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定义与解释1.1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a) “广告”指在本网站上发布的网络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条幅广告、按钮广告、文字链接、移动图标、通栏、全屏、弹出窗口、流媒体等各种表现形式的网络广告。(b) “甲方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或被甲方所控制、或与甲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企业。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管理权。1.2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2. 广告主2.1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资源(含配送的广告资源)只能用于推广乙方或者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最终广告
2、主(即广告所推广的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提供者)的企业形象、品牌、产品或服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转售、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资源用于推广其他任何广告客户。2.2 如乙方违反前款中的规定,乙方应当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规使用的广告资源价值的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3. 广告内容3.1 乙方必须在广告开始刊登5日前,将其广告内容以甲方要求的文件格式提供给甲方,该广告内容文件的规格、大小应该严格符合甲方的规定。3.2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甲方有理由相信如果发布将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广告,甲方有权
3、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该广告。3.3 乙方应保证其广告内容不会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共道德准则,也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违反此保证,致使甲方蒙受任何损失,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全面足额的赔偿。4. 广告设计4.1 乙方如委托甲方为其设计广告,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广告设计费用。4.2 乙方如采纳甲方所设计的广告,在交付设计费用后,该广告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保留在任何地方展示的权利。5. 广告投放5.1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的具体规定(包括广告类型、广告位置、发布期限、投放数量等)为乙方投放本合同项下的广告。5.2 如乙方认为甲
4、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投放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广告,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该广告的投放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完全按本合同的规定投放了相应的广告。5.3 乙方同意,如甲方向其免费配送任何网络广告,则:(a) 在任何一个自然季度(注:从每年的1月1日起算,每三个月为一个自然季度)内,乙方可获得的配送广告的价值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XAB%,其中,X指乙方在该自然季度内可以获得的配送广告金额,A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从甲方购买的在该自然季度内投放的广告的金额,B指广告配送系数;(b) 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应当将其在任何一个自然季度内获得的全部
5、配送广告在该自然季度结束之前全部投放完毕,过期甲方有权不予投放。6. 广告监测6.1 除下列情况外,甲方为乙方投放的广告均由甲方使用专门软件对广告投放情况进行监测:(a) 甲方认为无需进行广告监测;(b) 乙方要求不进行广告监测;(c) 因甲方监测软件本身不具备相应的监测功能而无法对乙方投放的某类广告进行监测。6.2 在甲方实际对乙方投放的广告进行了监测的情况下,如双方对广告投放情况有争议,则除非另有合法确切的证据,否则应以甲方有关广告投放情况的监测结果为准。7. 合理变更7.1 乙方同意,如因甲方对其总体广告价格体系或广告销售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则自甲方最新广告价格体系或广告销售政策开始执行之
6、日起,乙方已签订合同的广告仍按照原价格体系和广告销售政策执行;乙方尚未签订合同的广告须按照甲方最新的广告价格和广告销售政策执行。7.2 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其网站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造成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7.3 为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在必要情况下,甲方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但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4 如甲方因上述两种情形而不能按规定发布广告,甲方应在影响广告发布的情形结束后,以不低于原双方约定的条件发
7、布受影响部分的广告,或与乙方协商确定其他合理解决方案。7.5 如乙方因甲方可以接受的理由要求在不改变总体发布期限和广告费用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具体的广告发布计划,不视为乙方违约;在保证甲方其他广告客户的广告正常发布的前提下,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但乙方要求调整广告发布计划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8. 主体变更8.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8.2 乙方同意,如甲方经营范围变更、主营业务变化或有其他合理原因,甲方有权将随时其于本合同项下尚未履行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甲方关联企业。但甲方应当书面通
8、知乙方,并且,在转让之后,如甲方关联企业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必须和甲方关联企业共同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9. 利益冲突9.1 乙方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对任何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在职员工有任何贿赂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任何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在职员工成为乙方的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乙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法律部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0. 税款缴纳10.1 双方应各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向有关的税务机关纳税。10.2 在乙方为境外企
9、业的情况下,如甲方按法律规定或政府部门要求为乙方代扣或代付了任何税款,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缴税证明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关的税款。11. 授权使用11.1 乙方同意甲方可在甲方的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印刷资料、录音等)中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标识或其他任何类似文字或图形,以说明乙方是甲方的广告客户。12. 保密条款12.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12.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
10、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12.3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13. 陈述与保证13.1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a)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b) 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c) 其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且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d)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中对其的限制;(e)
11、 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13.2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并可依本合同之条款强制执行的义务。14. 违约责任14.1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殊规定,否则如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广告不能按规定的期限、位置以及数量进行发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新浪网站上为乙方发布价值相当于未正常发布的广告两倍的广告作为补偿。在保证甲方其他广告客户的广告正常发布的前提下,上述补偿广告的发布时间、发布位置等由乙方指定。14.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若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万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停止发布乙方广告,
12、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14.3 除前两款规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均应当依法向守约方支付全面足额的赔偿。14.4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投放广告后,因计算机、手机等网络终端用户自行对其网络终端设备进行设置而导致乙方投放的广告无法在该用户的网络终端显示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5. 不可抗力15.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堵塞或中断、黑客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15.2 遭受不可抗
13、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15.3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20日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超过30日,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16. 争议解决16.1 在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1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17. 生效及终止17.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全部发布完毕并且乙方支
14、付完毕全部广告费时终止。但本合同个别条款本身对其适用期限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7.2 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a) 如甲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发布了广告,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就已经发布的广告向甲方支付广告费;(b) 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已经支付的款项超过甲方已发布的广告对应折算的广告费,并且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将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c)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8. 其他规定18.1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或政府规定或因其他原因而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该条款的删除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以下无正文,本合同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