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费用收缴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502710 上传时间:2024-07-0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费用收缴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费用收缴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费用收缴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费用收缴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费用收缴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费用收缴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学生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保障学院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高等教育是受教育者自主求学,自主择业的非义务性教育,高等学校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自觉履行缴费义务是当代大学生必备的素质。第二条 学生收费是学院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学院完成各项任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物质保证。第三条 学院的收费范围包括学院在籍的全日制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和书本材料代办费。第四条

2、 学院在省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培养成本、生源状况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各类别学生的具体学费标准,报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备案。第五条 学院根据学生宿舍条件分类制定住宿费收费标准,报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备案后执行。第六条 代教育行政部门或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技能鉴定和考证考级,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参加考试的学生收取考试报名费。第七条 学费、住宿费、书本材料代办费主要通过缴费卡(标有“银联”的储蓄卡、信用卡),利用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委托银行代收或刷卡机划收,学费、住宿费、书本材料代办费等按学年收取。 第八条 学生费用的收缴实行先公示、后收费。第九条 学生收费工

3、作实行“统一领导 ,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 组织与管理第十条 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和各系(部)是学生收费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学生收费管理工作。(一)、财务处是学生收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收费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负责拟定、报批和公示学院的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负责学生费用收缴、核算和学生缴费情况的统计与公布。(二)、学生处负责协调各系(部)将走读、退学、转学、休学和复学的申请、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提供给财务处;负责学生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的信息收集和整理;按苏财院(2006)28号通知的规定组织对各系(部)的收费工作效果进行考核与评比。(三)、招生就

4、业处负责规范新生教学班级名称、编号、学生学号,并于新生报到前十天将含身份证号码的学生名册(电子文档)提供给财务处。(四)、各系(部)应教育和引导学生强化缴费上学的意识、努力形成自觉缴费的良好习惯;了解和掌握本系(部)学生的缴费情况;督促和指导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费用的催缴。第十一条 班主任(辅导员)是学生费用收缴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向学生传达学院的收费规定,落实收费管理办法;了解和掌握本班级学生的缴费情况,做好欠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催缴各项欠费;帮助学生进行缴费查询和核对,做好与欠费学生家长的交流和沟通。三、 收费程序及方法第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书本材料代办费按学年收取并按下列办

5、法进行。(一)、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就业处将新生录取名单、学生身份证号码、性别、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以电子文档方式传送给财务处,统一办里银行卡(储蓄卡、信用卡),交招生就业处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给学生。(二)、招生就业办在新生报到须知中列明缴费项目、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和银行卡的使用方法。学生按新生报到须知的要求,在报到日前将学费、住宿费、书本材料代办费等应交费用存入银行卡。(三)、每年暑假前财务处将下学年学费、住宿费、书本材料代办费的收费标准发送给各系(部)以及相关部门,由各系(部)通知至每个学生,于新学年开学报到前将应交费用足额存入银行卡。(四)、应届毕业生提前参加就业实习,须缴清下一学

6、年的各项费用,方能参加就业实习。第十三条 新学年开学的前两周为集中缴费时间,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及时缴清费用,可申请学费缓缴,经批准后办理报到注册。第十四条 学生的银行卡若有遗失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挂失,与银行卡相关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学号等发生变动,可到财务处开具证明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更正手续,并在集中收费期间将更正信息告知财务处。四、信息统计与公布第十五条 学生收费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校区、系、专业、班级 、在校、毕业、住校、走读、休学、复学、留级、退学等基本信息和应交费用(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减、免、缓、退费用、欠交学费等缴费情况。第十六条 学生收费信

7、息实行动态管理,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各系(部)应及时将涉及学生缴费的信息变动情况报送财务处统计和备案,其中影响住宿费标准变动的宿舍调整,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处应将调整结果在实际收费日前一周,书面通知财务处。第十七条 财务处为每位学生设定一个收费条形码,学生在校期间可凭收费条形码通过财务处网页查询本人的缴费信息。第十八条 每学期结束前十天财务处应将学生缴费明细表、学生欠费明细表、书本材料代办费分班级收支情况表发送给各系(部);逐月打印报送系(部)、班级学生缴费率排名一览表给院领导,学生处和各系(部)。第十九条 财务处按学期和学年向学院领导报送学生费用收支情况表、学生费用收缴情况分析

8、,为学院领导进行收费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五、学费缓收、减收与免收第二十条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缴清费用,需要缓交学费的,由学生本人凭有效证明,到各系(部)领取填写缓交学费申请表,提出缓交申请,经班主任(辅导员)签字,交系(部)、学生处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送财务处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缓交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二十一条 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难以全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学院除提供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外可适当减免部分学费。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应凭有效证明,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到各系(部)领取填写学费减免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班主任(辅导员)签字,交系

9、(部)、学生处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送财务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六、 欠费催收和欠费学生的处理第二十二条 学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里缴清学费、住宿费、书本材料代办费即为欠费。财务处于每月的二十五日前,在校园网或收费公示栏上公布欠费学生名单,打印发送“欠费催收单”,各系(部)及欠费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辅导员)根据“欠费催收单”,逐一核实欠费金额,向学生家长通报其欠费情况,查明欠费原因,敦促学生缴纳欠费。第二十三条 对欠费的学生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无故欠费的学生暂缓学籍注册,系(部)在学生评优、综合测评中将学生缴费情况列为考核内容,无故欠费的学生不得参与评优。(二)、办理缓缴学费手续的学生应按计划缴

10、纳欠费。七、 学生离校时费用结算第二十四条 学生离校,应按学院规定的程序办理离校手续,进行费用清结。(一)、学生毕(结)业离校,应及时缴清所欠学费,以班级为单位,持离校表到财务处办理书本材料代办费结算,财务处按实际支出计算应退或应补金额。(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退还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退学学生的书本材料等代办费用一并结算;学生因外出实习不住校的不收取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学

11、生退学申请,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经系(部)、学生处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学生持申请、缴费收据和离校表到财务部门办理费用结算八、留级、休学与复学第二十六条 留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留至年级缴费标准缴纳,书本材料代办费按留至年级的缴费标准扣除留级时的结余金额缴纳。第二十七条 学生因生病或参军需暂时中断学习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休学与复学。休学学生可比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休学期满复学后,按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a) 违规处理第二十八条 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确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或个人违反规

12、定,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按教育乱收费处理。第二十九条 违反学生离校费用结算,留级、休学与复学规定,给学院或学生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第三十条 学生弄虚作假骗得学费缓缴、减缴、免缴;有关部门对材料审核不严或未按规定程序、范围审批学费缓、减、免、退,应全额追缴已缓收、减收、免收和退还的费用,难以追缴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第三十一条 财务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学生收费,其他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将走读、退学、转学、休学、复学和留级的申请、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给财务处,造成学生收费混乱、统计信息不准确,给学院收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应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b)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

13、学院财务处。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

14、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6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