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网络技术高级培训协议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湖北公司襄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就同意乙方参加网络高级技术培训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参加 _项目的学习、培训,并支付相关培训、住宿、交通费用;乙方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第二条 乙方保留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参加学习、培训期间,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享受固定收入待遇;变动收入(即绩效奖金:包括月奖、季奖、年奖)按所在部门(中心)同职级在岗人员变动收入平均水平的90%的确定;其中,80%的变动收入按照目前
2、的发放周期当期发放,另外20%作为递延收入,在培训项目结束后分两年纳入乙方年终变动收入中发放。第三条 乙方参加学习、培训期间,保留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及企业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第四条 乙方参加学习、培训期间,不参加所在部门(中心)的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成绩按“良好”计入绩效档案;职位及职级不进行调整。第五条 乙方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后,应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自学习、培训结束后回甲方安排的职位工作起,在甲方应服务年限不少于 5 年(可依据各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期限不低于5年)。第六条 如乙方违约,应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相关培训费用。偿还标准为:培训费用(要求服务期限-实际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限(培
3、训费用包括甲方在培训期间为乙方支付的培训学费、工资、住宿费、交通费等;要求服务期限指第五条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年限12月/年;实际服务期限指培训结束后回甲方安排职位工作算起的实际服务月数,不足一月以一月计算)。 第七条 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如需延长学习、培训时间,则延长期间只能享受固定工资及本协议第三条所明确的福利保险,不能获得变动收入。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成果的,递延的变动收入将不予发放。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及乙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