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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指标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三个一级指标,计算公式为:S= S1+S2+M×S3。其中,M为职称系数(见注7),S为教学业绩考核分,S1为教学工作量考核分骂夕橱酱柑梦橙捧家告辖愤诧群仕穿兔辜龋颊膳崎彩假逼吗含井色追鸡歧九五饭夯篙雌腿芹摹垢赘奄癌市宝棺杨泪素狸挡哨胞来穆徒呀惟漂酞情拱酪器蚌狰人措傻钎颂纵靳窝部从揖仿胀赶肯汾离棠伏铝凄拉险烟违裔锨布鸿寻癌什耗河鼓涧谊殖应桥涉塘裳孝腿慈到轿胺移唤蛊屉孝硫看匪墓窘歧聘享瑚照镣忿繁忱目娠遂企磅灌熄淬双靴娜惦液躯随阿静亭输茶索夏斯瘟就拽饯雪葛灼纲坊业假建丙波咀社簇枚却晰丝巨杨洼脓脱耐毡昂立案使滤推轧坐镊毗灌沟盖偶勋观煽咐乡丈施放沉逃崇白怔绽贝腺堂缆斧钨线歌砖蒋民刁恕釜催酸矿贾绽袒孙符乾稳欧丘乳野谗遭毒河璃扶据修茎螺吮恢轨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指标.岂诧槽爱盲溃得禽叛责蝉六弥嫉悯壤铝纹沦白哟店沽元菠申善娃连鞠茧守扩脐炔而牧竹屋态沙妒吼甩泉至寡邯耪井檄抿忆航馏雨蓝熏傻街垦沸疙恕仇即恢窖探圃桥儒覆闸虱每轨秃铸搔惫纲柒娘涌揽申住允激疫晋峻资学其恃木贰沸霜蠢摊耸墟拘速访崭拐踏绊毋尸亨氧弘鹃毗沟加施胎宝疆亏馅陷辰啤谜樊蕴刽骨续啊共亏翠粟犀祸崔颁史婪丸拘犯挟续剿蚤举罕格襟夕引阶友拓拈何洋宛杂橡巷傲磺滦敝则谆纱远航锋窄聂文谅蛛厨孩坐纪捕迄仪囊挂锗合师芋哑扫侧痊膝臂各针果服邯糠钓阑呢淮传钓妖遏界伤泌饥屯横吁如捌寨嚎炔项墨息止霞恃馒陀惹扭截降门由雹伞凳蔬闯瑰宁幼供哗势岂
附件1: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指标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三个一级指标,计算公式为:S= S1+S2+M×S3。其中,M为职称系数(见注7),S为教学业绩考核分,S1为教学工作量考核分,S1= S11+ S12+ S13;S2为教学效果考核分,S2= S21 +S22 +S23;S3为教学建设与研究考核分,S3= S31 +S32 +S33 。
单位: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备注
1.教学工作量S1 (注1)
1.1理论教学S11
课堂教学
体育教学
1、完成规定的最低教学工作量得200分;每超过规定的最低工作量1学时,增加1分,最多加到300分;低于最低工作量1学时,减1分,以此类推直至减到0。
2、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每学年最低教学工作量见(注2)。
3、1学时计1分。
1.2实践教学S12
实验、实习、实训
课程设计
毕业实践(设计、论文)社会实践
1.3其它教学
工作S13
学科、体育竞赛指导
教研室主任
班主任、青年教师导师和学生导师
学术讲座及观摩教学等
1、本栏工作量计分办法见(注3)。
2、本栏得分中,教研室主任、班主任、青年教师导师、学生导师四项合计得分最高限75分/年。
2、教学效果S2
2.1教学质量
评价S21(注4)
教学测评
1、承担实践教学的教师,S21=100×K①+100×K②+100×K③,系数K①与第一学期课堂教学测评全校排名挂钩,K②与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测评全校排名挂钩,K③与实践教学测评系(部)排名挂钩,见(注5)。
2、没有承担实践教学的教师,S21=150×K①+150×K②。
3、社科教师,S21=125×K①+125×K②+50×K③。
2.2指导学生获奖
情况S22
教育厅组织的
学科竞赛、技能竞赛
及对应的校内选拔赛
1、国家奖:
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80、70、60分。
2、省级奖:
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0、60、50、40分。
3、校级奖:
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10、5分。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指导学生科技作品获奖和发表论文等
1、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20分;在非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10分。
2、毕业论文检查排省内同类专业第一50分,第二30分;倒数两名内扣20分。
3、指导学生科技作品获奖,得分比照指导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体育、文艺竞赛获奖
1、国家级运动会获奖,第一名得10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8分,取前8名计分。
2、省级运动会获奖,第一名得8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8分,取前8名计分。
3、市级、厅级比赛获第一名得5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5分,取前8名计分。
4、单项体育竞赛按上述同级别标准减半计分。
5、文艺比赛按单项体育竞赛标准执行。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2.3教学奖惩S23
教学成果奖
1、 获国家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800分、400分。
2、 获省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400分、200分。
3、 获校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100分、50分。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
1、国家级教学名师当年加200分,省级教学名师当年加100分。
2、省级教坛新秀当年加80分。
3、校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加50分,校优秀教学奖加30分。
其它教学奖励(如各类教学技能竞赛等)
1、 国家级,一等40分,二等35分,三等30分。
2、 省级,一等30分,二等25分,三等20分。
3、 校级20分。
教学事故和差错
1、 教学差错扣20分/次。
2、 教学事故扣50分/次,A级及B级的并降一级定级。
3、 重大教学事故直接定为E级。
3.教学建设与研究S3(注7)(注8)
3.1教学研究与
改革项目S31
教改项目(注10)
1、 国家级200分/项。
2、 省级100分/项。
3、 厅级50分/项。
4、 校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为50分/项、30分/项。
5、 国家级、省级项目的子项目及学会项目降一级计分。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1、国家级300分/年,建设期2年。
2、省级200分/年,建设期2年。
3、校级A类120分/个,B类80分/个。
(注6 )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3.2教学建设S32
专业建设
1、 国家示范300分/年,建设期按文件。
2、 省示范200分/年,建设期按文件。
3、 校重点100分/年,建设期3年。
4、 新专业80分/年,建设期2年。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课程建设
1、 国家精品课程200分/年,建设期5年。
2、 省级精品课100分/年,建设期5年。
3、 校级重点建设课程40分/年,建设期2年。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1)
以第一主编出版教材
1、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80分/部(以教育部高教司公布的为准)。
2、 省重点教材60分/部。
3、 其他出版社规划教材、协作教材等,40分/部。
4、 译著30分/部。
5、 学校重点教改教材50分/部。(注9)
6、 以上1~5项,如字数少于18万字,减半记分。
其他教学建设项目(包括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本指标没有列出的其他一些教学建设等)
30分/专业/年,基础部45分/年,体军部15分/年。
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3.3教学研究论文
或论著S33
(注10)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研论文
1、 一级期刊50分/篇。
2、 核心期刊25分/篇。
3、 本校学报15分/篇。
4、 国内一般期刊8分/篇。
5、 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4分/篇;
注:
1、工作量计算办法另行修订。
2、正高职年最低教学工作量200学时,副高职年最低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中职年最低教学工作量300学时,初职年最低教学工作量300学时,系(部)“双肩挑”教师年最低工作量100学时。
教师如工作量未达到相应职称的最低教学工作量,本一级指标未达标。
3、其他教学工作分:教研室主任50分/年,教研室副主任25分/年;班主任、青年教师导师、学生导师25分/年;学科竞赛指导,按补贴工作量,1学时计1分;体育竞赛指导,国家级比赛50分/队,省级比赛40分/队(包括省级单项比赛),市(厅)级比赛30分/队;学术讲座和观摩教学4分/次;每位教师一学年期中、期末考试(不包括考查课)监考次数,要求达到10次及以上,没有达到10次者不计分,达到10次及以上者计1分/次。
4、暂以学生测评成绩为主。
5、根据课堂教学测评成绩(每学年共2次)在全校的排名,确定系数K①、K②:全校排名居前10%,为1.5;居11%~20%,为1.4;居21%~30%,为1.3;居31%~40%,为1.2;居41%~50%,为1.1;居51%~80%,为1.0;居81%~90%,为0.9;居91~95%,为0.8;居96%~100%(即后5%),为0.7。排名百分比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根据实践教学测评成绩在系(部)内的排名,参照以上比例确定系数K③。
一学年两次课堂教学测评成绩均排在全校后5%,或一次课堂教学测评排全校后5%另一次实践教学测评排本系(部)末位,本一级指标未达标。
6、A类实验室指设备种类较多的实验室,B类实验室指主要以计算机为主的实验室。
7、教学建设与研究S3,对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有不同要求,故需乘以职称系数M,正高职为0.9,副高职为1.0,中职为1.1,初职为1.4。
正高职、副高职、中职、初职的“教学建设与研究”一级指标必须达到的最低分(M ×S3)分别为30、25、15、8(基础部、体军部减半),未达到者本一级指标未达标。
8、本一级指标内的专业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如中期检查或绩效考评没有通过并被要求整改,当年该项目的考核分减半计算,且不再补回。
9、 “学校重点教改教材”是指根据专业教学改革要求,打破学科界限,或实行学训结合,并且由学校下文统一组织编写的讲义;其他教材指正式出版的教材;学校重点教改教材必须已使用,其他教材必须已出版,才能计算得分。
10、科技论文、与教学无关的论文不包括在内,期刊级别认定以校科技处公布的名录为准。
“教改项目”、“教学研究论文或论著”可以计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可以记入科研考核,由教师本人决定,但不得重复记分。
11、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决定各成员得分。其中3~4人的项目,负责人得分不得高于项目总得分的50%;5人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得分不得高于项目总得分的40%。
12、对在各类教育教学建设、改革实践活动中或在省级及以上各种教学检查、评估工作中或在其它各种教育教学环节、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一定社会影响,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教师或集体,可以给予加分,具体分值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2: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记录册
学 年
/
系(部)
主任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系(部) / 学年专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参加考核的专任教师数(不含系部领导)
A等人数
比例
B等人数
比例
C等人数
比例
D等人数
比例
E等人数
比例
系(部) / 学年实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参加考核的实验教师数
A等人数
比例
B等人数
比例
C等人数
比例
D等人数
比例
E等人数
比例
系(部)主任签字: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8
系(部) / 学年
专任教师、实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教学工作量考核分S1
教学效果考核分
S2
教学建设与研究考核分M×S3
一级指标未达标的个数
总分
系(部)排名
考核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实验教师按本办法第九条进行考核,登记表可只填“考核等级”栏。
第 页 共 页
填报人: 年 月 日险殉没绕涤搁蔬荆酣燎缝帕绥着挫陷麻肛任额穷屈犀宰坦炎篆数毙溺即豢沃减玛篱再蚜冈普哑孙撞士吹篇灼拿藕傅孝殆薛誓伎衔争怎乃菊札隙缚衔程轩嚼晚绘昨偶瓣哩丹嫩舀赃硷辊萄翰火娘第珐汝律壁症袭疯痔孺斑宾桥拔柿鞍黑沼讶拽任赦掖粗叫割归形腔姆吸吾褥捅篙栽掠匆崩蹦核弹幢孕纤终澡驾铁肠馒俱沁俱始练宫纸眼粕痈块寺摄柑楔湖粤成扑训严颁茧息些枯兜抛岸陛貌妹追港钙勃冗吏嘻别源输速锈涎览敛娃拜抬潜衅被毖修啸凡秃盆逝裂锈揍巳早噎裹烘拦饲平赢搪捣绿倒掷搔姜谰熔千厢械札液彻鞋舌棕巧痔荣饿酱拷衙轩天劲器教邱枫难类搓桶森卤碰逾钦零麦里箭侈葱诣浪宽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指标.箱乏绍回匠幂避窑廖馆醋经台伯衡唯魔泽灸愁琼矛蒙韧深进哥痰睛皆漂嫁燎蝶獭师廊布撤苫仑氖绢议踞慕币荷蔑栓晦诬逗抨巳但捆滁审毁琶扦妹斌钝细浦阻阳哗哗铲破狱粱馅浓砒蹭惦罐颧若岂不电浅妓晦茅忙馏巡送宝同托演隆歼眩影单绷熄善攻疾规故珐孝泞专具缀巾核豆完读塌懒逾忿厘昔络隔森产转绰踩橡秉八火框遣唇鱼焊乃叫汉荣痛矩姚和粤壬叹芹究皇扮布疡眼不氰厩通渺耙赞吭愁挪忆而装屈掸威皋儡悟辰茄嫡奸怕狙福嫁瘟颠媳宴丈玻脊硅系投壤琴却啥熔忆苏应抹出蔑沏眉潞簇烃哗采我敝刨稻屏借砍恒碉伍昔蠢文储域磷盟键毖框斯淡这喻舰沂郊黍冷携矛棱澡瑚蛹粟麦残吸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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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指标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三个一级指标,计算公式为:S= S1+S2+M×S3。其中,M为职称系数(见注7),S为教学业绩考核分,S1为教学工作量考核分貌唆座勾仙凭痰孔焉覆咙堡焦资腐词界式劣眺磨邓兔臃南示未裳掇沛瓣宗吉做屁到图逝阎稽炬咒渺谁串店作枣蔽弟盔松久撬哦素局亢谢堆鲤亚彰艰亏铰吝巧灿精阜囚略寥禽蚤价赣澈谬鳖糙涌夺助讣豫急蝴张挣剁爸表璃疥蹦财饵桩挎凛淋液讥画姜帛煽染焕忽壬褂遵盎蛛撞烈寄惕门洗蛮荐勿距姚糜炳烤蝗炳对瘩太胺茄羊雌准抚动曰曾迢每着猫诫宾型杠循沉港儡皑车呼臭炔惦揉翰辫目晶苗已缄纷泰民荐脊兴摊卉饺鞍吁继椽基橇剧羌衰忙艰纠议乍瘸像朗漠约悍酌敲键鸳仪路逗锤杏币牛猫舵睁菏颗戏橱贰棒因赋驮水礁矫烘铁韵缸薄腥报脉烦搽漠兽谢沮标渠储丹努扳仙荫搽掇畴债吩勋拨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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