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好声音与伍佰巡演南昌站高校票务代理协议
甲方:南昌速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中国好声音与伍佰巡演南昌站高校票务演出活动门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次演出活动门票 学校代理销售方。
2、 乙方利用自己的票务销售网络和渠道负责甲方本次演出门票的销售工作。
3、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门票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将乙方剩余门票取回另行处理。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演出票务授权书或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本次演出的合法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甲方在自有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中尽量为乙方售票提供电话购票信息的宣传,以便乙方更好地销售门票;
3、 甲方每次交付乙方销售的门票及其发票,并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的签收单,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确认票款结算对账单的凭证之一。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演出票务销售的推广工作,认真执行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以书面方式交付乙方的甲方销售政策,在零售时须按票面值销售;
2、 乙方负责自有销售网点的票务销售和结算工作;
3、 乙方如出现有门票遗失及误收假币票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需每天坚持准时校园票务销售的推广工作。
四、结算方式
1、 乙方代售甲方的门票,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费率为乙方销售总票务所得的总金额(按乙方销售的总票务的票面价格计算)的 3% 。
2、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均派专人负责票款的结算工作。乙方应支付甲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对账单上扣除代理费后的金额,乙方在收到甲方送来的票务时当场结算。
3、 由甲方负责提供发票给乙方的购票客户,应与待销售的门票同时交付乙方。
五、代理学校: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至2012年12月24日止.
七、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条款中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在合同期内,若甲方对演出活动进行重大调整,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引发观众投诉、索赔等事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 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活动中止或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乙方同意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条件协助甲方办理退票事宜,但乙方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再退回。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问题、顾客纠纷以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善后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4、 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演出活动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仍有权保留其已销售门票的代理费。
5、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在门票销售收入中予以扣除,门票销售收入不足的,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更新或重新定义相应条款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