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这是不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但要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一名
最后定稿不可以有横线的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由 出资设立 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条 股东:
住所:
身份证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股东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第八条 股东以下列方式出资:
以货币投资人民币 万元。
第九条 股东于 缴纳全部出资额。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重大经营决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有权将自己的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内,并将重大决定予以公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修改公司章程;
(6)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7)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任期为三年,可连任。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执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因故不能参加有关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监事由股东委派,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委派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4)提议执行董事会议提出提案;
(5)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股东书面请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执行董事担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 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经依法审查验证后,十天内送交股东及政府有关部门,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出资人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2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2013年 月 日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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