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材供货合同甲 方(需方):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乙 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 合同货物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二、 货物交付1、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或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 2 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宜昌市伍家岗区怡馨小区项目部 。2、 甲方委派 周 君 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 420103197807313716 ;联系电话: 18971048937
2、。3、 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费用(不包含卸货),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4、 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5、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为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 货物交付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三、 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1、 货物必须符合相关
3、质量标准并具相关资料备查。2、 所供产品须是襄阳米朗管业有限公司生产。3、 根据甲方检验标准的检验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 的材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车索赔。四、 货款支付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凭甲方开据的入库单对甲方进行结算,甲方按照乙方提交有效票据结算与入库单上的日期于一个月后的柒日内向乙方支付对应货物货款。五、 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
4、付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 货物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六、 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 其他约定事项1、 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 王 斌 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2、 本合同附件作为
5、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附件:供货明细表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 注:1、货物应为全新、未使用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现行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如以上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以货物是否通过验收为标准。2、合同单价包含成本、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不随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 3、上表货物数量为计划用量,最终结算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