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一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营销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QGZ/CW106-2000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2000年11月15日
第 5 页 共 131 页
发文范围:
1、公司领导:向总、易副总、黄总助、郭总助、赵总助
2、营销公司下属各部及各驻外办事处(30份)、计划财务部、标委会(2份)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贺 新 强 赵 想 章 黄 建 龙
更 改 记 录
标记 处数 更 改 依 据 更改人 更改日期
1 目的
规范营销分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营销工作正常进行。
2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营销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及财务核算方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未单独注册的营销分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本制度的管理和监控。
3.2 各营销分公司负责执行本制度。
4 营销分公司财务管理体制
4.1公司总部财务人员的设置
公司计财部销售财务科设置营销财务管理岗位2人,直接对公司计财部负责。
职责:
l 负责对营销公司财务核算进行管理、监督、指导、规范。
l 负责对各营销分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l 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设立财务核算模式,制定核算方法。
l 负责对营销分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4.2 分公司会计人员的设置
每一个分公司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一人,是总部计财部的派出人员,直接对计财部负责,实施层级领导负责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差旅费等由总部负担。
职责:
l 负责对各分公司各项费用的开支、内部利润核算与分配,以及各分公司债权债务的管理,并对各分公司执行总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协助各分公司制定和完善内部核算与考核制度。
l 负责对营销分公司在外财产、物品的管理,保证帐实相符,领用物品责任到人。
l 专职会计负责对在外配件仓库的帐务和实物进行监督。
l 兼职会计同时负责对在外配件仓库的帐务、实物的管理,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负主要责任。
l 负责各分公司二次分配方案的执行。
5 营销分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5.1 分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5.1.1 资金的管理
5.1.1.1回款的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的货款收入要及时、直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所需经营费用由公司按各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统一拔付。
实行回款周报制度,各分公司必需每周向总部上报一次地区的回款情况,以便总部及时了解各营销区域的销售和回款情况。(周报要求另行规定)
5.1.1.2 货币资金的管理
1) 各分公司在当地建立办公机构,经公司批准可在当地的工商银行开设银行帐户,用于总部拔付资金的结算。
2) 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都必须经过经理签批,末经签批的凭证视为无效凭证,会计不能付款。
3) 严格现金使用范围,严禁白条抵库,不准以任何方式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也不准从其他单位套取现金(套取货款)。
4) 不得保留帐外资金,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5) 每个分公司只能设立一个银行存款帐户,用于公司拨付费用的结算,任何分公司不允许多头开户。
6) 月末取得银行对帐单后,会计人员要将单位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进行逐笔勾对,如发生不明原因的未达帐项,必须在三日内与银行联系查询,分公司不得出现超过十天以上的未达帐项,每月随报表将对帐单原件寄回公司。
5.1.3债权、债务的管理
1) 各分公司财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每月核对清理各项应收、应付款项,对因特殊问题造成清理困难的,应及时上报总部协调,不允许帐外拖欠债务。
2) 各分公司每月要清理一次个人往来明细账,并将清理结果,编制个人欠款明细表,每月5日随会计报表寄回公司。
3) 各分公司与客户的往来明细,每月5日前要核对一次,并将核对结果,填写在外货款明细表,并将原件每月5日随会计报表寄回总部。
5.1.4费用的管理
各分公司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自行制定费用报销标准及管理方法并上报总部计财部备案,按公司要求设立费用明细帐进行核算,每月5日向总部上报上月费用明细表。
5.1.5配件的管理
1) 制定完善的配件管理制度(暂按公司现有制度执行)。
2) 按时按质登记好在外库房配件库存明细帐。
3) 每月5日随同报表报出库房配件进、销、存月报表。
5.1.6资产的管理
1) 建立分公司资产明细帐(包括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每月编报在外资产明细表,每月5日随报表一同寄回总公司。
2) 保证帐实相符,领用物品责任到人,个人台帐登记正确无误。
3) 积极配合总部办理好在外资产的相关手续。
4) 购入固定资产后,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并上报总部。
5) 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保管责任人承担。因领用手续不全造成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由财务人员承担责任。
5.1.7公章、证照及发票的管理
1) 按总部规定各分公司行政公章,由财务人员保管,使用时要有经理签批后方可使用。
2) 各分公司银行开户,印签必须使用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经理和会计分开保管。
3) 严禁以公司证、章办理任何担保和承担债务的任何事项。
4) 总部开给客户的发票全部寄往各分公司,分公司收到发票后应将收到回执每月5日随报表寄回公司。财务人员应将发票按明细分类及时登记发票备查薄,并及时送给客户,如有遗失将由其承担所有责任。
5) 目前已使用发票的分公司,暂按公司现有发票管理规定执行。
5.1.8人员调动及离职的财务结算管理要求
1) 分公司一般人员调动或离职应将所领用物品全部交回分公司,并在分公司将所有往来账结算清楚,和所有业务提奖结算清楚,由分公司经理和会计共同签字认可,方可回总部办理正常的财务手续离岗。
2) 分公司经理或财务人员调动或离司,必须由总部派人进行离任审计,待审计结束,办完所有的移交手续,由总部审计人员签字认可,方可回司办理正常的财务手续离岗。
5.1.9报表的管理
1) 各分公司会计必须及时、准确上报总部要求上报的各种财务分析的报表。
2) 每月5日前上报的报表有资金平衡表、内部利润表、费用明细表、在外货款明细表、库房配件进、销、存月报表、在外资产明细表(季报)个人欠款明细表,每周六下午5点以前上报的回款明细表,以及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资金使用旬报。
5.1.10 折扣管理
1) 所有产品折扣都由分公司自行处理,各分公司必须制定完善的折扣管理和操作办法报总部备案。
2) 各分公司折扣必须双人操作,每月5日前必须将分公司折扣操作情况随同报表寄回公司总部。
5.1.11职责与权限
1) 各分公司经理对本分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2) 各分公司会计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为公司当家理财,为营销工作热情服务。
3) 各分公司会计有权对分公司所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真实情况及时向总公司反映。
5.2 分公司财务核算体系
5.2.1 科目设置(科目性质、科目核算内容)
1) 现金:本科目主要核算分公司库存现金的收支情况,借方反映现金的增加,贷方发映现金的减少,其末是借方余额
2) 银行存款:本科目主要核算分公司银行存款的收支情况,借方反映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存款的减少,期末是借方余额。
3) 提成收入: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各分公司每月应计的提成收入,月末无余额。
4) 其他应收款: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借支款、总部的提成资金拔付、及其他应收而暂末收回的资金,需开设明细科目接进行核算,本科目借方表示应收款的增加,贷方表示应收款的减少。
5) 其他应付款: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应付而暂末付的款项,应根据不同的业务内容分别开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借方表示应付款的减少,贷方表示应付款的增加。
6) 产品销售费用:本科目核算分公司为销售公司产品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业务提成,需按费用项目明细核算。
7) 内部利润:核算分公司当期承包损益。
5.2.2 帐簿设置:
l 核算帐簿
1) 总帐 :订本式帐薄
2) 现金日记帐:订本式帐薄
3) 银行存款日记帐:订本式帐薄
4) 产品销售费用明细帐:多栏明细帐
5) 其他应收款明细帐:三栏明细帐
6) 其他应付款明细帐:三栏明细帐
l 备查帐簿:
1) 在外资产明细帐:数量金额明细帐
2) 客户往来明细帐:三栏明细帐
l 其他
1) 在外配件库存明细帐:数量金额明细帐
2) 发票登记薄:
5.2.2 核算程序
l 公司拨付费用指标核算
总公司按月根据上月回款情况,计提的分公司所得的费用指标,分公司按指标通知进行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贷:提成收入
l 公司拨付资金核算
核算总公司向分公司拔付的所有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l 将各分公司人员个人借款从总部转各分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明细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个人明细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个人明细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提成款
l 工资及福利费核算
由分公司发放,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公司现行工资标准。
l 业务员提奖核算
按分公司分配方案,核算业务员本月的业绩提成并发放
借:产品销售费用——业务提成(核算到业务员)
贷:其他应收款——张三一
l 业务员借支核算
核算业务员日常的差旅费、招待费的借支情况
借:其他应收款——张三一
贷:现金
l 业务员报帐核算
核算业务员日常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报销
借: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张三一
贷:现金
或者:
借:销售费用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张三一
l 月末转帐、结帐
月末按正常的核算制度结转各科目余额与发生额,并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帐。
5.2.3 会计报表
1) 资金平衡表(样表附后)
2) 利润表(样表附后)
3) 费用明细表(样表附后)
4) 资金旬报(样表附后)
5) 回款明细表(样表附后)
6) 库房配件进、销、存报表(按原公司使用表格上报)
7) 在外资产明细表(样表附后)
8) 个人欠款明细表(样表附后)
9) 在外货款明细表(样表附后)
5.2.4 财务资料保管要求
分公司所有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以后,可暂由各分公司保管一年,期满后全部交回总公司。
5.3 奖励与处罚
5.3.1 各分公司如果能认真执行总部制定的财务制度,帐薄设置齐全,会计核算准确,年终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经理和财务人员1000元、500元、300元的奖励。
5.3.2 各分公司如不能认真执行总部的财务制度,出现以下的情况将按情节给予处罚
1) 在向总部上报报表时,每缺报一次罚款50元,每迟报一次罚款20元,每出现一次差错罚款10元,分公司会计如果在壹月内被处罚了叁次扣减当月工资300元。
2) 不按制度要求办理员工离司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承担所有经济责任。
3) 不按制度要求管理货币资金、债权债务、公司公章、证照等造成的损失,由各分公司分清责任人,并由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4) 如发现各分公司末经计财部书面授权坐支货款,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处罚。
5) 各分公司应督促业务人员及时清理个人欠款,并以总公司现有业务员借支标准控制其个人欠款的增加,如果在10月底各分公司业务人员以前在总公司的借款还没有清理完毕,将按各业务员在总公司的借款余额给予每天0.5%的罚息。
6) 各分公司如有意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一经发现将给予经理、会计以辞退处理。
6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三公司提出,计划财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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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分公司财务制度
QGZ/CW106-2000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200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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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财务收支十日报
三一重工营销公司财务收支十日报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货币资金上期余额:
其中现金:
银行:
收入
本期合计:
其中现金:
银行:
本月累计:
其中现金:
银行:
支出
本期合计:
其中现金:
银行:
本月累计:
其中现金:
银行:
本期结存:
其中现金:
银行:
编报要求:
1.上报时间要求
每月11日上报当月第一期旬报(1-10日)
每月21日上报当月第二期旬报(11-20日)
次月1日上报当月第三期旬报(21-31日)
上报时间截止到上报日17:00(星期日、节假日正常上报)
2. 从银行提现:登记银行存款减少,现金增加;
将现金存入银行: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现金的减少。
资金平衡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金占用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资金来源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货币资金
1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收款
2
内部利润
2
3
上年留存利润
3
合计
合计
内 部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 月 数
本 年 累 计
一、总部拔付提成收入
1
减: 销售费用
2
其他支出
3
4
二、内部利润
5
在外资产明细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规格
数量
原值
购置时间
责任人
资产所在地
1
2
3
4
5
6
合计
回 款 明 细 表 (周报)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时间
付款单位名称
购货单位
发货
时间
结算
方式
金额
责任人
备注
本月合计
个人欠款明细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时间
姓名
上月末余额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本月余额
备注
本月合计
销售费用明细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费用项目
本 月
累 计
备注
工资及福利费
差旅费
办公费
电话费
低耗品
运输费
水电费
业务招待费
提奖
车辆费(包括修理费)
折扣
其他
合 计
在外货款明细表
部 门: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责任人
购货单位
发货
时间
产品
成交额
本月回款
累计回款
在外货总款
备注
审核: 填表人:
注:本表中主机和配件合同应单列。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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