 植草沟 grassed swale2.0.7 植草沟 grassed swale种

10、有植被的,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的一种地表沟渠。2.0.8 植被缓冲带 vegetation buffer zone2.0.8 植被缓冲带 vegetation buffer zone坡度较缓的、经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而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部分污染物的一种植被区。2.0.9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facility2.0.9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facility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土壤、植物和微生物系统而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一种设施。2.0.10 雨水湿地 storm water wetland2.0.10 雨水湿

11、地 storm water wetland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蓄集、净化雨水,并对径流污染具有较好控制效果的湿地。2.0.11渗透塘 infiltration pond2.0.11渗透塘 infiltration pond通过雨水下渗而补充地下水、具有一定的净化雨水和削减峰值流量作用的一种人工或自然洼地。2.0.12 渗管 leaky pipe2.0.12 渗管 leaky pipe4一种由无砂混凝土或穿孔管等透水材料制成的,大多埋设于地下,周围填以砾石,兼有雨水渗透和排放功能的工程管道。2.0.13 雨水罐 rain barrel2.0.13 雨水罐 rain barrel也称雨

12、水桶。一种适用于建筑屋面雨水收集利用的,可由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成的,地上式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设施。2.0.14 蓄水池 rain tank/reservoir2.0.14 蓄水池 rain tank/reservoir具有雨水储存功能和削减峰值流量作用的,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或砖(石)砌筑的、或工业成品、或由塑料蓄水模块拼装而成等方式的一种集蓄利用设施。2.0.15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initial runoff drainage facility2.0.15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initial runoff drainage facility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

13、效应的、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降雨初期径流予以弃除,以降低雨水后续处理难度的一种设施。2.0.16 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2.0.16 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为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海绵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通常用日降雨量表示。2.0.17 雨水调节storm water detention2.0.17 雨水调节storm water detention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也称调控排放。2.0.18 雨水储存storm water reten

14、tion/storage2.0.18 雨水储存storm water retention/storage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回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52.0.19 雨水调蓄storm water detention,retention/storage2.0.19 雨水调蓄storm water detention,retention/storage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2.0.20 雨水渗透storm water infiltration2.0.20 雨水渗透storm water infiltration也称雨水下渗。即利用人工

15、或自然设施,使雨水向下方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2.0.21 断接 disconnection2.0.21 断接 disconnection一种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屋面雨水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引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从而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方法。2.0.22 雨量径流系数 pluvio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2.0.22 雨量径流系数 pluvio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在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降雨量之比。2.0.23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2.0.23

16、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形成洪峰流量的历时内所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63 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3.0.13.0.1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应满足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要求;宜参考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合理设置海绵设施。3.0.23.0.2 设计确定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功能时,宜按具备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的优先次序考虑。3.0.33.0.3 海绵设施设计选择,宜选用综合效益尽量最优的单项海绵设施或其组合系统。3.0.43.0.4 当规划条件提出明确的相应要求时,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应与该工程建设地块红线外海绵设施或城市水体,实现

17、有效合理的衔接。3.0.53.0.5 进行建筑布局及场地设计时,应尊重现状地形地貌和地质特征,不宜过度开发地下空间及改变原有排水方向,优先利用自然海绵设施。3.0.63.0.6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应与常规排水设计统筹考虑,且不应降低自身常规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并应遵循源头控制的原则。3.0.73.0.7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置,不应妨碍建筑本体安全和人身安全。3.0.83.0.8 含有海绵设施设计内容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应有海绵设施设计专篇。74 建设指标4 建设指标4.1 一般规定4.1.14.1 一般规定4.1.1 当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设置海绵设施,但该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未明确提

18、出具体的海绵设施建设指标时,应执行本章规定的海绵设施建设指标。海绵设施建设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4.1.24.1.2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满足其控制性指标要求。4.1.34.1.3 宜结合房屋建筑工程具体情况,参考采纳本章规定的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4.1.44.1.4当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用地同时涵盖两种及以上用地类别(性质)时,宜按不同用地类别(性质)项目的各自占地面积,加权平均计算该建设项目的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4.2 控制性指标4.2.14.2 控制性指标4.2.1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作为其控制性指标

19、。4.2.24.2.2 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性质、用地类别、雨型分区和场地主导土质类型等情况,确定其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4.2.34.2.3 对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应分别按附录 A1 和附录 A2 确定。4.2.44.2.4 对于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应分别按附录 B1 和附录 B2 确定。4.3 引导性指标4.3.14.3 引导性指标4.3.1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宜包括绿色屋顶比8例、绿地下沉比例、透水铺装比例和不透水下垫面径流控制比例。4.3.24.3.2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

20、标的选取,应结合该工程的建设性质、用地类别、场地主导土质类型等情况综合判定。4.3.34.3.3 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宜按附录 C1 选取。4.3.44.3.4 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宜按附录C2 选取。95 建筑小区5 建筑小区5.1 一般规定5.1.15.1 一般规定5.1.1 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和房屋建筑工程具体特点,合理确定建筑小区海绵设施类型及其实施策略。5.1.25.1.2 建筑小区海绵设施设置,宜优先考虑雨水下渗;条件适合的,可集蓄回用;超标雨水可考虑错峰缓排。5.1.35.1.3 雨水下渗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存

21、在特殊污染风险的工业厂区、加油站等处不宜建设雨水入渗设施,以避免地下水污染风险。2 2 雨水入渗不应引发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安全。5.1.45.1.4 雨水集蓄回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集蓄雨水优先用于景观水体补水、绿化灌溉、道路或地面浇洒,也可用于汽车冲洗和循环冷却水补水等。2 2 不应收集污染严重的下垫面的雨水。3 3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5.1.55.1.5 应优化建筑小区场地竖向设计及汇水分区划分,合理布局建筑本体、道路广场与绿地空间,利于径流汇入海绵设施。5.1.65.1.6 建筑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与海绵设施设置紧密结合。5.1.75.1.7 建筑小

22、区内雨水湿地、渗透塘、渗渠或蓄水池等较大型海绵设施,应针对人身安全,设有必要防护措施。5.2 场地布局5.2.15.2 场地布局5.2.1 场地布局设计,应充分利用场地起伏地势,并结合景观绿化设10计,合理进行竖向设计及选取场地内海绵设施。5.2.25.2.2 场地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应尊重既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不宜大幅改变原有地势坡向。2 2 应兼顾遵循雨水的重力流原则,并尽量利用场地既有竖向高差条件,组织雨水流向。3 3 地面坡度应综合渗流要求、场地功能和地面材质等因素确定。4 4 必要时,宜统筹考虑本建设地块红线外雨水对本地块的影响。5 5 必要时,对于竖向中的低洼区域,

23、设计文件应注明最低点标高、降雨蓄水范围、蓄水深度及超标雨水排水出路。5.2.35.2.3 建筑小区内绿地宜设计为下沉式。小区停车场、广场和庭院等,尽量坡向绿地;或设置适当的引水设施,使其超渗雨水自流至绿地入渗。5.2.45.2.4 道路纵坡及横断面设计中,应优化其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内海绵设施。5.2.55.2.5 建筑小区内路面宜采用生态排水。5.3 海绵设施设置5.3.15.3 海绵设施设置5.3.1 建筑小区内地面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林间径,以及地面停车场、广场或庭院的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2 2 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地面

24、机动车道可采用透水铺装。3 3 所有路面、路基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等要求。115.3.25.3.2 建筑小区内以下场地不宜采用透水铺装:1 1 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区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区域;2 2 使用频率较高的室外停车场,汽车回收及维修点、加油站、垃圾收集点、垃圾场、工业区污染材料堆放周转场地及码头建筑等径流污染严重的区域。5.3.35.3.3 下沉式绿地内应设雨水排放设施;其中较大面积的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雨水口宜设有截污挂篮等源头污染物去除设施。5.3.45.3.4 道路径流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前,可设置沉淀池、前置塘等设施,进行预处理。5.3.55.3.5 建筑小区内绿地

25、,可视具体场地及地下水位高低等情况,设置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生物滞留设施等。当未采用必要防渗措施时,植草沟等设施应离开道路边缘一定距离设置,以免影响路基稳定性。5.3.65.3.6建筑小区场地具备一定空间条件的,可视需要设置雨水湿地等;建筑小区内汇水面积较大的,有条件可设置渗透塘。5.3.75.3.7 民用建筑小区地下水位较低时,可采用渗管/渗渠。5.3.85.3.8 建筑小区存在雨水集蓄回用需求的,宜设置蓄水池,并应根据雨水回用的不同性质,配建相应的雨水净化或处置设施。5.3.95.3.9 当建筑小区内设有其他海绵设施,但仍无法达到该工程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时,可考虑设置地下蓄水池等储存设

26、施。5.3.105.3.10 具渗透、滞留性能的海绵设施不应对邻近的建构筑物、道路或管道等基础及建筑(含地下空间)外墙等产生不利影响。雨水入渗12设施水平距离建筑物基础不宜小于3m(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除外)。5.3.115.3.11 当雨水集蓄回用且对回用水质有较高要求时,在建筑小区径流雨水有关集中入口的前端,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弃流设施宜设于室外,且靠近蓄水池。当弃流设施必须设在室内时,应采用密闭形式。2 2 当蓄水池设在室外时,弃流设施不可设在室内。5.3.125.3.12 对于下沉式广场或地下蓄水池等低洼处海绵设施,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井或集水坑,并设置或预留

27、排水泵电源。该排水泵宜按本工程用电设备最高负荷等级(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外)供电。5.4 景观水体及植物选择5.4.15.4 景观水体及植物选择5.4.1 景观水体宜兼有雨水调蓄功能,并应设溢流口。5.4.25.4.2 其它景观水体可与雨水湿地有机结合设置,使之兼具雨水净化功能。5.4.35.4.3 景观水体宜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并宜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化。5.4.45.4.4 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宜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并可设置植草沟转输雨水。5.4.55.4.5 建筑小区所植栽植物宜耐涝耐旱,且以本地乡土植物为主。5.4.65.4.6 建筑小区为匹配海绵设施

28、而选用的植物,应以草本植物为主,并注重不同层次搭配。5.4.75.4.7 建筑小区内植物设计,应选用能适应海绵设施环境条件生长的13植物种类,并有利于海绵设施发挥相应的雨洪管理功效。具体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对于滞留渗透型海绵设施(如下沉式绿地),宜选用具有一定净化功能的耐水耐旱植物,其耐淹时间不应低于 24h。2 2 对于转输型海绵设施,宜选用具有一定净化功能的耐水耐旱植物,其耐淹时间不宜低于 36h。3 3 对于调蓄型海绵设施(如雨水湿地),宜选用根系发达、耐污染或净化功能强的水生植物,且种植物种类不宜少于 5 种。146 建筑本体6 建筑本体6.1 一般规定6.1.16.1 一般规定6

29、.1.1 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和房屋建筑工程具体特点,合理确定建筑本体海绵设施类型及其实施策略。6.1.26.1.2 新建房屋建筑的绿色屋顶设置比例,可执行本规程第4.3.3条规定。6.1.36.1.3 建筑本体应优先选择对径流雨水水质无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屋面及外装饰材料。6.2 建筑屋面6.2.16.2 建筑屋面6.2.1 房屋建筑采用绿色屋顶的,宜为平屋顶或坡度15(27%)的坡屋顶。6.2.26.2.2 绿色屋顶安全措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对于坡度大于11(20%)的绿色屋顶,其排水层、种植土应采取防滑措施;2 2 对于屋面所种植高于2m的乔灌木,应采取固定等

30、措施。3 3 屋面树木定植点与边墙的安全距离应大于树高。4 4 应防止造成高空坠物。6.2.36.2.3 绿色屋顶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宜选用耐干旱、耐瘠薄、四季青、落叶少、根系穿刺性弱和易于维护的乡土植物。2 2 地被植物宜选用多年生草本植物,木本植物宜选用绿荫覆盖能力强的低矮及慢生长乔木。153 3 坡度较大的屋面或高层建筑的屋面宜以种植草坪、地被植物为主。6.2.46.2.4 绿色屋顶蓄排水层、防水层和基质深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绿色屋顶蓄排水层应选用抗压强度大、耐久性好的轻质材料。2 2 绿色屋顶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并至少采用两道防水层设防,且第一道

31、必须设置具有耐霉菌腐蚀性能的耐根穿刺防水材料。3 3 绿色屋顶的基质深度应根据植物需求及屋顶荷载确定。6.2.56.2.5 绿色屋顶应根据种植形式和汇水面积,确定雨水口数量和雨水管直径。6.2.66.2.6 屋顶雨水收集宜采用集水沟。6.2.76.2.7 当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绿色屋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应在改造前检测鉴定既有屋面的结构安全性能和防水性能。2 2 宜选用轻质种植土和地被植物,宜采用草坪或容器种植。3 3 当采用覆土种植的,应设置种植土挡墙;挡墙做法应能保障屋面防水性能完好。6.3 室外地下室顶部6.3.16.3 室外地下室顶部6.3.1 室外地下室顶板顶部宜有厚度为1.2

32、m以上的覆土,并应设置过滤层和蓄排水层。6.3.26.3.2 室外面积较大的地下室顶板顶部,宜进行结构找坡。6.3.36.3.3 室外地下室顶板面积较大时,宜分区放坡(找坡)及设置雨水口、排水盲沟(管)等,将雨水就近排放。166.3.46.3.4 当室外地下室顶板采用反梁结构时,应使反梁间贯通盲沟(管)的预留孔洞横截面积不小于 100cm2,并采取防堵塞措施。6.4 雨水系统6.4.16.4 雨水系统6.4.1 屋面雨水应有效集纳进入海绵设施。雨水集纳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雨水管道的进水口,应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雨水斗。2 2 系统设计应便于设施安装和维修,不宜将雨水管设置在结构柱内

33、。3 3 设计降雨历时,应按屋面汇水时间计算;当无具体数据时,可取5min。6.4.26.4.2 多层房屋建筑的屋面雨水管宜外设,且宜与地面雨水管道断接。6.4.36.4.3 当屋面雨水集蓄回用且对回用水质有较高要求时,宜设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并可采用屋面雨水管底部自带初期弃流空间的一体化装置。6.4.46.4.4 建筑底部用于承接且储存屋面雨水的海绵设施,可结合具体情况,选用雨水罐等。177 技术条件7 技术条件7.1 一般规定7.1.17.1 一般规定7.1.1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具体情况选择海绵设施后,其技术条件实施应遵循本章规定。7.1.27.1.2 当海绵设施确需设置于径流污染严重的、或

34、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 1m,或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 3m(水平距离)的区域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发污染或次生灾害的发生。7.1.37.1.3 对于有防渗漏要求的海绵设施,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板厚(或壁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应采用双层双向通长配筋,每层每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 0.15%,钢筋间距不宜大于 150mm。7.2 具体技术条件7.2.17.2 具体技术条件7.2.1 绿色屋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根据植物需求及屋顶允许荷载情况,确定种植基质深度。2 2 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屋面景观复杂程度的不同,绿色屋顶可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进行设计。3

35、3 绿色屋顶其他设计要求,可参考现行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7.2.27.2.2 透水铺装地面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按照地面层材料不同,透水铺装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和渗透铺装等。透水铺装具体结构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182 2 当土地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水板。3 3 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宜小于600mm,并应设置排水层。7.2.37.2.3 下沉式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应结合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等因素确定,宜为 100mm,且不超过 2

36、00mm。2 2 下沉式绿地内宜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溢流口顶部标高宜高于绿地 50100mm。3 3 对于下沉式绿地确需设于径流污染严重的,或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 1m,或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 3 m(水平距离)的区域,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7.2.47.2.4 植草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浅式植草沟断面宜采用倒抛物线形、三角形或梯形。2 2 植草沟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 1:3,纵坡不应大于4%。纵坡较大时,宜设置为阶梯型植草沟或在中途设置消能台坎。3 3 植草沟沟底宽度不宜小于 300mm。4 4 植草沟起点沟深不宜小于 15

37、0mm,中间位置的最大集水深度宜为 300mm,下游终点位置的最小集水深度宜为 450mm。5 5 植草沟径流最大流速应小于 0.8m/s。6 6 转输型植草沟内植被高度宜控制在 100200mm。7 7 植草沟应种植密集的草皮草,不宜种植乔灌木。198 8 干式或湿式植草沟应按雨水下渗设计。9 9 植草沟可设置地下穿孔管排水。7.2.57.2.5 植被缓冲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植被缓冲带坡度一般为 2%6%,宽度不宜小于 2m。2 2 植被缓冲带适用于硬化道路、停车场等周边,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等设施的预处理措施。7.2.67.2.6 生物滞留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对于确

38、需设在污染严重的汇水区生物滞留设施,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另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2 2 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水管(或经断接后)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缘石豁口接入生物滞留设施。3 3 生物滞留设施设于道路边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 1%,则宜设置挡水堰/台坎;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作防渗处理。溢流口接至雨水管渠途中的原土种植土厚度宜为 250mm、蓄水层深度宜为 100200mm。4 4 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溢流设施。其顶部标高宜低于汇水面100mm。5 5 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散布置,且规模不宜过大。6 6 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

39、土工布,防止周围原土侵入。7 7 对于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出水进行集蓄回用的,或者生物滞留设20施确需设于径流污染严重的、或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 1m,或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 3m(水平距离)的区域,应在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和周边进行防渗处理。8 8 生物滞留设施蓄水层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等因素确定。蓄水层构造做法应符合相关规定。7.2.77.2.7 雨水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雨水湿地宜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2 2 雨水湿地一般由进水口、前置塘、沼泽区、出水池、溢流出水口、护坡及驳岸和维护通道等构成。3 3 沼泽区包括浅沼泽区和深沼泽区。前者

40、水深一般为 300mm 以内,后者水深一般为 300500mm。根据不同水深,宜种植不同类型的水生植物。4 4 出水池水深一般为 8001200mm,出水池容积约为总容积(不含调节容积)的 10%。5 5 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水流通道宜使从入口到出口的水流路径最大化。6 6 雨水湿地应种植适合本地环境生长的、根系发达的植物。7 7 作为雨水湿地调节容积的雨水,应能在 24h 内排空。7.2.87.2.8 渗透塘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渗透塘前应设置沉砂池、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预处理沉砂池底部宜作硬化处理,池中宜安装标尺杆。沉砂池总容积宜为径流污染控制量的 1

41、0%20%。212 2 渗透塘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不大于 1:3,塘底至溢流水位一般不小于 600mm。3 3 渗透塘底部构造一般为 200300mm 的种植土、透水土工布及300500 mm 的过滤介质层。4 4 渗透塘排空时间不应大于 24h。5 5 渗透塘应设溢流设施,并与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衔接。6 6 渗透塘应设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7 7 当渗透塘确需设于径流污染严重的、或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 1m,或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 3m(水平距离)的区域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污染或次生灾害。7.2.97.2.9 渗管(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42、1 应设置植草沟、沉砂池等预处理设施。2 2 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凝土管/渠和砾(碎)石等材料组合而成。3 3 四周应填充砾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砾石层外包透水土工布,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宜小于 200mm。4 4 开孔率宜控制在 1%3%之间,无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宜大于20%。5 5 敷设坡度应满足排水的要求。6 6 当设在行车路面下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700mm。7.2.107.2.10 雨水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应结合现场建设条件,确定雨水罐安装部位及形式。222 2 雨水罐容积大小,应结合场地条件、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并经工程计算确定。3 3 雨水罐多选用成型

43、产品,可分散设置。7.2.117.2.11 蓄水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用地紧张的地块建设蓄水池的,宜采用地下封闭式。2 2 蓄水池典型构造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设计图集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7.2.127.2.12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要求:1 1 初期弃流方法宜采用容积法弃流、小管弃流(水流切换法)等。2 2 弃流雨水宜就地处理,或直接排至建筑小区建设红线外市政管网系统。238 工程计算8 工程计算8.1 一般规定8.1.18.1 一般规定8.1.1 海绵设施工程计算内容,主要包括面源污染总削减率的计算和各类单个海绵设施规模的计算。8.1.28.1.2 设计应根据

44、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设计降雨量。8.1.38.1.3 设计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削减率等参数,计算得出面源污染总削减率设计值,且使其不小于第4章规定的面源污染总削减率数值。8.1.48.1.4 各类单个海绵设施的规模,应结合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及其在应用中发挥的主要功能,进行水文、水力等计算后确定。8.2 基本公式8.2.18.2 基本公式8.2.1 房屋建筑工程设置海绵设施时,其设计降雨量应按表8.2.1选用。表8.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应关系表8.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应关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45、)506070758085设计降雨量(mm)16.923.131.336.443.352.2注:当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并非表中数值时,其设计降雨量可按直线插值法折算得出。8.2.28.2.2 设计暴雨强度宜按公式8.2.2计算:555.0)13.11()lg594.01(239.1450tPq(8.2.2)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m2);24P设计重现期(a),按现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确定;t设计降雨历时(min)。t=t1+t2,其中:t1汇水面汇水时间(min),视汇水距离长短、地形坡度和地面铺装情况而定(屋面一般取5min,道路一般取5min15min

46、)。t2雨水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在规划或方案设计阶段,t可取10min15min。8.2.38.2.3 设计流量宜按公式 8.2.3 计算:qFQzm(8.2.3)式中,Q设计流量(L/s);zm综合流量径流系数,按附录 E 确定;q 设计暴雨强度L/(shm2),按公式8.2.2计算;F汇水面积(hm2)。8.2.48.2.4 面源污染总削减率宜按公式 8.2.4 计算:FCFCii(8.2.4)式中,C面源污染总削减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第 4 章确定;Ci各类单个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削减率,按附录 D确定;F各类单个海绵设施汇水面积之和(m2),即 F=Fi;Fi单个

47、海绵设施的汇水面积(m2)。注:1 1 当面源污染总削减率计算值(C 值)不能满足规定值时,就需要调整海绵设施设计方案,再重新计算 C 值;直至满足。252 2 计算 C 值时,对于雨水罐、蓄水池这类并非直接以汇水面方式承接降雨的海绵设施,应按其等效汇水面(即降雨在集蓄进入雨水罐或蓄水池之前所对应的汇水面)计算。但该等效汇水面与其他海绵设施汇水面不得重复计算。8.2.58.2.5 控制径流总量宜按公式 8.2.5 计算:FhWyzc10(8.2.5)式中,W控制径流总量(m3);zc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按附录 E 确定;hy设计降雨量(mm),按第 8.2.1 条确定;F汇水面积(hm2)。8.

48、3 规模计算8.3.18.3 规模计算8.3.1 以渗透为主要功能的海绵设施规模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对于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等顶部或结构内部有蓄水空间的渗透设施,设施规模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1)渗透设施的渗透量,可按公式 8.3.1-1 计算:ssptKJAW(8.3.1-1)式中,Wp渗透量(m3);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取 0.50.6;K土壤(原土)渗透系数(m/s),按附录 F 确定;J水力坡降,一般可取 J=1;ts渗透时间,s,降雨历时期间的渗透历时,一般可取 2h;降雨后渗透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内雨水渗透排空时间一般24h。As有效渗透面积(m2);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49、a)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26(b)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 1/2 计算;(c)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 1/2 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计算;(d)地下渗透设施的顶面积不计。(2)渗透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可按公式 8.3.1-2 计算:psWVV(8.3.1-2)式中,Vs渗透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包括设施顶部和结构内部蓄水空间的容积(m3);有效调蓄容积内蓄存雨水需在 24h 内排空;V渗透设施的进水量(m3),按公式 8.2.5 计算;Wp降雨历时期间的渗透量(m3),可按公式 8.3.1-1 计算。(3)渗透设施的储存容积:nVVsp(8.3.1-3)式中,Vp渗透设施的储存容积(m

50、3);Vs渗透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m3),按公式 8.3.1-2 计算;n填料孔隙率。2 2 对透水铺装等仅以原位下渗为主、顶部无蓄水空间的渗透设施,可通过参与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的方式,确定其规模。8.3.28.3.2 以储存为主要功能的海绵设施(如雨水罐、蓄水池、雨水湿地)的储存容积,可按公式 8.3.2 计算:FhVyzc10(8.3.2)式中,V储存容积(m3);zc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按附录 E 确定;hy设计降雨量(mm),按第 8.2.1 条确定;27F汇水面积(hm2)。8.3.38.3.3 以调节为功能的海绵设施的规模计算,可按下列步骤进行:(1)调节设施容积,可按公式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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