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支撑带动作用,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立足我县实际,制订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邯郸东部次中心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33451”经济发展思路,抢抓东部振兴发展机遇,创新工作举措,化解要素制约,加快建设一批好项目、大项目,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二、组织领导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对全县年度实施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举全县
2、之力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督查、考核,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帮助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建立季观摩过堂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观摩过堂活动,现场观摩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领导小组现场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制定推进措施。2.建立月督查通报制度。县重点项目办每月汇总各项目建设情况,并对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研式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3.建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在乡局级单位绩效考核中占分比重,由县重点项目办牵头负责制订重点项
3、目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对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单位)的考评,实行平时考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4.建立领导分包责任制度。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分包1个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每周深入项目现场一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工作目标坚持储备项目与推进项目相结合,对项目建设实行目标管理。1.加大项目储备。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产业招商,着力谋划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投资规模大、投资强度高、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优质项目。全年谋划引进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项目100个,其中,1亿元以上项目60个,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加快
4、推进晨光生物科技产业园、精密轴承工业园、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产业园、能效装备产业园等重大产业园。2.加快项目建设。2011年实现开工建设项目100个,总投资13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0亿元。其中省、市重点项目11个,总投资61.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5亿元,必须全部完成年度计划。四、推进措施1.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单位),要对照年度建设计划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序时进度,实施挂图作战。建立自上而下、层层包干的责任体系。2.强化跟踪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县重点项目在相关手续的审批过程中,县发改、国土、建设、环保、消防等职能部门应优先服务,全程跟踪
5、办结相关手续。上述部门对重点项目单位报请审批的事项,手续完备、资料符合要求的,应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力求做到快捷、高效;如手续不完备的应主动想办法、出点子,创造条件,帮助完善相关资料。同时,加强与上级对口的部门沟通联系,及早介入,加快办结速度。3.加强融资推介,破解资金难题。县财政、工信、金融等部门应优先对重点项目进行融资推介。继续发挥金融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加重点项目银行贷款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在争取国债及中央、省、市预算内建设资金和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以及银行贷款贴息时,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4.加大清理力度,盘活土地存量。要严格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
6、加大现有闲置土地盘活力度,走集约化发展之路。对“圈而不建”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5.突出项目招引,提高项目质量。在项目的招引上,要积极转变招商理念,力争做到“六重”:重产业政策、重招商成本、重投资强度、重注册资本、重环保节能、重产出效益。在招引项目过程中,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工业聚集区用地评价确认办法,投资强度必须达到150万元/亩以上,注册资本在40万元/亩以上,其中,工业园区南区投资规模低于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单独供地。五、考核奖惩县重点项目办要围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谋划储备等工作对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奖励。重点项目建设主要考核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及相关职
7、能部门服务质量。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推进和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主要考核项目的个数、规模、前期工作进展情况。1.谋划项目奖励。各乡镇和部门完成项目谋划项目任务的,除按照已出台的奖励办法实施奖励外,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另加1分。2.重点项目推进奖。设一、二、三等奖。县重点项目办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奖励。3.严格责任追究制。未完成年度项目推进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年底须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情况,无正当理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企业由于自身因素未完成年度项目建设目标的,不再享受县有关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4.落实工作经费。县重点项目工作和奖励经
8、费10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本意见由县重点项目办负责解释。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
9、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