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为了充分利用本村的荒地资源,经过本村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并经过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们同意,与乙方充分协商后,关于此承包土地的相关事宜,特订立此承包合同,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经研究决定自愿将位于
的土地 亩,发包给乙方建造做鱼塘使用,用于其养殖。
此土地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
经甲、乙双方商定,此承包土地的承包费用为 元(大写: ),于 给付完毕,特此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约定
1、 甲乙双方签订完毕此承包合同后,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有权在其承包的土地内取掘沙土,用于制造鱼塘。甲方不得提出异议,无权进行干涉。
2、 待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须将所挖掘的土地进行填平,以恢复其原有的面貌。
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所承包的土地,甲方的村民及其他村的村民,不得私自、自行到乙方所承包的土地内挖掘沙土,甲方应当无条件的协同乙方对此事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特别约定
甲、 乙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所承包的土地,如遇到国家、党政机关或国营、私营企业、个人,征收、征用或占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则关于此承包土地所产生的占地赔偿款或占地补偿款等相关收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由 ,特此约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此承包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约定,则甲、乙双方都应当给予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效力问题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承包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捺印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本合同的内容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可以诉诸于当地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正常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如果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特此声明。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共计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存一份,特此声明。
甲方: 县 镇(乡) 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主任)
村民代表人(签名并捺印):
乙方: 县 镇(乡) 村
村民(签名并捺印):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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