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
公开有偿出让工作实行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行细则。
第二条 本次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工作(以下简称经营权出让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次经营权出让工作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出让协议签订之日止。
第二章 公告
第四条 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由市交通运送局分别在《巴中日报》和巴中政府网上发布。
第三章 征询
第五条 征询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公告结束),由市交通运送局派专人负责答疑,发放相关材料。
第六条 凡欲申请的,应在征询时间内领取材料。征询结束后,不再接受征询和发放材料。
第四章 受理报名申请
第七条 受理报名申请时间为1个工作日。
第八条 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公司资质证明文献、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交公司提供公司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或者特许经营文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本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安全评估、无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人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资格证明或上岗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聘用协议复印件;
(五)公司在巴中市中心城区内有自建或签约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修理厂的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签约的还须同时提供从报名之日起不低于2年的协议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公司在巴中市中心城区内同一地点的出租汽车停车场地、办公场合、驾驶员学习培训场合等有效文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场地、场合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规划红线图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和从报名之日起不低于6年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规划红线图复印件中须注明本款相关区域;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
(七)24小时值班电话设立及值守制度;
(八)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汇编;
(九)用于购置车辆及修建(租赁)、完善场地的保证金4000万元在规定期间内转入指定帐户。
(十)安全、行业稳定和服务质量承诺书;
(十一)公司化经营管理方案。
第九条 申请材料的编制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选用A4纸张,语言应使用中文。除证明材料使用原件及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需打印,并按第八条所列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请材料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署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且署名齐全、印章清楚。
第十一条 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并在报名当天下午5:00前将银行转讫单交付报名处,时间确认以银行办理转讫时间为准。同时还须交纳出让文献资料费2023元/套(售后不退)。
第十二条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登记和材料签收,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应及时编号归档。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采用资料查证和现场查验的方式,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审查内容
(一)审查各申请人提供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申请人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重要审查申请人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财务记录岗位上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数量和任职资格或学历情况。
(三)申请人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车辆技术管理、车辆回场检查、驾驶员管理、投诉解决与失物招领、财务记录、票据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十项制度。
(四)申请人的经营场合现状。重要审查申请人在巴中市中心城区内是否有自建或签约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修理厂;是否有固定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且在同一地点的出租汽车停车场地、办公场合和供驾驶员学习培训的场合。
(五)申请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安全管理状况。重要审查2023年度以来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评估是否达成本方案规定标准,有无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申请人的服务质量承诺。重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对购置车辆型号和使用燃料种类、停车场地、车辆维护保养、驾驶员学习培训场合、办公场合、公司化经营、履行协议以及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安全营运和维护行业稳定做出承诺。所作承诺不得违反本次经营权出让工作的各项相关规定。
(七)申请人值班电话的设立情况。
(八)申请人购车能力。4000万元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转入指定帐户(但必须是从申请报备公司的基本帐户出帐),时间确认由银行办理转讫时间为准。
(九)公司化经营管理方案。重要审查申请人的经营方案是否符合公司化经营规定。
第十五条 审查工作规定
(一)审查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审查规定的场合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印。
(二)审查人员不得以口述、电话、传真、书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将有关审查内容和信息透露给申请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泄露有关资格审查的任何内容和信息。
(三)审查人员故意泄露审查内容和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复核。
第十七条 资格确认书发放时间为公示结束次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在规定期间内领取或不签收资格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章 拟定经营权获得者
第十八条 拟定经营权获得者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超过2个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为经营权获得者。
第二十条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2个(含2个)时,通过公开抽签方式拟定经营权获得者。
(一)现场拟定代表经营权获得的标志物及颜色。
(二)按照报名顺序由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现场抽取各自的代表序号,当场予以登记;
(三)按申请人所抽得的序号顺序再抽取标志物,并当场予以确认。标志物的颜色与现场规定的代表经营权获得的标志物颜色相同即为获得经营权并当场发放《经营权获得告知书》。
(四)经营权获得者在取得经营权后又当场表达放弃的,该经营权通过现场再次抽签产生新的经营权获得者。
(五)抽签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市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第七章 签约
第二十一条 由巴中市交通运送局与经营权获得者签订《巴中市中心城区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
第八章 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权获得者为本次出让的经营权所配备的车辆应为发动机排量在1.6升以上(含1.6升),裸车价格不低于12万元/辆,使用双燃料(汽油或天然气)、尾气排放符合国IV排放标准的新出厂大众速腾三厢轿车。
第二十三条 配备3G监控、电子服务证、乘客评价系统、税控计价器、LED电子显示屏顶灯、专用座套、驾驶员工装等符合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统一购买法定车辆保险,服从管理部门对顶灯、座套等车辆附属设施的监管,保持车辆外观、顶灯、座套、驾驶员工装的完好整洁。
第二十四条 本次获得经营权的公司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并在6年经营期限内向行业管理部门交纳300万元履约保证金。经营权获得者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并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协议,按规定缴纳各种法定基本社会保险。同时,应科学合理制定驾驶员的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次投放的出租汽车的营运价格标准按巴中市价格管理部门核定价格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次投放的出租汽车须于2023年 月 日前投入营运(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期间)。
第二十七条 经营权获得者应按《巴中市中心城区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的约定,准时、足额缴纳本次出让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八条 经营权获得者拟定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未获得经营权的申请人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逾期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巴中市交通运送局负责解释。
二、申请书格式
申 请 书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经认真阅读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相关文献和具体征询有关情况,我方已全面了解本次经营权出让的相关规定并完全赞同本次经营权出让方案和实行细则,并最终认同据此产生的结果。按照规定,我方符合报名条件,特自愿报名参与本次巴中市中心城区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并保证做到:
一、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法、真实、有效。
二、严格遵守本次出让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规定。
三、若能获得经营权,我方将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协议条款和所作承诺,采用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模式经营,强化公司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行业内起好示范作用,为巴中革命老区增光添彩。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申请材料装订顺序格式
(一)申请材料递交清单(格式一)
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序号
材料项目
材料
页数
备注
1
申请书 □
2
公司资质证明文献、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公交公司提供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或者特许经营文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
4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5
各经营管理岗位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和聘用协议 □
6
车辆技术岗位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和聘用协议 □
7
安全管理岗位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上岗证书和聘用协议 □
8
财务、记录岗位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上岗证书和聘用协议 □
9
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修理厂的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正、 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
10
停车场地证明 □
11
办公场合证明 □
12
驾驶员学习培训场合证明 □
13
24小时值班电话及值守制 □
14
经营管理制度 □
15
安全管理制度 □
16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
17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
18
车辆回场检查制度 □
19
驾驶员管理制度 □
20
投诉解决与失物招领制度 □
21
财务记录制度 □
22
票据管理制度 □
23
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
24
公司服务质量承诺书 □
25
公司化经营管理方案 □
申请材料共计: 项 页。
申请人: (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清单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现授权 (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公司)的名义参与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活动。代理人在出让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献和解决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公司)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权转授委托书,特此委托。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署名)
委托代理人: (署名)
四、承诺书(格式三)
承诺书(范本)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我方在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中获得经营权后,为做到给公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客运出租服务,保护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巴中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巴中市中心城区新增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
二、由本公司自行出资购置符合你方规定的车辆和设施,并在你方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营运。
三、按规定配备3G监控、电子服务证、乘客评价系统、税控计价器、LED电子显示屏顶灯、专用座套等符合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设施、设备。
四、按规定统一购买车辆法定的保险,服从管理部门对顶灯、座套等车辆附属设施的监管,保持车辆的外观、顶灯、座套的完好整洁,对驾驶员配备至少两套以上的相应季节的工装,以保证工作时间内驾驶员着装统一、整洁。
五、按你方规定在巴中市中心城区内自建或签约二类以上(含二类)的汽车修理厂(签约时间至少两年);在同一地点修建或完善出租汽车停车场地、办公场合、驾驶员学习培训场合。
六、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与招聘驾驶员签订统一的劳动协议,科学合理制定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为驾驶员准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基本保险。不向驾驶员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保证金、抵押金等)和运用取得的经营权,以车辆出租、挂靠、一次性“买断”、“高额承包”等方式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七、规范管理,保证优质服务、安全营运和维护行业稳定。不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服务质量事故以及群体性事件(如罢运、堵路、围堵政府机关、违法上访等)。
督促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章守法、安全行车、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严格执行服务标准;
(二)保持车辆技术性能、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
(三)随车携带道路运送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电子服务证和乘客评价系统;
(四)空车待租时,启动空车待租标志;
(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车费,并积极给付出租汽车经营专用票据;
(六)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故意绕行;
(七)不无端拒载乘客;
(八)未经乘客批准不招揽别人同乘;
(九)按乘客合理规定使用车内设施(如空调、音响等)。
(十)按规定使用出租汽车顶灯,不故意遮挡或污损出租汽车专用号牌;
(十一)发现乘客遗失物品时,及时归还失主,无法归还的,及时交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十二)在火车站等设有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区域运营的,依次排队候客,不站外揽客,不扰乱站场秩序。
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无偿交回本次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自愿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方印章: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为范本,申请人所作承诺应包含以上内容,但可不仅限于以上内容。申请人所作其他承诺不得违反本次经营权出让的相关规定。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
经营权抽签现场会签到册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所属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
经营权资格审查会签到登记表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
经营权获得确认书
出让人(盖章)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经营权获得者
公司资质等级
安全评估
项目名称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
经营权有偿
出让标准
8000元/辆.年
出让方式
以安全和服务质量 承诺为重要条件的公开有偿出让
经营权有偿出
让批准文号
川交函〔2023〕976号
经营期限
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经营权获得公司经营规定
1、车辆按规定统一颜色,统一喷印门微、安装计程计价器、顶灯、3G监控、电子服务证、乘客评价系统、张贴营运价格表。
2、经营方式:采用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严禁将经营权转让或变相转让,公司统一招聘驾驶员,签订《劳动协议》和《目的管理责任书》,统一购买法定的车辆保险;
3、车内统一配置座套,天天更换并保持整洁、卫生;
4、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5、根据季节不同,统一着工装,便装与工装不得混穿;
6、车辆必须于2023年 月 日前投入营运;
7、符合出让方案的其它规定及公司的承诺;
8、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纪检监察部门现场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出让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经营权获得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一式四份,获得经营权的公司、巴中市交通运送局、巴中市城客办、巴中市公证处各存一份。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须知
发 放 登 记 表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2023年 月 日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须知领用登记表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报名表
地点: 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资质
安全评估等级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注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报名材料登记表
地点: 时间:2023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材 料
签字
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资质证明文献
备注
正本
副本
正本
副本
正本
副本
申请材料审查表
地点: 时间:2023年 月 日
审查项目
方案规定
通过
未通过理由
审查人签字
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人
申请人代表身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
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
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法人机构代码证
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书
符合方案规定
公司制度
符合方案规定
停车、维护保养、学习场地
符合方案规定
申请人购车能力
保证金4000万元从基本帐户转出,提交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服务质量承诺书
符合方案规定
公司化经营管理方案
符合方案规定
结 论
注:以上审查项目通过打“√”,未通过写出理由。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抽签现场会抽签序号
地点: 时间:2023年 月 日
报名顺序号
竞标公司名称
抽签顺序号
签字
备注
监督单位: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员: 市公证处(公证员):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抽签结果登记表
地点: 时间:2023年 月 日
竞标公司名称
中签号(是、否)
签字
备注
监督单位: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员: 市公证处(公证员)
注:中标物为 色乒乓球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
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会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人:市政府副市长、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同志:
1、由会议主持人介绍参会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相关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领导、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参与本次公开有偿出让抽签的公司。
2、巴中市交通运送局宣布抽签会会场纪律。
3、巴中市城客办宣读抽签规则。
4、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验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对抽签人的资格进行确认。
5、巴中市交通运送局与申请人现场签订《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公司资格确认书》。
6、申请人认可《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规则认可书》。
7、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由申请人现场抽取各自的抽签顺序号,并由公证机关现场予以登记。
8、按所取得的抽签顺序进行抽签,依据《巴中市中心城 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规则》拟定经营权获得者。由出让人签发《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获得告知书》,同时签订《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获得确认书》。
9、经营权获得者于 年 月 日以前到巴中市交通运送局签订《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300万元不予退还,其经营权由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另行处置。
10、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同志发言。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年 月 日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
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现场会会场纪律
为了规范本次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活动,保护出让活动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纪律。
一、参与公开有偿出让的抽签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标书中载明的授权委托书所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为准)方可进入会场。
二、公开有偿出让抽签会场须保持安静,申请人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出会场,不得高声喧哗。
三、进入会场的申请人一律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
四、申请人不得有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违者取消其出让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在公开有偿出让抽签过程中,申请人须认真听取出让主持人宣读现场抽签规则等相关事项。
六、申请人须按照会议议程的安排进行抽签。
七、凡参与公开有偿出让抽签的公司,在主持人未宣布抽签会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八、本次公开有偿出让抽签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现场监督,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年 月 日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
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规则
一、根据《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方案》及《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公告》(第一、二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本次抽签标志物采用乒乓球,以颜色区分经营权获得与否。
三、由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决定代表经营权获得标志物颜色;也可由申请人现场决定或由申请人委托现场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后决定。
四、由工作人员现场展示抽签箱、抽签袋和代表经营权获得的标志物,申请公司现场验证抽签标志物、抽签箱及抽签袋。
五、本次有偿出让采用抽签方式拟定经营权获得公司,抽签程序为:
(一)参与抽签的公司,只能拟定两人进入本次抽签会场,每家公司可现场拟定一人作为抽签人。
(二)参与抽签的公司按报名先后顺序先抽取顺序签,再按顺序签拟定的顺序抽取代表经营权获得的标志物。
(三)抽取的顺序号及按顺序号抽取的标志物均由公证机关现场确认登记。
(四)每个公司抽取中标标志物的次数只限一次,只能抽取一个标志物,如抽取一个以上者,视为违反本次公开有偿出让规则,当场取消其抽签资格。
六、经营权获得者当场宣布放弃的或未按《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获得告知书》规定的时限到指定机关签订《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以及拒绝签订的,其投标保证金300万元不予退还,该经营权按流标解决,由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另行处置该经营权。
七、抽签程序完毕后,由公证机关现场予以公证。
八、出让人宣布经营权获得者,并当场签发《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获得告知书》和签订《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获得确认书》。
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规则认可书
巴中市交通运送局:
根据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第一、二号公告(详见《巴中日报》2023年 月 日、 月 日及巴中政府网)和《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97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方案》的规定,我公司已经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资质审查,确认符合竞标条件。现我公司已具体阅读了巴中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抽签会议纪律、工作程序及抽签规则等,认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予以认可并承诺遵守本规则。
公司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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