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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
支队长职责
支队长和支队政治委员为全州消防部队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州消防部队的工作。支队长对全州消防部队的军事业务及后勤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了解和掌握全州消防部队情况,根据上级批示的意图适时提出军事和消防业务工作的具体任务以及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州消防部队的战备工作,指挥全州消防部队完成灭火作战、抢险救援以及各项保卫工作任务。
三、领导全州消防部队的消防业务训练,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训练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领导全州消防部队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州消防部队的编制和实力情况,严格执行编制和兵员管理规定。
六、教育培养所属官兵,不断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领导后勤、消防装备工作。
八、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九、领导全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和积极当好党政、公安机关的参谋。
十、领导全州消防部队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政治委员职责
支队政治委员和支队长为全州消防部队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州消防部队的工作。政治委员对全州消防部队的组织建设和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领导全州消防部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对部队进行社会主义信念,共产主义信念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部队稳定。
二、领导全州消防部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政治思想动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三、领导所属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建设,支持和指导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领导政治部门依据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做好干部工作。
五、教育官兵坚决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部队的纪律,保证部队高度集中。
六、掌握贯彻党和国家的政法工作以及军队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全州消防部队做好安全工作。
七、领导全州消防部队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和政治、经济、军事民主以及尊干爱兵、拥政爱民活动。
八、贯彻执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抓好基层建设,重视、解决基层官兵的实际困难。
九、领导和加强政治部门建设,不断提高政工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十、领导全州消防部队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支队长职责
副支队长协助支队军政主官做好如下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全州消防部队情况,根据上级批示的意图适时提出军事和消防业务工作的具体任务以及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州消防部队的战备工作,指挥全州消防部队完成灭火作战、抢险救援以及各项保卫工作任务。
三、领导全州消防部队的消防业务训练,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训练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领导全州消防部队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州消防部队的编制和实力情况,严格执行编制和兵员管理规定。
六、教育培养所属官兵,不断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领导后勤、消防装备工作。
八、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九、领导全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和积极当好党政、公安机关的参谋。
十、领导全州消防部队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司令部工作职责
一、掌握、研究部队军事业务建设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拟制军事业务建设计划、指示,组织部队贯彻执行;
二、组织指导部队执勤工作,拟制执勤方案,检查落实执勤制度,承办、监督部队调动及部署调整,帮助协调解决执勤中的问题;
三、掌握和了解全州一级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情况,提出决心建议,拟制处置突发事件方案、抢险救援方案和灭火作战计划,检查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等行动准备,传达命令和指示,指挥协调部队军事行动。
四、拟制战备计划,根据上级指示和不同时期的任务,向部队发出转换等级战备的命令,组织和检查部队落实战备制度情况。
五、拟制部队军事业务训练计划,组织部队训练、灭火演习和本级首长机关训练,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检查考核训练情况。
六、组织部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建立正规的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管理部队组织编制和军事实力、负责兵员、保密、档案工作。
七、组织指导部队器材装备保障和管理、指导部队搞好器材装备维修、保养工作、并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八、负责公文的形成、办理、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九、承办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的军事工作。
十、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谋长职责
一、领导司令部的全面工作和全支队的军事、消防业务及行政工作。
二、组织司令部收集、整理、研究部队所在地区灭火作战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掌握战斗进展情况,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
三、组织司令部传达首长决心,拟制战斗文书,指导监督所属部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贯彻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所属部队和参战的友邻部队、企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灭火作战行动,搞好协同、通讯联络和各种战斗保障。
五、组织部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建立正规的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检查部队组织编制和军事实力,兵员管理、保密、档案等工作。
六、组织部队的消防业务、军事训练和灭火演练,检查考核训练情况。
七、组织和协调司、政、后、防部门的军事、行政和消防业务训练等。
八、负责司令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
九、组织总结、交流消防执勤训练、灭火战斗、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副参谋长职责
副参谋长协助参谋长做好如下工作:
一、领导司令部的全面工作和全支队的军事、消防业务及行政工作。
二、组织司令部收集、整理、研究部队所在地区灭火作战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掌握战斗进展情况,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
三、组织司令部传达首长决心,拟制战斗文书,指导监督所属部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贯彻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所属部队和参战的友邻部队、企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灭火作战行动,搞好协同、通讯联络和各种战斗保障。
五、组织部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建立正规的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检查部队组织编制和军事实力,兵员管理、保密、档案等工作。
六、组织部队的消防业务、军事训练和灭火演练,检查考核训练情况。
七、组织和协调司、政、后、防部门的军事、行政和消防业务训练等。
八、负责司令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
九、组织总结、交流消防执勤训练、灭火战斗、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十、在参谋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参谋长的指定代行参谋长职责。
轮训队工作职责
一、在司令部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其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安排部署新兵下队军事业务训练。
三、对预提班长进行岗前培训。
四、对在职班长和专业士官进行培训。
五、完成好警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骨干培训。
七、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轮训队队长职责
一、在司令部直接领导下,完成其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了解全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计划和要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三、抓好预提正、副班长的培训。
四、抓好每年新兵下队的军事业务训练。
五、抓好专业士官的短期培训和四会班长培训。
六、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警务参谋职责
一、协助支队首长督促检查全州消防部队执行党的路线、政策,贯彻共同条令和规章制度,维护内外关系和执勤、训练生活秩序,预防行政事故。
二、掌握部队的编制和装备情况,并监督执行,及时向首长提供准确数据,承办建制单位的组建撤销、调整工作。
三、负责部队军事实力统计,掌握部队兵员补充配备、任免、晋升、退伍和志愿兵改选、调配工作,接转调动人员和统筹事宜
四、做好经常性管理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兵员管理规定,负责处理有关部队行政管理和士兵来信来访工作,组织部队警务纠察。
五、经常检查督促所属官兵遵守警容风纪,考核所属人员对其职责的熟悉程度和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与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大型活动、会议的组织和警戒秩序的维护工作。
七、完成支队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战训参谋职责
一、掌握全州消防部队军事业务训练工作,拟制训练计划传达首长命令和指示,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好军事业务竞赛和管理教育工作。
二、了解火灾特点,研究灭火对策,拟制重点保卫单位灭火预案,督促落实战勤措施,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完成灭火作战任务。
三、经常深入所属中队调查了解责任区的道路、水源、 灭火设施,根据情况变化修订灭火计划,为灭火战斗提供可靠资料依据。
四、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全州消防部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训练和业务建设,了解其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干部的组织指挥能力。
五、组织协同作战和灭火指挥的学术研究及训练,器材技术革新工作,总结交流灭火、执勤、训练经验,编写消防灭火战例。
六、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交流信息,密切配合,负责协调部队军事、执勤、训练等方面的工作。
七、完成好支队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秘书职责
一、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文件处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紧急文件,随到随办,不在阅读范围的文件不传阅、借阅。文件处理完毕后,负责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二、负责文件档案立卷归档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建立和管理档案资料。
三、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和办理文印手续,负责信息收集、传递和处理。
四、负责公函用印,严格印章使用和管理,认真执行公文格式规定。
五、做好资料积累及管理工作以及火灾数据统计工作。
六、根据领导指示,协调业务工作。
七、办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宜。
八、机要保密工作。
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坚持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文书处理、保密档案工作的指示,收集整理本单位的文件材料,按时按质立卷归档,做好编制检索工具和编研工作。
三、管理好本单位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维护其完整和安全,防谍保密。
四、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严格履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政治处工作职责
一、组织部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的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批示。
二、管理部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加强对于部管理,考核警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四、做好部队的政治教育工作,确保部队政治教育的落实。
五、组织部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做好部队共青团的工作,积极组织部队开展拥政爱民、警民共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
七、组织对部队进行科学文化教育,动员官兵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余文化学习,努力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八、组织部队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
九、组织部队开展尊干爱兵教育,搞好拥政爱民活动,搞好内外团结。
十、关心全州消防警官的生活,管理警官的休假、家属随军和其他福利工作。
政治处主任职责
一、在上级首长、上级政治机关,同级党委和政治委员的领导下,主持支队政治机关工作,实施支队政治工作的领导,对政治处工作负全责。
二、了解掌握全州消防部队的政治工作情况,组织拟制政治工作意见,适时向支队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全支队官兵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时事政治,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其它各项政治教育,引导部队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国际国内形势。
四、掌握部队政治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部队高度稳定。
五、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法规、条例,做好干部工作。 六、组织全州消防部队开展政治、经济、军事民主,加强尊
干爱兵、拥政爱民活动,建设杜会主义精神文明。
七、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好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组织完成支队党委和首长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干部干事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具体规定,按照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配备干部。
二、负责承办本职权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工作,提出任免意见,呈报任免请示,下达或转发命令、通知。
三、负责承办本职权范围内的干部转业、离退休和警官职务、警衔晋升等工作。
四、考察了解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领导班子配备状况,努力做到对干部了如指掌,为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正确使用干部、调配班子提供科学依据。
五、做好战士考生的入院校工作,提出学员分配意见。
六、办理干部家属随军手续和干部的福利待遇。
七、承办干部请休假事项。
八、承办党委和首长临时交代的其它事项。
干部档案管理职责
一、保管干部档案,为支队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六、做好于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组教干事职责
一、组织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情况,抓好思想作风建设。
二、了解和研究全州消防部队党的建设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组织党委(支部)工作,严密党的组织制度,搞好党员管理,提高党委(支部)的战斗力。
三、制定支队和大队两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抓好支队和大队两级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四、指导全州消防部队认真抓好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制定教育计划,发放教育教材,检查教育情况,制定考评制度。
五、指导全州消防部队抓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
六、组织和指导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七、抓好文化工作和俱乐部建设,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组织指导。
八、根据《党章》要求,做好全州消防部队的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拟定基层党委(支部)书记培训计划。
九、指导各大队和支队各部门做好奖励工作,承办各大队上报和支队党委审批的各项奖励,做好奖励的颁布、登记、归档工作。
十、做好对革命烈士、牺牲、病故人员的报批工作以及伤残官兵的优抚工作。
十一、做好婚姻管理和妇女工作。
十二、指导共青团工作。
纪检保卫干事职责
一、调查分析全州消防部队的党风党纪状况,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建议,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掌握全州消防部队犯罪和打击刑事犯罪的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三、做好来信来电、检举、控告、申诉件和来访的登记、接待,并将情况及时报告。
四、热情接待干部来访,认真处理干部来信,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五、承办干部行政处分
六、拟写纪检保卫工作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
卫生所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救死扶伤,防病治病,解除病员痛苦,保障全体干战身体健康。
二、病员第一,礼貌热情,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三、严谨细致,极端负责,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定。
四、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努力杜绝差错及医疗事故发生。
五、钻研技术,精益求精,不断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本领。
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努力完成各种医疗任务。
卫生所所长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支队的卫生防病工作和战场自救互救训练。
二、组织制定卫生勤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伤病员的门诊、抢救、入(转)院及会诊工作。
四、健全和落实卫生制度,协助首长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首长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组织卫生所及支队其它卫生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组织全支队药品、器械的请领、储备、保管、更换及维护保养。
七、领导卫生所的组织、思想及作风建设。
八、协助首长做好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
九、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医师职责
一、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
二、严谨细致,极端负责,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定。
三、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杜绝差错及医疗事故发生。
四、对病员热情,礼貌待人,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
五、积极参与支队内外的各种政治活动及救援工作。
后勤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军队颁发的财务标准。
二、编制经费、粮秣预、决算和会计报表、审核报销经费,合理安排使用经费,搞好综合平衡。
三、组织指导核算,加强银行帐房和现金管理,请领、拔付、结算各项经费,及时准确地反映经费收支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财务检查和监督,指导基层单位的后勤工作,组织后勤人员的业务学习,掌握后勤工作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加强被装物资和车辆管理,做好被装请领发放工作,搞好车辆牌证及油料管理工作,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营区的规划和建设,基建预决算,搞好营区环境的绿化和营房的维修管理,登记好营产、营具和财产物资帐目。
七、组织农副业生产,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搞好卫生防病、治病工作。
后勤处长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全支队后勤工作情况,组织拟定后勤工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后勤人员实施。
二、组织全支队后勤装备、物资和经费的领取工作,做好后勤装备物资和供应、储存、管理和保障工作。
三、督促检查全支队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贪污浪费。
四、组织本支队的农副业生产,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
五、组织管好本支队的营产、营具,搞好营区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六、领导支队的卫生防病工作。
七、领导支队后勤人员的业务训练。
八、领导后勤的组织、业务及思想作风建设。
后勤副处长职责
副处长协助后勤处长做好如下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全支队后勤工作情况,组织拟定后勤工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后勤人员实施。
二、组织全支队后勤装备、物资和经费的领取工作,做好后勤装备物资和供应、储存、管理和保障工作。
三、督促检查全支队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贪污浪费。
四、组织本支队的农副业生产,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
五、组织管好本支队的营产、营具,搞好营区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六、领导支队的卫生防病工作。
七、领导支队后勤人员的业务训练。
八、领导后勤的组织、业务及思想作风建设。
九、在处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处长的指定代行处长职责。
会计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正确执行预算,及时领报经费,编审各种财务报表,搞好会计核算,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对帐工作。
三、搞好预算外经费管理,组织预算外收入。
四、严密会计手续,审核经费开支。
五、组织指导所供单位和部门的会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六、负责预算经费、预算外经费、业务费等分类帐的登记,负责会计凭证的装订、整理和保管,负责整理财务档案并参与档案管理。
七、每季度向党委报告一次经费收支情况,并负责起草有关经费的请求报告,整理和保留首长批示。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出纳员职责
一、按规定开设帐户,办理所属部队的银行帐户的批准和指导工作。
二、按规定办理各项结算业务,管理好现全和其它有价证券。
三、及时办理、核对、清理各业务部门借款以及所供单位的拨出经费。
四、协同会计审计下基层查帐,及时与银行核对帐目。
五、登记总帐,负责保密凭证的登记和注销,保管装备及公用物资。
六、承办领导布置的和临时代理其他助理员工作。
车管助理员职责
车管助理员在后勤处长的领导开展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二、加强车辆管理,熟悉车辆性能,确保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出车率。
三、拟制运输计划,搞好车辆调度,确保及时安全完成运输任务。
四、做好油料的申请、购买和保管工作,密切与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保证油料及时供给。 、
五、建立健全出车、耗油、车公里、运输数量的登记手续。
六、负责车辆执勤运输的多项统计报表工作,及时协同保险公司处理各种车辆事故。
七、掌握车辆维修、油料经济的使用情况,拟制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和做好车辆修理工作。
八、负责对驾驶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技术指导,组织驾驶人员开展爱车、节油、安全行驶活动和创“红旗车驾驶员”竞赛活动。
九、负责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车辆的年检、入户、报废等工作,建立各种档案资料。
十、负责办理车辆养路费、附加费、保险、出险等手续。
十一、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被装助理员职责
一、被装助理员在处长的领导下工作,并向其负责。
二、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三、严格执行被服装具供应标准和规定,按时发放被装,保障供应。
四、负责被装计划申报和被预决算。
五、指导、监督,检查基层被装管理工作,建立被装制度和档案,使被装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六、定期与保管员和上级业务部门核对帐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粮秣助理员职责
一、粮秣管理员在处长的领导下工作,并向其负责。
二、按照《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和本处的规定,建立各种粮秣核算帐票,按《财会人员工作规则》办理记帐、算帐、结帐业务。
三、严格执行给养标准和粮秣退差的有关手续。
四、按时上报和下核各种粮秣报表,并指导监督基层中队的粮秣管理工作。
五、整理、保管好粮秣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按期办理移交手续。
六、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营房助理员职责
一、营房助理员在处长领导下工作,并向其负责。
二、负责办理新建、改建营房的各项报批、报审手续。
三、认真做好支队所有营房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四、负责全支队水电管理及维修工作。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监督和营理工作。
六、指导、帮助基层搞好营区基本建设,水电管理及环境绿化工作,管好全支队的房地、房产。
七、建好全支队营房、营具档案。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防火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决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坚持消防工作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掌握全州消防基础设施情况,参与全州消防规划与审查,督促落实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三、掌握全州消防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推广消防工作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教训,当好各级领导参谋。
四、指导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监督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指导并督查各消防大队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掌握全州火灾情况,进行火灾统计,调查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
七、开展建筑消防审核,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规定的情况,参加竣工验收。
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社会化进程。
九、对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防火处处长职责
一、带领全处人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全处官兵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以及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带领全处积极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掌握防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领导和政府汇报,提出防火安全工作意见,为政府和领导当好参谋。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监督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五、掌握辖区内的火灾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责任者。
六、在防火工作中,做到廉洁守纪,严格执法,自觉遵守贵州省消防部队《十条禁令》,为黔西南州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七,带领全处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及一切规章制度。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防火处副处长职责
副处长协助处长做好如下工作:
一、带领全处人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全处官兵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以及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带领全处积极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掌握防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领导和政府汇报,提出防火安全工作意见,为政府和领导当好参谋。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监督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五、掌握辖区内的火灾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责任者。
六、在防火工作中,做到廉洁守纪,严格执法,自觉遵守贵州省消防部队《十条禁令》,为黔西南州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七、带领全处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及一切规章制度。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在处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处长的指定代行处长职责。
防火内勤参谋职责
一、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作好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处理。
二、收集整理防火监督的有关情况,为领导提供防火监督决策依据。
三、搞好防火处各类文书档案的管理,按时上报工作信息。
四、管好本处相关办公设施和防火装备器材。
五、建立健全各种数据库和国家消防法规库。
六、负责相关文件、印章的管理。
七、负责起草计划、总结等文字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城市消防规划参谋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消防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主要文件,为全州消防规划提出科学依据。
二、适时开展城镇消防规划调研工作,掌握全州消防基础设施状况,参与全州消防规划与审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其维修管理。
三、建立消防规划与建设的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消防产品监督员职责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二、熟悉掌握消防产品的种类和规格。
三、对在本州投入使用的消防产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消防产品应推广使用。
四、对本州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的种类、规格及其规模进行登记并实施监督检查。
五、对无证生产、销售、维修消防器材的单位或个人及时上报上级进行查处。
六、收集用户对消防产品使用,质量的信息情况,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参谋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贵州省消防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
二、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权限的通知》,指导大队开展好建审工作。
三、熟练掌握建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做好建筑工程防火设计的审核工作;搞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检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四、协助省、局审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情况。
五、掌握辖区年度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性质、规模等基本情况,搞好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
六、搞好建审各种文书建档工作。
七、对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建筑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实施处罚。
八、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消防宣传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学习新闻宣传等业务知识。
二、及时反映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积极报道消防部队抢险救援、为民服务、灭火救灾及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三、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宣传媒体开展经常消防宣传,并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每年“119”活动的组织策划等消防宣传工作。
四、认真做好对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积极编印消防宣传资料。
五、对重点单位、部位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参谋职责
一、势力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熟悉消防监督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二、熟悉重点单位或部位的人员、组织、建筑概况、生产性质、重点部位、水源、道路及器材装备。
三、掌握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公共场所、“三合一”厂房等重点行业的消防安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审查重点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按时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改情况,并组织复查。
五、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准确定性,提出整改措施,依法监督重点单位进行整改并按时反馈整改情况,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六、做好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打字员职责
一、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微机、复印机等操作技术,不断提高打印质量。
二、负责制作文件材料及发文号的编写,做到整洁、清晰、 美观,按时完成,保证质量。
三、严格执行支队文件制作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制作。同时,注意服务态度,主动讲清原由。
四、经常保养微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做到清沽、卫生、完好。
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六、严格执行微机室管理规定。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通讯员职责
一、准确、迅速地传达命令、指示和报告,按时传达文件。
二、熟记有关单位的番号、代号、熟记口令、路标,信号和敌我识别标记。
三、熟记有关首长和单位的位置、距离、路线以及沿途情况。
四、及时取送、分发报刊和邮寄品。
驾驶员职责
一、自觉执行支队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
二、立足本职,爱护车辆装备,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貌整洁,车况良好。
三、爱护承载人员、物资,圆满完成承运任务。
四、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五、未经支队首长和部门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动用车辆为任何人办理私事。
六、熟悉本职业务,努力提高驾驶技术。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炊事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改善伙食。
二、积极做好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技能。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四、搞好食堂、厨房卫生,保证饮食符合卫生要求。
五、厉行节约,养好家畜家禽,做好小菜腌制等副食品加工和蔬菜储藏工作。
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二、规定)
支队机关值班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支队机关值班工作秩序,切实落实支队机关值班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领导必须在位,随时进行抽查督促值班员认真履行职责,并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二)未经值班领导同意,值班员不得擅离职守或请战士带班;
(三)值班员按规定着装,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政令警令畅通;
(四)值班员必须每夜按条令规定对机关战士进行查铺,对大、中队电话抽查点名不少于3个单位,值班领导双休日、节假日需对大、中队电话抽查点名;
(五)值班员必须认真交接班,对来电、来信、来访作登记办理和填写《机关值班日志》并提交值班领导签阅;
(六)值班期间必须做好办公楼安全保卫,确保无公物丢失、被盗,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和物品摆放整齐;
违反以上规定,第一次扣除当月考勤费100元,第二次违反扣除全月考勤费。因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支队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纪律处分。
会客室管理规定
(一)对来队办事的人员要验明证件,弄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二)会客室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三)机关无关人员不得到会客室就座。
(四)操课(工作)时间,一般不准因私事会客,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应经直接首长批准。
(五)会客时,要严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准留客人在营区内住宿。
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供军大人会、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团委会以及部门支部会等使用。
(二)自觉爱护室内设施,严禁私借和挪用。
(三)室内不准堆放其它杂物。
(四)室内不准乱丢烟头、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五)室内桌椅要摆放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六)室内应保持肃静,禁止高声喧哗和嘻笑打闹。
学习室管理规定
(一) 学习班室供政治学习、业务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
(二) 支队人员必须爱护室内卫生,不得乱仍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得乱涂乱画,不得随地吐痰。
(三) 学习室内保持肃静,严禁吸烟。
(四) 学习内摆设不得随意移动,保持整齐统一。严禁任部门和个人私自借用或挪用学习内公物。
(五) 学习室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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