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遂宁市城区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遂宁市城区公共汽车客运企业管理,促进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树立公共汽车行业良好的城市文明窗口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对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在考核年度内的资质条件、管理水平、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所作的综合评价。第三条 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及时完善、收集、归档所需资料以备检查、考核。第四条 每年3月份对公共汽车客运企业上年度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其考核方式由市运管处确定。第五条 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一)符合下
2、列条件为合格:1、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资质条件考评45分以上;2、行车事故频率低于3次/百万公里,事故责任死亡率低于0.2人/百万车公里,事故伤人率低于1.6人/百万车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率7万元/百万车公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3、按遂宁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表进行检查考核,企业总分不低于90分;4、无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5、无重大客运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经查实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曝光的恶性服务质量问题或者当事人投诉经查情节十分恶劣的服务质量问题,以及拒不接受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情节十分恶劣的);(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基本合格1、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资质条件考评45分以上;2、行车事故频
3、率低于5次/百万车公里,事故责任死亡率低于0.2人至0.5人/百万车公里,事故伤人率低于1.6人至2人/百万车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率7-9万元/百万车公里;3、按遂宁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表进行检查考核,企业总分不低于80分;4、无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5、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不超过3次;(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信誉考核为不合格1、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资质条件考评40分以下;2、行车事故频率高于5次/百万车公里,事故责任死亡率高于0.5人/百万车公里,事故伤人率高于2人/百万车公里;3、按遂宁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表进行检查考核,企业总分低于70分;4、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4、5、发生重大客运服务质量事件超过3次;6、偷逃税费、违反价格规定擅自提价和乱收费,恶性竞争,聚众闹事、扰乱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投诉25次以上。第六条 受考核的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按照规定向市运管处递交企业资质条件考评表以及全年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人员变化情况等资料,市运管处成立考核组审查核实企业上报的材料,结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稽查、投诉处理以及遂宁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优质服务考核表得分对公共汽车客运企业的质量信誉做出考核结论。第七条 每年度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实行公告制度。市运管处通过新闻媒体或办公区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第八条 对连续2
5、年质量信誉考核为合格的公共汽车客运企业,由市运管处予以表彰,企业所属车辆张贴质量信誉标志。第九条 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该年度政策性补贴的5%并给予一年时间的整改期。在整改期内,暂停新增车辆投入和新增线路审批等业务。整改期满,由市运管处组织验收,达到整改目标后,予以恢复新增业务。第十条 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连续2年为不合格的,市运管处依法吊销公共汽车客运企业经营许可证。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
6、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
7、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