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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要求、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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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规范规程为准绳。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公路工程试验工作四年以上。 2.参加交通部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率领所属人员完成各种试验工作。 4.熟练掌握各类试验的试验规程、技术规范及操作要点。具备编制审定检测实施细则,审查检验报告的能力。熟练掌握检验质量控制理论,具有对检验工作进行质量诊断的能力。 5.具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从容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主持完成各类组成设计及相关试验工作。 6.具有研究与创新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并指导实践工作。 7.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能够起草试验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中心试验室副主任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建设事业。 2.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试验规程、技术规范。 3.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一丝不苟、求真务实,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公路工程试验工作三年以上。 2.参加交通部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 3.深刻理解各类试验的试验规程和施工技术规范,熟练掌握各类试验的操作要点,并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以指导各试验室的试验工作。 4.具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从容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主持完成各类组成设计及相关试验工作。 5.具有较强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并指导实践工作。 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建设事业。 2.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试验规程、技术规范。 3.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规范规程为准绳。一丝不苟、求真务实,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公路工程试验工作四年以上。 2.参加交通部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 3.深刻理解各类试验的试验规程和施工技术规范,熟练掌握各类试验的操作要点,并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具备编制审定检测实施细则,审查检验报告的能力。熟练掌握检验质量控制理论,具有对检验工作进行质量诊断的能力。 4.能够深入领会各类试验的技术要点,并能积极贯彻到实践中,以指导各试验室的试验工作。 5.具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从容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主持完成各类组成设计及相关试验工作。 6.具有较强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并指导实践工作。 7.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能够起草试验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中心试验室质量负责人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建设事业。 2.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试验规程、技术规范,严把质量关。 3.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规范规程为准绳。质量第一、求真务实,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公路工程试验工作四年以上。 2.参加交通部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 3.深刻理解各类试验的试验规程和施工技术规范,熟练掌握各类试验的操作要点,并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具备编制审定检测实施细则,审查检验报告的能力。熟练掌握检验质量控制理论,具有对检验工作进行质量诊断的能力。 4.能够深入领会各类试验对质量的要求,并能积极贯彻到实践中,以指导各试验室的试验工作。 5.具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从容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主持完成各类组成设计及相关试验工作。 6.具有研究与创新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并指导实践工作。 7.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能够起草试验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驻地试验室主任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建设事业。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试验工作三年以上。 2.参加省交通厅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 3.熟练掌握各类试验的试验规程、技术规范及操作要点。具备编制审定检测实施细则,审查检验报告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能够主持完成各类组成设计及相关试验工作。 6.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7.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起草驻地试验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驻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建设事业。 2.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试验规程、技术规范。 3.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规范规程为准绳。一丝不苟、求真务实,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公路工程试验工作三年以上。 2.参加省交通厅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 3.熟悉各类试验的试验规程和施工技术规范,掌握各类试验的操作要点,并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具备编制审定检测实施细则,审查检验报告的能力。 4.能够深入领会各类试验的技术要点,并能积极贯彻到实践中,以指导各试验室的试验工作。 5.具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从容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够主持完成各类组成设计及相关试验工作。 6.具有较强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并指导实践工作。 7.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能够起草试验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检测室负责人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建设事业。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规程规范为准绳。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试验工作三年以上。 2.参加省交通厅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 3.熟练掌握与本试验室有关的试验规程、技术规范及操作要点。具备编制审定检测实施细则,审查检验报告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正确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5.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6.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起草本试验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试验员任职要求 一、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建设事业。 2.坚持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就事论事。严格要求,热情服务。 二、职业技术素质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参加省交通厅主办的试验检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获取相应的业务资格证书,能够掌握相关试验的试验规程、技术规范及操作要点。 2.能够独立完成相关试验,并正确书写试验报告,能够正确处理现场试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密切注意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4.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撰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 中心试验室主任职责 1.贯彻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2.按照程序文件规定的职权范围,做好本试验室的组织领导、监督和考核,指导和协调各驻地试验室的建设,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等。 3.协助公司领导抓好中心试验室业务工作。 4.负责中心试验室全面工作,编制检测、试验计划,下达检测、试验任务。 5.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管理有序、奖罚分明。 6.检查中心试验室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技术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7.负责检测、试验报告的分析、认定及签发工作。 8.带领全中心试验室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自律。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心试验室副主任职责 1.在中心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检测室的技术工作。 2.协助中心试验室主任抓好试验室业务工作。 3.检查中心试验室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试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不定期检查试验室工作环境和仪器设备是否正常。 5.签发试验和检测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中心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检测室的技术工作。 2.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制定工作计划。 3.随时了解并解决试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 5.签发试验和检测报告。 中心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试(检)验工作质量,定期向中心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汇报试(检)验工作质量。 2.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 3.负责试验及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并向中心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报告结果。 4.制定质量政策及方针。 5.检查各类人员的试验、检测质量及工作质量。 6.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的贯彻执行和检查。 试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上级机关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要请假。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3.认真学习新规范,熟练掌握公路工程各项常规试验及检验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试验、检测,做到数据准确、可靠。 4.试验、检测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延误。若发现试验、检测数据与实际有明显出入,要找出原因,重新检验。 5.做好试验、检验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试验检测报告单,并由负责人核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报告。 6.妥善保管好自己所负责的试验设备、器具,不得擅自外借或损坏。对一些计量设备(如天平、压力机、应力环、温度计等)要经常校对其灵敏度。 7.对重要原材料,如石灰、水泥、钢筋、沥青等,试验完成后应保存样本一个月,以备复查。 8.外业巡回检测人员,要紧密与工程相配合,及时赶往施工现场检测,并尽快将检测结果反馈到施工单位。 9.保持所负责的室内卫生,仪器设备应干净整洁,排列有序。 10.若发现工作马虎,不按规程操作,数据不准确或编造假数据,要严厉处罚。 试验样品保管员职责 1.负责样品入室的登记。 2.样品应分类管理,对于合格、不合格、待检和已检样品应有明显标记。 3.样品应分类立账(设卡,做到账、物、卡三者相符)。 4.保持室内环境条件,符合该样品的贮存要求。 5.样品的检后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试验资料保管员职责 1.应严格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试验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不得做损害用户的事。 2.对各类资料的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 3.密切注意国内外有关试验检测工作的发展,随时收集最新的检验规程、标准、规范、细则、方法。 4.对过期资料的销毁应严格履行手续,并登记造册。 5.做好防火、防盗、防蛀工作,以防资料的损坏。 驻地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对各自的检测、试验工作的质量负责。 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及试验规程进行各项检测工作。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不得弄虚作假,马虎从事,凡有涂改之处,应在涂改处盖章。 4、每次使用仪器、设备,均应填写操作使用记录,水泥室、养护室、沥青室的温、湿度应按时填写。 5、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超期保管的技术资料,应分别登记,经批准后销毁。 检测办公室岗位职责 1.安排试验和检测计划,当工作进度与试(检)验质量发生矛盾时,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 2.检验报告(文件)的登记、收发及保管。 3.检测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的购置。 4.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学习。 5.日常管理工作。 土工试验室岗位职责 1.负责土的比重、容重、击实、颗粒分析、液塑限联合测定、灰土组成设计、路面基层组成设计、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承载比(CBR)等试验。 2.负责所属试验设备及仪器的保管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3.严格按规定的试验规程操作。 4.及时出示试验数据,并如实填报、留档备查。 5.负责检测样品的抽取。 6.负责样品的存放、编号、保管。 水泥及水泥砼试验室岗位职责 1.负责水泥的标准稠度试验、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细度、比重试验、水泥胶砂试件的打制与抗折、抗压强度试验。 2.负责砼所用的砂子、碎石或卵石的筛分、视比重、松散容重、空隙率、含水量、含泥量、针片状等常规试验;负责水泥砼试件的打制、配合比、坍落度等试验。 3.负责所属试验设备及仪器的保管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4.严格按试验规程进行各项试验。 5.认真填写试验记录,如实出示试验报告,并留档备查。 6.负责检测样品的抽取。 7.负责样品的存放、编号、保管。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室岗位职责 1.负责沥青的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粘度及薄膜加热、闪点与燃点、脆点、矿料粘附性等试验;沥青混合料的取样、制件、密度、马歇尔稳定度、流值、沥青含量、矿料级配等试验。 2.负责沥青混合料所用砂子、石粉、碎石的筛分、视比重、松散容重、空隙率、含水率、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等常规试验。 3.负责所属仪器设备的保管及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按规定的试验规程进行操作。 5.及时出示试验数据,如实填写试验报告并留档备查。 6.注意安全,预防火灾。 7.负责检测样品的抽取。 8.负责样品的存放、编号、保管。 力学试验室岗位职责 1.熟记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操作。 2.负责砼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砂浆的抗压强度、负责集料的压碎值试验、磨光值试验;钢筋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以及钢筋的可焊性试验。 3.负责所属试验设备及仪器的保管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4.试验结束,切断电源并将仪器及时打扫干净,注意保养。 5.及时出示试验数据,如实填写试验报告,并留档备查。 6.负责检测样品的抽取。 7.负责样品的存放、编号、保管。 化学分析试验室岗位职责 1.负责石灰中钙镁含量的测定,石灰土中石灰剂量的测定、土的酸碱度、有机质含量等试验,集料的有机质含量、云母、轻物质、SO3含量等试验以及石灰未消化残渣含量、粉煤灰烧失量等试验。 2.负责所属、化学药品的保管及试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格按试验规程进行试验。 4.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如实出据试验报告。 5.负责检测样品的抽取。 6.负责样品的存放、编号、保管。 集料试验室岗位职责 1.负责砂、石料的筛析、比重、松散容重、空隙率、含水率、压碎值等试验,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比重、空隙率等试验。 2.负责所属试验设备及仪器的保管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3.严格操作及时出示试验数据,如实填写试验报告并留档备查。 4.试验完毕,及时清理干净。 5.负责检测样品的抽取。 6.负责样品的存放、编号、保管。 野外检测室岗位职责 1.负责路面磨擦系数的检测、砼路面现场取芯检测、弯沉检测、压实度检测(灌砂法、核子仪、环刀法)、砼桥梁的抗压强度与桩基无破损检测、路面抗折强度现场测定(综合法、回弹法)、砼结构或构件裂缝浓度的检测(超声波法)等。 2.负责所属试验设备及仪器的保管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3.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小心操作,注意安全。 4.详细填写检测记录,如实出示检测报告。 试验室资料室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保管国内外用于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细则、方法等。 2.负责中心试验室技术档案(试验报告,原始记录及全套的规范、标准)的管理。 3.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负责设立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并付诸实施。 中心试验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省市有关试验检测方面的标准、规定和制度。 2.负责制定公司试验检测业务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具体办理公司监测装置的采购、配置工作。 4.负责监测装置的管理、维护、保养及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持续满足生产需要。 5.试验检测设施、设备的定期检定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 6.负责完成各作业区送交的抽样试验以及承担的外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并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7.检查指导各项目驻地办的试验室建设及试验检测工作。 检验人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遵守检测纪律,确保检测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3.严格执行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正确掌握试验检测方法,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4.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客观准确的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妥善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正处理质量争端。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1.检测办公室负责安排日常检测任务,临时任务由检测办公室同各专业检验室安排。 2.各检验室将任务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检验。 3.检验工作完成后,由检验人员在正式的试验报告中填写检验结果,并由专人复核后,经中心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字,方可送交委托单位。 4.各检测室每月月底填报一次检测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在下月初上交检测办公室。 试验检测实施标准 1.工程质量技术标准:中心试验室及各驻地试验室执行交通部(JTJ)公路工程施工、试验、验收等技术规程及标准。 2.抽样方法及样本大小,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同上)。 3.检测项目、被测参数大小及允许变化范围:中心试验室及各驻地试验室执行交通部(JTJ)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4.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所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均按交通部规定的标准执行。 抽样制度 1.凡要求对整体工程进行质量判断的检验项目,应进行抽样检验。凡送样检验的样品,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对整体工程质量作任何评价。 2.抽样方法:随机抽样。 确定样品的大小后,由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数量,进行随机抽样。 抽样前,不事先通知被检工程施工单位,抽样结束后,样品应立即封存,送检测室检验。 3.样品大小的确定 执行交通部(JTJ)公路工程质量抽取样标准。 样品确定以后,抽样人以适当的方式封存,运往检测部门,运输方式应不损坏样品的外观及性能,样品运输中,应放入样品箱内。 抽样结束后,由抽样人填写样品登记表,登记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单位、样品名称、样品用途、抽样地点、检测项目、抽样日期、抽样人姓名、封样人姓名。 检测工作开始前及结束后的检查制度 1.检验人员对被测样品进行检查,确认其外观质量及工作状态符合要求。 2.检验人员对试验室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3.检验人员应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是否正常、是否有计量合格证或准用证、是否超过计量检定周期。 4.对测试仪器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式进行检查。 5.检验人员对被测件的安装方式、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进行检查。 6.检测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7.清理试验现场,关掉电源,将仪器设备复位。 试验收费管理办法 试验室对送样单位收取一定的试验费用,该费用包含试验试剂、消耗物品、水电以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等费用,以保证试验设备的正常运转。 收费办法: 1.填写“试验委托单”,详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部位、产地、品牌、取样地点、试验内容,并根据收费标准注明试验金额。 2.送样人到财务交纳全部试验费,并领取发票。 3.送样人凭发票按商定的日期到试验室提取“试验报告”。 检验质量申诉处理制度 试验及试验报告发出十五天之内,允许送检单位对试验室出据的试验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由试验室质量负责人按下列程序处理: 1.首先确定异议是否成立。 2.检查仪器、设备性能是否可靠,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是否有误。 3.经审核未发现问题时,原检测结果或试验报告生效,应向送检单位进行解释。 4.送检单位仍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与原试验报告不一致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5.不可重复性试验原则上不受理申诉。 6.若申诉方仍持异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重新抽样检验,经济责任及政治责任由败诉方负担。 7.有关检验质量申诉处理的全部资料均应作为技术档案,在处理后十五天之内由质量负责人整理交资料室保管。 试验室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检定制度 1.每年年初各检测室、各驻地试验室应及时填报“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计划”表,经中心试验室主任审批后组织实施。 2.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规定实行定期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停止使用。 3.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要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并编制“监视和测量校准周期表”。 4.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检定周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应及时进行调整或维修,并重新进行检定。 6.对于水平仪、经纬仪等计量器具范围外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自校、互校确认准确后方可使用。 检测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试验检测室的仪器设备有两种管理形式: ①专管共用。 ②专管专用。 2.专管共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试验检测室主任指定,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征得主管人同意。使用前后,由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 专管专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即是保管人。 3.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应参加新购进设备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4.使用贵重、精密仪器者,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 5.仪器设备保管人负责保管设备的清洁卫生。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长期不用的仪器,每隔三个月通电一次,通电时间不少于1小时。 6.检测设备,不得从事与检测业务无关的工作。 7.仪器设备从中心试验室至驻地试验室的往返运输过程中,应针对设备的符合性提供防护,包括标识、包装、搬运和保护。 ①每台仪器设备均设唯一的标识,防止混淆; ②运输之前应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适当的拆卸和包装; ③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仪器设备的使用性能发生改变; ④具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到达目的地之后,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进驻施工现场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建立本工地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台账”,并由中心试验室主任和该工地试验室主任签字。 9.保护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仪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是仪器的重要档案,借阅时必须填写借条,并及时送还。 10.仪器发生故障不能排除时,应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和状态,按操作规程关机,以便给维修人员提供有价值的维修资料。重大故障或损坏应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报告。 危险物品保管制度 1.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均属危险品,均由专人、专库、专账管理。 2.需用危险品时,须经中心试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用,不得私自购买。 3.危险品应限额发放,用多少,领多少。 4.危险品存放地应远离水源、电源,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5. 化学药品的保管及使用要求 (1.)设专人保管 (2) 各种化学药品分开存放 (3) 放置在通风良好、避光照射的地方保管。 (4) 防水、防潮、防虫。 (5) 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6) 据使用数量领取相应数量的药品,避免药品流失,及浪费。 6.汽油的保管及使用 (1)放置在通风良好、避光照射的地方保管。 (2)远离火源,严禁烟火。 (3)与其它化学危险品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存放。 (4)使用时只量取做试验所需数量即可,严禁大量倾倒使用。 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报废制度 1.测试仪器设备的购置及验收应按照“保定星光道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手册》采购”中规定的程序执行。填写或提供《设备采购计划表》、《采购申请表》、《供方调查表》、《合格供方评价表》、《合格供方名录》等相关资料。 2.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试验室负责人、仪器使用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专人填写设备卡,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设备验收记录》、《监视和测量装置台账》;经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采购人与供方协调返修或退货。 3.各种试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都应重新进行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并贴有合格标签后,方可使用,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 4.当检测仪器设备丧失功能或损坏时,应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监视和测量装置、报废审批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5.凡报废的仪器设备、均由各检测室提出申请,经主任批准后实施报废,已报废仪器设备应及时撤出检测室。 试验样品保管制度 1.试验样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2.样品表面应有明显标识,确保不同路段、不同规格、不同地点的样品不发生混淆,确保合格、不合格、待检和未检样品不致混杂。 3.样品保管的条件,应确保样品不改变其物理或化学性质。 4.样品试验后应妥善保存一定的时期,对破坏性试验的样品,一般不予保存。 试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在公司领导下负责试验检测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检测办公室处理。 2.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测,严禁违规、违章操作仪器。各检测室每天试验完毕后应检查安全工作。 3.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避光、阴凉处,在满足试验要求的条件下集中放置。 4.明火设备应集中布置,远离可燃气体和易燃易爆物质,并在适当位置放置灭火设备。 5.试验操作中如遇有毒有害物质时,应提前对试验场所设置良好的通风系统,在检测过程中试验人员需佩戴手套、放毒面具或口罩。 6.外业检测人员在深入施工一线检测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佩戴安全帽。 7.从事精密仪器操作的工作人员,除应进行安全教育外,必须接受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试验室各种电气设施,由专业人员按要求定期检查。 9.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室内污物,关闭照明设备和门窗,切断各种未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污染工作。 10.防止触电事故措施) (1)所有控制开关均采用空气开关,并放置于室内。 (2) 配置合理的开关及连接线。 (3) 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电缆是否有老化现象。 (4) 采用四级电闸系统:一级试验室总电闸;二级为南北侧的电源总电闸;三级为各个实验室的总电闸;四级为每台仪器的控制开关。 (5) 仪器均接地线。 (6)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检修。 (7) 注意仪器及电缆的保养。 (8) 仪器使用完毕及时断电。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①样品丢失、样品损坏。 ②试验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 ③由于人员、检测设备、仪器、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试验方法错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验结论错误。 ④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按其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以下几种: 类型 小事故 一般事故 大事故 重大事故 经济损失 <100元 100-5000元 1000-5000元 >5000元 人身伤亡 1人受伤休工<3日 1人受伤休工3-30日 2人受伤休工一月以上 3人受伤休工一年以上 3.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发生事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报办公室。 5.事故发生后五日内,由中心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做出处理意见。 6.重大、大事故发生后一周内,中心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技术文件的制定、颁发、修改制度 1.《质量管理手册》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制订,广泛征求意见并由中心试验室办公会议审定后颁发。 2.《质量管理手册》中的某些内容如需修改或补充时,应由建议人写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及修改的内容,交检测办公室。 3.检测办公室根据收集的材料,征求各检测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意见,将各方面的意见写出书面材料,交中心试验室负责人审批。 4.经批准的修改、补充内容由检测办公室发出通知,作为《质量管理手册》的附件,交有关人员执行,被修改的有关内容同时作废。 5.凡属检测能力、检测手段、检测方法等方面的重大修改,应报河北省计量司认证办公室审查。 试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 ①国家、地区、部门有关文件; ②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③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合格证、仪器设备的其它技术档案及明细台账; ④被监工程的设备及施工图纸、质量鉴定资料; ⑤重大工程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2.属定期保存的资料: ①各种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三年; ②各种试验报告:保存期限三年; ③被监单位反馈的意见及处理结果:保存期限三年; ④上级来文来函及时交领导批阅,需转阅者注意收回,并及时存档。 ⑤试验、检测记录、检查报告应及时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⑥需借阅者,应办理借阅手续。 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复制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⑧与监督、检测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借阅技术资料。 ⑨超过保存期需销毁的资料,应办理销毁手续。 3.各种资料的收发均应填写《文件收文登记》、《文件发文登记》、《受控文件清单》;文件作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作废文件清单》。 《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1.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 2.各检测室应每季检查一次《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材料报负责人。 3.各检测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写出书面材料经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4.各检测室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中心试验室主任。 中心试验室工作程序及管理制度 一.工作程序 1.填写试验委托单。委托单位按试验或检测要求填写委托通知单,提前出示技术条件,中心试验室根据其具体要求把任务分配给相应的检测室,各检测室根据测试条件分配给相应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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