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桶装饮用水供应协议签订地:广东 惠州甲方(供方):地址:负责人:乙方(需方):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桶装饮用水采购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1、本合同为框架性协议,适用于双方之间的桶装饮用水采购;2、除本协议外,乙方在每次具体采购产品时均需另行向甲方发出订单(通知);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二、订单1、订单的形式:采购订单可以是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甲方发出的包含产品名称、型号、价格、数量、交货条款、支
2、付条款等信息载体;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信息;3、订单的效力:甲方收到订单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随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内容与订单内容相冲突的,以订单为准。三、质量标准、包装、知识产权1、甲方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是由具有相关饮用水生产资质的厂商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饮用水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
3、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3、甲方保证对其生产、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权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各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承诺所提供水桶是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产品,禁止提供再生塑料水桶;2、如甲方向乙方配送伪劣假冒的产品或饮用后造成乙方员工不适,经检验确认为甲方所供应的桶装水问题的,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员工由此而产生的医疗及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被以双方 个月交易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二)乙方义务:1、及时、准确向乙方发出订水通知;2、收到甲方提
4、供的桶装水时,在送货单上及时签收;3、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五、价格条款 (1) 水价格单价为 元/桶(2) 水价格单价为 元/桶(3) 水价格单价为 元/桶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时间:订货通知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以乙方第一次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络函等形式催告后的次日为交货期限;乙方催告后给出一定的宽限期的,宽限期最后一日即为交货期限;2、交货地点:乙方公司3、货物交付前产生的运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七、产品的验收1、乙方接收货物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或通过肉眼能够发现的表面瑕疵问题,应于发现上述问题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予以补足、更换;2、桶装饮用水的质保期为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饮用水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予更换货物或退货;八、付款方式:甲方双方每月结清送水量,由甲方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并保证开具给乙方的所有发票、凭证等真实合法有效。如出具假发票、假凭据等,无论何时发现,由甲方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收到发票后 天内结清账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复印件给乙方,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