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少数民族政策下的教育公平问题从小我就在课本中学知: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和睦相处、荣辱与共;我国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同胞当家作主的权利;我国即强调各民族的平等,又主张对少数民族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促进他们的发展。这么多年了,我都赞同和支持我们国家的这些基本政策。因为历史告诉我们,中国的少数民族长期处于被压迫的地位,与汉族相比他们确实经历了太多的不公正,我们需要为祖宗们还债。另外,从现实情况看,如今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生活在“老、边、穷”地区,从国家发展的战略上讲,也应该对他们予以特殊的关照。但是进入大学之后,我结合自己的一些学习经历和社会经
2、历,开始对国家现行的一些民族政策产生了怀疑这种怀疑不是针对政策的动机和理论性的政策本身,而是针对新的时代背景下的政策的践行情况。我想说的是,我对国家的民族政策的实行情况有很多的反思,比如过于强调的民族分界,比如过多的民族自治地方(广义上包括区、县、盟、旗、乡),比如过于形式化的民族文化保护(有人说是“拯救”),再比如急功近利性的经济开发,再比如事倍功半的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事业这样的论调估计是有点“愤青”,或是太没有“政治觉悟”了,但是我认为作为一新时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向政策提“异议”,青年人应当有替国家反思的勇气只要我们抱着善意的动机就行了。虽然对国家现行的少数民族政策有很多的反思,但是
3、在这篇短文中是显然不能都表达出来,原因有二:其一是我的很多思考还是初步的,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脚罢了;其二是我自知才疏学浅,远没有能力对所有的政策作出公正的评价,这应该是“政治精英”们的工作。所以,我就只能挑一项我相对来说还算了解、同时自认为有点把握的政策来说,只要别人觉得我并不是信口雌黄就行了。因此,我把笔头转向了“现行少数民族政策下的教育公平问题”。以下是我的一些反思。理想下的公平我们国家的少数民族政策的内容相当丰富,但是其核心其实很简单:平等、团结、公平、互利、共富。众多的政策措施无外乎围绕这五个关键词。围绕公平问题,国家针对少数民族同胞出台了很多的政策,其中就有我所关注的教育公平政策。新中
4、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十分重视,为促进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教育公平,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政策措施,其决心之大、力量之强、面积之广、时间之久都是空前的。这些旨在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政策主要是以下几类:1 、教育经费的倾斜少数民族群众很多生活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而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落后,这就制约了教育的发展。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教育经费不足,为了帮助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就设立了少数民族的教育补助费,在一般的教育经费之外特设的补助费用,以补助一般教育经费的不足。并对划拨补助费用的使用做了具体详尽的规定。2 、招
5、生考试上的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照顾国家在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了不少的照顾政策。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等 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要求投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些在客观上有利于弥补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的差距。3 、开展“ 双语” “ 多语” 教育在民族地区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政策我国约有20多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因此为了方便教学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等原因双语、多语教学的现象在我国的民族地区教学中较为普遍的存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行了全
6、国民族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纲要(试行),该纲要规定:“在教学中,正确贯彻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因地制宜地搞好双语教学。”4 、加大对西部师资建设的力度建设一支良好的师资队伍是教育事业的基础性,没有良好的师资良好的教育是无法想象, 所以提高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民族教育发展的重点,教育投入要保证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其中尤其对民族地区有特别的关注,规定由国家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劳动指标,经过严格的考核逐步把民族地区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5 、以对口支援为主的
7、帮扶政策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应该自力更生开发自身的教育教学资源,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东部沿海地区之间的巨大差距,如果要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内地经济发达地区给予经济援助师资力量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对口支援政策是发达地区对落后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资助形式。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和广泛的展开。由中央同意安排部署一些内地较好的学校明确了对口支援的西部院校。在内地一些名校举办西藏班、新疆班之类的民族班,为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本、专科学生和中学生。 不可否认,国家的以上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有力的促进了少数民族的教育发展。上面归纳的每一项政策都是十分有针对性的,总
8、的说来,这些政策对于解决民族地区教育上的硬件(教学中必须的物质条件)和软件(教学中的人才、理念、管理等)困难上可谓是功不可没。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这些政策的建树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歌颂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问问:这些政策真的很好的解决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之的教育失衡了吗?或者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些故有的政策还能保证其明显的优越性吗?从现实来看,我们距理想中的公平还有多远?实际中的不公平冷静的分析,我发现国家的政策在实践中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而且我还敢大胆的说:如果这些政策在实践中得不到修正的话,长此以往,很有可能引发其他的教育上的不公平问题。首先,这些政策在实际中并没有很好的实
9、现教育公平。教育经费的倾斜是必要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条件太差,需要国家在经济上予以大力的支持。自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不断地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但教育经费不足问题仍然突出。中央财政的教育经费偏向于高等教育,而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的发展主要由当地县、乡政府和农民共同负担。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部分地处“边、远、穷”的落后山区,经济发展落后,财政供应不足,教育筹资困难,投向教育的费用极其有限,存在着明显地教育投入不足问题。另外,民族教育投资体制单一,忽视了社会投资和办学的积极性。更严重地是在现有的教育经费水平上还存在着教育经费投入不合理,财政执行力差等诸多问题,造成教育资源配置不
10、合理,学校数量建设过多规模过小,重复建设造成了教育经费的严重浪费。教育经费的严重浪费使得民族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得不到改善,基础设施落后,教学设备陈旧,教学资源缺乏等等问题。教育经费短缺,少数民族教育困难重重。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优先发展政策得不到有效地落实, 地方政府无力承担给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甚至有些学校为了缓解教育经费紧张的问题,铤而走险违规收费,直接增加少数民族农民的负担,影响民族学生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教育经费的绝对数量的确是增加了,但是相对不足、不合理利用等问题依旧存在。因此经费的倾斜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同样,在招生考试上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加分优惠也是
11、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措施。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是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严重落后的承认。经费的不足,教师的缺乏等因素让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远远落后于中东部的发达地区,在实际的高校招生中,对少数民族学生所加的那十多分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优势。就拿高考来说,如果给一个学生加10分,平均也就是每科加了2分,优势并不明显。我这样说,并不是认为国家的加分量少了。我只是认为这样加分实际的意义并不大,从正面来说,适当的加分虽然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率,但是与发达地区的学生相比,他们在名校竞争中并没有优势。首先是发达地区的高校往往有地方保护主义,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招收比例远小于本地区,这就造成了招收人数
12、上的不平等。其次是条件的落后使得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平均总体成绩相差约是40分,而且越是在各自的优生段上,这种差异越是显著,加分只给了少数学生机会,并没有从根本上提升少数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从反面上看,这样的单凭民族身份加分的政策也可能消减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既然仅凭一个少数民族身份就可以坐享加分之利,那又何必一定要努力学习呢?我不敢说这一定就是普遍心态,但应该大有人在。对于“双语”和“多语”教育,我就是更不认同了。从某种程度上讲,双语教育是国家强制推行的,这是基于“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字”的政策而产生的。同样,我认为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是必要的,但是强制推行就未必是“尊
13、重”了。语言和文字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在大一统的国家之下或者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有些少数民族的语言是注定要消亡的,这是人类语言文字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我们一定要去“拯救、保存、发展”就显得很多余了。回归到教育上来,我们不禁要问:这种双语教育真能在保存少数民族语言上起到作用吗?国家大力推广汉语和英语本来就是会冲击到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双语教育会让少数民族学生同时学习三门(可能更多的语言),无形中增加了太多的压力,这使得基础本就不好的他们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而且在现实中,有一些少数民族的语言尤其是文字是国家“新编”的,它们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文化产物,你若硬要学生们去学这种与其生活和文化传统
14、相脱离的语言文字,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总之,双语不是优势,而是一种负担。在全国高考的体制下,这种双语教育是对少数民族学生的不公平。关于师资队伍,应该是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一大症结。对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多费口舌。简单的来说,国家虽然倡导支持西部教育,但是对于人才的引进并没有一套完善的配套机制。我们更多的是听到国家层面的“道德感召”,但是人首先是物质的,如果到了西部并不能获得良好的物质条件和可能的人生价值的实现,那么这种“道德感召”就是缺乏号召力的。可惜我们国家的现行政策就是这样的。对于这一点,只要我们问问我们身边的大学生,就可以验证了他们有几人愿意到西部去“奉献”?所以,我们看到优秀教师不去西部而同
15、时西部人才还大量的外流,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师资建设是无法取得重大进展的。长此以往,只会加大东西部的差距,教育公平也会渐行渐远。对口支援为主的帮扶政策很好,是所有政策中最有利于教育公平的。但是这种对口帮扶只是局部性的,全国40%的中东部发达地区(主要是汉区)远没有对60%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全面的帮扶。仅凭几所高校或者是几个发达城市的对口帮扶,对于广大而落后的西部教育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少数民族学生中的少数人得以良好的发展机会也不是公平的本意。其次,我认为即使这些政策执行得当,也不见得能实现理想中的(不是指绝对的)公平。上文中,我对国家五大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异议,这
16、些异议是基于它们在实践中的一些不足提出来的。下面,我想从另一个角度再谈一谈:即使是这些政策得以完善的执行,也不见得能现实理想中的公平。下面是我的一些简单的论点:一、忽略了文化、宗教因素就教育而言,中国是实行全国一盘棋的。我们的教材、教学方式、评估体制在各个地区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这种全国性的统筹安排其实忽略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因素。双语教育只限于语言的工具性的层面罢了,我一直搞不懂,让那些信仰各种宗教的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我们的无神论的教育是否合适。就算经济上可以全国统筹,但是文化上我们怎么能整齐划一呢?我们的教育是不认可宗教的,甚至在历史学科上也是不讲少数民族史的,这些忽视文化的做法就是对少数民族学
17、生的不公平。二、双语教育是一种负担这点上面就分析过,这里再说一点: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总的来说就是在浪费资源。双语教育会花费大量的资金,但是收效甚微。多数学生学成之后都被汉语和英语所影响,对那些应用很有限的少数民族语言兴趣索然。这种浪费少数民族地区贫瘠的教育资源的做法只能是加大教育的不公平。三、远远跟不上东部的发展速度总的来说,这些年来,无论是少数民族地区还是东部发达地区,各自的教育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这是绝对的。但是相对来说,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与自己的过去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是大的进步了,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却是后退了。较高的辍学率、以汉文化为主体的教材的低实用性、
18、经费严重短缺、教师严重匮乏这些都让民族教育远远落后。四、最后,这些政策会带来新的不公平首先是对生活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非少数民族的不公平。我们必须注意到,国家针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优惠政策只是针对少数民族的。而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学生(绝对数量很大)却和中东部发达地区的汉族学生的待遇是一样的。以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条件去面对中东部的乃至全国性的同等的竞争,这对他们显然是不公平的。比如一个生活在四川省阿坝州的汉族学生,只能在条件落后的阿坝州接受教育,但是在高考时他和成都的学生一样,他享受不到加分政策,必须以自己的考试成绩去考大学。这当然对他不公平。其次是对于生活在非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的不公平这点
19、是对比汉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得出来的。在国家的现行政策下,我们可以想见,那些生活在发达的汉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必然占尽优势。他们不用学双语,能享受到较好的教育条件,还能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在升学上自然最有优势。随着大量少数民族学生进入汉区(其中有很多的潜规则),这就会抢占汉族学生的机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过犹不及,逆向歧视”。问题的根源我们看到国家不遗余力的推进教育公平,可实际情况却是事倍功半,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呢?不同的人对这个问题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我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太强调民族区分,而忽略了地区差异。我认为我国教育的失衡是地区上的失衡,而不是单纯的人群(族群)上的失衡。如果过
20、于强调人们的身份界限,就会加强这种以民族身份为标准制定政策的倾向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所谓的教育落后是地区上的,我国是“老、少、边、穷”地区教育落后,我们千万不能仅以一个“少”字来制定政策。我们的政策必须顾及到“老、边、穷”地区的人不分族别的所有人。二是没有注意与时俱进。我们的民族政策出台已有很多年了,这些政策制定之初的国情与现在已有很大的差别。如果说以前我们对少数民族的帮扶是在“补历史课”或为古人“还债”的话,那我们现在就当同时注重效率与公平了。我们的政策既要保证推动少数民族的发展,又不能矫往过正,造成逆向歧视和新的不公平。在教育政策上尤其如此。纵观我们的民族政策,其实还是停留在当初的思维框
21、架下,输血式的帮扶治标不治本,统筹性的教育不顾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国家政策高于民族文化的不对称结构,过分强调而导致的民族分界这些都是没有与时俱进的表现。三是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还是那句话,国家的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很多的政策从理论上讲也是合理的。但是政策从中央下来后,一点点走样变形。当这些政策到了它的末端影响到每一个具体的人之时已与它的初衷相去甚远了。比如国家资金的倾斜政策,这是好的,可是在现实中却出了问题(参看前文第八自然段)可能的解决方案针对以上的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更好的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公平发展问题: 转变思路,试着通过地区实际来制定政策,而不能单纯依民族身份制定政策
22、。 减少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单位。尤其是多如牛毛的各种民族乡镇、旗,这些东西在实际上并没有太大作用,反而会加深民族间的分界和隔核。 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修正既有的教育政策。如进行有选择性的双语教育,地区性的加分优惠,更有效的经费支持,配套性的人才引进战略,更全面的对口帮扶机制等等。 真正的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在文化上少一些行政性的干预,顺应文化发展的自然轨迹。 宏观上高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微观上允许文化多元主义的存在。千万不要妄想从教育上实现进行一厢情愿的“统一”。 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不能让好政策在执行途中夭折。 结语: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在未来依旧会是中国的大事情,如何实现民族间的平等、团结、共富还会考验我们的智慧。以上的针对于教育领域的这些想法还是不成熟的,但我认为至少说到了某些关键点。我认为关于少数民族教育公平的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平是社会发展的体现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之一,而教育公平是推动民族发展进步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只有实现了教育的公平使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发展的人力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反过来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相信少数民族教育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政策的完善得到长足进步,逐步实现教育的公平。也希望我们新的一代人能为少数民族的教育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