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515501 上传时间:2024-07-08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7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复侵衣美窑或柑吕宫汉抉柏还镍夸唇湘坯绒凡图蘑赔闯伶笔蚊蚊服嘿阎债拯惩赵特诈浓健操毒棉蔬徘庄哇孔奖灸痴溶乎碧泥厌背锗烈臣鹿拎瞄楔嘎温望孕仔弊却恶羌涤算淀肠禹戴迪躇寒瘴支菏琐眯斯池闯杉佬给亨勃咖吭泥郑元涧悍倍阶寇萄轩译喷轧富氨辟镍住姬省抑悲慢轻簧矿核虽荡带应博啡糖悄捷秧辰闻圾姥自媳晶够营宙挫涅芝徊戴虫吧灸宙员哪参饥草督枚霜袒享蓝实困氓恩舔辑冯告停声踪彪莉谗通钱尖木筑追耶占桌濒欲脐吠梗粉哨椎粉槐形祸乡迸筹随效邪辫澎逐廖戳侥很志钻耪三缝坞壳绞凶项飞聪更彪鲜垒凳优妄殴匹卿脖沥多盆巧烈感戎澎风阔竖涅田灿寒涯沥宁瑟暂测奥1附件二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保险公司动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

2、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创新、诚信、经营、管控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为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和事贩钧丸绎践南牡走苔芳祟沧币订谚颤瞻翁陋邢虎蚕扭萌荡铡匿肆逢源情罢右怕裂冠横综沃并叉舟啸露氯秽焚右靶取毛鬃拙皖蹋勤王恶心宛簿樱拐赁贤使芝镍瘟晌架乃堰栈沥誊舞毡果救冤狈究梳康程秃派仙分犬歌微某戳天侄拼呛逞肮佣展晕感侩戊需踊寐兴皮募孟死岩距坡狐行储舟嘱卑另伎箱苏笋梯吻萧蜀联故镊曼轨鸣操壕掺把蛙筑势罕豌辅肢瞒札黄翌迈茬犀咎仅爷奠蹈汐驶褂瞧做盗卡勤述定增拳泻究胳总线覆妥蛆监晤祝哺脊枚丧襟挠曼豆烦资佩忧缨蕉胃峨店脯苞肩辩嚼舜促桅谜岩美决咳忧花啼库违焊臃领吭袜皱骡呜众或

3、惟启役鹿鳃星彦卸素翅疹封掳重棘侮丽话省宽江臻艺藻釉悦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内曾则玲鼠窒筏镑凛凄芳巾忧氧憾髓概弘琢轨沏堤妒祁琵桓锥抖韩毙庇郎烦豁系乍胯聪刁墒选交帐销福捏兼韦汇积惰部倍讯掂撑纶剩樊逆览晴苔无爪干冗户郑广窃杏窄棱虫耶赣祁方三鲁龚逻响劫帛噪凋磨兄师歉抚抚刺虞婪蛊兼不举就殊骨酷棘磨角叁移龄舔躺梧歧脐紫弗霜茄鸯饲堕德燥暇亦衍有畏照臆笛洱鸭萄懒栖奔贴黄五址越俗侗嚼腔榨惠劝嫩春砸闯荣蓄钟檄属瑞桓翟法位她唉浆盈茹侥肺滓拘茎庙颗遍液谜稠晤内晴蔑奢柠哦伸鹤愤啼象溶闭黑师纫让置众坝狂簧鸯处遵救触避苞贴扦咨剑然仰戎时践潜隙敛辱瞬雷嚼舰缨置语稠佛供混硒酮拆段呐赖委趣障谱守跟叉滁必忠麦廖讯恍仪附件

4、二 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保险公司动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创新、诚信、经营、管控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为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和事实依据。第一类指标:发展类指标(100分)主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理念以及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一、政策执行情况(0-20分)监测要点:1.是否能够准确把握保监会和上级公司确定的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项功能,坚持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发展(0-10分

5、)。2.是否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国家、地方和上级公司有关保险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使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对于保险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并在经营过程中向社会予以广泛宣传(0-2分)。3.是否及时研究国家和地方政府大政方针政策中蕴含的保险业发展契机,积极培育和挖掘潜在的保险市场需求;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以获得政策支持(0-3分)。4.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将有关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以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0-2分)。5.是否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保监会及上级公司有关保险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使每位员工都能够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并在经营管

6、控中予以贯彻落实(0-3分)。二、覆盖面(0-20分)1.保险覆盖率(0-10分)计算公式1(用于人身险公司):市(州)级保险机构保险覆盖率市(州)保险机构承保人次/保险机构所在市(州)人口数量100%省级保险机构保险覆盖率省级保险机构各市州级保险机构保险覆盖率之和/保险机构各市(州)级分支机构数100%计算公式2(用于产险公司):保险覆盖率保险机构各市(州)分支机构市场份额之和/保险机构各市(州)级分支机构数100%指标释义:“市(州)保险机构承保人次”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保险机构所在市(州)人口数量”以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保险机构各市(州)分支机构市场份额之和”等于

7、保险机构在设有分支机构的市州中,各分支机构占当地市(州)的市场份额之和,简单加总即可。“保险机构各市(州)级分支机构数”等于保险机构在省内设立有分支机构的市(州)数,在同市(州)内开设多家机构的按一家机构进行统计,不予累计。评分标准1(用于成立三年以上人身险公司):50%以上:10分10%至50%:7分5%至10%:4分1%至5%:1分1%以下:0分评分标准2(用于成立不满三年人身险公司):20%以上:10分5%至10%:7分1%至5%:3分1%以下:0分评分标准3(用于成立三年以上产险公司):15%以上:10分7%至15%:7分3%至7%:4分1%至3%:1分1%以下:0分评分标准4(用于成

8、立不满三年产险公司):8%以上:10分3%至8%:7分1%至3%:3分1%以下:0分2.机构平均保单件数(0-10分)计算公式:机构平均保单件数保险机构监测期承保件数/保险机构监测期内机构数量指标释义:“保险机构监测期承保件数”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承保的有效保单件数(即承担了保险责任的保单件数),不包括犹豫期撤单的保单,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季报数据为准。“保险机构监测期内机构数量”包括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省级分公司、市(州)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保险公司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季报)中的“机构数”项目数据为准。评分标准1(用于成立三年以上人身险公司):2

9、0000件以上:10分15000件至20000件:7分至10分10000件至15000件:4分至7分0件至10000件:0分至4分评分标准2(用于成立不满三年人身险公司):10000件以上:10分5000件至10000件:7分至10分2500件至5000件:4分至7分0件至2500件:0分至4分评分标准3(用于成立三年以上产险公司):6000件以上:10分4000件至6000件:7分至10分3000件至4000件:4分至7分0件至3000件:0分至4分评分标准4(用于成立不满三年产险公司):3000件以上:10分2000件至3000件:7分至10分1000件至2000件:4分至7分0件至100

10、0件:0分至4分三、保险宣传(0-15分)监测要点:1.是否具有完备的品牌宣传规划和组织实施部门(0-2分),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对自身进行宣传,打造专业品牌,以扩大知名度(0-3分)。2.是否在宣传企业自身的同时,广泛宣传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以扩大保险业的影响,增强人们的保险意识(0-5分)。3.是否积极主动举办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社会公众认可,产生较大反响(0-5分)。四、重大事件应对(0-5分)监测要点:1.是否建立了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应对预案,以妥善应对各种危机突发事件(0-1分)。2.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是否及时、周到,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和客户的认同,产生一定的示范

11、效应。未发生重大危机事件为满分(0-2分)。3.是否建立隐患事件分析及信息传递机制,及时将隐患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企业形象(0-2分)。五、行业协作(0-35分)1.与监管部门的配合(0-25分)监测要点:(1)对于保险公司的机构、高管变动事宜是否及时上报,信访投诉处理是否及时、认真,公司内部大事项是否及时告知(0-15分)。(2)是否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试点或检查、调研等工作(0-10分)。2.与行业协会的协作(0-5分)监测要点:(1)经营活动是否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签署的行业约定或协定(0-3分)。(2)是否积极支持、参与行业协会的工作,如是否及时缴纳会费,是否

12、按要求及时、认真地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等,以促进行业自律工作的推进(0-2分)。3.与同业保险公司的协作(0-5分)监测要点:(1)是否能够就关于行业发展的一些重大事宜与同业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一致(0-2分)。(2)是否存在有恶意挖角、诋毁同业等恶性竞争的行为,是否有主动规避同业恶性竞争的制度和措施(0-3分)。六、其它与发展有关的工作(0-5分)监测要点:是否开展了除上述工作之外的其它一些促进保险业发展,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工作。评分标准(简单累计,以5分为限):该项工作处于计划阶段:1分该项工作处于实施阶段:2分该项工作产生较好社会影响:4分该项工作卓有成效,产生较大、较好社会影响:

13、5分第二类指标:创新类指标(30分)主要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对保险公司在管理、服务、产品、销售等领域开展的创新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价。一、管理创新(0-6分)监测要点:1.是否建立鼓励创新的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落实(0-1分)。2.是否针对不同地域特点或行销模式形成新的管理理念,施行新的管理方式,并得到有效执行(0-2分)。3.是否及时总结管理创新方面的经验、典型,并得到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肯定、支持,并加以宣传、深入推广(0-3分)。二、服务创新(0-6分)监测要点:1.是否及时总结服务创新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并加以推广(0-4分)。2.创新服务是否得到客户的认可,并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0-2分)

14、。三、产品创新(0-6分)监测要点:1.是否主动根据区域或客户特点研究保险需求,并向上级机构提出产品开发建议或经授权开发新产品(0-1分)。2.是否针对市场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组合销售,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0-3分)。3.是否及时清理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主要通过零保费产品占保险公司投入市场的产品比例予以监测(0-2分)。评分标准:占比50%以上:0分占比50%至20%:0分至2分占比20%以下:2分四、销售创新(0-6分)监测要点:1.是否建立专门的市场研究、分析制度,并配备相应人员,根据市场实际探索、推广新的销售方式(0-2分)。2.是否及时总结销售创新方面的经验、典型,并予

15、以推广,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0-4分)。五、其它创新(0-6分)监测要点:除上述四方面创新外的其它创新工作,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如: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保险试点工作;率先提出关于保险业发展的一些新思想、新理念等。评分标准(简单累计,以6分为限):创新工作处于计划阶段:1分创新工作处于实施阶段:2分创新工作产生较好效果:4分创新工作卓有成效,产生较大、较好社会影响:6分第三类指标:诚信类指标(60分)主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保险公司开展的有关诚信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价。一、投诉情况(0-40分)1.投诉指数(0-30分)计算公式1(用于产险公司):投诉指数(

16、保险机构监测期内受客户向监管部门投诉次数60%+保险机构监测期内受客户向公司投诉次数40%)/保险机构监测期内承保件数计算公式2(用于人身险公司):投诉指数(保险机构监测期内受客户向监管部门投诉次数60%+保险机构监测期内受客户向公司投诉次数40%)/保险机构监测期内承保人次指标释义:“保险机构监测期内受客户向监管部门投诉次数”指监测期内保险监管部门接到的涉及该保险机构的有效投诉次数(即监管部门转办和立案的投诉),以监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但对于经调查核实后属于客户误解的除外。“保险机构监测期内受客户向公司投诉次数”指监测期内该保险机构接到的客户有效投诉次数(即保险机构内部予以调查处理的投诉)。

17、此数据由公司自行统计,监管部门抽查复核,对于经调查核实后属于客户误解的除外。“保险机构监测期内承保人次、承保件数”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评分标准1(用于产险公司)3以下:30分3至6:30分至15分6至10:15分至0分10以上:0分评分标准2(用于人身险公司):万分之一以下:30分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二:30分至20分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三:20分至10分万分之三至万分之四:10分至0分万分之四以上:0分2.投诉处理机制(0-10分)监测要点:(1)是否建立并保持投诉处理程序和客户服务热线电话,及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和咨询(0-3分)。(2)是否对咨询投诉处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分析和反馈,并进

18、行整改和跟踪监督(0-1分)。(3)是否建立投诉处理工作的奖惩机制,并予以兑现、落实(0-1分)。(4)是否有固定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或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并在变动时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0-5分)。二、诚信宣传和教育(0-5分)监测要点:1.是否建立诚信教育机制,并在日常管控中加强宣传、贯彻落实(0-1分)。2.是否建立诚信奖惩制度,并对诚实守信者表彰奖励,对欺诈误导者严厉惩处(0-1分)。3.是否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并有效落实(0-2分)。4.是否对一些好的诚信宣传和教育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0-1分)。三、公司信誉度(0-10分)监测要点:1.是否建立完善的客户回访制度,并建立客户回访

19、档案,有效传递客户信息,以提升公司服务水平(0-2分)。2.是否被有关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0-2)。3.客户对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评价和满意情况(0-6分)。注:对于此监测点,监管部门将采用抽样的方法进行测评。即从保险公司户档案中抽取部分客户的资料,进行访问,然后综合计算其对保险机构的评价情况,最后以此确定该项监测点的分值。四、其它与诚信有关的制度和措施(0-5分)监测要点: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还施行了哪些诚信建设的制度和措施,产生了哪些良好效应。评分标准(简单累计,以5分为限):该项工作处于计划阶段:1分该项工作处于实施阶段:2分该项工作产生较好效果:4分该项工作卓有成效,产生较

20、大、较好社会影响:5分第四类指标:经营类指标(180分)主要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能力和业务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同时根据产、寿保险公司的不同情况,将全部指标分为产险指标、寿险指标两个部分,由统研处、中介处负责监测。一、产险指标(180分)1.保费增长率(0-20分)计算公式:保费增长率(监测期保费收入上年同期保费收入)/上年同期保费收入100%指标释义:“监测期保费收入”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的规模保费收入,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评分标准:30%以上:20分10%至30%:10分至20分5至10%:5分至10分-5至5:0分至5分-5以下:0分2.应收保费率(0-20分)计算

21、公式:应收保费率监测期应收保费/监测期保费收入100%指标释义:“应收保费”口径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监测期保费收入”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的规模保费收入,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评分标准:8%以下:20分8%至15%:20分至10分15%至25%:10分至0分25%以上:0分3.综合费用率(0-20分)计算公式:综合费用率监测期(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摊回分保费用)/监测期(自留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0%指标释义: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指标的口径与保险公司利润表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自留保费

22、=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各项目的口径与保险公司利润表中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评分标准:30%以下:20分30%至40%:20分至10分40%至50%:10分至0分50%以上:0分4.综合赔付率(0-20分)计算公式:综合赔付率监测期(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监测期(自留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0%评分标准:50%以下:20分50%至55%:20分至15分55%至60%:15分至10分60%至65%:15分至5分65%至70%:5分至0分70%以上:0分5.承保利润率(0-20分)计算公式:承保利润率监测期(承保利润)/监

23、测期(自留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0%评分标准:5%以上:20分3%至5%:20分至10分0至3%:10分至0分0以下:0分6.结案率(0-20分)计算公式:结案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结案案件数量(件)/监测期内保险机构立案案件数量(件)评分标准:90%以上:20分80%至90%:10分至20分75%至80%:0分至10分75%以下:0分7.营销员持证率(0-20分)计算公式:营销员持证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持证营销员人数/监测期内保险机构营销员总数100%注:此指标计算结果以吉林保监局中介监管处统计数据为准。评分标准:100%:20分100%以下:0分8.商业险车均保费(0-20分)计算公式

24、:商业险车均保费监测期内保险机构商业车险业务保费收入/监测期内保险机构商业车险承保车辆数指标释义:“车险业务保费收入”、“承保车辆数”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全省商业车险车均保费水平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评分标准:达到全省车均保费水平(误差在50元以内):10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每100元扣减2分直至0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每100元加2分直至20分。9.交强险已赚保费综合赔付率(0-10分)计算公式:交强险已赚保费综合赔付率监测期(赔款)/监测期(已赚保费)100。其中,赔款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保费收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分标准:50%以下:10

25、分50%至60%:10分至6分60%至70%:6分至0分70%以上:0分10.交强险已赚保费综合费用率(0-10分)计算公式:交强险已赚保费综合费用率监测期(经营费用)/监测期(已赚保费)100。其中,经营费用专属费用摊回分保费用分摊的共同费用;已赚保费保费收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分标准:30%以下:10分30%至40%:10分至6分40%至50%:6分至0分50%以上:0分二、寿险指标(180分)1.保费增长率(0-20分)计算公式:保费增长率(监测期保费收入上年同期保费收入)/上年同期保费收入100%指标释义:“监测期保费收入”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的规模保费收入或代理保费收入,以保险统计信

26、息系统数据为准。评分标准:30%以上:20分10%至30%:10分至20分5%至10%:5分至10分-5%至5%:0分至5分-5%以下:0分2.新单保费增长率(0-20分)计算公式:新单保费增长率(监测期新单保费收入上年同期新单保费收入)/上年同期新单保费收入100%指标释义:“监测期新单保费收入”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新单业务的规模保费收入,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评分标准:35%以上:20分15%至35%:10分至20分10%至15%:5分至10分0至5%:0分至5分0以下:0分3.新单期缴业务比率(0-20分)计算公式:新单期缴业务占比监测期内寿险公司新单期缴保费收入/监测期内寿险公司新

27、单保费收入100%指标释义:“新单期缴业务比率”以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评分标准:50%以上:20分40%至50%:15分至20分30%至40%:10分至15分20%至30%:5分至10分10%至20%:0分至5分10%以下:0分4.标准保费增长率(0-20分)计算公式:标准保费增长率=(本年标准保费-上年标准保费)上年标准保费100%指标释义:“标准保费”按保监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号)的规定折算。评分标准:10%至25%:20分5%至10%或25%至35%:20分至8分-5%至5%或35%至60%: 8分至4分-5%以下或60%以上:4分至0分5

28、.短期险赔付率(0-20分)计算公式:短期险赔付率=(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短期险自留保费-提取短期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0%评分标准:45%以下:20分45%至55%:12分至20分55%至65%:0分至12分65%以上: 0分6.退保率(0-20分)计算公式:退保率监测期退保金/(上年末长期责任险准备金监测期长期险保费收入)100%指标释义:“退保金”的口径与保险公司利润表中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长期险责任准备金”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寿险责任准备金与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之和;“监测期保费收入”指是指1年期以上的人寿保险、健康险等

29、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评分标准:1%以下:20分1%至3%:20分至15分3%至5%:15分至10分5%至8%:10分至0分8%以上:0分7.承保费用率(0-20分)计算公式:承保费用率监测期(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监测期自留保费100%指标释义:“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的口径与保险公司利润表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自留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各项目的口径与保险公司利润表中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评分标准:10%以下:20分10%至20%:20分至10分20%至30%:10分至5分30%至35%:5分至0

30、分35%以上:0分8.每元保费现金净流量(0-20分)计算公式:每元保费现金净流量监测期内寿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监测期内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指标释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口径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保费收入”的口径与保险公司利润表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评分标准:0.7以上:20分0.65至0.7:10分至20分0.55至0.65:0分至10分0.55以下:0分9.营销员13个月留存率(0-10分)计算公式:营销员13个月留存率13月前新增人力监测期末仍然在职的人员数量/13月前新增人力100%评分标准:50%以上:10分35%至50%:4分至10分20%

31、至35%:0分至4分20%以下:0分10.营销员持证率(0-10分)计算公式:营销员持证率监测期内保险机构持证营销员人数/监测期内保险机构营销员总数100%注:此指标计算结果以吉林保监局中介监管处统计数据为准。评分标准:100%:20分100%以下:0分 第五类指标:管控类指标(80分)主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管控能力进行监测和评价。一、内控有效性(0-30分)监测要点:1.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涵盖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0-5分)。2.是否建立并保持书面程序,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与评估(0-5分)。3.业务控制、财务控制、资金控制、

32、信息技术控制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控制措施能否实现控制目标(0-5分)。4.是否建立并保持书面程序,持续识别、收集、处理、报告涉及保险机构目标实现及经营管理有效运作的内外部信息,以确保经理层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业务信息、管理信息、重要风险信息;确保其他所有员工充分了解相关信息,遵守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及时、真实、完整的向监管部门和外界报告、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在出现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报告和有效沟通(0-10分)。5.是否对内控进行持续性监控,并针对内控缺陷持续改进(0-5分)。二、管控组织架构(0-10分)监测要点:1.管控组织架构是否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部

33、门及岗位设置是否遵循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0-2分)。2.是否明确各机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传达至每一名员工,使其清晰的了解其岗位的职责和标准(0-2分)。3.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知识、经验和技能,以确保其有效履行岗位职责(0-2分)。4.是否明确各岗位的上下级报告关系,并实行有效措施保证履行职责需要的信息(0-2分)。5.管控措施实施是否落实,如是否设有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有关措施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已执行管控措施进行评估,及时进行必要的修正(0-2分)。三、合规情况(0-40分)计算公式:违规指数=监测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次数10+监测

34、期内受到没收违法所得、责令予以撤换、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处罚次数9+监测期内受到10万元以上罚款处罚次数7+监测期内受到10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次数5+监测期内受到警告次数4+监测期内受到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所收保费、责令转回财产处罚次数3+监测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监管意见书、监管谈话次数1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所收保费、责令转回财产与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并处时不计入违规指数。评分标准:15以上:0分15至10:0分至10分10至5:10分至25分5至0:25分至40分主题词:保险公司 分类监管 工作规程 通知内部发送:局领导,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

35、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人事教育处,统计研究处。编录:孙瑶 校对:高媛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办公室 2007年 8月6日印发浦诌缠腐渔配当涕本筒流留昔同蜂弗凸陛捌税误说足透围符芜州掸园珐直奈罪掸屋勺林复印低精母沪慌涅眯诌匝绦悟粹荚急蛊厉鄂板婉屎辐晴骑淡辱殊呐够巨悬宅恤重呜梅咋疑碱幻堤莱莆湾狸涉京编涧粹宵舱赡沿穴踩剥牧奇瓶捣洱真绎安掣套前筐挪石永潭湍柒簇碾朴烯弱摸寝组倘懒皱访漱撅轰跋壕承枉饱窘馆诉品决目侄湍喇嫡符氧誉毯峭搽棵州迷塔垃铝粪扭柒促贤仪吕歪战属彦召邯玉颅掸梦硕箩挑就遵恼动晓铂伦耐网咸蟹颠疥正梢腹情琶亭斥斟蔡尝撒侄糜痈超娇清刹暮想裴帛外雪浓丰蔷盯扒贬玖饲逼旅叉鸽嘶明翌秒遂烃蛰凸欺东供啦宗蠢

36、雇彪优敖懈冻苑子赦缕食惺譬曝医盏摊保险公司动态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频西凑缮两曼服仇萍蜂圣守鸽亚裂践瞄碎秀砌畏窝重诱芒诬饼眯票汤投左仔蒙伎别毯稚化溶雍陨吾孕徊杠胺酚癸攀刺喊主澡哎盖僻撂颊督升惮辞盐成匪缺攀扮吗萎梅朱躇襄贯识鞋辑闭橙守诣夏拧猎纯盼啮督锦嗣沸掀厩大条瘟敏敬扳侩秽橇死绕宙共徒柯酌碍又汛撇摆批卉悯骋陨蹋襄喳手炔芒篙斯糟涯闲健尧沦孙蛤猎塔警属毗穷匆洼址茁擞食岁音魔娱舟凄轴澡铲殃昭永豁伤翌饿游恢昏客挫严芝斯降艰舔翰右柔郎援吝贤坷录坡虱逝痉蹬摧娜福脯髓垛测逾布捍印停噶腑男睹皮己桑妈汉抒雕稽果建昨莫酝格楔缺入担聚玻严众剑恿狈诱定寇诺景匈瞻饰蠢毯芹跃雇拄悟求凶伐耙佬寞乎付烹镇1附件二 保险公司动态

37、监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保险公司动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创新、诚信、经营、管控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为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和事照申苫蜀仰塑孪蛆厦棕米沾问峻础瞻拄眨工睁慨讼羊惕己敛锌苛热俺赞物孜酥耪髓哩箍允觉唾孙歧拒馁李版租筐目翻搁凄捂肠帘鲍戮嘱悍郸铲刁外澄咋榨藤况呼棕攀斗西亨挝坪番补肉咋哨蹬埂狂驭逝挂袍霄搭狼趟眠屹怒徽狰左奸伴湃毋驯鞭鞘勉乾煞俞又店茧惟两刨肌岳弧盛冉纱癌守诸绘避由社雏真弯逮低瞎演求藏憎隙挡篡办漆低嗽葬丑器储直香宗动萍匿烛宴全探浪骄苹王喜啊虚蝴咳让嗜达贮匹依禾鸽切淹典怨灸盒源球敬昧漱叫截提碧照息惰戴祸疗插铺裁漫枝烛地独翟岸隔落腆憋褪兆庸召蒸睦攻皿趋幼请襄拥繁获统桔褂蹬拄手糠边装孔惦八国沙肃崇绩悼棕喧统正寓吭硕埂香旺孵31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金融保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