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听中文网版权合作协议甲方:_(著作权人)甲方署名:_(笔名)身份证号码:_地址:_签约作品:_乙方:微听中文网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家园B区201号楼3单元1303室。郝健佑收。邮编:100124电话:18611198982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就与签约甲方的合作及签约作品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1 签约甲方及签约作品1.1 签约甲方:签约甲方(或简称甲方)详情参见本协议附件一。1.2 签约作品:指签约甲方本人自主创作的小说作品。签约甲方本人对签约作品拥有完整、独立、合法及有效的知识产权以及根据本协议对乙方进行授
2、权并展开合作所必须的一切合法权益。1.3 签约作品包括(i)所有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作品内容;(ii)该作品的所有版本,包括但不限于该作品的中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图文版以及图片版等各种版本;(iii)该作品的全部系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该作品的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签约甲方根据签约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如无特别说明,签约作品均包含其前述形式的组成部分。签约作品详情参见本协议附件。2 合作期限及范围2.1 合作期限:本授权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部签约作品的合作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十年止。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如果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协议关系,则协
3、议效力自动延长一年,期满后亦依此类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作。2.2 每部签约作品全部完成之日,是指乙方收到该部作品的完全及完整内容(包括所有章节)之日。2.3 合作范围2.3.1 全球范围内的独家合作。2.3.2 在每部签约作品的合作期限内,签约甲方不得就该部签约作品与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与本协议相同或相似的合作,即乙方有权排除包括签约甲方在内的任何人使用签约作品。如无特别说明,对签约作品的使用均包含对签约作品及其衍生的数字作品的使用。2.3.3 乙方可与其他甲方开展与本协议相同或相似的合作。2.3.4 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使用签约作品,也可分许可或转让于第三方使用
4、签约作品。2.4 如无相反约定,乙方关联公司有权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签约作品。“乙方关联公司”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乙方、受控于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受控于他人的任何其他方。本协议所述之“控制”(包括“受控于”和“共同受控于”)系指:在两个或多个实体之间,一个实体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对其他实体的业务或管理行使控制权或决策权、或责成他人对其行使控制权或决策权的权利。(包括乙方未来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公司)。3 合作内容3.1 签约甲方向乙方提供签约作品,乙方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使用、推广签约作品。3.2 乙方经签约甲方许可享有为本协议的目的使用签约作品的一切必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的复制权、发行权
5、、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权利等。3.3 乙方有权在互联网(本协议下均包括无线互联网)及移动通信领域及其他未知领域,在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中(包括现在经营的和未来可能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中)独家使用签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有知识产权。乙方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签约作品,通过在互联网进行发表和/或连载发布,以移动通信领域增值业务的方式向用户提供,通过电脑、光盘、手机、PDA、MP5、平板电脑、电子阅读器等载体进行发表并向用户发行等。3.4 乙方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将签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广播、有声读物等传统或新媒体形式复制、发行及传播。上述复制、发行及传播产生的签约作品的衍生作品形式为数
6、字出版和其他数字化应用领域的所有形式。3.5 协议有效期内,默认乙方拥有签约作品的其他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出版、影视改编、音频改编、游戏改编、动漫改编)的独家代理权。3.6 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自行与第三方进行其他版权合作,需经乙方书面同意,或甲方与第三方的其他版权合作所获收益远超乙方代理,但甲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7 对于甲方完成签约作品之后的下一步作品,乙方优先享有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其他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出版、影视改编、音频改编、游戏改编、动漫改编)的优先代理权。3.8 作为给予签约甲方的具体收益和对价之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将负责通过乙方网站等资源对签约
7、作品进行推广,以提高甲方及签约作品的知名度,帮助甲方获得更多额外收益。乙方推广资源可包括乙方自有和/或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互联网站、手机门户网站等推广平台和渠道,具体推广资源由乙方根据双方合作开展情况选择给予甲方。针对此推广,如无特别约定,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推广费用。3.9 乙方有权在商业推广、品牌宣传、新闻稿件和披露文件中表明与签约甲方的合作关系,并有权在签约作品(包括其衍生作品和产品)的各类发表、发行载体以及宣传资料上标注乙方标识(包含将来可能使用的标识或LOGO形式),并表明双方的合作关系。3.10 如果签约作品在合作期限内遭遇侵权,签约甲方及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司法等途径对侵权行为采取
8、维权行动,首先获悉侵权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均应对维权行动给予积极配合。针对维权所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合作费等扣除维权成本后的收益,原则上由采取行动的一方获得70%,另一方获得30%。如有变更,双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 签约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签约甲方应如约完成并提供签约作品。4.2 如果乙方与签约甲方约定了收益分配方式,甲方有权按照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4.3 签约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附件填写的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签约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签约甲方自行负责。4.4 签约甲方承诺并保证:4.4.1 乙方是甲方在本协议合作范
9、围内的独家合作伙伴。甲方签约作品均在乙方网站(包括乙方提供的第三方网站)进行原创发表,甲方不得将签约作品通过除乙方网站(包括乙方提供的第三方网站)以外的任何其他途径发表。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任意删减和修改发表在乙方网站(包括乙方提供的第三方网站)及乙方合作网站上的作品。4.4.2 签约作品系甲方自主创作,甲方对签约作品拥有完整、独立、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4.4.3 签约作品在乙方网站(包括乙方提供的第三方网站)上线后,甲方将保持一定的创作速度,保证签约作品以每月不少于陆(6)万字(以office word计算字数为准,不计空格)的速度更新。4.4.4 甲方保证签约作品有完整结局,不会成为没
10、有完整结尾的作品。如果因甲方自身原因影响更新速度,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如果不能继续创作下去,应在合理的短时间内对签约作品有一个结束,避免造成有头无尾的结果,倘若因此给乙方的业务开展或乙方读者的阅读感受及衍生作品等带来不良影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部分所得报酬。如果甲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签约作品停止更新超过二个月,或停止更新虽未超过二个月,但甲方明确表示不再更新的,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代为完成签约作品,且甲方无权对乙方代为完成部分以任何方式(公开或非公开)提出异议。对于乙方代为完成的内容,甲方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收益均归乙方所有。同时,自乙方代写之日开始,就签约作品
11、的全部内容(包括此前甲方已完成部分及代写部分)及其衍生作品通过任何途径所产生的所有收益,乙方均无需再向甲方进行支付。4.4.5 签约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为本协议下的合作投入并承担了大量推广资源和成本,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按量提供签约作品,将给乙方带来严重损失。除非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事先通知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应对因其未按时按量提供签约作品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直接和/或间接的经济损失。4.4.6 甲方积极主动维护乙方形象,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共同宣传签约作品,不做出有损于乙方形象以及损害签约作品的行为。4.4.7 签约甲方保证签约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4.
12、4.7.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4.4.7.2 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肖像、名誉、隐私、人格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以及任何诽谤、黄色、下流及猥亵的内容。4.4.7.3 任何违反有关监管机关和/或电信运营商的规定的内容。4.5对于合作收入,甲方应自行承担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乙方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依照国家规定履行。5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
13、议的约定独家、排他地使用签约作品。5.2 为更好地宣传和运作签约作品,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签约作品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使用签约作品时所使用的名称。5.3 乙方对自行或委托他人创作的衍生作品享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或与第三方合作行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或将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且无需知悉甲方。5.4 乙方应于按协议第六条结算方式向签约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以汇款时间为准),汇款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已汇款项乙方不再另行通知。如甲方稿酬累计金额不超过一百(100)元人民币,则自行推迟累计到下月结算期,依此类推
14、。 5.5 乙方应维护甲方名誉,并积极推广甲方及其签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乙方资源及关联公司资源或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资源推广、宣传、促销甲方作品,此种情况下乙方无需另行取得甲方同意,亦无需另向甲方支付稿酬或其他费用。5.6 作为对本协议第3.8款的补充,对于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媒体及互联网站等)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使用签约作品及其一切衍生作品或产品的行为,乙方均可以其自己的名义维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出交涉、投诉、提起诉讼或仲裁等。6结算方式6.1甲方的签约作品,按照每个自然月的总点击量进行稿酬支付。乙方应提供的互联网管理后台(下同)上公布详细的稿酬支付标准。6.2甲方与乙方签约时,乙方应以
15、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互联网管理后台、互联网宣传页面、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向甲方公布除稿酬支付标准以外的一揽子奖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新人签约奖、创作全勤奖、完结作品奖等。6.3乙方应在每月第一(1)天(遇节假日顺延,以下同),在互联网管理后台上向甲方公布上月甲方所有签约作品的总点击量情况、应付稿酬和除稿酬外的其他奖励明细表。6.4乙方以自然月为周期,与甲方进行稿酬结算工作。具体办法为:每个自然月的第一(1)天,乙方在互联网管理后台上给出上个自然月甲方应得收入情况。甲方确认无误后,在该管理后台上提交结算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申请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所得收入以银行转账的方
16、式汇入本协议附件中甲方指定之账户。甲方应缴税款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6.5 对于下述情况,乙方将不予支付稿酬:6.51每月总点击量不满足起付标准的签约作品;6.5.2全文字数少于6万字的签约作品6.5.3签约作品中存在严重的重复性段落、长句,以及虚假内容、违法字符的6.5.4对于未完结的签约作品,甲方连续30天(含)不更新的,未发放的稿酬将不予发放;6.5.6甲方签约作品存在违约行为的,未发放的稿酬将不予发放。乙方可根据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6.6若乙方的稿酬支付规则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修改)奖励计划、增加(或修改)稿酬支付规则等,应及时在其互联网管理后台
17、上予以公布。甲方可以将该管理后台上公布之消息,作为双方关于稿酬和奖励规则之最新约定。7 保密条款7.1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因合作而从对方(“披露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披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披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不低于甲方因该等违约行为所得报酬的10倍违约金。但乙方可根据自行需要将相关内容提供给乙方关联公司或移动通信领域运营商及将来未知合作方。7.2一旦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返还其保密信息或销毁所有该保密信息并向披露方书面确认已完成销毁。7.3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五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8 违约责任8.
18、1如果签约甲方违反独家合作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甲方因该等违约行为所得报酬的10倍,或者每字0.3元签约作品总字数的标准(以两者中较高数额为准)。8.2如因签约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章的承诺和/或因签约作品产生争议、诉讼和处罚等任何纠纷,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发生该等纠纷后,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支付作品收益,并可直接从甲方收益中扣除乙方的经济损失,同时保留单方解约的权利。8.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19、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在上述期间继续其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自到达违约方之日起生效),并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获得违约方的赔偿。9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第三方服务故障、网络平台及平台软件服务器崩溃、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送通知,告知对方该类事
20、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十五(15)天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一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0 其他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效力做出确定、明示的补充或修改,乙方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本协议获得的对于签约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数字版权的授权不受任何限制、约
21、束或删减。本协议是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权利及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基于人身特殊性不能继承的权利除外。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未能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除非该方书面明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除非该方书面明示弃权。本合同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具执行力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任何附件、补充协议的相关名词定义和解释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各章节及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为解释本协议之用。本协议以中文签订,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
22、方签章后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姓名(本人签字):_ 乙方:北京微听中文网甲方笔名(本人签字):_ 乙方签字(或盖章):_附件一:签约甲方信息登记表本附件为甲方与北京微听中文网签署的版权合作协议的附件,是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真实姓名笔名性别甲方简介签约作品家庭住址邮编实际联系地址邮编家庭电话手机QQMSN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其它证件: (书面协议在所选证件上划钩)证件号码收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所在地: _(省/市)_(市/县)_(县/区)_(分行/支行/营业部/储蓄所)注:1. 收款账户必须对应银行卡,不能是存折;2为保证尽快收到稿酬,建议使用招商银行
23、卡。负责编辑负责编辑:QQ:_电话:_E-mail:_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二份,可另行附上)其他留言(请您务必详实填写此表格,便于乙方与您联系并支付稿酬)附件二:签约作品信息登记表本附件为甲方与北京微听中文网签署的版权合作协议的附件,是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真实姓名笔名类型联系电话签约作品预计完本字数作品大纲(主要情节线索)(不低于500字) 甲方声明:本人知晓且保证签约作品严格按照上述大纲情节走向进行文学创作,否则视同违约。甲方签名确认: 年 月 日注:请签约作者将两份附件填完后,连同版权合作协议正文一并寄至北京微听中文网授权书授权人(本人):_;笔
24、名:_身份证号:_被授权人:北京微听中文网(“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院甲1号楼安全大厦8层806室本人为授权作品的甲方及著作权人,作为对本人与被授权人签署的版权合作协议的补充,向被授权人出具授权如下:一、签约作品包括(i)所有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作品内容;(ii)该作品的所有版本,包括但不限于该作品的中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图文版以及图片版等各种版本;(iii)该作品的全部系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该作品的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签约甲方根据签约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如无特别说明,签约作品均包含其前述形式的组成部分。签约作品详情参见本协
25、议附件。二、被授权人: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乙方关联公司”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乙方、受控于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受控于他人的任何其他方。本协议所述之“控制”(包括“受控于”和“共同受控于”)系指:在两个或多个实体之间,一个实体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对其他实体的业务或管理行使控制权或决策权、或责成他人对其行使控制权或决策权的权利。(包括乙方未来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公司)。三、授权内容1.被授权人独家拥有在互联网(本协议下均包括无线互联网)及移动通信领域及目前未知领域,在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中(包括现在经营的和未来可能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中)独家使用签约作品。乙方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签约作品,通过在互
26、联网进行发表和/或连载发布,以移动通信领域增值业务的方式向用户提供,通过电脑、光盘、手机、PDA、MP5、平板电脑、电子阅读器等载体进行发表并向用户发行等。2被授权人独家拥有在全球范围内,将签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广播、有声读物等传统或新媒体形式复制、发行及传播。上述复制、发行及传播产生的签约作品的衍生作品形式为数字出版和其他数字化应用领域的所有形式。3被授权人独家享有为本协议的目的使用签约作品的一切必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的制作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权利等。4.协议有效期内,默认乙方拥有签约作品的其他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出版、影视改编、游戏改编、动漫改编等代理权。
27、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优先乙方找到其他版权的合作方,或甲方与第三方的其他版权合作所获收益远超乙方代理,则甲方须以文本或传真通知乙方,取消乙方相应版权的代理权。四、本授权为独家授权。本授权书排除了包括本人在内的任何人行使上述权利。五、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每部签约作品的合作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十年止。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如果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协议关系,则协议效力自动延长一年,期满后亦依此类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作。六、授权地域范围:全球范围。七、被授权人可根据其需要将本授权的全部或部分授权或转让于第三方,无需再由本人另行出具文件。授权人(本
28、人签字) 年 月 日授权书本人(真名: 笔名: ,身份证号码: )系拥有以下作品(以下简称:本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本人为促进图书作品的合法使用与传播,现授权北京微听中文网(以下简称北京微听)享有本作品的在全球范围内的数字版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 、转授权、版式设计权、制作电子书等在内的权利)。并同时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权利。在授权期限内,微听中文网有权将授权的图书作品在授权范围内制作成电子书并通过有线和无线进行复制、出版、发行、传播和销售;。具体本作品的授权期限及其它信息以本授权书所附目录为准。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十年。期满前的一个月内,
29、如果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协议关系,则协议效力自动延长一年,期满后亦依此类推。本授权为独家授权。本授权书排除了包括本人在内的任何人行使上述权利。特此授权。授权人(本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序作品名称(书名)作者真名笔名署名授权起始日期授权截至日期123456 时间:本人(签字、盖章):我司保证从第1页至 页授权作品目录的内容真实无误。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
30、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
31、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
32、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