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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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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按通用合同条款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2 永久占地包括:详见征地红线和设计图纸。1.1.3.3 临时占地包括:根据施工实际需要报监理、发包方批准后的实际面积。1.3 法律 适用于

2、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按通用合同条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开标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澄清问题的来往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补充通知;(6)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7)通用合同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文件;(10)投

3、标文件;(11)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等。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免费提供两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规范要求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每月25日提供进度报表,其它按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规范要求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准备 1.7 联络 1.7.

4、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规划红线为准 关于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和监理人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

5、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开工前7天内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合同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 。

6、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按通用合同条款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

7、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 按照投标文件配齐项目组织机构,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长驻现场进行管理(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齐全,其中各栋施工长要求至少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经验),全面履行合同,对本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向甲方负责;组建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8、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若有违反本项约定,对乙方处罚金15000元/月。如未按规定配齐施工管理人员,缺额人员按每月每人30000元在进度款中扣罚。2. 负责办理和提供进场人员的有关手续和个人档案资料,并承担其费用。主要有:进场人员详细名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建筑专业技能岗位证、特殊工种作业证、暂住证。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予以配合。3. 乙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10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书、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和本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审查批准后执行(在原投标报送的技术标基础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重新调整编制)。甲方

9、及监理单位审批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所有责任。4. 乙方进场施工后,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7 日内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并追赶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费用的 2 倍从应付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5.甲方为业主办理入伙时(自入伙之日起 3日内),乙方须派驻 2名专业工程师驻甲方入伙现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程师必须每天上

10、、下班到甲方整改室签到,并保持24小时手机开通,配合甲方在现场解决业主入伙时提出的就本合同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否则,乙方须按每人每天 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 合同外追加或合同内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追加工程量及变更价款,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造价。在审价过程中,乙方不能因此类经济问题干扰正常的施工。7. 本工程以乙方单位进行报建。工程需向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编制,资料中涉及到施工单位名称由乙方按施工报建单位名称编写。8.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发电机、蓄水池等设施。设备停滞费及自发电费用与定额用电费用之间的价差不予调整。9. 乙方施工

11、完毕后,应负责对所损坏的市政公共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由甲方代为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10.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

12、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为完成上述施工计划相应的材料、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12. 按时收集提交报表及完整的工程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乙方不得无故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交工程资料,否则影响竣工验收的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造成延期交房的则赔偿甲方因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13. 乙方必须保证其是经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的有效单位,并负责其与劳务用工人员之间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以及所签合同在劳务监察部门备案。14. 负责工人进退场的各种费用。15. 赶工期时应无条件 24小时安排轮班施工。16. 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

13、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质量和使用情况,以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17. 协调配合现场其它单位的施工工作,顾全大局;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项目经理有事离开现场时必须以文字形式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依时参加每周的工作例会,例会前须将上周工作进度及下一周工作安排等资料呈报甲方及监理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由缺席者的直接上级领导代替参加。18. 负责所有设备移交前的保管和保护工作,并确保不损坏其他单位的材料和成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坏的,乙方要赔偿材料及工费,并接受甲方处罚。

14、19. 负责管理各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无偿提供场地内现有的内外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给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时使用。20. 负责提供不少于 2 间办公用房(每间不少于20)给甲方及监理单位使用,如未按以上标准提供足够的办公用房,缺额部分按 30000元/间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21.乙方承担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及配合费,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保温节能检测等所有检测项目(不含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铝合金门窗检测、桩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四项),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他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检验试验所发生

15、的材料、人工等费用。22. 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甲方可以拒付工程款,由此引起的拖延及损失由乙方负责。23. 根据现场实际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现场配置的临时配电箱必须符合张家界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手册中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箱配置要求,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24. 乙方自备的机具要求八成新以上,自行负责采购的施工材料和各类物资应按甲方质量要求或指定品牌、厂家进行采购,调整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25. 工程一经验收通过,所有施工人员,材料和施工机械必须在 14 天内撤离,并拆除一切不必要的设施,否则材料、机械和设施归甲

16、方所有,任由甲方处置,乙方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6. 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27. 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支付有关费用(规定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的时间不应影响施工许可证的办理。28. 乙方须在工程开始前核实所有尺寸和地面标高。乙方须负责更正自己不准确定位或事先未有核实尺寸或标高所引起的错误而引致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要优先使用图纸上标明的尺寸而不是用比例尺去量度。在展开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物料前,乙方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的所有尺寸,及审核图与甲方明确的施工规范之间有没有不符,若发现有任何偏差,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给予指令。甲方不负责乙方未有充

17、份地审核而引致的虚耗物料、工作或阻延。29. 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宽度 5 米,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厚度150mm,路基要求压实)、管线的施工和保养(包括标段范围内的沉砂池、临时排水设施清理和修补,其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30. 若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甲方认为必须修改已认可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修改其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并在 7 天内提交。31.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不完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甲

18、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之补充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出以上要求而致使工程延误,一切延误所引起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3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的施工。33. 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含指定分包工程及独立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独立工程及指定分包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34. 墙改保证金及散装水泥保证金由甲方负责

19、交纳,甲方负责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的保证金扣除部分,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等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上述乙方造成甲方墙改保证金及散装水泥保证金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任何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相应金额作为补偿。35. 甲方报建时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因乙方拖欠农工工资或其他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保障金无法退还的,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相应金额作为补偿。36. 甲方报建时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因乙方拖欠农工工资或其他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保障金无法退还的,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相应金额作为补偿。3.2 项目经理 3.

20、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应专职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超过3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1、10000元/次。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后方可离开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

22、付违约金1000元/次,超过3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消防工程、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承接,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签订分包协议。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23、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金额的10%,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退回:基础完工返还20%,主体封顶返还40%,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40%。(履约保证金第一、二、三次返还均不计利息)。4.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

24、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 (2) / (3) / 5.工程质量 (一)、土建工程5.1、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必须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观感好。5.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各分项工程样板制及报验手续,各分项工程要求一次性报验合格,否则每次对乙方罚款伍仟元( 5000元), 且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验收要求为止。造成该节点工期逾期,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5.3、其他要求:5.3.1 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于三层模板,模板表面脱皮、木方变形影响施工质量的禁止使用,乙方要及时购买新的

25、模板木方进行补充。5.3.2 地下室剪力墙、顶板天花、楼板天花平整度要求达到清水混凝土的要求。5.3.3 模板拆除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拆除。 5.3.4 后浇带、施工缝、不同标号混凝土交接处等位置必须安装分隔钢网,模板内撑必须使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条。5.3.5 楼板负筋必须全部采用悬挂法施工,竖向构件钢筋必须全部使用成品塑料垫块。5.3.6 直径大于14mm(含14mm)的竖向构件钢筋必须采用电渣压力焊,直径大于22mm(含22mm)的水平构件钢筋必须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套筒由乙方提供)。5.3.7 严格按设计强度和施工顺序进行施工,防止不同强度混凝土用错部位,混凝土浇筑必须使用布料机施工。5.3

26、.8 墙柱接头处混凝土施工后必须清除浮浆并凿毛。5.3.9 必须派专人按甲方要求对混凝土进行养护。5.3.10 墙体拉结筋必须采用二次植筋;窗台压顶必须通长设置,两端钢筋必须锚入结构构件;外墙砌体必须采用混凝土反边,顶砖必须使用实心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切割必须采用锯切,砖缝必须满浆勾缝。 5.3.11 抹灰砂浆必须集中拌料,严禁使用砂浆王;外墙必须分层抹灰,面层必须采用杜拉抗裂纤维砂浆;窗楣统一使用PVC滴水槽;墙面抹灰基层必须使用机械喷浆;所有门窗框必须用干硬性砂浆由专人负责塞缝;外墙分隔条必须随抹随安。5.3.12 外墙砖必须使用瓷砖胶粘贴,同色的防霉填缝胶泥,瓷砖胶必须严格按照产

27、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5.3.13 室外PVC双壁波纹排水管必须按要求采用中砂或石粉渣做垫层及覆盖层。5.4、其它的质量要求:屋面、外墙、门窗、厨房卫生间、管道无渗漏,杜绝内外墙开裂。 (二)、水电工程 5.5.1、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必须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质量评定达到合格、观感好的评定标准。 5.5.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各分项工程样板制及报验手续,各分项工程要求一次性报验合格,否则每次对乙方罚款 伍仟 元(5000元), 且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验收要求为止。 5.5.3、其他要求: 5.5.3.1 多根线管必须使用专用排卡进行固定,保证线管排列整

28、齐均匀。结构板内暗埋的线管不得多于两层。 5.5.3.2 每户安装一个水龙头,其余用水点用堵头封堵;冷、热水管需在生活阳台处用高压软管连通;板内暗敷的给水管必须弹线标识。 5.5.3.3 每户在客厅及阳台各安装一盏灯具,末端安装一个检测用插座,其他部位接线到位后用白盖板封住(白盖板不另计材料费)。 5.5.3.4 墙体暗敷管槽必须采用专用切割机进行切割后再人工剔槽,不得用电锤或直接凿打。填充塞缝必须饱满,不得有空鼓。 5.5.3.5 消防箱体应在土建抹灰完成后安装,保证其水平度和垂直度。 5.5.3.6 电缆桥架与配电柜、箱体等的连接须采用专用连接配件。 5.5.3.7 排至屋面的排水管底部应

29、采用45。专用弯头并做支墩。 5.5.3.8 混凝土内预埋管线必须安装牢固,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派专人跟班检查,若发生质量问题凿打混凝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每次罚款 元(3000元)。 5.5.3.9 预留孔洞的二次灌浆须按要求施工,如出现渗漏乙方须及时修补完好;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每处罚款叁仟元( 3000 元)。 5.5.3.10 室外埋地管道必须按要求采用石粉做垫层及覆盖层。 5.5.3.11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图纸上详细表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楼地面和墙面用油漆标明各种管线的名称、位置和走向。 5.5.3.12、已建好的

30、道路等临时设施、水电源接驳点,总包单位有义务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如因工程原因,需要总包单位新建相关设施,则总包与分包单位另行协商。 5.5.3.13、场地内提供临水接驳口,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场地内的管道埋设,如水压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加压措施,且无条件提供接驳口给经我司同意的其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箱变已接至场地内,从箱变出来所有施工用电为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及甲方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拾万元违约金,

31、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 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全面按照所有留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保持其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和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占用的工程出于有条不紊的状态,以免发生人身事故;(2)严格按张建发2014147号文件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1) 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协作约定:由发包方代表和承包方代表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由承包方代表组织成立治安联防小组。(2) 编制施工场地

32、治安管理计划,制定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的协作工作的约定: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者是在保修期间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生事故或者其他事件,工程师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此类工作或修理时,发包人可以工程师认为必须时,雇用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或修理,并支付有关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由发包人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规定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则经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商议后,工程师将确定此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索回,发包人可从将付或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并将一副本交发包人。但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工程师应尽快通知承包人

33、。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必须择请有资质、全封闭的运输车辆及时清运施工渣土,运输渣土、回填料的车辆不得沿途洒落,否则按张建发【2014】147号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张政通【2008】51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区建筑垃圾和砂石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从严处罚。(2)渣土运输车辆出施工场地时须清洗和冲洗轮胎。(3)施工场地裸露地面须有遮挡和降尘具体措施。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

34、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7.3.2 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

35、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7天将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因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合同工期,给予承包人10000元/天的处罚;因承包人原

36、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造价的2%。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包括6级及6级以上地震(2)10级以上的暴风(3)一天200mm以上或三天450mm(4)一次积雪深达450mm以上等自然灾害(5)外敌入侵、战争地震资料以湖南省地震局提供的资料为准,暴风雨资料以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8.材料与设备8.1、乙方须负责按实地所需加合理的损耗计算应由甲方供应的物料的订货数量,超报、超领部分视为乙方购买。8.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供货计划以便甲方安排物料

37、按时供应。该计划必须考虑合理的订货、生产和运输周期。8.3、甲方供应的物料应送到工地地面。若乙方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则由中转场地运到工地的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8.4、甲供材料设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材料申请单,具体供货事宜由乙方与材料供应商联系,甲方进行协调。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 4小时内组织并会同监理验收。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乙方可采用抽样开箱验收的方法,破损及不符合规格的按抽样中的比例乘以总数量进行替换。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就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相应验收后的保管责任亦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全面负责安全保管指定供货人送抵工地而乙方已接收的物料,并自

38、费补充任何受损坏、遗失或被偷窃的物料。8.5、乙方须负责计算其需要的设备材料的订货数量。甲方只负责承担按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任何超出这范围而又需要完成本工程的设备材料,其费用须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超量部分扣款单价按采购价(含税)加采购费(采购价的 5 %)计算。8.6、甲供材料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由乙方妥善保管,严禁挪做他用,否则按照甲方采购价格的双倍对乙方进行处罚。8.7、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己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质量要求,对合同规定品牌或指定厂家的材料必须按照合同执行,如发生更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场使

39、用,需进行检测的材料必须送检合格后才能使用。8.8、甲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和设备,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样板质量或未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由乙方按材料款的 20%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要求乙方重新订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8.9、乙方自设仓库内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挂牌标识,妥善保管,否则甲方可视违规情况每次处罚500至2000元。9.试验与检验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0.变更10.1 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1本项目原则上不作大的变动,确需变更的,应按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张定政发【2015】8号)第二十三条规

40、定,由发包人提出变更申请,报区财政、审计、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区政府批准;10.1.2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均可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以设计单位提供的修改图纸为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设计变更图纸施工;涉及现场变更,技术处理由建设、监理、设计三方协定后实施。10.2变更的计价原则:10.2.1工程数量的增减,不调整综合单价;10.2.2 对新增子目的综合单价的组价原则:.投标文件中有类似于新增子目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子目的综合单价,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及施工同期张家界工程造价信息规定的办法计价。其材料价格:若投标文件中有相同材料价格按

41、投标文件中价格执行;若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同价格材料价格,其价格按施工同期张家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对均无上述参照价格的,由三方签证确认,三方签证的材料结算单价不下浮。(注:不可竞争费及税金不在下浮范围内)10.2.3施工期间,招标时发布的材料暂估单价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据实签证,并据此结算;凡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承担范围、幅度及超过约定范围、幅度时规定了调整办法的,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合同中没有具体明确设备、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幅度的,有关单位在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结算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对于招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以张家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时期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为基础,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正负超过3%时,装饰或安装工程材料价格变化幅度正负超过5%时,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应重新协商确定结算单价。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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