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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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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合理性密切相关。我校现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于2011年作了修订,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研究生教育不断发展,在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原培养方案还不尽完善,需要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另外,2011年,我校又新增两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新增学位授权点也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培养方案。为此,我们对原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补充,使新修订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更具一级学科特色,研究方向更趋合理,课程设置更趋完善,学科特色更加突出。 本培养方案在修订过程中,由于时间仓促,错误和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学院、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 本培养方案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本培养方案解释权在研究生学院。 II 目 录 第一部分 博士、硕士学科名称及代码 1 第二部分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课程设置及考试要求 5 第三章 学位论文 7 第四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 10 第五章 博士生的指导及管理 14 第三部分 课程设置编号说明及学校公共课程设置 15 第四部分 各学科专业博士生研究生培养方案 17 一、机械工程学科 17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20 三、电气工程学科 21 四、医学电磁工程专业 23 五、人工智能与电气运动控制专业 25 六、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 26 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28 第一部分 博士、硕士学科名称及代码 培养 单位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备注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0802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1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3   车辆工程 080204   **工业工程 0802Z1 自主增列博士 **流体传动与控制 0802Z2 自主增列博士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0807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070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1   材料学 080502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3   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0805Z1 自主增列硕士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0808 电机与电器 08080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802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80803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0804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80805   **医学电磁工程 0808Z1 自主增列博士 **人工智能与电气运动控制 0808Z2 自主增列博士 *生物医学工程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精密仪器及机械 080401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0402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903   *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002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1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2   *系统工程 081103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2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203   工程 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 0804Z1 自主增列硕士 建筑工 程学院 *力学08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80101   固体力学 080102   流体力学 080103   工程力学 080104    土木工程0814 *结构工程 081402   理学院 *数学0701 基础数学 070101   计算数学 070102   应用数学 070104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0105   培养单位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备注 理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化学工程 081701   化学工艺 081702   应用化学 081704   工业催化 081705   *环境化学工程 0817Z1 自主增列硕士 *材料化学工程 0817Z2 自主增列硕士 物理学0702 *凝聚态物理 070205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工商管理1202 *会计学(单设) 120201 企业管理 120202 旅游管理 120203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04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0202 金融学 020204 产业经济学 020205 国际贸易学 020206 文法学院 *法学0301 法学理论 030101 民商法学 030105 诉讼法学 030106 经济法学 030107 国际法学 030109 知识产权法 0301Z1 自主增列硕士 传播法学 0301Z2 自主增列硕士 思政部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 哲学0101   *科学技术哲学 010108 注:“*” 表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 “**”表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权的学科(专业) - 29 - 第二部分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以及《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制定《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一、培养目标 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博士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 掌握两门外国语,其中一门应能熟练阅读中等难度的外文资料,达到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一般性口语会话的能力。第二外国语应能借助词典阅读本专业的外文科技资料。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学生,必须选修英语二外,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学生,是否必须选修第二外国语,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四) 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一) 博士生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脱产博士生一般为3年,延期后最长为5年(含休学),在职博士生一般为4年,延期后最长为6年(含休学)。 (二) 脱产博士生3年、在职博士生4年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必须提出延期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期。没有批准延期者或在校时间超过规定的最长时间仍不能完成学位论文者,按退学或取消学籍处理。 (三) 博士生延期申请由博士生本人提出,导师同意,所在专业学院负责人批准,研究生学院审批。 (四) 兼任助教、助管、助研的博士生按在职博士生对待。 (五) 经批准延期的计划内脱产博士生,延期期间原则上不享受学校各项奖学金及补助。 (六) 博士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不应少于二年。 三、培养方式 (一) 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学习有关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二)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采取以导师为首的集体指导方式,即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博士生指导小组可根据该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及课题内容,由导师提名,报研究生学院审查批准、备案。指导小组的成员一般由不多于三名(含导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术梯队成员担任,也可聘请跨学科的专家参加。同时注意发挥所在专业学院在培养博士生工作中的作用,为博士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三) 导师要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博士生的基础和特长,认真负责地制定出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并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四) 所属学科专业及导师应注意安排和帮助博士生参加学术交流和参观学习,以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开阔科学视野,活跃学术思想。各学科专业应积极举办学术研讨会或学术报告会,为博士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五) 导师及指导小组博士生应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管理、顺利完成学业等教育全过程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四、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研究方向的规范化、科学化及合理设置是发挥学科优势、凝聚专业群体力量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 培养方案中所列的研究方向,应具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并有比较稳定的课题与经费。在内容上应设置合理,宽窄适宜。研究方向总数应不少于三个,但也不宜过多,且应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方向能反映出本学科的特色及发展前沿。 提倡开拓能反映高新技术的新兴研究方向。新增研究方向要经学科讨论,专业学院批准,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五、学分要求 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分必修课、选修课两种。学习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12学分,最多不能超过16学分。必修课为6学分,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选修学分比例由各学科确定,但原则上均不能少于一门。 六、实践环节 博士生的实践环节,是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锻炼其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增加社会活动能力的培养环节,也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有效手段。可结合研究生的“助研”、“助教”、“助管”的工作开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 教学实践 博士生应承担硕士生或高年级本科生32学时以上的教学工作任务,通过部分授课、指导实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毕业设计等教学活动,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教学工作及组织、表达能力。对入学前具有二年以上教龄的博士生,可免去此环节。 (二) 专业实践 工科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完成1~2个具有较大难度的课程实验或完成带有一定实验的科研任务或工程设计。题目和要求由导师提出,实验设计和制作测试由博士生独立完成,锻炼博士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对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从事过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的在职博士生可免去此环节。 (三)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可使博士生在学期间更多地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加强社会参与意识,增加社会责任感。可以参与学校的党政、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可走出学校,以增强博士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两种以上的实践锻炼,在职博士生可根据入学前的实际工作经历,经申请由导师和研究生学院批准后,可适当减免,参加各种实践环节均须进行考核,由所担任工作的单位组织评议,给出成绩。 第二章 课程设置及考试要求 一、课程设置 博士生课程设置必须体现“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这一要求,适应近代最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具备条件的学科提倡博士生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 (一) 必修课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博士生课程教学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要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的精神,主要运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深入分析当代世界重大社会问题和国际经济政治热点问题、当代科学技术前沿问题和科技社会问题、当代重大社会思潮和理论热点等,帮助博士生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第一外国语 第一外国语分为语言基础部分、写作和听说部分。语言基础部分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写作部分要求能用外文发表学术论文;听说部分要求应能听懂用外语所作本专业的学术讲座,能初步用外语口头表达自己的学术见解。 3、学术报告与讲座 博士生必须在在学期间参加6次以上公开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至少有二次是主讲,写出心得体会,经导师批阅后取得1个学分。 (二) 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公选课。各学科制订专业培养方案时,应认真研究、确定若干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供博士生选学。选修课程设置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 1、拓宽专业需要的基础理论; 2、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等课程; 3、适应学科交叉,学习有关跨学科的课程; 4、公选课包括第二外国语、专业外文资料阅读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第二外国语要求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其学习要求、学时、方式和通过办法与硕士生第二外国语相同。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学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学生,是否必须选修第二外国语,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博士生课程设置要注意加强综合性,要突出新、宽、深的特点,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注意解决好与硕士生阶段课程的衔接与区别,注意加强博士生能力培养。可以采取课堂讲授、教师指导下的自学、专题讨论、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但要有完善的考核制度。 在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中,要注意新概念、新思维、新方法、新动态的传授,开展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活动,以活跃博士生的思维,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各学科可以开设“XX专业(领域、学科)研究专题与新技术进展”作为一选修课,学时为16或32学时,学分为1—2学分。 二、课程考试规定 我校博士生课程考试要求做如下规定: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在该课程教学结束时,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主持考试并评定成绩,考试方式可灵活掌握。 (二) 第一外国语 在该课程教学结束时,由外语学院有关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等组成的三人考试小组主持考试并评定成绩,三人考试小组组长由外语教师担任,也可以采取其它适合博士生特点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 第二外国语 第二外国语的课程学习及考核与本校硕士生第二外国语同步进行,不单独组织。 (四)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对博士生选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和答辩两种考试形式。笔试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命题和评定成绩;答辩考核的课程应成立包括任课教师在内的三人考试委员会负责命题和评定成绩,考试委员会成员必须由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博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课程时间安排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入学后第一、二学期进行。 第三章 学位论文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是攻读博士学位的关键环节,是博士生是否达到培养质量标准的综合体现。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至少应包括以下环节:选题、开题报告、专题研究及实验、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实践环节、论文撰写及完成等。对工学博士论文的要求,除了在理论上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外,同时,更应强调论文成果的实用价值,应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实践意义。 一、论文的选题和开题报告 (一) 博士生入学后即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定的研究方向查阅文献,做好选题准备。博士生应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二) 论文的选题应尽可能与导师及其所在博士点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可以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等,应该强调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关联。 (三) 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参加的论证会上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条件等做出论证,经过认可,然后拟定正式工作计划,包括论文工作阶段的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完成期限等。对于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等应及早提前考虑并采取措施。论文开题报告是博士生中期考核的内容之一。无故不能按期完成开题报告者,作中期淘汰。 二、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 学位论文的选题要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理论价值,所研究的问题应属于学科前沿。 (二) 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人,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学习阶段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 (三) 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已广泛阅读了国内外与其相关的大量文献,并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博士生已熟练掌握了现代测试技术和方法。 (四) 学位论文应能体现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论文的理论分析严谨,计算结果和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五) 学位论文内容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对本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六) 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认为属于创造性成果; 1、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的假说、观点; 2、设计、实验技术上有重大的创造或革新; 3、提出具有一定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在生产中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4、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的科学技术、工程技术或社会科学方面的关键问题。 (七) 论文水平应得到社会的评价。 (八) 论文要文字流畅、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结论正确、英文摘要词意准确,字数最少不低于5万。 (九) 学位论文撰写、装订等详见“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模板”。 三、论文指导要求 在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定期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初步完成后,导师要反复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预答辩,听取意见。博士生应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确保论文质量。 四、博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科研成果规定 我校博士生在学研究成果参照《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暂行规定》执行,各学科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学科具体要求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各学科要求不得低于学校统一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成果量化指标 (一)理工类各学科量化指标 我校理工类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需达到以下要求: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本学科一级学报上,且有一篇发表在核心及以上期刊被SCI或EI收录; 2、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三等奖以上)一项(三等奖博士生排名前三、二等奖博士生排名前四、一等奖博士生排名前五),等同于SCI或EI收录的重要期刊论文一篇; 3、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4、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一部,博士生排名前两位,等同于发表在本学科一级学报上或发表在重要期刊上(被EI或SCI收录); (二)管理学科量化指标 我校管理类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需达到以下要求: 1、发表不少于3篇论文,其中:在学院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被SSCI、SCI或E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2、发表不少于4篇论文,其中:在学院规定的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被SSCI、SCI或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 3、获省部级科技奖励(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在限额以内名次的,第一署名为沈阳工业大学)1项,等同于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4、在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可等同于被SSCI、SCI或EI收录论文1篇;期刊论文若被SSCI、SCI或EI收录时,不得重复计算;在我校主办的同一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只以1篇论文计。 研究成果署名要求 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学研究成果须按以下要求署名: (一)博士生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除要求必须第一署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生是第一作者,正导师是作者之一; 2、博士生是第二作者,正导师是第一作者; 3、发表学术论文须至少有两篇学生为第一作者,正导师是作者之一。 (二)博士生在学期间所获奖项只有第一署名为沈阳工业大学,方等同相关层次的学术论文。 (三)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只有博士生为专利权人且署名沈阳工业大学,方等同相关层次的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时间要求 (一)博士生在学研究成果必须是博士生在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果,不包含硕士阶段研究成果(硕博连读学生除外)。 (二) 在学研究成果中,学术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不包括录用通知。 研究成果内涵要求 (一)学术论文必须与博士生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且为博士生学位论文核心内容。 (二)科技奖励、科研项目以及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必须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为依托,由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内涵确定。 第四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提出申请 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二、资格审查 博士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者,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 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数; (二)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三) 完成开题报告; (四) 完成要求的1学分学术报告与讲座; (五) 阶段性成果或论文的发表符合博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科研成果的有关规定; (六)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三、预答辩 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应在答辩前三个月向专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经导师审核后的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成相关学科或专业组织预答辩。在预答辩会议上,博士生本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导师详细介绍博士的整个培养过程(包括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和考试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和论文工作等)和对论文的意见。经预答辩组成员认真讨论,提出对论文的修改意见以及是否同意进行专家评阅的意见。预答辩要有详细的记录和明确的意见。 四、学位论文评阅 (一) 专家预审 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经修改后,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人学位论文进行预审,预审主要对论文格式是否规范、在学期间取得科研成果是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是否按预答辩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等方面进行审查及确认。预审人要认真填写预审表,并将预审意见通知申请人或其导师。指导教师负责监督修改,然后由预审人确认后方算通过预审。 (二) 指导教师评阅 1、指导教师应对通过预审的学位论文内容和格式作最终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专家评阅; 2、指导教师评语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课题的意义,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课题有哪些创造性成果,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能力,对是否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提出意见。 (三) 专家评阅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须聘请7—10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同一个单位聘请的专家不超过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6人)进行评阅。其中:答辩前一个月专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聘请5-8人;校学位办负责聘请2人,送审时间参见《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 2、对于评阅专家提出的任何问题,必须给予书面答复,评阅专家对书面答复认可后,方算通过评阅。 3、有一位专家否定,研究生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增聘一位校外专家重新审阅;有二位专家否定(含增聘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生需修改论文半年以上,半年内不受理学位申请,再次申请需按学位申请程序重新组织评阅。 4、评阅人评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课题的意义;综述是否全面、确切;评述是否适当;理论分析、数学模型是否正确,根据是否充分可靠;实验方案是否合理;实验装置、材料、过程、结果等写得是否准确;数据处理是否得当,结论是否可靠;论文有哪些创造性成果,对科技和经济建设有什么价值;论文有什么不当或错误,哪些地方须要进一步修改、提高;论文能否表明作者掌握了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是否达到了博士学位水平等。 5、评阅人应在一个月内对论文写出学术评语,连同论文寄回专业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研究生本人不得与评阅人直接接触。 6、要保证评阅人有一定的评阅时间,在此期间内不得催要,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评阅人。 五、材料审查 在正式答辩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下述材料进行审查。 (一) 个人培养计划及学习成绩单; (二) 开题报告; (三) 学术报告心得体会; (四) 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获奖证书等; (五)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六) 预答辩意见及记录; (七) 导师评语; (八) 评阅人评语及汇总; (九)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通过材料审查者,由各专业学院统一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并通知研究生学院。答辩的具体事务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办理。 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与建立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各学科专业基层管理部门(教研室或研究所)提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形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文件”。每个答辩委员会由7—9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1名论文评阅人)组成,主席由具有指导博士生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应是博士生导师,成员中必须有2名外单位专家。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委员会设秘书1人,秘书应由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 (二) 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有关培养单位负责安排落实,不得由研究生本人做组织接待工作。 (三) 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根据其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作出恰当的评价,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论文学术水平的简短评语; 2、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 (四)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组成文件”。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主持会议。 3、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一般为3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就论文提问,申请人答辩。 5、休会,申请人退场,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导师或推荐人介绍申请人的简历、学习成绩和对论文的评论;宣读导师评语、评阅人评语及论文评议汇总意见;讨论确定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 6、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秘书要作好答辩会记录。答辩会结束,秘书应在两日内将答辩的全部材料送交专业学院研究生秘书。 第五章 博士生的指导及管理 一、博士生的指导应把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培养统一起来,注意把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结合起来。 二、在博士生整个培养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博士生思想教育工作。其重点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爱国主义教育。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博士生每学年末要认真回顾和总结一学年的学习和工作,写出小结,导师应对博士生的学习、工作情况作出评语。 四、博士生所在学科、专业应对专业课的设置、选题报告、学术交流会、副导师的审批、指导小组的确定、培养计划和博士生的中期考核,予以指导和检查。 五、博士生入学一年半后,由研究生学院会同各培养单位进行一次德、智、体全面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为: 思想政治方面:个人思想小结、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评语、博士生所在专业学院党组织意见。 业务方面:检查各门课程学习情况及考试成绩、考察其科研工作能力的初步表现(可以与论文开题报告相结合)。 身体素质方面:健康良好。 中期考核合格者可进行博士论文工作,不合格者不宜作博士生培养,应终止攻读博士学位,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六、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原则上计算三年。 第三部分 课程设置编号说明及学校公共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编号说明 课程编号由七位代码组成,编写方式如下: (一)第一位代码:培养类别编码 3 (二)第二、三位代码:学校、学院编码 学校公共课 00 机械工程学院 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 电气工程学院 0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4 管理学院 05 (三)第四、第五位代码: 培养单位内各学科(专业)流水号 (四)第六、第七位代码:各学科(专业)课程流水号 (五)学校公共课第四、第五位代码 政治 01 第一外国语 02 应用数学 03 必修课 04 公选课 05 二、学校公共课设置 类别 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政治课 30001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Ⅰ 第 一 外 国 语 3000201 英语 80 3 Ⅰ 3000202 日语 80 3 Ⅰ 3000203 俄语 80 3 Ⅰ 3000204 德语 80 3 Ⅰ 应 用 数 学 3000301 现代数学 32 2 Ⅰ 3000302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法 32 2 Ⅰ 3000303 应用泛函分析 32 2 Ⅰ 3000304 应用随机过程 32 2 Ⅰ 必修课 3000401 学术报告与讲座   1 Ⅱ 公 选 课 300050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8 1 Ⅰ 3000502 专业外文资料阅读 16 1 Ⅰ 3000503 研究方向课 16 1 Ⅱ 0000503 英语二外 60 2 Ⅱ 0000504 日语二外 60 2 Ⅱ 0000505 法语二外 60 2 Ⅱ 0000506 俄语二外 60 2 Ⅱ 0000507 德语二外 60 2 Ⅱ 注:以“0”开头的课程随硕士研究生上课。 第四部分 各学科专业博士生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机械工程学科 (一)学科简介(代码:0802 英文名称:Mechanical Engineering) 该学科为一级学科,下设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以及车辆工程、流体传动与控制和工业工程六个二级学科。该学科是以相关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为理论基础,结合生产实践中的技术经验,研究和解决机械装备设计、制造、运行中的全部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应用学科。该学科始建于1949年建校时的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1983年获得硕士授位权,2002年被批准为辽宁省重点学科;2005年机械工程一级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被批准为辽宁省重点一级学科;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2005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机械工程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辽宁省科技厅批准组建辽宁省复杂曲面数控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2004年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组建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复杂曲面数控制造装备重点实验室; 2006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被确定为辽宁省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006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被确定为辽宁省示范性专业,2009年该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工业工程学科是关于复杂系统有效运作的学科,也是是一门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学和管理学等的综合、交叉型学科。它将工程技术与管理科学相结合,从系统的角度,对制造业、服务业等企业或组织中的实际工程与管理问题进行定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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