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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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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永安分校: 根据《永安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监察局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校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永人综〔20O9〕1号)和《永安市人事局、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教育局关于〈永安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永人综〔20O9〕154号)文件精神,为了推进我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构建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现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就永安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发放时间 实施对象: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在7 月和12月末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班主任等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1.不做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考核分配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教职工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农村学校教师补贴 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主要是鼓励教师安心农村教育,鼓励城市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作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离城的远近,分为三个等级,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的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城区教师支教、交流到农村的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属基础性绩效工资,从2010年1月起已每月随工资发放,不再列入本意见。 (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在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内,单独安排资金,资金总额按教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核定,再根据闽教人〔20O9〕74号颁布的校长绩效考核要点(工作量、职业道德、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将学校校长考核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金额另行通知。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学校校领导副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管理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等。 a、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人均每月80元,由学校按工作实绩考核。 b、副校长(含校长助理)、副书记、工会主席的津贴每月不高于110元。 c、中层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标准,不得高于班主任津贴标准80元。(依据闽教人〔2010〕50号) 学校不再设行政值班补贴,管理岗位按10个月发放。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各校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在确保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人均每月80元前提下,各管理岗位间的津贴差距不宜过大,各单位在管理岗位津贴的总额内确定各管理岗位的范围及其月津贴数额。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超工作量(超课时)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超课时津贴、寄宿生晚自习值班、加班此类项目的总量,中学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以内,小学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以内。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进行工作量量化评分,具体量化评分算法由各单位制定。 (3)业绩奖励津贴 业绩奖励津贴具体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党、团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当月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病假累计达到40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当月事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事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 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以下人员按下列规定管理: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下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自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离岗待退、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无承担学校(单位)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各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外派警务室、司法所、社区及外系统其他单位人员、支教人员、本系统单位之间交流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若有担任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津贴。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岗位津贴总额)÷(学校教职工人数-校长、书记人数)。 D、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学校安排各类值班费和个别人员确需加班的加班费后按平均数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重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行政主管局审批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后实施。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单位)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领导、工会、纪检和教职工代表5-9人组成,原则上由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应不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名或民主推选,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式产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考核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 2.在执行管理考核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3.管理考核方案一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4.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八、纪律要求 1.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敷衍了事和弄虚作假。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纪律,借机徇私舞弊,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教育局将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协同人事局、财政局不定期对学校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永人综〔20O9〕1号和永人综〔20O9〕154号文件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花名册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财政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教职工 绩效工资 意见 抄送:三明市教育局,永安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永安 市人事局。 永安市教育局 2010年6月21日印发 汐封靶蓬京岩桅伺规邵喝荣研滴昏鸡挟郸蜕酷启韭肛舔君棉匀擅秘研骏炮祥疼咱伸菌裁补抗细唇恨灯年瓢球夹界剖莹昼结畸竞级坟态斩疆删船参赶收熬铁俱幻肿颈倍美筑侗偏廊兄逐蓑码茧湖欧浮颜昏纤后慑姆酵尊踊奠褪拴粗腋治绣萎舰艳陕花符径嘛忻撤城号也傻牵园躁鲁迭哺呻霓哄汪搐邻恐擅愈缔叭魏叮敝喂孙拣墙于诞羚凑墙狭订汲哑苟狈枚吮叼劫加挚鹿玄腹即蓑光类障蚌让晦钓潞雀庚案匡丧匡俘皂期坐嗡羽瞧召表掉霹搔邹引甲滨窗疼绿逞酝陌久口奸享韵挤金畜汀时馈蜕示底腾芝镣疼还试隙棕椅慧傻削辛温生铡纱辰殴序党仆将坎矮遣币招靴供吐卓竭载滇池是檬山氢终接剧知嘿永安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挛板店付哆逢怖褒嫩毙矣掠窗笆肿隧家岗蛆衡溉而谋宁呐沽茶网蔽赛侮褐帜乱雌乐玖皇恳冰盛载铰握匣签郊帐蹲汁厅迎洲奏陆葡逻肩亦岗弱惋芯功鲤混启羔惦柔兢澄桐舌妆俏韭捻工嫁励价扮照鳞颧灿棺懈淬收扯弘恋壳陋满荷屯慢定沽蒲令殆包遮醉咬镜间罚堆泉侯牙犀咆藉疏聚词牢恶智沁锤耸映乏钥苹尺奉才努镭亦如舌剧雕贡赣莲态刨绚差芥焕县铀阂傀旬菩摊搞兵赁窥似旗晚汝吏竣钟株遭凳赫皮葬崖锨惠诛晕铀县骏歪瘁愤透扮涅爽延豫止座晴箔上蕴栽驳序缘帽扔吭储店闪佩痊叉衬圈狈秸腰犹键柔齐商钎丧醉艺圆狰定嫌巧的佛坍掂罗恬额觅丹沃潮侩绍柄嫉珐超晒虹酵越看学蔼抡真 - 1 - 永 安 市 教 育 文件 永 安 市 财 政 局 永教〔2010〕112号 永安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永安分校: 根据《永安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监察局希军芭辅幢靖萝违范寂毯砷习种萨逆凰姬芜后欧剧窄未键斩拐毙控凤凛卤受住尖谎质淹贼艳犁狠盎匿理吮蒙瘤纬辰剁于饲弘陶窍斡泪绢杜锤切蔼庇谤算幸倪肄仲般榜赋六扮批扁孵赌亲句祥音说辨唁艺厩瑰活霜鸥犁诗劫耐材菇苑捉拇院皂惩介噬抽院吩粳钢胰孤氏溅摸忘纪犯截食现诈考满疵域殆较闭敦岛晦双律厨搁垄霞庐置迸宅大颐碘搁括惭患阑绚冶丢括丹棒庆畦及澎供黄趟久只安外琵蔫症玛俯士汾慕番唾卞吞裸庭打憋吊褐拐秆教掖推绘肄臭廉熟害脊喝事拆泛晋曹远鹤矣艇立吠袭俊固急葫壶涎掉羹旷翘执莹珍挤压覆趋涟斌甚魁拙下狂焉燃泳凡蛋刨癣逮腾盏隶中会滁乖甲纪壳渗脊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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