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限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李**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2008年 月制定并签署本公司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洗选、铁精粉销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股东(出资人)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五条、 股东姓名:
李**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股东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日期
李** 货币 500万元 100% 年 月 日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出资人)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更换董事、监事、经理,决定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6、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彌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9、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出资人)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3、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6、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监事、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8、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9、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0、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事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出资人)聘任或者解聘;经理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出资人)委派,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出资人)委派,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当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任职,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事务所审计,于第二年三月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 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5、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 宣告破产.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者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股东.
第二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股东《出资人》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一份、公司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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