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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必须知道的问题(每人必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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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毕业生须知 一、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一)我校毕业生就业流程是怎样的? 1、在10月份前完成填写长江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自制应聘材料(包括求职信、个人简历,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在 10 月份开始,通过招聘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洽谈,签订就业协议 3、在6月5日前后,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 4、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省厅下达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开具报到证,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一般在毕业离校后一个月左右领取或寄发。 5、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至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6、通常在当年的8月30日前,凭三证(报到证、户口迁

2、移证和毕业证书)到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报到。 7、凭人事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书。(二)毕业生如何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1、填写毕业生个人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信息并签字同意录用加盖公章; 3、省级用人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市(地)县级用人单位由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签字盖章(通常是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 4、毕业生先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再到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由所在学院留存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留一份。 特别提示1

3、: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1、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情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有可能要进行实地考察。并且还需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即有没有在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 2、签署协议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 3、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上说明,就业协议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有些约定也可在备注里注明。 4、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

4、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5、签订就业协议后,拿到毕业证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特别提醒2: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意义? (1)签订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毕业工作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学生毕业后,自然走向单位工作,而随之人事关系也要迁移,那么凭什么证明办理迁移手续呢,教育部统一规定只有通过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再依据就业协议书开具全国高校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和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人事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应在

5、6月15日前落实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2)身份的标志。6月15日前签订就业协议,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经国家教育部审核下达,即持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备了正规高校毕业生的标志,而不是自由打工者。 (3)只有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才能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若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则毕业生的档案就没有相关人事部门管理,时间一长,档案就会被派回生源地,不计工龄、不评职称,那档案就成了“垃圾档案”。在以后需要档案时可能会找不到档案,那在以后继续深造时、报考公务员时、去需要人事档案的单位工作时都会遇到麻烦。 (4)户口的挂靠落实。6月15日前落实单位并

6、签订协议的,户口可以直接挂靠落实单位所在地。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时,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将派回生源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5)为避免到用人单位后发生纠纷,在协议书中应将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及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在协议书中说明。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可能会与用人单位在上述问题上发生纠纷,而无法用正当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6)签订就业协议是对自身权利的保障。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后,等毕业生毕业了,用人单位要无条件的录用毕业生。签约后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因不符合录用要求为由而开除毕业生。 (三)签了协议后又想去

7、另外单位,该怎么办理手续? 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鉴定就业协议书起,学生与用人单位即存在协议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在学生持报到证到单位就业之前,任何一方提出解约,或者是违约,均须履行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同时,必须按下列手续办理: 首先,在学校就业网站上下载长江大学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填写相关的信息; 第二,办理原签约单位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违约或解约手续,并取得解约或违约证明,盖章有效; 第三,签署学院解约或违约证明由二级学院副书记负责; 第四,带原协议书、解约或违约证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注销原纪录,完成解约手续; 第五,在完成以上手续的前提下,再提供新单位的接收意见,可领取新的协议书

8、。 (四)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手续是怎么样的?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制定,全省普通高校统一领取发放,是毕业生就业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损毁。遗失补发手续办理办法: 1到湖北省市级及以上媒体办理发布遗失申明。 2本人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下载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 3所在学院副书记签字,学工办审核盖章; 4持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及登报申明原件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决定是否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五)毕业时到单位报到,要求有哪些证件?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蓝白两联,白联入学生毕业档案,蓝联交由学生办理

9、报到手续,此证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招生注册处办理,若遗失,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只能开具毕业证明; 3、户口迁移证,由学校保卫处办理。入学前没有迁移户口到学校的同学,没有此证。 (六)什么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有何作用? 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它的主要作用有: 1、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就业方案的学生; 3、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 4、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温馨提醒:报到

10、证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或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一律无效。 特别提示: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上报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怎么办? 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上报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将其档案派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由他们推荐毕业生就业。 (七)毕业生在离校时应做好哪些工作? 毕业生在毕业时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在离校前毕业生应做好以下事项: 1、向学院询问毕业、结业、延长学业等情况。如不能按时毕业,请按要求做好学藉异动申请或登记手续; 2、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参加毕业前体检; 4、向有关部门交清所欠学费、重修费、教材费等,向学院出示发

11、票,证明已交清费用; 5、向图书馆归还图书、上交借阅证并盖章(以盖章为准); 6、助学贷款者签订展期协议或还款确认书(每年5月由各院(系)组织); 7、按学生事务处要求办理有关离校手续,并凭证明交学院审核; 8、填写特快专递()信封,以便及时寄送“三证”等材料; 9、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由各学院统一办理;10、按学校要求办妥有关离校手续(注销学生证等)。 (八)毕业后档案怎么落实? 学校一般在七月中下旬会将毕业生的档案寄到各用人单位的当地调配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学校会把毕业生档案寄至毕业生报到证抬头所指的单位,毕业生自己必须清楚)。 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地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

12、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因

13、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4)如果毕业生在放假前还没有找到工作,其档案将被派回生源所在地的县级人才中心。档案接收单位为国企、央企(中央或省属单位)或者各省地级市所在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请各位毕业生与签约单位联系。国企可直接接受档案,普通企业单位无权接受档案则需单位所在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才有权接收。请确认后上报自己派遣情况!特别提醒:个人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14、,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而且,随着人事服务工作的发展,个人档案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因此,千万别把档案不当回事,甚至忽略、遗弃档案。附:派遣,即毕业去向的相关说明毕业生主要涉及六种去向:不分、待分、取消、升学出国、非派遣、派遣(回原籍)。各校在编制就业方案时,按如下要求填报。(一)不分:主要指在职毕业研究生回原单位就业,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在职研究生毕业去向不分(70)单位名称原就业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及所在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就业状况就业(01)实际单位所在地原就业单位所在地湖北重点产业视原就业单位情况填报(二)待分:指毕业

15、生因各种原因(含因病)向学校申请暂缓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去向待分(60)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待就业(70)或不就业拟升学(71)或其他暂不就业(72)就业状况待就业(03)(三)取消:毕业时暂未取得毕业资格,暂不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去向取消(80)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待就业(70)就业状况待就业(03)(四)非派遣: 指毕业生暂不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以灵活方式就业或参加国家、地方服务基层项目有灵活就业单位参加国家、地方服务基层项目本人自主创业或从事自由职业毕业去向非派遣(14)非派遣(14)非派遣(14)单位名称

16、原就读学校名称原就读学校名称原就读学校名称单位代码原就读学校的单位代码及所在地原就读学校的单位代码及所在地原就读学校的单位代码及所在地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灵活就业单位的单位性质国家基层项目(50)或地方基层项目(51)自主创业(75)或自由职业(76)就业状况灵活就业(04)就业(01)自主创业(02)或自由职业(05)扩展项一/西部计划/扩展项五灵活就业单位名称创办企业名称或职业名称实际单位所在地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基层项目所在地创办企业或从事职业所在地湖北重点产业视灵活就业单位情况填报/视创办企业情况填报(五)升学、出国:户档关系转往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不接收户档,户档关系迁往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

17、门或户档托管机构户档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户档关系迁往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档托管机构毕业去向升学(20)回原籍(18)或派遣(10)出国(40)回原籍(18)或派遣(10)单位名称录取学校名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档托管机构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国家名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档托管机构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单位代码00100011单位所在地录取学校所在地/单位性质升学(80)升学(80)出国(85)出国(85)就业状况升学(06)升学(06)出国(07)出国(07)扩展项一/扩展项五/录取学校名称/国家名称实际单位所在地录取学校所在地录取学校所在地/湖北重点产业/(六)派遣(回

18、原籍):指毕业生因落实就业单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办理户档转迁手续,需办理就业报到证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省、市级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同意,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派往上级主管部门或具体就业单位或省级人事代理机构)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地市州属单位毕业去向派遣(10)派遣(10)派遣(10)单位名称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具体就业单

19、位的单位性质具体就业单位的单位性质具体就业单位的单位性质就业状况就业(01)就业(01)就业(01)扩展项一具体就业单位名称或/具体就业单位名称或/具体就业单位名称实际单位所在地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湖北重点产业视具体就业单位情况填报视具体就业单位情况填报视具体就业单位情况填报 2、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均不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毕业生将户档关系转回籍或同意接收户档的非用人单位所在地户档托管机构毕业去向回原籍(18)或派遣(10)单位名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同意接收户档的非用人单位所在地户档托管机构的名称

20、、单位代码、所在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具体就业单位的单位性质就业状况就业(01)扩展项五具体就业单位名称实际单位所在地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3、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以灵活方式就业,将户档将户档关系转回籍或户档托管机构有灵活就业单位本人自主创业或从事自由职业毕业去向回原籍(18)或派遣(10)回原籍(18)或派遣(10)单位名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档托管机构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档托管机构的名称、单代码、所在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灵活就业单位的单位性质自主创业(75)或自由职业(76)就业状况灵活就业(04)自主创业(02)或自由职业(05)扩展项五灵

21、活就业单位名称创办企业名称或职业名称实际单位所在地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创办企业或从事职业所在地4、毕业生参加各类项目计划(西部计划见非派遣)农村教育硕士三支一扶到村任职科研助理毕业去向派遣(10)回原籍(18)或派遣(10)派遣(10)回原籍(18)或派遣(10)单位名称服务地县(市)教育局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湖北省(服务地)人才中心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服务地县、市、区组织部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的名称、单代码、所在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国家基层项目(50)地方基层项目(51)地方基层项目(51)科研助理(27

22、)就业状况就业(01)就业(01)就业(01)就业(01)扩展项一农村教育硕士支医、支农、扶贫、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基层水利服务、人社保障综合服务、基层计生服务选聘生科研助理5、毕业生录取为选调生或湖北新机制教师或预征入伍或应征入伍 选调生湖北新机制教师预征入伍应征入伍毕业去向派遣(10)派遣(10)回原籍(18)回原籍(18)或派遣(10)单位名称录用地市州委组织部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录用县市区教育局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档托管机构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单位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机关(10)中初教育(22)预征入伍

23、(46)部队(40)就业状况就业(01)就业(01)就业(01)就业(01)实际单位所在地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原籍所在地部队所在地6、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往原籍或户档托管机构毕业去向回原籍(18)或派遣(10)单位名称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档托管机构的名称、单位代码、所在地单位代码 (九)毕业后户口应如何落实?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

24、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特别提醒:毕业生户口关系应在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否则会过期,毕业生需要自己到迁出地派出所重开。 (十)毕业生如何报到? 学校会给每个毕业生发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 特别提醒: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

25、一律作废。毕业生去报到时除了要带上报到证外还需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二、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的程序: 一、毕业生离校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毕业生离校时应取得以下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1. 学历、学位证书:由招生注册处办理(0716-8060594); 2. 报到证:由就业指导中心办理(0716-8060456); 3. 户口迁移证:由安全保卫户政科办理(0716-8060865); 以上三证均由毕业生到各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领取,如有差错则到相关单位更正。 4. 组织关系:学生党员必须到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团员到各院(系)团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

26、档案:招生注册处学生信息管理中心将毕业生档案寄至毕业生报到证派遣的单位。学生到单位后,须关心、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转到保管地;(0716-8062061) 6.毕业生须到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到单位应办理的手续: 毕业生离校到工作单位后,应办理如下手续: 1. 毕业生离校后必须在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上所填的单位报到; 2. 在有效时限内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3.一般情况下,档案到单位后才能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到单位后注意查收自己的档案; 4. 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合同的知识请参阅劳动法、合同法(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内)。 三、毕业生

27、调整就业去向(改派)手续办理程序: (一)条件要求: 1、已办理过报到证;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 4、在两年择业期内。 (二)办理程序: 1、材料准备 (1)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的,此材料可略),如实际工作单位未变,需要出具在职工作证明和单位同意改派的情况说明。 (2)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注:申请将户档关系转入北京、上海、天津、广

28、州、南京、武汉、杭州、深圳、珠海、宁波、青岛、大连、厦门等地的,除上述提及的资料外,还需要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或填写单独的审批表(审批表由用人单位提供)。 2、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改派数据; 3、携带上述材料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并打印报到证.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三)办理时间 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当年6月20日8月30日止,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9月1日至第三年7月1日。 (四)咨询电话:0716-8060456 (校就业指导中心) 027-87

29、677752 (省就业中心) 四、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办理程序: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办理入户手续的凭证,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报到证。如有遗失,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两年择业期内(可补办报到证) 1、材料准备 (1)个人原因遗失: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 (2)用人单位遗失: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需注明遗失原因并加盖公章); (二)超过两年择业期(只能办理证明) (1)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学校就业中心); (2)学校招生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图书馆档案室)。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学校就业中心)。 2、携带上述材料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领取报到证(两年内)或办理证明(超过两年)。 咨询电话:0716-8060456(校就业指导中心) 027-87677752 (省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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