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
所有制性质,
××年××月××日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
/
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
股比例)
,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
日
(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
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
〘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
发〔
2002
〕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
2003
〕
16
号)
、
〘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
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
〕
96
号)
、
〘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
(国办发〔
2005
〕
60
号)
、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
、
〘广东
省工伤保险条例〙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
〘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粤发〔
2005
〕
15
号)
、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粤府〔
1995
〕
22
号)
、
〘中共
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
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委办
〔
2003
〕
36
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
府办〔
2006
〕
25
号)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
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粤劳社函〔
2003
〕
396
号)
、
〘关于做好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
(粤劳社函〔
2006
〕
560
号)
、××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
案〙
(××〔××〕××号)
,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
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
.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
.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
.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
.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
.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
.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
.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
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
50%
的企业为
例)依据〘劳动法〙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
〔
2006
〕
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
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
分流到社会的××名。
2
.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
1
)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
部发〔
1994
〕
481
号)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
〔
2006
〕
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
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
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
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
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
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
且不得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
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
按单位所在地上
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经济补偿金外还
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
加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
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
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
总工龄为××年,
经济补偿金平均月
工资为××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
医疗补助费为×
×万元;
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
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
2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
双方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
不足部分由原
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以所在地级以
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及年递增
5%
的幅度为缴费基
数,
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
纳的医疗保险费,
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计发的
生活费,
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
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
总工龄为××年,
费用××
万元。
3
.
(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
例大于
50%
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
×
×
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
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
.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
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
。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
.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
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
放生活费,
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
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
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的,
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
社会保险费×
×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
(三)退休人员安置。
1
.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
(粤劳社函〔
2006
〕
560
号)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
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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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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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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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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