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登记表
客户经理: 联系电话: 所属区分公司: 营销中心:
客户资料(请您详细填写)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名称
所属行业
客户地址
E-Mail
客户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业务申请类型
□申请套餐 □解除套餐 □自选业务变更 □其他( )
选择套餐(请您详细填写或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打√)
基础包
□ 新装手机(接入号: 套餐: 元)享受零预存终端补贴(需另行签订手机终端协议),加入政企包月互打免费vpn群(vpn群号: , (功能费: <本地/省内>包月费 元/月)),享受新装宽带( M)月租直降至 元优惠,要求新装4G手机与宽带必须为同产权客户、同一缴费编号扣费。
**宽带装机地址:
选项
新装4G套餐月基本费档次
对应宽带月租
□ 2M/4M/6M
□ 20M
□ 100M
□
99元
20元
40元
60元
□
129元
0元
20元
40元
□
169元以上
0元
0元
20元
可选包
□ 智慧wIFI礼包
□ 固话加装包:
□ 手机副卡:
□ 其他:
□
4G套餐价格体系
月基本费档次
国内流量
国内通话
59元
500MB
100分钟
79元
700MB
200分钟
99元
1GB
300分钟
129元
1GB
500分钟
169元
2GB
700分钟
199元
3GB
700分钟
299元
4GB
1500分钟
399元
6GB
2000分钟
599元
11GB
3000分钟
999元
9.9GB
9999分钟
一次性代收费
新装宽带一次性调测费:¥ 元。
其他:
缴费方式
□电话记帐
电话号码:
□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帐号
备注
签署
兹声明:同意上述书写及打印的内容,并声明所有书写内容完全属实,同时已阅读及同意本表背面所刊的《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服务协议》之规定,现予以确认:
产权人单位加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营业员签名:
(加盖营业日戳)
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服务协议
为了保障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客户的权利,维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的合法通信经营权,基于客户在本登记表中确认的服务项目,电信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优惠及服务内容
1、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由“基础包”项和“可选包”项组成。客户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不同档次的套餐。
2、套餐基础包的基础服务是套餐必选项;可选包中服务项目客户可根据业务登记表的要求自主选择。
3、套餐基础包中所含通话时长为套餐基础中的手机终端独享。适用范围以客户确认的套餐约定(见背面《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登记表》)执行,不可用于抵扣港澳台以及国际长途、IP接入费、1、9字头短号码、82688字头号码、400字头号码、拨号上网、代收费等费用。其中国内通话时长指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主叫国内范围的固定电话(含他网固话)、小灵通、中国电信手机、中国移动手机、中国联通手机所产生的通话时长。不在套餐所含话费范围内的费用(例如手机漫游费、港澳台以及国际长途、IP接入费、1、9短号码通话费、82688字头号码、拨号上网、信息费和代收费、数据业务费用等),按标准资费收取。
4、电信公司向客户所提供的宽带账号只能在所申请的线路上使用。未经电信公司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电信公司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二次带宽分销和VOIP语音通信等活动,否则电信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追究客户责任。
5、套餐涉及新装宽带、固话、手机、工料费、调测费或购买终端所需费用按照业务登记表的约定另行收费。
6、套餐中所含费用适用于当月,由于客户需求所限,未能使用套餐部分项目,套餐费用不变,如当月实际消费未达到套餐所含话费的,话费差额不退不补不顺延。
7、如果套餐于订购当月竣工,则套餐于竣工的次月生效;如果套餐于订购后次月或者以后竣工,则套餐于竣工的当月生效。套餐的变更和取消等登记事项均为下月起生效。
8、套餐内的手机、宽带等允许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如客户申请停机保号的同时未退订套餐,则应继续按原套餐标准收取套餐费,但免收手机停机保号费,以及宽带端口占用费。
9、套餐基础包中所含的宽带、手机为后付费方式,并使用同一缴费账号。
10、本协议期限为24个月。协议有效期内客户可重新选择更高的套餐档次,并重新签订协议,从签订下月起生效,有效期24个月。协议期内客户不得退订套餐、欠费停机、降低套餐档次、拆机、过户等,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宽带不再享受优惠并按照标准资费收取费用,此外,违约客户应向电信公司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客户选定的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每月套餐费用的3倍。
11、套餐基础包中所有产品可整体过户,不允许基础包中的手机、宽带在套餐的有效期内单独办理过户业务,除非先退订套餐。
12、套餐生效前的基础包的费用约定:
(1)老用户(手机、宽带等业务)申请当月按原套餐/原资费收取;
(2)手机新装用户在套餐生效前,当月费用按照列帐项目所对应的乐享3G套餐规则进行收费,即按照套餐月租资费按使用天数折算收取,赠送通话及上网流量也按使用天数折算赠送,超出后费用:国内范围主叫通话一口价0.15元/分钟,国内短/彩信0.1元/条,国内手机流量不足100MB按0.0003元/KB收费,100MB-500MB免费;用户套餐外流量超过500MB时,仍按上述原则(即每超出500MB收费30元)收费,以此类推。(上网当月套餐外流量消费600元封顶,流量15G封顶);其余按标准资费计收(标准资费请登录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查询)。
(3)宽带新装用户在套餐生效前,按标准月租按使用天数折算收取。
13、套餐生效前的可选包的各项业务,包括手机、宽带等业务的费用,按照原有资费套餐收取。
14、其他未说明资费按标准资费执行。
二、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电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规定的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服务资费标准,向客户收取本服务协议提供的服务的费用。
(2)向客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受理客户投诉。从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按相应业务的服务标准时限答复客户。
(3)在办理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后按计费周期收取服务费用。如在规定时限收取不成功,电信公司将暂停提供相关服务。
(4)当付费电话移机、改号时,电信公司将根据该电话更改的资料更新账号信息。
2、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登记开通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服务时,须向电信公司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客户办理本服务获得的电话通话费只能在指定电话、手机消费,不得与其他电话共享。
(3)客户应在电信公司规定时间内交纳使用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服务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电信业务费用。
(4)客户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电信服务,有权对电信公司的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6)客户承诺办理业务后,在第一次登陆系统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因账号密码泄露带来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 服务的暂停与协议的终止
1、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公司可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1)客户向电信公司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或不合法的;
(2)逾期未交清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使用费和使用电信公司相关电信业务通信费用的;
(3)参加套餐基础包的宽带、固话、手机终止使用;
2、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公司将终止其服务,且无需事先通知客户。电信公司有权将相关事宜提交政府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利用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服务进行非法信息发布活动;
(2)逾期未交付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使用费和电信业务通信费用并经催告后仍未在限定的期间内交付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客户参加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的宽带、固话、手机协议期内不得终止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电信公司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客户选定的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费用的3倍。
4、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在到期前一个月之前未提异议,协议自动续展两年,续展期届满前可以此规则多次续展。续展期内如有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在结清相关费用后,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优惠解除,本协议终止。
5、中国电信政企新装4G套餐宽带直降优惠解除受理后,套餐内各项电信产品业务资费按照标准资费执行。客户退订套餐时,必须同时退订套餐的附属可选包。如果基础包取消,如可选包(加选)继续使用,则不再享受优惠,恢复为单产品套餐资费。
四、信息安全条款
1、客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电信公司提供的电信资源和服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客户使用电信公司提供的电信资源和服务所产生的信息安全责任,由客户承担。
2、客户承诺不利用电信公司提供的电信资源和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客户不得利用电信公司提供的电信资源和服务发送垃圾邮件、攻击网络和其他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4、客户利用电信公司提供的电信资源和服务,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即互联网站),必须向电信公司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ICP经营许可证或ICP经营备案号等材料。客户对外提供电子公告板服务的,必须取得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专项审批。如客户未能提供有效ICP许可证或备案号等材料,或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于ICP许可证列明资料不相符的,或中途变更用途而未提供有效的相应ICP经营许可证或ICP经营备案号等材料,一经发现,电信公司有权中断接入服务。
5、客户应做好本身主机/网络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措施,保管号帐号、密码。对于帐号、密码被盗用而导致的信息安全责任由客户承担。
6、客户违反本协议的条款或电信公司在处理涉及客户的信息安全事件时,电信公司有权单方面暂时停止为客户提供的电信资源和服务。
五、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后,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之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电信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七、附则
1、客户若是单位客户,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企、事业单位。
2、本协议所属套餐受理登记表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客户向电信公司申请并经双方确认的客户相应业务单、施工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如客户需优惠购机,需另行签订优惠购机协议,相关优惠约定按照双方签订的移动用户优惠购终端相关协议条款执行。
4、变更服务项目时,电信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5、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电信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7、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8、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电信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在背面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承诺在网协议期满后止。未尽事宜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电信公司(签字盖章): 客户(签字盖章):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顺德 客户服务中心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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