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纸浆产品购销合同供方:广西恒林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需方: 签订地点:南宁市 一、产品名称、质量、包装、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产品名称及牌号或商标生产厂家数量(绝干吨)单价(元/吨)(散装)交(提)货日期 300 绝干吨/月以传真供货计划或临时电话通知为准备 注1、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为暂定价格,价格随行就市。2、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为暂定数量。2、开17%增值税票。二、质量标准:白度78%;水份74%;尘埃度(0.31.0mm2):150mm2/500g;尘埃度(1.05.0 mm2):55mm2/500g;尘埃度不允许大于5.0 mm2;其它指标参照生产厂家企业内控标准。三、交(提
2、)货方法、地点:需方仓库。 四、产品检验及验收方法:水份允许误差范围为1。在误差范围内以生产厂家数据为准;如超出误差范围,在货到需方厂家2天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供方处理,如未经处理或未经供方同意则货物必须暂时停用,以便重新取样检测。如货物己使用完,而未能经生产厂家取样检测的,则以生产厂家化验结果为准,重量以生产厂家地磅计量为准;如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第三方检测。五、运输方法、到达站(港)及运杂费负担:汽车运输。六、包装规格、标准: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每两车结算一次。八、其它:供方因生产设备原因造成暂停供货时,要及时通知对方。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执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形式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供方广西恒林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需 方代表代 表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2-1新城国际大厦地 址电话0771-5561963传真0771-5598943电 话传真开户行:帐 号:税 号:开户行:帐 号: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