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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原稿).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523763 上传时间:2024-07-0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2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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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瓦店乡 村 组 亩土地(地点、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小麦、玉米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1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 元(其中不包括国家财政补贴的种粮补贴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土地 亩 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乙方采取现金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相关土地上核发的救灾款等,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科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9、租期期满后乙方负责土地复耕,恢复承租初期土地原貌,确保甲方正常耕种。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三 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承包金额的3%。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安阳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由瓦店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签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备案单位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 证 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情况 承包地总面积 承包地块总数 地块名称 面积 (亩) 等级 地块 四至边界 用 途 附着物 名称 单位 数量 价 值 权属 东 西 南 北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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