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结合作协议供货方(甲方加盖公章):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购货方(乙方加盖公章):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结算方式的协议,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现就结算双方达成协议如下:1、经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账期 月结( _ 日对账期,次月现金/银行转账支付) 信用额度人民币:_RMB 乙方必须按签订的结算方式时间内,通过现金、转账、汇款等方式到账甲方指定的账户为准,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对公转账支付。 逾期不付货款,甲方有权收欠款及利息金(逾期金额月息利息金按3%利率计算)。2、乙方应按照前条的规定按
2、时还款。3、为了保证双方往来账目的准确、清晰,一方核对双方往来账时,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目前采取的方式为:以发货明细清单为主、采购单为辅、以对账单为准进行财务结算。4、乙方的付款应同时满足账期及信用额度两个条件,如未能在约定的账期内付款或超过信用额度范围,则甲方给予乙方的账期将自动被取消,转为款到发货。5、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款,须提前一周书面写明原因,并作出付款时间的承诺,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视为临时账期(只限此笔业务),否则按照前条规定执行。6、如乙方连续二个月未能按时付款或逾期累计超过15天,甲方将终止给予乙方本协议的月结方式,以后定单采取现金结算,并且是款到发货,如果是特殊制订的产
3、品,则是款到生产,乙方在签订的时间内不能按签订时间付款,一切责任或延误交货由乙方负责。7、本协议作为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的补充,如与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8、如乙方须终止与甲方的合作购货,以最后的一批货日期为准以十五天内要清还所有货款9、本合同司法权在甲方所属地。未尽事宜,协商解决。10、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甲方指定转账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乙方须具备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商铺或厂房产权证或商铺或厂房租凭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标注:为合同附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签名,连本合同一式两份,务必确保所提供资料无虚假成分,否则后果自负。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