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具定做合同家具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与 年 月 日在乙方购买以下商品:家具名称规格材质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总金额材质:总金额: 元整(: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五年。第三条:订货时,收取 % 元,为制作加工定金(甲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提货之前再付 % 元方可提货,余款 % 元,安装完成后7日付清,未按以上方式付清家具全款,家具属乙方财产,合同履行完毕,家具属于乙方财产。第四条:家具由甲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第五条:送货费用由 承担,甲方缴清货
2、款,经甲方验货签收,并由乙方开具清单,家具送到指定的地点搬楼由 负责。家具送到后甲方安排人员看守、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第六条:家具安装由 负责,安装期间吃住由 负责。第七条:送货时间: 地址: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告知乙方后,乙方在10天内修理或跟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或申请向昆明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