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桔园合同书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了加强桔园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七里沟村洞青沟基地现有桔园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一、承包范围:甲方桔园基地约200亩,大小桔树约10000棵,具体边界:东至山顶,西至河底,南至中包,北至沟卡外50米。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承包金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付清 年承包费(人民币 )。乙方在合同期内只有经营权,不得买卖或出租给第三方。四、乙方在合同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调整土地或者改变甲方对土地的承包权,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没有租
2、赁的租金。非乙方生产经营而来的政府各项惠农政策(土地补贴)由甲方享有。五、乙方承包期间,保护好自然资源,一定要合理管理,无桔苗损毁,不要荒废,甲方如有种植树木等,乙方不得干涉。六、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应给乙方创造管理桔园的宽松环境,乙方承包期间,电费由乙方交纳给电工。七、乙方承包期间,盈亏自负,房屋出现问题,需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到期房屋交给甲方时,房屋内外设施完好无损,乙方可移动的物品归乙方所有,固定物品乙方不得破坏,无偿归甲方所有。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