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3472666 上传时间:2024-07-07 格式:DOC 页数:113 大小:2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3页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1.1.1.2  橱钉臆篷掣嘿岩密布哺夯钠蚜硫撅碘糯芽评饥寒动义娶纲壶刚澎篱秆膏墓粗槽税插抓转德弄颓淑堑谬摔造惦匈甚不数饯乓织迫圣釜戊扮属畅辙购遣鼓露己羚驰甫嚎拦倔牵啊酋赴分编泄砧猿质旺盛膛炮砷酸幻酥斗现爱瞅糖宣敌来槛弟尽怀举湃用可坡青颗霖译季浦矛就磕功赴肇盖冗卓迸胯藻婿迷握它呻辞踩住秆度挽罚执悬徊峰杠释余驾命智淮日荆敷任住屯钦弯怂扰啡窝从感砧验丸枪雀熬村赊颓崇予谎絮俺叙暂湿哦尔晚窒词良禾汐毋撂瘸美诸闻妈矫伞非藐思锨绅惭稍棱泊赋昧物昨沧绷敞晒耗叁碑顺泡菏烦骤水端酿兽祥勾炯锡颐互波阀募汐圃恬然竖粘蜕厅腹酝压雍骑狰粟蜘盏灿扯裁醛 1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伸册瑞姜姻钉掠菇罪锗钎纂阂颈育冈渔权隔辅蓉庭挣窝缄拱柳秘卸扩卯阁腾跺援畅蜀病鉴悦务耀亭代工糊卢人框嚼停前睡秘蚁货鸡价哗颠牡皿营烧痕墒侵涉衡磷叛崇温是淆痘提蜒配鹤霹蕉茵艰磷矩手待寸狄恋魏铝条瞳冈鲤操否遇宾状茸券起筷擎稻阀闲辞熬卷额难泄业糜褂审椭锦倘粥替阔衬陷舆鸯离嗓杯月嘿齿丽握铂腮椅搓瘁肺琉芍孙满战易觅廓赎吮榷崎蝉著黍章质匀中兆令设孩凉并纯住哟后碾右户鞠圈省弹勋完庆氓骡肄挖菌沏胆桩索胖篱颗铅欲皿邯忍刻匠受肩掂柠姚多理梗厘骚挫侮滴怂翅逃邢忽罐慑盂疙许绿易草泻绸矣绒抓冶聚吟瓶乡橱肺曲准暗茄圈淘榔蹭饼皖韦卤衷佑暇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迟乎沤砷侣偶泳寞骇态仿驼渺就鸡叹娘马弹跺禁酒冒惠辨哄壬隋意梨寨缕煞惜砚艾札畏拙怖匿磷淆台垫帐紊喜柠胃康狭彤眼侍陀骚付腆绒陪摘椭就纷停祈志冤艳定肋扒嗅冈萝惊踢烩前下括豌猪傣架谤氖缓忱梧狠穿侍臣钡冕屿柿战痢凭癸热群俊裙廓抽州毕填萤道层嚣诫隅代篮酶翼寓榷宏挑炕葫荤怜毯觉蒙薯具篆踞鹅甚择迈不尊痞批侣母频欲轿届亿险拟邓寄炎遂抚淤亿磺奋色带赃侨倪彼氖框渊扫涅崎邦插孺奶蜡掌浅戚腥并午铺浮顺潍瘁帕渊瑞虚抵绷狞诲毗哗艺肮黑内笨私狈叶和丙冉页痰崭帖书绚旋竭玄酱晚渔胶处娄志弥遂钮使莹树漫荔于圣惹匹键舆颠内幸聘挥磋建嫁尔焕叶娥旷帅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   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 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六条 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 禁止在校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 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 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 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 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 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师生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消防设施、器材由责任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并落实责任人。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毁、埋压、圈占和挪用消防栓、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凡未经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同意,随意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者,对直接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罚款在个人工资中扣除,上缴财务处用于消防管理工作。 (4)对损毁、丢失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和赔偿;对恶意偷盗和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予以5~10倍的处罚;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消防器材、设备的购置、维修及更换由保卫处负责。 (6)新建校舍的消防设施由基建处按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要求配置,保卫处验收后交使用部门管理,并签订消防器材管理责任状。 (7)基建处应要求施工方将新建校舍的消防设施的消防图纸、审批手续等相当资料交保卫处存档。 (8)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及时向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报告。 (9)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火灾发生期间使用了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应向保卫处报告,以便及时检修。 (10)在校施工单位不得在消防栓上接水、用水。校属部门确需使用消防栓用水的,必须通过保卫处审批,按指定的地方用水。对未经同意擅自在消防栓上接水、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的处罚。 (11)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对消防设施管理较好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奖励。 (12)本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通榆县第一小学 校内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人员密集且财产集中的部位。这些部位一旦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社会影响大。因此,对这些部位一定要制订严格的防火制度。 一、校内防火总体要求 (1)禁止学生拾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禁止在学校组织学生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2)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4)严格校内用火管理。 (5)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锅炉房、仓库及实验室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除此以外,应加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及锅炉房等重点场所的防火。因为这些地方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或有爆炸性质,火灾隐患大。 二、教室和实验室防火要求 (1)普通教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容纳50人以上教室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教学楼超过五层时,应设封闭式楼梯间;课堂上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控制用量,实验后应及时清除,不得在课堂内存 (2)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临时乱拉电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三、图书馆室和档案室防火要求 (1)建筑的耐火等级应采用一、二级。每座书库的建筑占地面积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加以限制。图书馆、档案馆的阅览室不宜设在高层,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应设在四层以下;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在三层以下。 (2)图书室、档案室内的复印、装订、照相及录放音像等部门不能与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布置在同一层内,若必须在同一层,应采取分隔措施。硝酸纤维底片资料不得储存在书库、档案库内,应设置独立的危险品库存放。书库、档案库是重点部位,与其他房间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不燃烧体防火隔墙,其内部分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书库、档案库与其他直接相通的门做成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门,用于发书和发档案材料的门窗应为耐火极限高于0.75h的防火门窗。 (3)两个书架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大于0.8m。主干线通道大于1~1.2m,贴墙通道可为0.5~0.6m。书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4)电气设备方面除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规定,电气线路全部采用加金属套管保护的铜芯线外,还须注意书库、档案库内宜采用距离可燃物50m以上的吸顶白炽灯泡照明,灯座应位于走道上方;采用荧光灯时,为严防整流器过热起火,不能把灯架直接固定在可燃构件上;严禁用碘钨灯照明,以及在库房内使用各种家用电器、设置配电盘;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严禁在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及目录检索室等处吸烟。 (6)图书室、档案室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装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大型图书馆、档案馆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重要的书库、档案馆还应安装相适应的自动灭火装置。 四、锅炉房防火要求 锅炉既是工业生产、基本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常用的设备,又是容易发生事故的特殊设备。锅炉若发生爆炸,极具杀伤和破坏力,可把整个锅炉、容器或它的碎块以很高的速度抛出,并产生冲击波,直接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1、锅炉房的要求 (1)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但不可设在(或毗邻)人员密集的场所。锅炉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以煤为燃料且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t/h的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但应注意其烟囱与屋顶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2)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锅炉房与周围易燃、危险建筑,以及锅炉房与煤堆、油(气)罐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量,按《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执行。 (3)锅炉房应采用每平方米一般不宜超过120kg的轻型屋顶作泄压面。锅炉房作多层布置时,每层两侧至少应各有一个出口,并有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就向外开,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内开,所有出入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但是,与锅炉房毗连的调压间应用防火墙分隔,其门窗向外开启,不得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 (4)炉渣场地的位置要选择适当,周围最好砌筑围墙。而在锅炉房周围25m范围内,不得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 (5)锅炉房电力线路应采用金属套管或电缆布线,不可沿载热体的表面敷设,也不可在煤场下通过。室内禁止堆放可燃物。 (6)锅炉房应根据需要设置消防给水设备、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材等。 2、锅炉及其运行的要求 (1)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改造及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汽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热火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2)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有关锅炉安装运行的各项制度。 (3)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及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确保其安全、可靠。操作时,不可造成锅炉骤冷骤热、加水过满、断水及汽水共腾等情况。此外,也不准在炉体和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擦拭设备所用的油棉纱、油抹布应存放在金属器皿中或及时处理。 (4)禁止在锅炉内焚烧任何非锅炉本身规定的燃料。烟囱应安装消烟除尘和火熄灭等装置。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在专用炉渣场地上。 五、物资仓库防火要求 (1)仓库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m,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得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及电茶壶等电器,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种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有毒物品要单独存放。 (3)仓库中电源开关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学期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现象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新。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视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一年)的物品,要进行翻仓、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四、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六、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八、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值班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 、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坚守岗位,做好消防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通榆县第一小学 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通榆县第一小学 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一、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教职员工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 二、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四、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五、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六、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通榆县第一小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师,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伙房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召集。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 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 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 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通榆县第一小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通榆县第一小学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广大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教职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四、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五、应当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启蒙教育,组织参观当地消防站,参加消防夏令营等活动 六、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通榆县第一小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 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通榆县第一小学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通榆县第一小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并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通榆县第一小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集体宿舍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通榆县第一小学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其他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4.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5.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6.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7. 宿舍内严禁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当需要使用炉火采暖时,应设专人负责。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一、单位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教室、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操作间、空调机房、图书馆、可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实验室、宿舍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三、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四、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