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书本协议由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商定并于-年-月-日在三亚签署生效,有效期至 - 年-月-日。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且取代双方之前任何口头和书面信函。 一合作内容乙方方向甲方提供酒店订房业务服务,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二合作方式酒店订房服务代理:乙方同意甲方作为其酒店订房服务的销售代理,在甲方网站或甲方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乙方产
2、品,乙方为甲方提供其酒店订房服务,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结算价格以及市场销售价格,市场销售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甲方的利润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保证销售的乙方的产品和设定的相关预定程序与乙方提供的资料内容一致,严格按照双方协定酒店订房服务产品资料内容向客人宣传推销,向客人明示接待服务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2 甲方以其名义为客人提供酒店订房服务,开具正式的收费收据或发票。客人在甲方网站上的酒店订房服务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严格按章双方协定的产品和服务向客人提供订房服务约定,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及协议约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3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销售的产品何服务在甲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以及乙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合法,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有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部赔偿4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和相关单项服务资料全面,真实、有效、合法,不含任何虚假成分。5 乙方严格按照酒店业和旅游行业相关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如发生在乙方提供服务范围以内的各项质量投诉,双方共同协调处理,乙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双方协议赔偿准赔客人6 乙方提供报价后,产品或者服务项目有更新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 在乙方根据甲方的询价要求提供报价后,乙方产品如果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应提前通知甲方。如调整价格低于原协议价,双方按照
4、调整价格结算;如调整价格高于原价,双方按照原价结算。8 在双方的合作过程中,如因一方的失误引起和用户的争议以至于法律纠纷,将由引起纠纷的一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9 乙方须遵守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为甲方及甲方客人提供产品和服务,详见附表。 四、操作程序1、提交产品(1)乙方向甲方书面或传真提供产品的具体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名称、服务标准、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结算价和参考市场销售价,有效日期,预留房,预订限制、取消限制等。(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将设计、制作相应的网页和预订程序,并发布到甲方网站或其它销售渠道上进行销售、宣传和推广。2、确认订单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客人订单后,应立即核对相关预订服务内
5、容,并在1小时内向甲方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预订确认3、落实预订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立即核对相关预订服务商,落实订单涉及的服务项目。订单中需要甲方提供的项目由甲方落实预订 4、接待执行:(1)乙方在订单确认的入住日保证甲方的客人接订单约定内容获得酒店客户入住及其他相关服务。乙方确认其以及酒店工作人员在服务接待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人透露双方的结算价格和结算方式。(2)若因酒店原因造成甲方客人无法顺利入住,乙方应负责协调其服务商免费给客人或在客人同意前提下,将甲方客人安排至同区域同等或者更高服务等级的酒店入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3)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行程延滞并产
6、生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有责任作好解释和协调处理善后工作,尽量减少客人损失。(4)若客人接受酒店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律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和赔偿。五、结算1、报价货币:人民币(RMB)2、结算货币:人民币(RMB)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结算采用 半月结 的方式。半月结:每月中旬15日/月末30日分别核对上半个月及下半个月账款,双方确认账单核对无误后,甲方分别于第二个工作日汇款给乙方。(周末顺延)4、如果由于乙方提供账号信息有误,导致甲方付款失败或延迟付款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须将原始发票
7、寄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付款给乙方,否则甲方保留不支付该款的权力。6、为鼓励甲方大力推广乙方提供的产品,另制定奖励措施如下:甲方月订房量在 间以上(含 间),则当月乙方给甲方底价降低 元/间。7、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赋。六、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不可抗力原因致双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协议,则本协议的履行时间应予以延期,双方均不对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若不可抗力事件致协议履行延期超过一个月的,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在有关机关出具证明书
8、后三天内以最快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相关材料。七、其他1、合作期间内,若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名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2、合同所有事宜以及操作程序,双方均有专人负责。双方往来传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果一方资不抵债,或被进行清算,或终止经营,或提出破产申请/被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为债权人利益进行转让,另一方均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服务而不需承担任何额外责任。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任何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甲方: 授权代表:职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财务代表: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授权代表: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财务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