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甲方: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转包土地甲方与孟家庄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土地一宗,承包期限 年(详见承包合同)。该宗土地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珠山街道办事处孟家庄村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积 ,地面植被有 ,地面附着物有 。(以下简称该宗土地)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宗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面附着物全部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转包)二、转包期限及费用 转包期限与甲方承包期限相同,甲方承包期限延长时,本协议转包期限同时延长。转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终止本协议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给甲方一次性转包费 元(其中定金 元)。该费用包含转包费,地面植被、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补偿金等。乙方支付全部转包费后,甲方不得再以续租、协调或其他理由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三、其他权利义务1. 甲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将该土地和相关权利证书交付给乙方,地上植被、地面附着物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行处理地面附着物、调整种植结构、投资和建设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2. 1. 甲方承担该土地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该土地没有任何产权、使用权、相邻边界等纠纷、无抵押或担保等第三人对该土地的权利,甲方负责处理协调本村村民针对该土地
3、的各种要求、协调与邻村的关系,不得影响乙方的使用和经营。3. 1. 甲方承担促使本转包协议合法生效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甲方承诺在其承包合同到期日前与村委会办理完成该宗土地续包手续,(续包期限不少于 年)。如因甲方未履行本条所规定义务影响乙方继续使用该宗土地时,甲方应给付甲方补偿金 元。4. 乙方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该土地,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乙方未经土地所有权人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5. 如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乙方应服从统一规划,相关国家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权、承包经营权补偿费、地上植被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因转包土地
4、未到期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和补偿等所有征地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补偿金领取等事宜。四、违约责任双方须按约履行,如遇一方违约或无故解除、终止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及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仲裁、律师费等费用)。 五、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仲裁和解协议书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双方签订了 (以下简称该协议)。为约束各方自觉履行该协议及本协议,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各方一致同意将该协议及本协议涉案纠纷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被申请人自愿放弃仲裁答辩,各方自愿放弃组庭期限。各方当事人共同约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并共同选定 为仲裁员。各方一致请求仲裁庭不开庭审理,根据该协议制作裁决书,裁决书中不载明事实和理由,只载明仲裁请求、协议内容和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时间:201 年 月 日说明1、甲、乙双方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2、附件是指拟申请确认法律效力的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