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简易实用)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_省_市_区_ 街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1租金为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大写: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
2、在当月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2、甲方
3、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第
4、七条 合同的解除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1、租赁期届满。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第八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第九条 补充约定: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
5、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於长乐市梅花镇篇二:铺面、店面租赁合同范本(绝对标准)店面租赁合同
6、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加店面,终止合同。二、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店面:1擅自将店面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
7、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店面,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清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订,随行就市。但乙方必须提早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不另具收据)。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数
8、归还乙方;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四、 租赁期间的店面装饰和修缮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及时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店内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五、租赁双方的变更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
9、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有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3、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缴纳人民币 元整。乙方与转让人(丙方)之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店面完好交还甲方。若丙方在转让期内有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装修或改造与店面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装修设施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4、如乙方
10、在租赁期间,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营业,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六、特约事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签订日期:年 月 日篇三:商铺租赁合同(通常版)合同编号:( -年月-铺号)商铺租赁合同甲方(租赁方):乙方(承租方):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根
1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1.11.2 甲方将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第三条 交付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
12、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4.14.24.2.1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年 月 日至年月日,租金单价为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4.2.2 年 月 日至年月日,租金单价为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4.
13、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甲方开户银行:户 名:帐 号: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4.54.6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金。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年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4.8 乙方使用该
14、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5.1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第六条 物业管理6.1 乙方
15、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6.36.4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7.3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
16、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
17、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8.1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第九条 保险9.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负责购买以该商铺为保险标的,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保证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对该商铺进行
18、装修或添臵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9.3 保险从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保险。第十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10.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臵。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臵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开业11.1 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12.1 甲方权利义务12.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12.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2.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12.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12.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