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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123-2022 电加热供暖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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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电加热供暖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lectric heating engineering DB22/T 5123-2022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2022 长 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通 告 第 606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等 4 项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标

2、准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标准电加热供暖工程技术标准 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依次为:DB22/T 5120-2022、DB22/T 5121-2022、DB22/T 5122-2022、DB22/T 5123-2022,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 年 8 月 2 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的通知(吉建标20202 号)要求,标准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

3、定;4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5 蓄热式电供暖系统;6 供配电系统;7 电供暖监控系统。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 519 号,邮编:130041,E-mai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春工程学院 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建筑 设计院 成诺智家(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龙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长春市伟

4、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安特热力有限公司 吉林省圣诺尔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吉林省神辉电供热有限公司 吉林省瑞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市智深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陶 进 褚 毅 朱 林 金洪文 石永桂 白辰骄 王福青 徐英涛 郎晓雪 余 刚 樊占温 甘大勇 王承东 曲 娜 李 爽 杨凤武 李 双 王一凡 刘君国 黄光亚 王子江 石 林 马 辉 张永胜 于海娇 王 迪 武 雷 徐晓丰 宋嘉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 衣建全 王春青 张晓斌 杨晓雨 孙 鹏 孙 宇 目目 次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5 4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8 4.1

5、一般规定.8 4.2 系统设计.9 4.3 施工安装.14 4.4 检验、调试与验收.16 5 蓄热式电供暖系统.18 5.1 一般规定.18 5.2 系统设计.19 5.3 施工安装.26 5.4 检验、调试与验收.28 6 供配电系统.33 6.1 一般规定.33 6.2 系统设计.33 6.3 施工安装.35 6.4 检验、调试与验收.36 7 电供暖监控系统.38 7.1 一般规定.38 7.2 系统设计.38 7.3 施工安装.41 7.4 检验、调试与验收.42 附录 A 电散热器、电暖风机、电辐射板供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45 附录 B 加热电缆、电热膜供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

6、验表.47 附录C 液体蓄热式供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49 附录D 固体蓄热式供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51 附录 E 电供暖监控系统竣工验收技术要求.53 本标准用词说明.54 引用标准名录.55 附:条文说明.57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及本省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统一电加热供暖工程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节能、减排、经济,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既有建筑供暖系统改造,采用电加热供暖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1.0.3 电加热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 2.0.1 电加热

7、供暖 electric heating 利用电供暖设备(电热元件或电加热装置)实现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供暖。电加热供暖包括直热式电供暖和蓄热式电供暖。2.0.2 直热式电供暖 electric heating of direct heating 将电能直接转化为热能加热室内空气,而不需经过水、油等中间介质的电加热供暖方式。一般包括电散热器、发热电缆、电热膜、电暖风机、电辐射板等。2.0.3 蓄热式电供暖 electric heating of thermal storage 以电为能源,将电能直接转化为热能先加热水,再由水携带热能形成热水供暖系统的电加热供暖方式。包括固体、液体

8、、相变等蓄热式电供暖。2.0.4 电供暖设计热负荷 design heat load of electric heating 电加热建筑供暖的设计热负荷。2.0.5 电散热器 electric radiator 以金属或非金属(碳纤维、石墨烯等)为电热元件,将其镶嵌于金属外壳内,以对流散热为主的电加热供暖设备。常见的有壁挂式、落地式等电散热器。2.0.6 发热电缆 heating cable 以金属线或非金属(碳纤维等)线为电热元件(发热导线),制成线缆形式,并将其埋设于地面、墙面或屋顶,以辐射散热为主的电加热供暖设备。发热电缆由发热导线、绝缘层、接地屏蔽层和外鞘等组成。2.0.7 低温辐射电

9、热膜 electrothermal film of low temperature radiation 铺设于地面、墙面或天棚等部位,工作时膜表面温度不超过60,并且大部分热量以辐射方式传递的低温电热膜。2.0.8 电暖风机 fan of electric heating 由风机带动气流,经电热空气加热器制成热空气,以对流散热为主的电加热供暖设备。通常将电热空气加热器和风机等集成为一体,形成电暖风机。2.0.9 电热辐射板 electric radiant panel 将电热元件埋设于金属板内,通电后以传导方式将金属板面温度升高,金属板表面再以辐射方式供暖的电加热供暖设备。2.0.10 蓄热体

10、 heat retainer 具有储热性、导热性,能储存热量的固体、液体和其他介质。2.0.11 液体蓄热 liquid thermal storage 利用液体具有较大比热容和良好储热性能,存储或释放热量。且在蓄放热时液体状态保持不变。2.0.12 固体蓄热 solid thermal storage 利用具有较大比热容和较高传热系数的固态物质,存储或释放热量。且该固态物质在蓄放热时其物理形态保持不变。2.0.13 相变蓄热 phase change thermal storage 利用物质相变过程中会吸收或放出大量潜热的物理现象进行热能的存储或释放。2.0.14 蓄热体保温层 therma

11、l insulation layer of heat retainer 具有阻挡热能传递,减少热损耗性能的构造层。2.0.15 加热永久线变化 permanent line change of heating 保温材料在规定的温度下工作再冷却至室温后,几何尺寸的不可逆变化量占原尺寸的比率。2.0.16 电供暖供配电系统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of electric heating 由输电、变电、配电和电供暖用电等环节组成的电供暖电能输配系统。2.0.17 无增容电供暖系统 electric heating system without ext

12、ra capacity 按照无电供暖负荷的正常建筑配电设计,无须额外电力增容,按照预设优先等级、顺序启停的电加热供暖系统。2.0.18 信息层 information layer 整个系统中上层数据传输的链路及设备。2.0.19 设备层 equipment layer 现场的设备装置和现场仪表。以总线的方式与上层设备连接。2.0.20 通信方式 communication 对于点对点之间的通信,按照信息传送的方向与时间关系,通信方式可分为单工通信、半双工通信及全双工通信三种。2.0.21 数据采集 data acquisition 按预定的速率将现场信号(模拟量、离散量、频率)进行数字化送入计

13、算机。2.0.22 数据处理 data processing 将采集到的数据按照某一规律进行运算或变换。3 基本规定 3.0.1 采用电加热供暖,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规定的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综合考虑建筑规模、使用特征、供暖热负荷特性、所在地区气象条件、当地能源条件(结构和价格)、国家和地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等各方面的因素;2 设计前期,应结合拟新建和改、扩建的电供暖系统运行时间和运行特点,在经济性、节能性、环保性、舒适性及可维护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尤其应对各设备全寿命周期进行综合分析,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选择系统形式

14、;3 系统应该具有较高的热效率;4 应从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和安装及验收等方面对电加热供暖系统进行整体规划;5 宜通过监控系统、运营服务平台等对电加热供暖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数据采集及分析。3.0.2 电加热供暖的系统适应性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加热供暖系统宜在围护结构满足节能要求的建筑中使用;不同类型的电加热供暖系统需根据不同的实际工程需求进行选择;2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采用直热型电加热供暖系统:1)与其他电加热供暖方式相比,综合初投资及运行成本较 低时;2)峰谷电价差较小或者不执行峰谷电价政策时;3)无连续供暖需求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比较适宜学校 类建筑;3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宜采用蓄

15、热型电加热供暖系统:1)在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2)逐时供暖负荷的峰谷差悬殊,使用常规电加热供暖设备 会导致装机容量过大,且经常处于低负荷下运行时;3)供暖负荷高峰与电网高峰时段重合,且在电网低谷时段 供暖负荷较小时;4)有避峰限电要求的地区;4 对于较小规模建筑的新建或改建电加热供暖,适宜采用无增容电加热供暖系统。3.0.3 电加热供暖系统的建筑采暖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民用建筑的采暖热负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2 工业建筑的采暖热负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16、。3.0.4 对于改、扩建的电供暖系统,勘察、设计及施工验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GB/T 50893 要求,对于改、扩建的公共建筑电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 65%)DB22/JT 149 的要求。3.0.5 电加热供暖系统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设置不同类型的温度控制装置。3.0.6 电加热供暖系统中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工作温度,工作压力,荷载,设计寿命,现场防水、防火等环境要求,以及施工性能,综合比较后确定;2 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按标准检验合格,供应商应出具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3 绝热

17、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中燃烧等级不低于 B1 级的要求;4 电加热供暖系统采用的设备,应同时满足电气安全性能和热工性能的使用要求。3.0.7 当采用电加热供暖系统时,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3.0.8 施工结束后应绘制竣工图。3.0.9 电加热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必须待送电试运行正常后组织竣工验收。4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 4.1 一般规定 4.1.1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可分为电散热器供暖系统、加热电缆供暖系统、电热膜供暖系统、电暖风机供暖系统、电辐射板供暖系统。4.1.2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施工图

18、应包含以下内容:1 设计说明;2 电散热器、加热电缆、电热膜、电暖风机、电辐射板供暖系统平面布置图;3 安装构造示意图;4 配电系统图;5 配电与监控平面图。4.1.3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 室内外计算温度;2 电散热器、加热电缆、电热膜、电暖风机、电辐射板技术参数、总热负荷、总配电容量;3 采用的温控措施,温度控制器形式及其控制系统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等技术数据和条件应符合系统相关要求;4 绝热材料的类型、导热系数、容重、规格及厚度等;5 填充层、面层伸缩缝的设置要求。4.1.4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2 应确定施工组织设

19、计或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且持证上岗;3 施工现场具备作业条件,有供材料储放等临时设施,库房内通风良好和干净,储存温度不宜超过 40,材料储放地与热源距离至少应保持在 1m 以上;4 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内粉刷(不含地面层),外窗、外门已安装完毕,并已将地面清理干净;厨房、卫生间应做完闭水试验并经过验收,所有地面留洞应在保温层施工前完成;5 各种安装材料已经检验合格,所附带的说明书和合格证应齐全;6 材料、设备在进场前应进行抽检,抽检合格方可投入施工安装;7 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4.1.5 直热式供暖系统设备、材料,在运输、装卸和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抛、

20、摔、滚、拖,避免爆晒雨淋。4.1.6 直热式供暖系统在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油漆、沥青或其他化学溶剂接触污染设备及管线。4.1.7 直热式供暖系统安装完成后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在安装验收合格后应存入施工档案。4.2 系统设计 4.2.1 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热膜、加热电缆、电辐射板供暖系统热负荷计算时,室内计算温度的取值应比对流供暖系统的室内计算温度低 2;2 直热式电供暖房间热负荷应按间歇供暖计算;3 电散热器、加热电缆、电热膜、电辐射板供暖系统适用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电热膜供暖系统适合于层高 3.5m 以下的建筑,电暖风机供暖系统适合于供暖负荷大、空间大、允许循环使用

21、室内空气的厂房或场馆。4.2.2 电散热器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供暖房间电散热器的数量根据供暖房间热负荷和电散热器散热量来确定,计算公式如下:qkQn=1000 xqPS=(4.2.2)式中:n供暖房间所需电散热器数量(片);Q供暖房间热负荷(W);q电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W/片);k修正系数,取 1.21.3;当电散热器片数计算结果为小数时,进上去取整数;2 电散热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或窗台下;2)电散热器运行时周围不要放置易燃物品;3)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高于 80。当散热器应用于幼儿园 及其他幼儿活动场所、老年公寓等建筑,散热器表面温 度大于 45且低

22、位安装时,应有防止儿童、老人触摸烫 伤的防护措施。4.2.3 加热电缆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的加热元件及其表面工作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 每个独立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环路对应的房间或区域应设置温控器;3 加热电缆布线间距应根据其线性功率和单位面积安装功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4.2.3)式中:S加热电缆布线间距(mm);Px加热电缆线性功率(W/m);q单位面积安装功率(W/m2);q(1+k)Qn=4 加热电缆热线之间的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300mm,且不应小于 100mm;距离外墙内表面不得小于 100mm;5 在靠近外窗、外墙(1m 范围内)等局部

23、热负荷较大区域,加热电缆应较密铺设;加热电缆的布置可选择采用平行型(直列型)或回折型(旋转型);6 加热电缆的布置应考虑地面家具的影响,地面的固定设备和卫生洁具下面不应布置加热电缆;7 温控器的设置及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大空间、浴室、卫生间、游泳池等区域,应采用测量地面温度的温控器;2)对需要同时控制室温和限制地表温度的场合应采用双温型温控器。4.2.4 电热膜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热膜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应用技术规程JGJ 319 规定要求;2 电热膜供暖房间所需电热膜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4.2.4)式中:n电热膜片数(片);Q电热膜计算热负荷

24、(即供暖房间热负荷,W);q电热膜对供暖房间的单位有效供热量(W/片);k附加系数;其中,附加系数 k 是考虑电压波动、功率衰减等因素而增加的系数,取 k=0.2;当电热膜片数计算结果为小数时,进上去取整数;若用户采用间歇供暖,要适当增加计算热负荷和电热膜的片数;若房间局部采用电热膜供暖,则供暖计算热负荷等于按整个房间计算所得的供暖设计热负荷乘以局部电热膜供暖热负荷的计算系数,局部电热膜供暖热负荷的计算系数可参照表 4.2.4;QQnd表 4.2.4 局部电热膜供暖热负荷的计算系数 供暖区面积与房间总面积之比 0.75 0.55 0.40 0.25 0.20 计算系数 1.00 0.72 0.

25、54 0.38 0.30 3 电热膜的布置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棚式电热膜不应影响室内设备的布局,室内设备也不应影响电热膜供热效果、不易损坏;2)顶棚式电热膜布置时应与风口、自动喷洒喷头、烟感器等点位的避让;3)墙面式电热膜分为有龙骨和无龙骨两种,根据需要可安装在距地面高 200mm2000mm 的墙面;4)地面式电热膜距墙面的最小距离为 200mm,且尽量集中敷设在人员经常活动的区域;5)房间内家具的摆放位置尽量减少对电热膜的覆盖,从而使热量更好的散发;6)电热膜敷设时应平整,严禁有褶皱。严禁在电热膜导电条 10mm 以内及发热区刺破电热膜。4.2.5 电暖风机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26、定:1 电暖风机的台数根据供暖房间热负荷和电暖风机实际散热量来确定,电暖风机台数计算公式如下:(4.2.5)式中:n电暖风机的台数(台);Q供暖房间热负荷(W);Qd电暖风机的实际散热量(W);电暖风机有效散热系数,取 0.70.8;在确定电暖风机台数和布置时,要考虑使室内温度均匀,同时,电暖风机总风量应使房间换气次数不小于 1.5 次/h;P(1+k)Qn=2 电暖风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暖风机的布置应考虑供暖房间平面形状、工作区域以及气流作用范围,宜使电暖风机的射流互相衔接,使供暖空间形成一个总的空气环流;2)不应将电暖风机布置在外墙上垂直向室内吹送,以避免加大室内冷空气渗透量;3

27、)送风温度不宜低于 35,不宜高于 55;4)电暖风机不应靠近易燃物品,最小距离不应小于 0.5m;3 电暖风机供暖系统每个供暖房间宜至少设置一个室内温控器。4.2.6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热辐射板的分类:1)低温电热辐射板,工作温度在 100以内的电热辐射板;2)中温电热辐射板,工作温度 100200之间的电热辐射板;3)高温电热辐射板,工作温度 200以上的电热辐射板;2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适用于房间高度范围在 3m30m 的建筑物供暖;中、高温电热辐射板的安装高度应保障使用安全,不应产生安全隐患;3 采用电辐射板供暖系统时,当屋顶耗热量大于房间总耗热量的 30%时,应

28、加强屋顶保温措施;4 采用电热辐射板的有效散热量应根据辐射板的安装角度进行修正,修正系数可参照表 4.2.6;表 4.2.6 辐射板安装角度修正系数 辐射板与水平面的夹角()0 10 20 30 40 修正系数 1.000 1.022 1.043 1.066 1.088 5 供暖房间所需的电热辐射板数量应按下式计算:(4.2.6)式中:n电热辐射板数量(片);Q供暖房间热负荷(W);P电辐射板的单位有效传热量(W/片);k附加系数,取 0.20.3;6 布置全面供暖的吊顶电辐射板装置时,应使室内人员活动区辐射照度均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吊顶电辐射板时,宜沿最长的外墙平行布置;2)设置在

29、墙边的辐射板规格应大于在室内设置的辐射板规格;3)层高小于 4m 的建筑物,宜选择较窄的辐射板;4)房间应预留辐射板沿长度方向热膨胀余地;5)辐射板装置不应布置在对热敏感的设备附近;7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室内温度控制方式可采用就地控制或远程集中控制;宜每个单独房间或独立区域分别设置温控器。4.3 施工安装 4.3.1 电散热器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散热器固定墙体必须牢固安全可靠;2 电散热器外露可导电部分及金属外壳,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3 电散热器供暖系统安装时,应设有牢固的作业平台;4 电散热器安装完成后临时送电检验结束,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下道工序。4.3.2 加热电

30、缆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进行加热电缆的标称电阻检测和通断测试;2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材料以及系统安装,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加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标准DB22/T 5052 的有关规定;3 加热电缆出厂后严禁剪切和拼接,严禁敷设有外伤或破损的加热电缆;4 在加热电缆铺设区内,严禁穿凿、钻孔或进行射钉作业。4.3.3 电热膜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面电热膜辐射供暖的结构由下至上的顺序为:钢筋混凝土楼板、保温层、电热膜、防护层、填充层和面层;2 顶棚式电热膜辐射供暖的结构由下至上的顺序为:饰面板、电热膜、绝热层和钢筋混凝土楼板;3 材料质量、绝热层和电热膜的安装

31、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 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 319 中的有关规定;4 防护层的安装是将防护膜铺设在电热膜上,将电热膜完全覆盖,边缘和搭接处用胶带纸粘好;5 电热膜供暖系统安装时,应设有牢固的作业平台;6 施工中严禁破损电热膜载流条及发热区部分;7 电热膜敷设后临时送电检验结束,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下道工序。4.3.4 电暖风机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暖风机安装应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气味;2 电暖风机安装的空间应通风良好;不应设在可燃物较多的吊顶内及密闭箱体内使用;3 电暖风机的进风口不可阻塞,出风口也要用带有隔热材料的配管连接;4 连接电缆须保护接地,谨防漏电;

32、5 电暖风机不能安装在湿度大于 80%的地方;6 暖风机不能紧贴墙壁安装,以防阻碍气流通畅。4.3.5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材料以及系统安装,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 的有关规定;2 电辐射板应安装于天棚或墙面上,其安装高度应大于2.4m;电辐射板的辐射面应朝向工作区或活动区;安装时应采用螺栓或预埋吊钩固定的专用支架;3 电辐射板等材料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和物理压力受到损害。4.4 检验、调试与验收 4.4.1 电散热器供暖系统的检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目测方法对电散热器外观进行检验;2 进行每个房间电散热器直流电阻测试

33、,检验是否有短路和开路现象,所用的万用表宜采用 2.5 级的数字式万用表;3 电散热器外露金属部分与接地端之间的导体电阻不应大于0.1;4 电散热器在电源电压偏差为额定值的 10时,应能正常启动和运行。4.4.2 加热电缆供暖系统的检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加热电缆、温控器及计量设备、绝热材料等的质量与合格证;2 检验原始工作面、填充层、面层、隔离层、绝热层、防潮层、均热层和伸缩缝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记录;3 隐蔽前、后加热电缆标称电阻和绝缘电阻检测;4 加热电缆、温控器及计量设备安装质量;5 初始通电调试应在填充层混凝土养护期满后才开始,首次启动电供暖系统时,应将系统设定在 510范

34、围内运行一段时间,然后逐步升温达到设计要求。4.4.3 电热膜供暖系统的检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行每个房间电热膜直流电阻测试,检验是否有短路和开路现象;2 检验如出现阻值过高或开路,应检查连接卡的压接,将有问题的连接卡更换;如出现短路,应检查所有接线,并进行处理;3 用 500V 兆欧表测试电热膜回路与龙骨(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不能小于 1M,如不满足要求时,必须立即处理;4 用非接触测温仪确认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系统是否正常工作。4.4.4 电暖风机供暖系统的检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每台电暖风机安装是否牢固;2 检查所有接线是否有短路和断路现象;3 检查电暖风机是否可以正

35、常工作,包括风量、振动和噪声情况。4.4.5 电辐射板供暖系统的检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悬挂式、壁挂式安装的固定螺栓安装是否牢靠;2 电辐射板设备应保证性能可靠,对使用者及周围环境不构成危险。4.4.6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直热式电供暖系统的验收除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当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 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和文件: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主要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电散热器、加热电缆、电热膜、电暖风机、电辐射板等材料的工地复试、检验合格证明;加热电缆、电

36、热膜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工程施工安装质量验收表;调试运行记录;3 加热电缆、电热膜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隐蔽工程要求,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对于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之前进行检验,只有经检验合格后才可隐蔽;4 电散热器、电暖风机、电辐射板供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见附录 A;5 加热电缆、电热膜供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见附录 B。5 蓄热式电供暖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 蓄热装置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型式,在施行蓄热或释热过程中,应达到额定的蓄热量。5.1.2 当蓄热装置为所在区域独立热源时,尽可能靠近热负荷中心;当蓄热装置与其他热源联合运行时,应靠近其他热源或对外供热

37、的管网。5.1.3 蓄热装置应适合电网对用电时段划分的需要,具备间断加热和连续加热后并能稳定释热的性能要求;应根据日热负荷变化的情况采取相适应的运行模式,要充分利用电网低谷时段的电力,实现谷电时段蓄热运行或供蓄热并行,平、峰时段释热运行或释热直供并行。5.1.4 全量蓄热式系统(蓄热量达到或超过一个设计日热负荷的系统)运行平均谷电利用率应不低于 80;分量蓄热式系统(蓄热量不足一个设计日热负荷的系统)运行平均谷电利用率宜不低于60。5.1.5 固体蓄热和相变蓄热的装置(含专用锅炉或蓄热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应具有产品(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重要证件。5.1.6 蓄热装置应

38、设置蓄热体温度测点,测点位置应根据产品结构形式确定,宜布置在蓄热体中心位置;相变蓄热装置进出口处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测点,均应可拆卸并方便维修。5.1.7 温度测点位置应根据产品结构形式确定。宜体现蓄热体内实际温度;内置加热装置与无内置加热装置蓄热体在释放热量时传热介质温度与蓄热体内置温度值差应相符(偏差不宜大于 5);蓄热装置传热系统应设置压力表、泄压阀、温度传感器及系统排气阀;均应拆卸方便维修。5.1.8 蓄热装置有效蓄热量应不低于额定蓄热量的 95%,热效率应不小于额定值的 93%;8h 热损失率应不大于 5%。5.1.9 蓄热装置在设计、施工及验收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

39、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5.1.10 蓄热式电供暖系统的适用工作电压范围为 0.4kV10kV。5.1.11 采用 10kV 高压电锅炉供暖,应根据建筑类型、供暖规模与需求,与蓄热系统联合运行,不宜单独设置。5.2 系统设计 5.2.1 液体蓄热式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常温蓄热的最高蓄热温度不应高于 95,蓄热槽体可为开式水槽或承压闭式罐体;高温蓄热的最高蓄热温度不应高于150,蓄热罐体应为承压闭式罐体;2 高温蓄热设备应设置液位、压力、温度等显示装置以及超压、超温、缺水等保护装置;3 承压水蓄热罐体应采用钢制柱形罐体,罐体制作应符合压力容器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4 液体蓄热装置的

40、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性接地,接地装置的连接形式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的有关规定;5 蓄热装置中所蓄存的液体蓄热介质温度 24h 允许降低值,对季节运行系统应不大于可利用温差的 5,对常年运行系统应不大于可利用温差的 3;6 液体蓄热系统由电加热设备、蓄热装置、换热器、补液装置、循环泵、管道、阀门、仪表、温度传感器、液位显示器和安全阀等组成;7 液体蓄热介质的质量计算应按下式计算:(5.2.1-1)式中:My液体蓄热介质的质量(kg);krs蓄热装置及管网传热回路热损的安全系数,取 1.11.2;A供暖面积(m2);qh采暖热指标,单

41、位为(W/m2);tsr释热时间,即蓄热装置向采暖系统放热时间(h);C液体的比热容(kJ/(kg);蓄热温升,21ttt();t1最高蓄热温度();t2最低释热温度();8 电加热设备电功率应按下式计算:(5.2.1-2)式中:Pd电加热设备的电功率(kW);My液体蓄热介质的质量(kg);C液体的比热容(kJ/(kg);蓄热温升,21ttt();t1最高蓄热温度();t2最低释热温度();txr蓄热时间,即电加热设备向蓄热装置蓄热的时间(h);电加热设备的热效率。5.2.2 固体蓄热式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固体蓄热供暖系统的热负荷由计算确定,宜采用分段计算tCtqAk.Msrhr

42、sy63ttCMPxryd3600tt的方法;2 蓄热装置供热时间段内所需热量按下式计算:iixtQW (5.2.2)式中:Wx蓄热装置供热时间段所需热量(kW.h);Qi用蓄热装置供热的各时间段的热负荷(kW);ti用蓄热装置供热的各时间段的时间(h);3 固体蓄热施工图除应满足本标准第 4.1.3 条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固体蓄热类型及技术参数、总热负荷、锅炉容量、配电容量;2)谷电、平电、峰电时间段;3)系统运行方式(全谷电运行方式或谷电+平电运行方式);4)固体蓄热供暖系统向采暖系统的供热方式;5)采用的温控措施,温控器形式及其控制系统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等技术数据

43、和条件;当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时,说明控制要求和原理;4 在民用或工业建筑物内安装用空气作为热交换介质的固体蓄热供暖系统,其蓄热体的温度高于 500时,应设计独立锅炉房,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的相关规定。5.2.3 相变蓄热式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变蓄热材料应稳定,相变材料稳定性通过 6500 次循环后相变蓄热能力衰减率应不大于 12%;在反复相变循环 1500 次后,性能参数变化率宜小于 10%;2 相变蓄热材料的封装容器、与相变材料接触的换热管宜采用耐腐蚀金属或高分子材料,使用寿命周期内不应出现腐蚀和泄露现象;

44、3 新建建筑物应根据选定的相变电蓄热装置参数完成设计;用于改扩建工程的相变电蓄热装置宜采用实测和计算相结合的方法计算热负荷、结构尺寸和承载能力,选择设计相变电蓄热装置的参数、结构及外形;4 相变电蓄热装置的额定功率,应根据建筑物采暖设计热负荷指标、建筑总面积、每天谷电时长和具体用热特点进行计算;5 相变电蓄热装置安装环境应采取防雨、防水、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6 蓄能体与周围保温层或墙体之间的绝缘指标应符合表5.2.3-1 的有关规定;表 5.2.3-1 相变蓄热装置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系统标称电压(有效值,kV)相变蓄热装置内绝缘(干状态)(有效值,kV)6 13 1

45、0 20 7 相变电蓄热装置应做好装置保温、隔热措施,外表面最高温度不应高于环境温度 25;8 在民用或工业建筑物内安装用导热油作为热交换介质的相变电蓄热装置时,装置内介质温度应低于导热油闪点 30;最高使用温度应低于导热油最高使用温度 30;9 相变电蓄热装置换热器设计根据选择的热交换介质的不同,应安装防汽化的安全装置或安装防火安全装置;10 安装于用户房间的独立式相变电蓄热装置,应符合家用电器噪声的相关标准,设备安装间应提出降噪和屏蔽要求;11 在民建或工业建筑物内安装用水作为热交换介质的相变电蓄热装置时,水温不宜超过 95;12 相变电蓄热装置设备间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电缆安全引

46、入通道;2)应有设备运输通道;3)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4)应远离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5)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毗邻,确有困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渗漏措施;6)不应设在周围有爆炸危险环境的场所;7)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8)相变电蓄热装置设备间应设有通风系统;9)当采用油-水交换时,相变电蓄热装置设备间应采取防爆措施;10)相变电蓄热装置设备间应设置排水设施;13 相变电蓄热装置应有独立的设备机房或固定式安全围栏;14 相变蓄热装置的保温层应选用 A 级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吸湿率不应大于 5%,保温材料憎水率不应小于 98%。保温材料加热永久

47、线变化应小于等于 4%;保温层与蓄能体之间距离应满足表5.2.3-2;表 5.2.3-2 保温层与蓄能体间距 相变电蓄热装置额定工作电压(kV)保温层与储能层间距(mm)6 200 10 250 15 相变蓄热装置的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基土承载能力应满足相变电蓄热装置体承重设计要求;2)基础上表面整体平整度不应大于 5mm;3)相变电蓄热装置基础倾斜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的规定;4)相变电蓄热装置混凝土基础底面应达到一级防水要求;5)户外用相变电蓄热装置基础底理深应设置在标准冻深之下,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的规定;16

48、 相变蓄热电供暖系统安全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变电蓄热装置高压进线端口处应设防护遮拦,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防鼠、防小动物,并应有电气安全联锁;2)相变电蓄热装置高压进线端对接地体之间的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应符合表 5.2.3-1 的规定;3)用于封堵相变电蓄热装置中蓄能体之间或蓄能体与内保温层之间循环风间隔区的隔风材料绝缘强度应大于1kV/cm;4)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的有关规定;5)蓄热体应设三点以上的测温传感器,温度不应超过传感器量程的上限;6)其它安全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5.2.4 10kV 高压电锅

49、炉蓄热式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10kV 高压电锅炉设置位置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位置,高压电锅炉的位置应考虑电网电压、供电可靠性和接入可行性;2 10kV 高压电锅炉的布置位置应有利于减少噪音和电磁辐射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并应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3 10kV 高压电锅炉的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 的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及检修的要求;4 当采用 10kV 高压电锅炉时,锅炉炉体与建筑物墙体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及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DL/T 5352 高压配电装

50、置的距离要求,设备与墙壁、设备及门的最小间距应满足表 5.2.4-1 要求:表 5.2.4-1 10kV 高压电锅炉与建筑墙体、设备净间距 类别 与门 间距(m)与侧壁、后壁间距(m)操作通道(m)设备与高压线接线点距离地面最小距离(m)设备与高压线接线点距离墙面最小距离(m)采用油浸式变压器的电锅炉 0.8 0.6 1.52.0 2.5 0.2 采用干式变压器的 电锅炉 0.6 0.6 1.52.0 2.5 0.2 采用柜式变压器的 电锅炉 2.2 0.8 1.52.0 2.5 0.2 注:操作通道设备单排布置取下限值,双排布置取上限值;5 10kV 高压电锅炉的容量及选型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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