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补充协议根据2013年9月10日东阳日报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合同日期为2013年9月10日-2014年1月31日止,经双方协商,装饰及附属工程继续由浙江东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签订本协议:工程名称:东阳日报有限公司商务印刷综合楼二楼装饰工程及附属工程一、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直至本项目完工,必须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具体规定。二、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延续,直至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毕。三、 本协议有效日期为:二楼装饰及附属工程竣工验收。四、 监理费用:总延续监理费用10000元整,竣工验收合格一星期内付清。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