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产
品
经
销
合
同
合同类别: 线上代理合同
经销产品: 熊出没幼教安全卫士K1+
经销区域:
签约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经销商名称:
“熊出没”幼教安全卫士K1+产品线上经销合同
甲方: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产品供货方,乙方为甲方的产品的 平台一般代理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经销产品
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合同所确定的平台内为“熊出没”幼教安全卫士K1+型号产品的代理商。(公司新产品有最优先代理权)。
第二条:经销期限
本合同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 日止,期满后视乙方前期销售目标完成情况、网络开发情况、回款情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市场促销配合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本合同。
第三条:保证金模式:乙方作为甲方的区域经销商,市级经销商须向甲方缴纳经销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支付保证金后,按附件一《经销产品销售政策及提货任务确认书》执行。
第四条:提货量
1、双方商定,乙方每月销售任务量以甲方发出经双方确认的《经销产品销售政策》为依据,如乙方未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详见附件一《经销产品销售政策》)。
2、乙方的首次进货执行后,本合同即为生效,视为乙方正式获得该产品的经销资格。
3、乙方有责任努力扩大甲方产品的销量,提高市场份额,并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信息及其他甲方所要了解的市场信息。
第五条:销售管理
1、甲方给予乙方的供货价格将根据甲方书面下达的《经销产品销售政策》而定,如销售政策有调整,甲方将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产品销售政策调整》发给乙方,上述两项文件均作为甲方产品价格发布的正式文件。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否则,如因未遵守本条而产生的窜货、经营风险等问题,乙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时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3、甲方所有销售政策均以甲方书面文件为准,任何口头承诺均为个人行为,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定货及交货方式
1、甲方定期向乙方通报相关的产品品种及价格。
2、乙方通过书面订单向甲方订货,订单须注明型号、配置、数量、颜色、及交货地点、指定收货提货人,订单须有乙方指定人员签字,公司盖章并传真至甲方。
3、甲方承担货到乙方当地的运费,货品寄发后,除非商品毁损否则乙方不得拒收、减收或退回。
4、甲方货品送达乙方时,乙方应当面点清、签收,并在送货单上签盖乙方公章传真至甲方,甲方据此作为乙方应付货款凭证,如非产品品质问题,甲方将不进行退或换货处理。送货单原件应该交于甲方保管。
5、乙方以正式文件指定收或提货人(针对线上代理商),变动应及时书面通报甲方,否则因乙方收货提货人员变动而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收货人授权确认书》样本见附件三)
第七条: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的交易原则为现款现货,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货款支付时间,利用电汇、现金等方式,将每次定货的货款支付给甲方,同时将有关的日期、时间、银行、金额等细节,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作为甲方财务的已收货款凭证,甲方保证货款到账后即执行发货程序。
2、所有款项必须经过银行结算,如确需现金提货的,应到甲方公司所在地,将现金直接交给甲方财务部,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售后服务
1、按甲方的保修条例,自售出之日起因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按国家消费类数码三包条例实行售后服务。
2、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在乙方现有的条件下,能自行解决的售后问题应及时解决。甲方也应给予相应的资源支持,乙方可与甲方指定的售后部门具体商议。
3、乙方直接将维修机寄回甲方的,应寄到甲方指定的售后部门并自行将运费付清,若不付运费者,甲方不予受理。
4、对于来自零售店或消费者所提出的各种异议,乙方有义务以消费者第一的原则进行积极处理。如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人员并协助处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拆卸产品。
第九条:价格保护
1、为保证乙方经营的安全,促进销售,甲方将对与乙方签订的经销产品实行价格保护。(详见附件二《关于价格保护的管理规定》)
2、每次调低价格的价保金额,由乙方依据双方确认的数量做出价格折让申请单报给甲方,经甲方许可后,以冲减货款形式返还给乙方,本款不得换取现金。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冲减、抵扣乙方应付账款。
第十条:营业场所、公司名称、负责人变更
1、乙方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若认为乙方变更后的业务执行能力不再符合甲方要求,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以任何形式让于第三方,否则,所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广告、促销活动
1、对甲方所规划的市场活动,乙方应充分配合执行,如需乙方单独执行的,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活动前的计划和活动后的执行情况。
2、乙方应客户要求,如对甲方产品自行进行促销,应向甲方提报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执行。
第十二条:非法销售行为
乙方如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令而导致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时,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代理商资料提供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名模板、收货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名模板。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乙方于合同期间,若提出变更、终止合同的要求时,应于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实施。
2、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据本合同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请求。
3、乙方销售假冒甲方产品,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于合同期间内均应视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对合同的签署即是表示对附件的认可。
1、 《经销产品销售政策》(附件一)
2、 《关于价格保护的管理规定》(附件二)
3、 《收货人授权确认书》(附件三)
4、 《经销商订单销售合同》(附件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发生诉讼,双方均同意以甲方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让甲方业务人员承担向其下游客户分货的物流,不得让甲方业务人员代其取货、收款。
2、甲方业务人员只负责联系销售货物订单的签订,业务人员不得经手钱和货物。
3、甲方业务人员确须经手钱、货的,乙方必须查验有无甲方总经理签署的书面授权书。
4、乙方负责直接将维修机寄回甲方售后服务部,不得由甲方业务人员经手、代办。
5、如乙方未按上述1—4项的约定履行合同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与分持
此合同附附件四份,为合同的辅助说明,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秀路1-1号华强云产业园1栋4楼
电话:0755-83102160
公司有效公章
传真:0755-83111797
授权人签字:
日期:
乙方:
住所地:
电话:
公司有效公章
传真:
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一
经销产品销售政策
此附件适用于
一、价格体系
1、线上分销:
产品型号
月完成量(台)
提货价格(RMB)
返利金额(RMB)
熊出没K1+
20
369/台
5
熊出没K1+
70
369/台
20
熊出没K1+
150
369/台
50
2、线上代理:
产品型号
月完成量(台)
提货价格(RMB)
返利金额(RMB)
熊出没K1+
100
319/台
0
熊出没K1+
200
319/台
20
熊出没K1+
300
319/台
50
二、提货及返利政策:
1、线上分销为一件代发,无需囤货。线上代理首批100台,每次提货量不能低于100台。
2、返利商家范畴:与公司签订分销协议,缴纳保证金,获得正式授权的分销商家。
3、返利计算形式:如当月按时完成任务提货数量的,公司次月按上述体系赠送对应返利金额的机器,机器价格按319元/台计算,次月月赠送。
4、赠送机器数量不纳入当月销售任务量。
附件二
关于价格保护的管理规定
一、 总则:
为促进销售,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保持产品价格优势,避免因产品调价风险对经销商造成损失,特拟定本规定。
二、价保政策:
1、对签约经销商所经销的产品,实行“21天全保,调价补差政策”。
2、21天:针对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后,以调价日期倒推21天内(含第21天)的库房发货单为准。
3、调价:不定期调价,产品销售到一定阶段,我司有权对产品定价进行的价格调整。
4、补差:对21天内(含21天)经销商进货的全部产品,100%执行调整后的最新价格政策,补回调价差;我司不对此期限之前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
三、价格补偿:
1、单台产品的价格补偿金是指本次调整后的供货价格与上一次供货价格之间的价差。
2、经销商可享受的价格补偿金总额为我司认可的进货数量乘以单台产品的价格补偿金额。
3、价格补偿金由我司财务部计算并按冲减货款的方式返还给经销商,价格补偿金只能用于提货,我司不返还现金。
四、本规定自经销商首次下单采购产品时开始生效,我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 年 月 日
附件三
收货人授权确认书
致: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由 年 月 日起,我司授权本公司员工 为我司指定收货人,负责提取贵司发送给我司的货物,我司对此收货人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收货人的个人资料和收货地址如下: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签名模式
电话:
手机:
传真:
此处请插入提货人签字样板
收货单位:
收货地址:
签收章样本:
注:1、授权书必须即时传真至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传真号为:0755-83111797 ,传真件有效;
2、如果收货人资料变更,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将在收到新的授权书传真件的当日起给予更改。
3、收货人资料不得涂改,收货人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4、我司仅对最后确认收到授权书版本负责,期间任何由收货人引起之货物丢失,我司概不负责。
委托人(公司名称和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经销商订货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5-83102160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0755-83111797 传真号码:
乙方向甲方定购以下产品:(请将完整的订货合同传真至0755-83111797 感谢您的友好合作!)
编 号
产品名称
型 号
颜 色
数 量
单 价
总金额
备 注
1
熊出没安全卫士
K1+
棕色
2
熊出没安全卫士
K1+
蓝色
3
熊出没安全卫士
K1+
橙色
4
小 计
运输费用:人民币; 0 元(如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此项以零元计)
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含税率为 %的增值税)
交货
条款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接货人: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
A、电汇 B、支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现金
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银行
账号
户名
支行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7917 0155 2000 08795
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对公
甲方:深圳华强酷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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