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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人事管理制度
制订日
2005-2-1
生效日
2005-3-1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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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OF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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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制订日
2005-2-1
生效日
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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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星辰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目 录
第1章 总 则 2
第2章 员工守则 3
第3章 礼仪规范 4
第4章 办公规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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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星辰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目 录
第1章 总 则 2
第2章 员工守则 3
第3章 礼仪规范 4
第4章 办公规范 5
第5章 招聘录用 6
第6章 考勤管理 9
第7章 工资待遇 10
第8章 福利奖金 12
第9章 社会保险 14
第10章 员工请假 15
第11章 特殊休假 17
第12章 户籍办理 18
第13章 员工奖惩 19
第14章 员工培训 21
第15章 绩效考核 23
第16章 晋升晋级 24
第17章 员工异动 25
第18章 劳动合同 27
第19章 解 聘 28
第20章 资 遣 30
第21章 荣 誉 30
第22章 附 则 30
附件一:海王星辰人员需求申请表 31
附件二:海王星辰应聘面试评价表 32
附件三:海王星辰员工登记表 33
附件四:海王星辰担保书 34
附件五:海王星辰加班记录表 35
附件六:海王星辰辞职人员申请表 36
附件七:海王星辰员工工作交接表 37
附件八:海王星辰员工专项培训服务期限协议 38
附件九:海王星辰员工试用协议 39
附件十:海王星辰员工异动办理表 40
附件十一:海王星辰员工考核表 41
附件十二:海王星辰假期申请单 43
附件十三:海王星辰毕业生分配服务期限协议 44
附件十四:海王星辰总部人员外出登记表 45
附件十五:海王星辰离职证明 46
附件十六:海王星辰员工身份证明 47
附件十七:海王星辰个人收入证明 48
第1章 总 则
1.1. 海王星辰人事政策纲要
1.1.1. 科学选人,待遇招人,事业用人,感情留人
1.1.2. 优胜劣汰,拒绝平庸
1.1.3. 内部晋升,保存核心
1.1.4. 精英文化,专业团队
1.2. 海王星辰用人原则
1.2.1. 高标准、高要求
1.2.2. 诚实,正直,友善
1.2.3. 专业化素质、职业化精神、现代化意识
1.2.4. 业绩=态度X(知识+能力)
1.3.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管理模式而制订。凡本公司人事管理均应依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原本公司发布的人事文件、文本如与本制度不一致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1.4. 本制度的制订,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公司的人事管理,确实体现人事工作有据可依,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1.5. 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人事制度的规范与依照制度进行人事活动,任人唯德、唯贤、唯才,明确员工的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
1.6. 制订本制度的精神:体现公司实施组织化管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理念,追求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
1.7. 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内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人事部是指总部人力资源部和分部人事部的总称。除特指门店外,所称部门是指公司职能部门和门店总称。
第2章 员工守则
2.1.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利益。
2.2.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认同企业文化,树立“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只争朝夕”的企业风范。
2.3. 公司员工应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发挥自我,树立顾客至上的优质服务意识,努力成为企业目标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2.4. 公司员工应团结一致、相互学习、真诚合作,共同营造融洽、和睦的工作氛围。
2.5. 公司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教育,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职业工作技能,并在工作中有所改进、创新。
2.6. 公司员工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做到不徇私情,不受贿,不弄虚作假,不做有损公司财物、形象、声誉及有损人格的事情,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2.7. 公司员工在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网上聊天等)、不高声喧哗、谈笑,不占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不在办公室内吸烟、乱扔果皮纸屑、随便放置文件资料。
2.8. 员工出差应由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安排,同时报送人事部。
2.9. 市内外出办事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如时间、地点、事由等),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接受领导安排。
2.10. 员工请假,应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并作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开。
第3章 礼仪规范
3.1. 员工仪容仪表应遵守职业规范:
3.1.1. 头:头发应干净、整洁,发型美观、大方。
3.1.2. 面:面部干净、整洁。男士不留胡须;女士应化淡妆。
3.1.3. 手:手部保持干净、整洁。勤剪指甲。
3.1.4. 服装:服装应整洁、协调,除特殊约定时间外,工作时须穿职业装、皮鞋。
3.1.5. 工牌:上班时,应按规定在统一位置佩带工牌。
3.2. 行为礼仪
3.2.1. 举止:举止大方、庄重、不卑不亢。
3.2.2. 语言: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化服务语言,语调平和、热情、亲切、尊重。
3.2.3. 电话接听礼仪
3.2.3.1. 来电必须在电话响三声之内接起。
3.2.3.2. 表达清楚,语气亲切、热情、尊重。
3.2.3.3. 其他部门电话无人接听时应及时代为接听。
3.2.3.4. 需让对方等候时,先询问对方的姓名及电话号码,征求对方意见处理。
3.2.3.5. 通话结束时,由对方先挂断。
3.2.3.6. 公共办公区不使用电话“免提”功能拨打电话。
第4章 办公规范
4.1.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2. 员工应在上班前做好一切工作准备,如化妆、佩带工牌等。
4.3. 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不得在办公室中大声喧哗,吵闹。
4.4. 工作台面、文件柜整洁有序,严禁乱张贴,乱写乱画。工作状态中,桌面上如有很多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应摆放有序。办公室内一切弃物必须置于纸篓内。
4.5. 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必须简洁明了;严禁拨打信息台;会见私客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在指定会客室接见。
4.6. 工作时间不得翻阅同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严禁打电脑游戏。
4.7. 严禁在办公区内用餐、吸烟。
4.8. 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窜岗。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责,并负责监督。
4.9. 全体员工以所在部门区域为单位,对公司整体整洁度负责。一种不良现象在同一部门连续出现两次,可对该部门经理与当事人分别罚款10-100元。
4.10. 员工在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整理好桌面文件资料与办公用品,重要物件放入抽屉或文件柜内并上锁。椅子推入办公桌下;关闭电脑及其他电器电源后方可离开。
4.11. 无意损坏公司公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司公物者,视情况处以2倍罚款,严重者开除。
4.12. 工卡(牌)、考勤卡是员工身份标识和考勤记录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依照购进价(或制作费)赔偿,并处以购进价(或制作费)的3倍罚款。
第5章 招聘录用
5.1. 公司录用员工,应根据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指标来确定。人力资源年度计划指标来源于公司总体发展目标、门店拓展计划所需配置的岗位、人数。人力资源年度需求计划于年底制定,公司年度计划会审议通过。
5.2. 本公司录用员工,分为外部招聘和内部补缺。
5.3. 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采用“先内后外”原则进行补岗。先
考虑本部门是否有适当的人员,再考虑公司内部是否有适当的人员,若公司内部无法
调整,方履行招聘程序。
5.4. 人员需求申请:
5.4.1. 各部门(分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部门
(分部)负责人签字后,送总部人力资源部(分部人事部)初审。
5.4.2. 总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计划要求,对部门的《人员需求申请表》进行初审,确定是否计划内申请使用。
5.4.3. 属计划内使用的,总部人力资源部在《人员需求申请表》签署意见呈主管副总经理
批准,直接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招聘来实现。
5.4.4. 属计划外使用的,总部人力资源部在《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并鉴署意见;报营运
总监、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按规定执行并备案。
5.4.5. 外地分部人员需求申请,属计划内使用的,由当地主管总经理批准,分部人事部实
施;属计划外使用的,由分部人事部报营运总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抄送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分部人事部实施。
5.4.6. 未经审批而擅自录用的人员,公司不支付其任何薪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记过、记大过等处理。
5.5. 招聘
5.5.1. 人事部根据岗位要求选定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通常应届毕业生到校园招聘,门店员工到劳动力市场招聘,职能部门员工可通过人才网站或报纸广告等渠道招聘,高层管理人员可通过猎头公司等渠道招聘。
5.5.2. 人事部对收取的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初选后,差额推荐给申请用工部门进行复选。人事部组织初次面试和笔试,负责应聘人员基本素质测评、人事关系和相关证件核查等,填写《应聘面试评价表》;
5.5.3. 初次面试和笔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业务、技术问题的考核,填写《应聘面试评价表》,同时建议薪资标准。
5.5.4. 复试合格者差额推荐给主管领导面试,由主管领导最终确认试用期薪资标准。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面试,部门经理以下人员须经主管副总经理面试。门店员工、药师由分部人事部、门店部、质量部面试。
5.5.5. 人员招聘实行亲属回避原则,即参与招聘过程的人员如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作回避。人事部执行此监督工作,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6. 试用
5.6.1. 人事部负责办理试用人员的一切试用手续及入职手续。
5.6.2. 新进员工须经1至6个月的试用考察。
5.6.3.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5.6.3.1. 应聘申请;
5.6.3.2. 个人简历;
5.6.3.3. 《新员工入职登记表》等表格;
5.6.3.4. 身份证复印件2份(核验原件);
5.6.3.5.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6.3.6. 人才市场开具的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6.3.7. 人事部认可的市属区级以上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原件;
5.6.3.8. 非公司注册地户籍人员,需提交当地担保人担保书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担保形式;
5.6.3.9. 三个月内半身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六张(背后用铅笔正楷书写姓名);
5.6.3.10.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失业证明文件复印件(核验原件);
5.6.3.11. 公司财务部指定银行的个人账户信息(核发工资使用);
5.6.3.12. 其他(如总部主管以上人员或分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需提交上一公司推荐函)。
5.6.4. 入职担保人必须是公司注册地当地具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户籍公民。担保人须亲自填写担保书,并由人事部检验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担保人对被担保人违法、违规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负连带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5.6.5. 入职担保人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人事部办理变更手续,违者予以申戒处理。
5.6.6. 人事部在收齐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担保人进行回访,了解担保人背景,确保担保属实。
5.6.7. 试用员工若报到时资料不全,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齐备,至第5个工作日仍无法补办齐备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支付工资及任何补偿。
5.6.8. 全部入职资料提交完成后,由人事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员工试用协议书》,签发考勤卡,开始正式试用。
5.6.9. 各职能部门试用期人员(除公司接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外)由人事部安排,在门店实习至少3个工作日。门店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6.10. 根据岗位说明书及部门要求,可安排试用期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在岗学习,其最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
5.6.11. 公司接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与海王集团签订《海王集团应届毕业生入司协议》与公司签订《毕业生分配服务期限协议》。(参见12.2.4)
5.6.12.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并接受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能给予一次补考机
会。补考不合格者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详见第14章 员工培训)
5.6.13. 试用期员工因故辞职,试用未满一个月者,可随时提出辞职;试用满一个月以上者,
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直接领导,并填写辞职申请表提交人事部。
5.6.14. 员工试用不满一周离职者,不发给任何工资、福利;试用满一周以上离职者,按照
实际出勤核发试用期工资。
5.6.15. 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能在同部门任职。
5.7. 录用
5.7.1. 试用人员符合转正条件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在试用期满前3个工作日内进行考核面谈并填写《员工考核表》,试用人员提交本人书面工作总结,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负责核查,办理转正事宜。
门店员工转正录用须通过转正考试。
5.7.2. 总部人员转正由总部总经理任命,分部人员转正由分部总经理批准。(可参见16.6.)
5.7.3. 试用转正考核不合格者,按辞退处理。
5.7.4.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表现不合格者,公司随时通知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包括:
5.7.4.1. 被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
5.7.4.2. 曾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5.7.4.3. 吸食毒品者;
5.7.4.4. 亏欠原公、私机构款并经处罚备案者;
5.7.4.5. 患有精神病或急、慢传染病者及身体不能适应者;
5.7.4.6. 品行恶劣,被公、私机构开除者;
5.7.4.7. 未满十六岁者;
5.7.4.8. 主管人员(董事、监事、经理)为国家公务员者;
5.7.4.9. 试用期间拒不执行上级领导分工,工作态度恶劣者;
5.7.4.10.隐瞒事实,提供虚假学历、资历证明者;
5.7.4.11.试用期期间经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者;
5.7.4.12.公司认定的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情形。
5.7.5. 试用转正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组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版本及合同年限的
约定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参见第18章 劳动合同)
5.8.员工离职后,公司原则上不重新录用。如特殊原因需重新进入公司的,总部及分部职能部门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分部总经理)批准、门店人员由分部总经理批准,按照新员工入职程序办理,工龄自重新入职之日起计算,工资按现从事岗位标准执行。从事与原工作相同岗位的,无试用期,否则应安排三个月试用期。 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离职后再次申请进入公司工作的,需报送总部对应总监、部门经理审批。
第6章 考勤管理
6.1. 本公司员工实行打卡或签到考勤制度,并依此作为计算薪资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6.2. 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各地参照总部规定安排作息时间。
6.3. 公司根据劳动法,结合管理需要,可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
6.4. 各分部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总部标准安排办公室作息时间,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门店作息时间由各分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6.5. 按照聘用性质,公司的部份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公司安排员工轮岗上班。对于门店营运人员,休息日可能不在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但公司将安排每位员工每周至少享受一天的休息。
6.6.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
6.7.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指使其他员工代为打卡或与考勤
统计者弄虚作假。
6.8. 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6.8.1. 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后到岗者为迟到;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含)者
按事假半天计;迟到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者按事假1天计;迟到1小时(含)以
上半天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迟到半天以上者按旷工1天计。
6.8.2. 下班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无故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按事假半天计;早退1小时(含)以上半天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早退半天以上者按旷工1天计。
6.8.3. 上班前、下班后(一小时以内)或休息日因急事外出来不及上班而请各种假期的,员工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以电话等形式分别电告人事部经理和部门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休假。在假期结束时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按规定的请假程序补办手续,请假方可成立,否则如无特别情况应按旷工计。
6.8.4. 未经请假或假期满后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6.8.5. 员工旷工半日,扣除1日全额工资;员工旷工1日,扣除2日全额工资;连续旷工2日或月累计旷工达2日者,扣除其绩效工资的50%;连续旷工3日或累积旷工达3日者,扣除尚未支付的全额工资,并以开除或自动离职论,不发给资遣费。
6.8.6. 员工因公外出必须请示直属主管领导,因特殊原因主管领导不在时,须告知部门其他同事或知会人事部,否则以旷工计。总部员工因外出办事不能返回公司打考勤,须在《外出人员登记表》上如实做好登记,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以旷工计。
6.8.7. 请假以天计算,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超出半天在1天内的按1天计,依此计算。部门经理或直接领导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是否批准请假。
6.9. 考勤记录应按月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
6.10.门店因工作需要需加班时,店经理(负责人)应作好记录并亲自填写《加班申请表》,
门店部经理签署意见后,交分部人事部审批留存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6.11.除门店员工外,其余人员加班必需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于加班前审批完毕后填
写《加班申请表》。总部交总部人力资源部,分部交所在分部人事部。
第7章 工资待遇
7.1. 在公司工资体系标准内,公司依据公司与员工所约定的劳动报酬,支付工资。
7.2. 公司实行岗位职级工资管理制度,不同的职级执行不同的工资标准。
7.3. 工资组成:
7.3.1. 基本工资:依据公司岗位职责及个人资历要求,来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
7.3.2. 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设置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重要性及权利而定,不同岗位有一定级差,不在岗不享受。岗位工资的构成比例可由公司根据管理需要制订、调整,在其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其结构时不需征得员工同意。
7.3.3. 效益工资:不同职级有相应的效益工资基数,效益工资系数是依据员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表现与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等相关因素而定,每月由财务部、人事部、商品部统计,由总部(分部)总经理进行考评确定。
实发效益工资=效益工资基数× 效益工资系数。
7.3.4. 住房补助:职能部门人员工资结构包括住房补助。
7.3.5.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需根据个人实际在岗情况发放。
7.4. 工资计算期为每月1号到当月最后一日,每月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员工的工资金额。
7.5. 工资发放时间:发放日为次月15号前。若15号为节假日,应提前发放。因特殊原因,
公司可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超过五日,并须提前一日通知员工。
7.6. 工资发放后,人事部将工资条下发给每位员工。
7.7. 员工自行开立公司指定银行的账号,工资将直接汇入银行。特殊情况可发放现金。
7.8. 因以下情况,总部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分部员工经分部总经理批准),可以向公司申请预支工资,但以已出勤时间应得工资总额的80%为上限。
7.8.1. 本人生育或配偶生育;
7.8.2. 非因公负伤,或家庭遭自然灾害;
7.8.3. 本人结婚;
7.8.4. 直系亲属死亡。
7.9. 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实际出勤日计算:
7.9.1. 试用期;
7.9.2. 自动离职;
7.9.3. 非自愿离职;
7.9.4. 临时工。
7.9.5. 计算公式:协议工资×(该月实际工作日数/该月应出勤工作日数)
7.10. 工资调整
7.10.1. 工资调整分为试用期转正调薪和半年度/年度职级调整调薪。试用期满转正工资调整依据员工工作岗位、试用期工作表现、工作经验与技能而定;职级调整调薪依据员工绩效考评综合评分所确定的职级变动而定。根据各分部经营绩效,半年度调薪通常在每年7月份执行、发放;年度调薪通常在每年2月份执行、发放。
7.10.2. 总部人员及深圳分部(含东莞)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薪由总部总经理批准。深圳以外的分部职能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调薪由分部总经理批准,明细抄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分部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以及门店员工(含门店经理)调薪由分部总经理批准,总额抄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7.10.3. 总部总监、部门经理和各级财务总监有权对所辖分部部门经理提出工资调整建议。
7.10.4. 分部主管以下员工月薪资标准(基本+岗位+效益)在5000.00以下的,由分部总经理审批调整;超过5000.00的,需报总部总经理审批。
7.10.5. 每月10号之前批准调薪者,其当月工资以调整后工资发放。10号以后者,其工资于次月执行新发放标准。
7.10.6. 如一次有3人以上员工因非试用期转正而职级调整(晋升)、调薪,需由人事部和财务部做出调整计划报总经理(分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10.7. 分部不允许调整薪资结构。
7.11. 因经营需要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班工资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7.11.1. 加班工资按如下公式计算:
加班工资=(月基本工资+月岗位工资) ×系数×加班小时÷189
系数值: 普通工作日为1.5,周六、周日为2.0,法定节假日为3.0。
7.11.2. 加班工资按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7.11.3. 除门店员工外,公司主管级(含)以上管理层员工不计加班费。门店员工周六、周日正常排班不计加班。盘点不计加班。
7.12. 假期工资等请详见第10章 员工请假。
7.13. 员工个人工资和待遇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私自泄漏、打探、攀比其他员工的工资及待遇,由此而造成的纠纷或引发不良情绪的,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直到解聘。
第8章 福利奖金
8.1. 公司依照劳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关员工福利、奖金的政策。
8.2. 福利政策:
8.2.1. 非工作时间报酬
员工婚、丧、病、产假、法定节假日、因公受伤,公司给予报酬。
8.2.2. 津贴
8.2.2.1. 房补:公司为职能部门员工按职级提供住房补贴,与工资一同发放。
8.2.2.2. 节假日津贴:逢重大节日或公司周年纪念日,公司为员工发放节日津贴或实物。
8.2.3. 住房:公司按职级为职能部门员工提供相应条件的福利住房,但需由个人承担相应
房租;公司为门店员工提供免费住房。享受住房的员工不另外计发房补。
8.2.4. 工龄补贴
8.2.4.1.员工试用期满转正一年后,每月可享受一定金额的工龄补贴。
8.2.4.2.计发工龄补贴最长年限为5年。
8.2.5. 培训
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技能。(详见第14章员工培训和《培训管理程序》)
8.2.6. 其它
8.2.6.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成绩突出的关键岗位员工,经公司领导批准,且符合调入地城市规定的,公司可为其申办调户指标。(详见第12章 户籍办理)
8.2.6.2. 员工福利活动
8.2.6.2.1. 公司将通过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8.2.6.2.2. 公司每年组织或资助部门及有关人员出国、出省观光、考察;
8.2.6.2.3. 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每年组织年度优秀员工国内旅游一次。
8.2.6.3. 办公及通讯
公司自建完备的INTRANET管理网络,并备有先进的INTERNET接入系统,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环境,同时根据岗位需求及职务安排为部分员工配备手提电脑以及报销部分移动电话话费。
8.2.6.4. 会员卡:公司为转正员工办理公司会员卡,可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门店优惠政策。
8.3. 奖金
8.3.1. 年终双薪:视公司全年效益情况,对符合公司考勤标准的员工发放年终双薪。
8.3.1.1. 年终双薪基数只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部分。
8.3.1.2. 在1月7日前入司并连续工作满1年,在岗工作的转正员工,可享受当年的年终双薪。
8.3.2. 年终奖:视全年效益情况,公司对绩效优良、年终在岗的员工发放年终奖。
8.3.2.1. 年终奖计算公式:年终奖=基数×职位系数×考核系数
8.3.2.2. 转正后不满一年者,按转正后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年终奖=基数×职位系数×考核系数×转正后工作月份÷12
8.3.2.3. 奖金基数=奖金总额÷(Σ职位系数×考核系数);奖金总额、职位系数、考核系数由人事部和财务部制定方案确定,总经理批准生效实施。
8.3.3. 不享受年终双薪的员工:
8.3.3.1. 处于试用期的员工;
8.3.3.2. 1月7日后入职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终双薪;
8.3.3.3. 一年内病假与事假合计超过10天(含)的员工;
8.3.3.4. 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纪律,被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以上处罚的员工;
8.3.3.5. 年终不在岗的员工。
8.3.4. 不享受年终奖的员工:
8.3.4.1. 一年内病假与事假合计超过15天(含)的员工;
8.3.4.2. 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纪律,被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以上处罚的员工;
8.3.4.3. 年终不在岗的员工。
8.3.5. 不享受全额年终奖的员工:
8.3.5.1. 一年内病假与事假合计超过10天但未超过15天的员工;
8.3.5.2. 年终绩效考核低于所属部门平均水平的员工;
8.3.5.3. 不能享受全额年终奖的员工,其年终奖不高于部门年终奖平均水平的70%。
8.3.6. 年度休产假的女员工,不享受当年双薪和年终奖。跨年度休产假的女员工不享受上一年度双薪和奖金。
8.4. 特别贡献奖:公司视专题项目的完成情况,对在项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放特别贡献奖。奖金的金额、发放办法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和项目组负责人制定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8.5. 公司根据经营效益,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现金补助保险。
8.6. 截至发放年终奖当日在岗且处于试用期的人员,公司将根据经营效益及其个人工作绩
效,酌情发放年终奖,但个人发放标准不得高于同部门(门店)平均奖金水平的30% 。
第9章 社会保险
9.1. 公司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地方相关法规为合同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9.2. 公司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于录用当月为入司考试合格并工作满7天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9.3.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支付外,不得向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9.4. 特殊岗位员工(如驾驶员等)由公司统一购买商业保险。特殊岗位员工除依法享受商
业保险应得支付外,不得再向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9.5.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或死亡时,依劳动用工保险条例向有关机构申请支付。
9.6. 员工办理社会保险(首次办理、遗失补办、户籍变动更换)的制卡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10章 员工请假
10.1. 本公司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等。
10.2. 员工请假程序
10.2.1. 员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员工假期申请单》,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0.2.1.1. 门店员工:由店经理、区域经理、门店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按员工行政级别、请假天数共同审批。
10.2.1.2. 总部部门主管(含)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总监)、总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10.2.1.3. 总部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分部正、副总经理:总部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审批;
10.2.1.4. 分部部门经理(含主管部门工作的部门主管级人员)以上人员:分部总经理审批、抄报总部对应管理部门总监、经理;
10.2.1.5. 分部部门主管(含门店区域经理)以下人员:分部部门经理、分部人力资源部、分部总经理审批。
10.2.2. 请假员工将审批后的《员工假期申请单》交人事部审核,并留查,作为统计考勤的依据。
10.2.3. 假期完毕,员工须立即到人事部销假,个人原因造成延误,延误期间以事假计。
10.2.4.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上班前或上班后不迟于15分钟用电话、传真、邮件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有关部门,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0.3. 员工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或政府号召,参加公民选举或义务活动,公司应给假、计薪。
10.4. 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请事假、婚假。
10.5. 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女员工应避免在入职一年内怀孕生产。
10.6. 假期类别及相关规定
类别
给假日期
请假原因
应交证明
薪资规定
说明
事假
全年
14日内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
请假申请
不发工资
1、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可不准假或缩短假期或暂缓准假。
2、超过规定日数应需报呈总经理核准。
3、事假应于休假24小时前办妥手续,否则依考勤制度规章办理。
4、试用期事假超过5天的,试用期需延长相应天数。
5、月度病假计发日全额工资,超过的,只按基本工资计发。当月病假超过12天或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20天的,需扣缴公司支付的社保部分。
6、非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人工流产,按病假计。
病
假
所需日数应依医生证明核给
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公司认可的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
1、 试用期内的员工每月有薪病假为1天;转正后员工每月有薪假期为2天。
2、
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假
所需日数应依医生证明核给
因执行公务受伤,并以有关社保规定为依据。
社保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计发基本工资
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婚
假
3日
(晚婚13日)
本人初婚
结婚证明
工资照发
1、 试用期满,符合政府有关规定。
2、 仅享受一次。同时须一次性休完。
3、 自发证起3个月内有效。
丧
假
3日
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
相关机构证明
工资照发
1、 自事发日起至出殡日后第二日止,以日为计算单位,可分次申请。
2、 其他亲属的丧礼如有必要参加,依有关规定应请事假。
3、 可酌情予以路程假。
产
假
90日
本人初次分娩
1、 主管证明
2、 相关证明
1、司龄未满六个月发基本工资,六个月以上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2、晚育、独生子女、难产、人流等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三个月内流产,给假15天,享受产假工资;2、三个月以上引产,给假42天(但须提交医师证明),,享受产假工资;3、对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期间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4、配偶分娩休假限在女方产假期间休完。
三日
配偶分娩
工资照发
第11章 特殊休假
11.1. 本公司员工除每星期的星期六下午及星期日休息外,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享有以下法定节假日。
11.1.1. 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11.1.2. 劳动节三天:公历五月一、二、三日;
11.1.3. 国庆节三天:公历十月一、二、三日;
11.1.4. 元旦一天:公历元月一日。
11.2. 上述休假薪资福利照发,门店如因工作需要而加班,按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具体见7.11.1.)。
11.3. 除门店员工,其余员工(含区域经理)入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起,每年给予带薪年休假。
11.4. 带薪年休假规定如下:
11.4.1. 以入职年度及本年度入司之日为起、止日期,给予上年度的七天带薪年休假。自工作满第二年起,每连续工作满一年,带薪年休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五天。
11.4.2. 除春节休假,带薪年休假不与其他任何休假连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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