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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奖励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546944 上传时间:2024-07-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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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辽宁工大发2008119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修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规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评优评奖工作要在实事求是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第四条 凡是我校本科、高职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技学术活动、文化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

2、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学生,不含成人教育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第二章奖励种类第五条 学校设立以下奖项:(一)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就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二)单项奖、学习竞赛奖、科技学术活动奖、文体活动竞赛奖、特殊贡献奖、见义勇为奖(三)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活动标兵、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工作标兵、优秀毕业生(四)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寝室第三章获奖条件、比例及奖励方式第六条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省政府奖学金由辽

3、宁省政府出资设立,两者均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具体条件、名额及奖励金额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执行。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条件、名额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执行。第八条 第八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对考入我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成绩优异的本科学生给予奖励,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评选办法:在全校本科、高职学生学期总结与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结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开展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结果,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成绩x

4、75+发展性素质折算分。学生发展性素质成绩占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25,具体折算方法为: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发展性素质得分前5为25分;前6-10为24分;前11-15为23分;前16-20为22分;前21-25为21分:前26-30为20分;前31-35为19分;前36-40为18分;前41-50为16分;排名51以后均为12分.(二) 奖励金额及比例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立3个等级一等奖 1000元学期生 比例3二等奖 500元学期生 比例7三等奖 200元学期生 比例10第十条 学生就业奖学金大学生就业奖学金是奖励响应国家和学校号召自愿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就业的毕业生。具体评定条件及方法另定。第十一

5、条 社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是指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和友好人士在我校学生中设立的奖学金,其评选按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奖学金设立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执行。第十二条 单项奖(一)学习竞赛奖在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的个人,学校分别给予:一等奖奖金300元生,二等奖奖金200元生,三等奖奖金100元生。获奖人数控制在应参加人数的0.5之内。在省以上单科竞赛或统考中获得前10名的学生,发奖金400元生。(二)科技学术活动奖1、获国家专利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的,按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奖励。2、学校对在省(包括省)以

6、上机械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以及其他与学生专业学习有关的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予以奖励。在省级以上科技活动中获得个人、集体(三人以下包括3人)前三名的,分别发奖金500元生,400元生,300元生;获集体(四人以上包括4人)前三名的,按项奖励,奖金每项分别为1200元队、1000元队、800元队。(三)文体活动竞赛奖在省级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得个人、集体(三人以下包括3人)前三名的个人,分别发奖金400元生、300元生、200元生;获得集体(四人以上包括4人)前三名的,按项奖励,奖金每项分别为1000元队、800元队、600元队。(四)特殊贡献奖1、建议奖学校鼓励学生为学

7、校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建议被学校采纳的,由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学生处审核同意的,为建议人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科研突出贡献奖学校鼓励学生参与科研课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奖励。3、情报信息突出贡献奖学校鼓励在校学生为学校的发展招生、就业、教学等方面有重要价值的信息,并视其贡献给予奖励。(五)见义勇为奖对于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第十三条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一)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2、 模范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优良。3、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两次获

8、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4、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较高,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强,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校三好学生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为院系学生总数的10。(二)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2、 主动承担学生组织的管理工作,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效果很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望。3、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学年内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为院系学生总数的5.第十四条 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条件是: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9、,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2、 自觉地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3、 学习成绩合格。4、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成绩突出。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每学年一次,比例为院系学生总数的3,奖金100元生。第十五条 社会实践标兵评选条件是: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2、 自觉地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3、 学习成绩合格。4、 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学年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3周以上(不含教学实践),成绩突出。社会实践标兵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为院系学生总数的3,奖金100元生。第十六条 社会工作标兵评选条件是: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

10、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2、自觉地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3、学习成绩合格。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社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社会工作标兵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为院系学生总数的3,奖金100元生。第十七条 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本科生在校期间三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毕业设计成绩优秀的;高职学生在校期间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毕业设计成绩优秀的;或在校期间曾获省三好学生或省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校均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第十八条 先进集体(一)先进班集体1、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班级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11、积极上进;班委会、团支部积极发挥作用,班级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积极工作,密切联系群众。(2)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要求;学习成绩突出,参加统考的班级统考成绩总评在该年级的前列,其余学科成绩70分以上,集中教学实践环节无不及格。(3)班风好。全班同学团结友爱,自觉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举止得体,无打架斗殴、无酗酒滋事的现象,节约粮食和水电;各种集会秩序好,教室、寝室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达到规定标准,其寝室须有70达到文明寝室标准;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4)认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体活动,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12、二)优良学风标兵班1、优良学风标兵班是在班集体基础上评选而产生的,其评选条件是:(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2)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创新的优良学风。(3)有良好的寝室卫生和个人卫生。2、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比例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比例占全校先进班集体总数的20%.(三)文明寝室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比例占院系学生寝室总数的10%。评选条件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文明寝室”评比细则(试行)。学校对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第四章 评优评奖程序第十九条 学生评优评奖工作

13、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开张,院系成立院系学生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评优评奖工作。评优评奖工作采取采取申报和评选相结合的的办法,经院系评审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文明寝室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月内评定;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按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评定;三号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标兵、社会实践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标兵班在每年的9、10月份评定。其他奖项的评定时间根据情况而定。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

14、、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1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

16、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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