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供电局
负荷管理终端
技术规范
六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技术规定 1
2.1 环境条件 1
2.2 机械影响 2
2.3 工作电源 2
2.4 外观结构 4
2.5 绝缘性能规定 4
2.6 温升 5
2.7 数据传输信道 5
2.8 功能规定 6
2.9 电磁兼容性规定 37
2.10 气候影响实验规定 38
2.11 可靠性指标 39
2.12 包装规定
3 检查规则 39
3.1 检查分类 39
3.2 全性能实验 39
3.3 抽样验收实验 40
3.4 全检查收实验 40
3.5 运营抽检实验 40
3.6 检查项目 40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及培训 43
4.1 技术服务 43
4.2 现场安装调试相关规定 44
4.3 出厂测试数据 44
4.4 设计联络会 44
4.5技术培训 44
5包装、运送和储存 45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合用于贵州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负荷管理终端的招标采购,它涉及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规定、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规定、验收规定以及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规定。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定。凡本技术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或IEC 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实验和安装。
1.3 假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具体描述。
1.4 本技术规范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更严格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经招标、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协议的技术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技术规范重要的技术依据为以下规范,这些规范的内容与本技术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献技术规范为准),投标产品应满足下述规范的规定:
Q/CSG 11109007-202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荷管理终端技术规范
Q/CSG 11109006-202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结构规范
Q/CSG 11109004-202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上行通信规约
1.7本技术规范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技术标书中未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指标以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工业标准为准。
1.8本技术规范未经招标人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做出修改。在未作为订货协议技术附件之前,招标人保存技术标书修改的权利。
1.9本次投标设备需送样品参与贵州电网公司常态化检测或标前检测。
2 技术规定
2.1 环境条件
2.1.1参比温度及参比湿度
参比温度为23℃,允许偏差±2℃;参比相对湿度为60%,允许偏差±15%。
2.1.2温湿度范围
终端设备正常运营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
表1 气候环境条件规定
空 气 温 度
湿度
范围
℃
最大变化率a
℃/h
相对湿度b
%
最大绝对湿度
g/m3
-25~+75
1
10~100
35
2.1.3大气压力
63.0kPa~108.0kPa(海拔4000m及以下),特殊规定除外。
2.2 机械影响
终端设备应能承受正常运营及常规运送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导致失效和损坏。机械振动强度规定:
——频率范围:10Hz~150Hz;
——位移幅值:0.075mm(频率≤60Hz);
——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60Hz)。
2.3 工作电源
2.3.1一般规定
终端使用交流三相电源供电。电源出现故障,即三相三线供电时断一相电压,三相四线供电时断一根或者两根电源线(包含相线和零线)的条件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在200%额定电压下维持10分钟,终端不应出现损坏,电压恢复正常后终端应正常工作,保存数据无改变。
2.3.2额定值及允许偏差
——电压允许偏差--30%~+30%;
——频率:50Hz,允许偏差--5%~+5%。
表2 规格规定
表类别
电压规格V
电流规格A
经互感器接入式
3×220/380
3×57.7/100
3×100
1(10)
直接接入式
3×220/380
5(80)
在规定供电方式、额定值及允许偏差范围之内,终端数据采集、显示、通信等各项功能正常可用。
2.3.3功率消耗
2.3.3.1 电压线路功耗
在参比温度、参比频率和电压等于额定值的条件下,每一相电压线路的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2W、5VA,总功率消耗不应超过5W、10VA。
终端在保持通信状态下,电压线路附加的功率消耗不应超过8W、15VA。
2.3.3.2 电流线路功耗
在基本电流、参比温度和参比频率下,终端基本电流小于10A时,每一电流线路的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0.2VA;基本电流大于或等于10A时,每一电流线路的视在功率不应超过0.4VA。
终端在上下行稳定通信及背光点亮状态下,功率消耗不超过规定最大值。
2.3.4失电数据保持
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应有数据保持措施,存储数据保存至少2023。
2.3.5时钟电池
终端应具有维持时钟工作的不可充电电池,终端供电电源中断后,可保持时钟至少正常运营5年。时钟电池采用绿色环保且不可充电的柱状电池。时钟电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家检测中心检测、认证。
电池标称电压3.6V,额定容量≥ 1200 mAh,电池尺寸:φ14.5mm×26.4mm。电池应清楚标示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额定容量等信息。时钟电池电压局限性时,终端应给予报警提醒信号。
2.3.6备用电池
终端掉电时,备用充电电池应至少维持上报3次终端掉电告警的能力。
备用电池采用2.8V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组;额定容量≥600mAh;尺寸不大于50mm×32mm×21mm,可放入终端电池盒中。电池应清楚标示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额定容量等信息。备用电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家检测中心检测、认证。
在20±5℃环境下,以0.1C充电16小时后以0.2C放电至4.0V时所放出的电量为电池的额定容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不得低于4.0V。终止电压指电池在放电实验中,规定的结束放电的截止电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电池循环寿命不应低于500次循环,外观无破裂、划痕、变形、污迹、电解液泄露等不良现象。
显示屏应显示备用电池的电量信息及充电状态。终端仅由备用电池供电时,显示、上行通信等各项功能应正常。
终端仅由备用电池供电时,若3分钟内无按键操作,终端应进入关机状态。在关机状态下,长按“取消”键3秒钟启动终端。
备用电池连接器采用MOLEX5264-2P型连接器,如下图所示:
图1 备用电池连接器示意图
2.3.7抗接地故障能力
在非有效接地或中性点不接地的三相四线配电网中,出现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10%过电压时,未接地的两相对地电压将会达成1.9倍的标称电压。在此情况下,终端应正常工作,不应出现损坏。
2.4 外观结构
终端外观结构应符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结构规范》规定。
2.5 绝缘性能规定
2.5.1绝缘电阻
终端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各电气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规定如表3所示:
表3 绝缘电阻
额定绝缘电压
V
绝缘电阻
MΩ
测试电压
V
正常条件
湿热条件
U≤60
≥10
≥2
250
60<U≤250
≥10
≥2
500
U>250
≥10
≥2
1000
注:与二次设备及外部回路直接连接的接口回路采用U>250V的规定。
2.5.2绝缘强度
电源回路、交流采样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电气隔离的各回路之间以及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4中规定的50Hz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实验。实验时不得出现击穿、闪络现象,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
表4 实验电压 单位:V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U≤60
1000
125<U≤250
4000
60<U≤125
2500
250<U≤400
4000
注: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间的实验电压不低于1500V; RS-485接口与电源回路间实验电压不低于4000V。
2.5.3冲击电压
电源回路、交流采样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5中规定的冲击电压峰值,正负极性各10次。实验时应无破坏性放电(击穿跳火、闪络或绝缘击穿)现象。
表5 冲击电压峰值 单位:V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额定绝缘电压
实验电压有效值
U≤60
2023
125<U≤250
5000
60<U≤125
5000
250<U≤400
6000
2.6 温升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成也许影响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
终端每一电流线路通以额定最大电流,每一电压线路(以及那些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的辅助电压线路)加载1.15倍参比电压,在环境温度为40℃时,外表面任何位置最高温升应不超过25K。
2.7 数据传输信道
2.7.1 安全防护
终端应嵌入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硬件安全模块实现数据的加解密。硬件安全模块应支持对称算法和非对称算法,密钥算法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相关政策。
主站对终端进行写参数操作前,主站与终端应进行安全认证;写参数操作中的通信报文采用“密文+MAC”方式进行传输,以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2.7.2 上行通信信道
终端应标配1个RJ-45以太网通信接口,与主站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可采用无线公网(GSM/GPRS/CDMA/3G/4G等)、以太网、光纤等。本次采购终端应可以支持4G通信技术。
所使用无线公网通信单元应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及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3C证书。
2.7.3 下行通信信道
终端下行通信采用RS-485总线方式。
2.8 功能规定
2.8.1功能配置
终端的功能配置见表6。
表6 负荷管理终端的必备功能和选配功能
序 号
项目
必备
选配
1
计量功能
电能计量
√
需量计量
√
2
数据采集
电能表数据采集
√
开关量采集
√
交流模拟量采集
√
3
数据解决与存储
当前数据
√
历史日数据
√
历史月数据
√
曲线数据
√
事件记录
√
停电记录
√
4
数据传输
与主站通信
√
与电能表通信
√
中继转发
√
数据压缩
√
数据加密
√
5
参数设立和查询
终端基本参数
√
校时功能
√
限值参数
√
终端控制参数
√
测量点基本参数
√
任务参数
√
6
控制功能
功率定值闭环控制
√
电费定值闭环控制
√
远程遥控
√
保电功能
√
7
电能质量监测
电压监测
√
功率因数区段记录
√
谐波监测
√
电压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
电流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
波动监测
√
闪变监测
√
电压暂变监测
√
8
告警功能
计量设备告警
√
用电异常告警
√
其他告警
√
9
本地功能
信息显示
√
本地维护接口
√
本地测试接口
√
本地用户接口
√
开关量输入
√
门接点输入
√
开关量输出
√
10
终端维护
自检自恢复
√
终端复位
√
远程升级
√
2.8.2计量功能
2.8.2.1 计量准确度
有功1级;无功2级。计量准确度相关技术指标应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技术规范》相应等级的规定。
2.8.2.2 电能计量
1) 有功电能计量
具有正向有功、反向有功电能计量功能,并可以设立组合有功电能。
2) 无功电能计量
无功四个象限可分别计量。
无功电量可设立成任意四个象限量之和,并可以设立组合无功电能。
出厂默认值:无功正向电量=Ⅰ+Ⅳ,无功反向电量=Ⅱ+Ⅲ。
3) 分时电能计量
具有分时计量功能,有功、无功电能量按相应的时段分别累计及存储总、尖、峰、平、谷电能量。
4) 分相电能计量
具有计量分相有功电能量功能
5) 电能结算日电量
能存储12个结算日电量数据,结算时间可在每月1日至28日中任何一日整点中设定。
6) 电量补冻结
停电期间错过结算时刻,上电时只补冻结最近一次结算数据。
2.8.2.3 需量计量
1) 具有计量有功正、反向总、尖、峰、平、谷最大需量功能,需量数值带时标。
2) 具有计量无功总、尖、峰、平、谷最大需量功能,需量数值带时标。
3) 最大需量计算采用滑差方式,需量周期和滑差时间可设立。出厂默认值:需量周期15min、滑差时间1min。
4) 当发生电压线路上电、时段转换、清零、时钟调整等情况时,终端应从当前时刻开始,按照需量周期进行需量测量,当第一个需量周期完毕后,按滑差间隔开始最大需量记录。在一个不完整的需量周期内,不做最大需量的记录。
5) 能存储12个结算日最大需量数据,结算时间与电能量结算日相同。
2.8.3数据采集
2.8.3.1 电能表数据采集
按设定的采集任务对电能表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上报,最少能接入8块电能表。
2.8.3.2 开关量采集
具有实时采集遥信开关状态和其它开关状态信息的功能,涉及遥控输出中间继电器、客户受控开关等分合状态、计量箱门接点等,并监测状态变位事件。
2.8.3.3 交流模拟量采集
具有分相交流电压、电流测量功能,电压、电流测量误差不超过±0.5%,功率测量误差不超过±1%,功率因数误差不超过±1%。
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等参数的测量准确度,以引用误差来考核。电压引用值采用额定值,电流引用值采用最大电流值,功率因数引用值为1。
三相三线终端A相电压为Uab,B相为0,C相为Ucb;A相电流为Ia,B相为0,C相为Ic;A相功率因数为Uab和Ia的夹角余弦,B相为0,C相为Ucb与Ic的夹角余弦;A相相角为Uab和Ia的夹角,B相为0,C相为Ucb和Ic的夹角。
2.8.4数据解决与存储
终端存储容量不得低于128MByte,应能分类存储历史日、月以及曲线数据。
2.8.4.1 当前数据
终端按照规定可以采集当前数据,数据内容见表7。
表7 当前数据
序号
数据项
数 据 源
1
当前电压、电流
终端/电能表
2
当前总及分相有功功率
终端/电能表
3
当前总及分相无功功率
终端/电能表
4
当前功率因数
终端/电能表
5
当前频率
终端/电能表
6
当前零序电流
终端/电能表
7
当前电压、电流相位角
终端/电能表
8
当前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9
当前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0
当前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1
当前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2
当前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3
当前三相电压谐波总畸变率
终端
14
当前三相电压2~19次谐波具有率
终端
15
当前三相电流谐波总畸变率
终端
16
当前三相电流2~19次谐波具有率
终端
17
当前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终端
18
当前三相电流不平衡度
终端
19
当天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总、分相电压合格率)
终端/电能表
20
当天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21
当天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22
当天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23
当天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率记录数据
终端
24
当天停电累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25
当月正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6
当月反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7
当月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
终端/电能表
28
当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29
当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30
当月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31
当月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量记录数据
终端
32
当月停电累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33
当月三相失压记录数据
终端
34
当月三相失流记录数据
终端
35
当月三相断相记录数据
终端
36
终端参数状态
终端
37
终端上行通信状态
终端
38
控制状态
终端/电能表
39
终端状态量及变位标志
终端
40
终端与主站当天/月通信流量
终端
41
终端告警标志状态计数器当前值
终端
42
日历时钟
终端/电能表
43
电能表运营状态字及变位标志
电能表
44
编程总次数
电能表
45
三相失压、失流、断相次数
电能表
46
当前剩余电量/电费
电能表
47
终端版本信息
终端
2.8.4.2 历史日数据
终端将采集的数据在日末(次日零点)形成各种历史日数据,规定保存最近62天日数据,数据内容见表8。
表8 历史日数据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日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
日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3
日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4
日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5
日组合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6
日组合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7
日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8
日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总、分相电压合格率)
终端/电能表
9
日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0
日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1
日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12
日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量记录数据
终端
13
日电压波动记录数据
终端
14
日电压闪变记录数据
终端
15
日停电累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16
终端与主站日通信流量
终端
2.8.4.3 历史月数据
终端将采集的数据在月末零点(每月1日零点)生成各种历史月数据,规定保存最近12个月的月数据,内容见表9。
表9 历史月数据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月正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2
月反向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3
月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4
月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5
月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6
月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7
月组合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8
月组合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9
月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终端/电能表
10
月电压合格率记录数据(总、分相电压合格率)
终端/电能表
11
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2
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数据
终端
13
月功率因数区段记录数据
终端
14
月三相电压、电流谐波总畸变率及具有量记录数据
终端
15
月电压波动记录数据
终端
16
月电压闪变记录数据
终端
17
月停电累计时间及次数
终端
18
终端与主站月通信流量
终端
2.8.4.4 曲线数据
终端可以按照设定的冻结间隔(5min、15min、30min、45min、60min,默认为15min)形成各类冻结曲线数据,规定保存最近30天曲线数据,数据内容见表10。
表10 曲线数据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总及分相有功功率曲线
终端/电能表
2
总及分相无功功率曲线
终端/电能表
3
总功率因数曲线
终端/电能表
4
电压曲线
终端/电能表
5
电流曲线
终端/电能表
6
正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7
正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8
反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9
反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
终端/电能表
10
频率曲线
终端/电能表
11
当天电压记录曲线
终端/电能表
12
当月电压记录曲线
终端/电能表
注:冻结间隔5min只针对终端数据。
2.8.4.5 事件记录
终端记录电能表或终端自身所产生的重要事件,事件记录只保存不积极上送,主站可召测,规定终端可以保存最近每个测量点每种事件不少于10次记录,记录内容见表11。终端保存每个测量点每相失压事件、失流事件、断相事件不少于10次记录。
表11 事件记录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失压记录
终端/电能表
2
失流记录
终端/电能表
3
断相记录
终端/电能表
4
编程记录
终端/电能表
5
掉电/上电记录
终端/电能表
6
控制事件记录
终端
7
最大需量结算日自动复零记录
终端/电能表
8
最大需量手动复零记录
终端/电能表
9
电量清零记录
终端/电能表
10
校时记录
终端/电能表
11
表端钮盒启动记录
电能表
12
表盖启动记录
电能表
13
计量箱门开闭记录
终端
14
消息认证错误记录
终端/电能表
2.8.5停电记录
终端停电指三相电压均低于终端正常工作的临界电压(等于额定电压的 60%)且三相电流均小于启动电流的状态。
终端应具有停电记录功能,计算日、月停电累计时间。终端无备用电池时也应具有停电记录功能。
终端自身复位不应导致停电时间、停电次数记录错误。停电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只记录整分钟数。
2.8.6数据传输
2.8.6.1 与主站通信
终端与主站的通信协议应符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上行通信规约》。
2.8.6.2 与电能表通信
按设定的抄表间隔抄收和存储电能表数据。同时支持DL/T645-2023、DL/T645-1997及南方电网公司所使用的其他电能表通信协议,终端需同时支持2种或2种以上电能表通信协议。
2.8.6.3 中继转发
支持中继转发功能,完毕主站与电能表之间直接通信。
2.8.6.4 数据压缩
终端应支持数据压缩功能,并可通过本地及远程设立。
2.8.6.5 数据加密
终端支持采用统一加密方法对通信数据进行加解密。
2.8.7参数设立和查询
2.8.7.1 终端基本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终端地址、终端配置参数、通信参数等,并能查询终端通信信号强度。
2.8.7.2 校时功能
——终端校时:支持主站对终端的对时。
——电能表校时:支持主站对终端管理的指定电能表进行点对点校时。
——电能表广播校时:终端可通过广播帧对管理的所有电能表进行广播对时。
2.8.7.3 限值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越限值参数。
2.8.7.4 终端控制参数
2.8.7.4.1 终端功率控制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功控各时段和相应控制定值、定值浮动系数等时段功控参数以及临时限电控参数,轮次开关及告警时间等。
2.8.7.4.2 终端电量控制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购电费、轮次电量、月电量定值等控制参数。
2.8.7.5 测量点基本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电能表档案参数、抄表间隔等测量点相关参数。
2.8.7.6 任务参数
支持主站设立和查询普通任务、中继任务等相关参数。
2.8.8控制功能
控制功能涉及远程遥控和保电功能。控制参数支持远方(主站)设立。参数设立、控制投入或解除以及控制执行时,应有音响告警告知客户,在控制过程中应在显示屏上显示当前控制状态、控制定值、控制对象、执行结果等信息。音响时间为3min。
跳闸信号输出必须有防误动措施,保证跳闸操作的可靠性。在开关跳闸或合闸后,终端应将相关信息积极上报主站。
2.8.8.1 功率定值控制
功率定值控制分为时段控、厂休控和临时限电控等控制类型。控制的优先级由高至低为临时限电控、厂休功控、时段功控。若多种功率控制类型同时投入,只执行优先级最高的功率控制类型。
2.8.8.1.1 时段控/厂休控
控制参数涉及功控时段、功率定值、定值浮动系数、告警时间、控制轮次等。
终端至少能存储 4 条计划负荷曲线。
在时段控/厂休控启用时段中,若终端不在保电状态,自动执行功率定值控制功能。如功率超过设立值(定值和浮动系数),终端音响告警3min,告警结束后,按轮次顺序及延迟时间执行跳闸命令。如功率已降到设立值以下或功控解除,应自动撤消控制。控制时段结束或时段功控解除后,应有音响告知客户,允许客户合上跳闸开关。音响时间为3min。
2.8.8.1.2 临时限电控
临时限电控的参数涉及定值下浮系数、限电时间、临时限电的计算滑差时间等。终端根据计算滑差时间计算平均功率,平均负荷计算时间是指由当前时刻向前推算的时间段。在临时限电控启用时段中,若终端不在保电状态时,自动执行临时限电控功能,直至实时平均功率在当前定值之下。如功率已降到设立值以下或功控解除,应有音响告知客户,允许客户合上跳闸开关。音响时间为3min。
2.8.8.2 电量定值控制
2.8.8.2.1 月电量定值控制
月电量定值控制的参数涉及月度电量限额、浮动系数、轮次电量及控制轮次等。
终端监测月电量,如月电量达成设定的告警值(如月电量实际定值的 80%~90%),应能发出音响告警信号;月电量超过设立值(定值加浮动系数)时,终端音响告警3min,告警终了按轮次电量、轮次顺序及延迟时间跳闸;月电控解除或月末 24 时,终端允许客户合上跳闸开关。
2.8.8.3远程遥控
终端接受主站的跳闸控制命令后,按设定的拉闸命令告警延时和控制轮次动作跳闸;同时终端应有音响告警告知客户,并记录跳闸时间、跳闸轮次、跳闸前、后功率等,显示屏应显示执行结果。
终端接受到主站的允许合闸控制命令后,应有音响告警告知客户,允许客户合闸。音响时间为3min。
2.8.8.4保电功能
终端接受到主站下发的保电投入命令后,进入保电状态,自动解除原有控制状态,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执行跳闸命令。终端接受到主站的保电解除命令,恢复正常执行控制命令。在终端上电 15 分钟内或与主站通信连续不能连接时,终端应自动进入保电状态,待终端与主站恢复通信连接后,终端自动恢复到断线前的控制状态。
2.8.9电能质量监测
2.8.9.1 电压监测功能
按照DL/T500-2023规定,应具有监测电压偏差、记录电压合格率以及电压越限的功能:
1)对被监测电压采用有效值采样,其采样周期每秒至少1次,并做为预解决值储存。1min作为一个记录单元,取1min内电压预解决值的平均值,作为代表被监测系统即时的实际运营电压;
2)采用交流采样技术计算有效值时,交流采样窗口至少连续10个周波;
3)当电压在78%Un~130%Un范围时,终端进行电压监测。
4)应具有按月和按日记录的功能,涉及电压监测总时间、最大与最小电压值及出现时刻、月平均电压、电压合格率及合格累计时间、电压超上限率及相应累计时间、电压超下限率及相应累计时间,
分相电压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
总电压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记录电压合格率的时间单位为“分钟”;
-任一分相电压越限时,电压越限总时间均累计计时。
5)假如在电压监测时间内出现多个相等的电压极值,则以第一个电压极值的出现时刻作为电压极值出现时刻。
6)月记录时间可设立(默认为每月21日零点)。
2.8.9.2 功率因数区段记录
按设立的功率因数分段限值对监测点的功率因数进行分析记录,记录每日(月)功率因数越限值发生在各区段的累计时间。
以1min作为一个记录单元,取1min内功率因数平均值作为代表被监测点的实际运营功率因数。
2.8.9.3 谐波监测
终端应能按照GB/T14549-93规定计算各相电压、电流总谐波畸变率,各相电压、电流19次及以下各次谐波有效值及具有率。分别记录日(月)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
2.8.9.4 电压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终端应能按照GB/T15543-2023规定计算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记录日(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并记录日(月)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越限的累计时间。
2.8.9.5 电流不平衡度越限记录
终端应能按照GB/T15543-2023规定计算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记录日(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并记录日(月)三相电流不平衡度越限的累计时间。
2.8.9.6 电压波动监测
终端应能按照GB/T12326-2023规定计算电压波动值,记录日(月)电压波动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电压波动监测可作为可选项。
2.8.9.7 电压闪变越限记录
终端应能按照GB/T12326-2023规定计算三相短时闪变、长时闪变值,分别记录日(月)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95%概率值及极值发生时间,并记录日(月)长时闪变值越限的时间点及越限的累计时间。
2.8.9.8 电压暂降、暂升、短时中断
终端应可以按照IEC61000-4-30规定监测电压暂降、暂升、短时中断事件并计量其发生时间与连续时间,以及事件发生期间电压极值。
2.8.10告警功能
终端支持积极向主站发送告警信息,并保存最近400条告警记录。若终端与主站通信中断,待通信恢复正常后上送中断期间内最近20条告警信息。告警事项见表12。
表12 告警记录
序号
数 据 项
数 据 源
1
电能表时钟异常
电能表
2
电能表编程时间更改
电能表
3
时钟电池电压过低
终端/电能表
4
计量互感器倍率更改
终端
5
电能表脉冲常数更改
电能表
6
费率时段更改
终端/电能表
7
最大需量清零
终端/电能表
8
TA二次开路
终端
9
TA二次短路
终端
10
电能表停走
电能表
11
电能表飞走
电能表
12
示度下降
电能表
13
计量装置门开闭
终端
14
计量差异告警
电能表
15
电能表端钮盒启动
电能表
16
电能表盖启动
电能表
17
失压
终端/电能表
18
失流
终端/电能表
19
断相
终端/电能表
20
电压逆向序
终端
21
电流反极性
终端
22
负荷过载
终端
23
超协议容量用电
终端
24
功率超定值
终端
25
过电压
终端
26
电流过负荷
终端
27
无功过补偿
终端
28
无功欠补偿
终端
29
电压畸变
终端
30
电流畸变
终端
31
电流不平衡
终端
32
电压不平衡
终端
33
长时间闪变
终端
34
零序电流偏大
终端
35
剩余电量/电费局限性
电能表
36
遥信变位
终端
37
终端掉电
终端
38
终端上电
终端
39
通讯失败
终端
40
月通信流量越限
终端
终端在线状态下,积极上报告警信息,假如在20秒内没有收到主站的确认帧,应重新上送报文,假如3次上报都无主站确认,终端停止重新上送。
终端离线状态下,保存告警记录,待通信恢复正常后立即上送离线期间内最近20条告警信息。
终端3个心跳周期未收到主站的任何通信报文,鉴定为离线状态。
2.8.10.1 计量设备告警
2.8.10.1.1 电能表时钟异常
(1)定义
电能表时钟和终端时钟误差超过设定范围。
(2)告警判断
以终端时钟为准,当电能表时钟与终端时钟误差超过设定值(默认10分钟),判断为电能表时钟异常告警。不区分外部设立、走时超差或时钟失效,在时钟异常期间,终端保证每日上报一次,直届时钟恢复为止。
2.8.10.1.2 电能表编程时间更改
(1)定义
电能表内部参数被修改导致编程时间发生变化。
(2)告警判断
当检测到电能表内部的参数被修改导致编程时间发生改变,则产生电能表编程时间更改告警。
2.8.10.1.3 时钟电池电压过低
(1)定义
终端/电能表由于电池电压过低导致内部状态字发生相应的改变。
(2)告警判断
终端通过检测状态字来判断时钟电池电压是否过低,并拟定是否产生终端/电能表时钟电池电压过低告警,终端保证每日上报一次,直到恢复为止。
2.8.10.1.4 计量互感器倍率更改
(1)定义
终端内计量TA、TV参数被修改。
(2)告警判断
终端通过查询检测终端、电能表内部的TA、TV倍率参数,若检测到参数发生变化则产生计量互感器倍率更改告警。
2.8.10.1.5 电能表脉冲常数更改
(1)定义
电能表有功脉冲常数或无功脉冲常数被修改。
(2)告警判断
终端查询电能表脉冲常数,若检测到发生变化则产生电能表脉冲常数更改告警。
(3)解决规定:
1)需要分别对有功和无功脉冲常数进行判断。
2)应积极上报参数修改前后的脉冲常数值。
3)应积极上报发生时间、发生前后电量值。
4)终端掉电后要保存状态,防止终端掉电期间参数被修改。
2.8.10.1.6 费率时段更改
(1)定义
电能表、终端内部的任何费率时段被修改。
(2)告警判断
终端查询电能表所有费率时段,若检测到发生变化则产生费率时段更改告警。
(3)解决规定:
1)应积极上报参数修改前后的所有费率时段。
2)应积极上报发生时间、发生前后电量值。
3)终端掉电后要保存状态,防止终端掉电期间参数被修改。
2.8.10.1.7 最大需量清零
(1)定义
电能表、终端内部的最大需量记录被手动清零。
(2)告警判断
终端通过查询电能表最大需量清零次数是否变化来判断是否产生最大需量清零告警。
(3)解决规定
1)终端掉电后要保存状态,防止终端掉电期间参数被修改。
2)应积极上报发生时间、发生前后电量值。
2.8.10.1.8 TA二次开路
(1)定义
由于人为因素使TA二次侧计量回路断开,导致无法准确计量。
(2)告警判断
TA二次开路时,终端电流采样回路的输入特性将发生变化,通过对此特性的状态检测来判断TA二次侧各相别开路开始或恢复,并产生相应的告警或恢复告警。
2.8.10.1.9 TA二次短路
(1)定义
由于人为因素在TA二次侧计量回路之外增长其它短接回路,导致无法准确计量。
(2)告警判断
TA二次短路时,终端电流采样回路的输入特性将发生变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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