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甲方商铺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出租商铺出租人将其所拥有经营的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6号楼西北侧平方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予承租人经营,经营范围为: 。乙方如需变更经营类别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第二条 租赁期限1.租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首期租金应于 年 月 日以前付清,计 元整,大写 。2.甲方一次性提供给乙方装修期和优惠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止。3.正式计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实行年付制,租金标准为 元/年,大写 。以后每期租金应于上期租凭满之前30日缴纳(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汇出日为支付日)。2.租金仅指承租方按本合同规定缴付的商铺的费用,不包括市场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以及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3.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的,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4.承租方逾期缴纳租凭费用后,并不免除承租方的预期付费责任。5.租金的递增方式: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时,将根据国家每年的宏观经济状况、当年的市场情况及其它相关因素确定递增比例。第
3、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保证金1.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时,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相关规定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保证。2.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的情况时,且经甲方督促后任无改正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 违约行为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在乙方已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也可现金直接缴纳),乙方除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还需在三日内不足保证金。如果乙方在给甲方造成损失后而保证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对乙方所租商品内的财产享有
4、留置权,直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3.本合同规定期限届满后,且乙方五任何违反本合同的情况,并将出租商铺完好交还给甲方后,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 ,保证金不予退还。4.乙方不得将保证金用于抵消其应付的租金或其他款项。第五条 其它相关费用1.市场卫生费,每个标准商铺按 元/月收取(第一年免收全年的市场管理费,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市场管理费在每次缴纳租金时全额缴清。2.照明等公用电除外,电费按照1.1元/度收取,乙方先买后用。电费如遇国家价格调整,收费标准也相应调整。3.甲方承担市场公用部分的相关费用,乙方承担在租凭商铺内发生
5、的一切费用。第六条 保险1.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2. 甲乙双方自有财产自行投保。第七条 出租上铺的装修与改建1.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应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经批准后的施工图纸及方案不得擅自更改。2.乙方自行聘用施工单位的,需实现与甲方签订商铺装修责任书,安责任书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责任。3.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准对商铺进行下列活动:(1)对涉及商铺的 结构做任何改动;(2)穿凿、切断或连接本建筑队 任何管道;(3)以任何方式毁坏商铺或本建筑物内、外观。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恢复原状。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
6、情况下拆除未经甲方同意改建增添的设备及装置,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出租商铺的装卸于修缮1. 甲方对商场公共区域及共用设备惊醒日常维修保养,乙方给与合作。2.出租商铺经交付后因使用不善出现的任何瑕疵和损坏(自然磨损除外)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些付费用。因该瑕疵或损坏而直接活间接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发现出租商铺公用装置、设施破坏活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处理。如乙方或其雇佣人员擅自处理出租商铺内的故障,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人生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出租商铺公用装置的故障进行维修,如此故障由乙方造成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
7、.甲方如发现出租商铺任何部分因使用造成瑕疵(自然磨损除外)时,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 手袋甲方书面通知一周内(在特殊情况下,经甲方真需,双方可协商另一个时限),乙方应完成上述修缮。如乙方在期限内没有惊醒该项工作,则甲方有权进入出租商铺进行该项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英保持出租商铺设施的完好、情节。凡需要刚换设施时,须征得甲方的同意。6.如出租商铺内的 任何电力等系统出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出租商铺进行维修。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 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
8、甲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监督管理。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4.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出租商铺几 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在营业期间,按嫁接提供暖气与冷气。5.甲方对乙方在经营中提出的合理要求,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支持,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遇传统节日或因季节变化,甲方有权调整营业时间(包括缩短活延长营业时间)。7.提供本商场24小时保安服务。8.如遇相关部门拆迁或
9、要求停业通知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退还剩余时间租金,不赔偿任何费用。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几索票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3.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国家税费),逾期不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于逾期之日期10日内将出租商铺交还甲方。如乙方围在期限内交换出租商铺,则视为乙方已放弃骑在出租商铺内财物的所有权,甲方可任意处置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有关服务、价格、计量、商标、不正当竞争、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
10、、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经营,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并独立承当经营风险和法律律责任。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等问题到职顾客投诉而受连带赔偿责任时,乙方除应负责支付赔偿金外,同时赔偿因顾客投诉给甲方带来的经济及名誉损失。5.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正常的场地安全监察和维修工作,爱护并合理使用各项设施。6.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7.乙方不得将出租商铺擅自转租、转借给第三人,或与其他租户交换出租商铺。如将出租商铺装让给第三方,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转让费用。8.出租商铺内的 一切有关经营所
11、需的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应将乙方经营范围内所需设施、设备接口引到指定位置,或预留接口。9.乙方对进入出租商铺使用的一切消防和电气设备、设施、器具要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义务想甲方如实进行登记,乙方对出租商铺范围内的所有财产和设备自行负责其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10.一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导购人员。11.乙方不得随便丢弃纸屑、废物,乙方有责任保持出租商铺及公用责任区内的请几位及设备、设施的 完好,其中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的装饰材料以及个种不动产附属物(如门窗、柜台等用具等)。12.乙方不得在本建筑物门厅、楼梯、消防栓通道及其他公用区堆放留置货物、家具、垃圾,不得堵塞上述地段几消防
12、疏散通道,影响消防设备的取用。13.乙方营业人员必须统一佩带工作卡,不得将水杯、衣物、挎包等杂物放于商铺表面影响商场的整洁美观。14.甲方基于政府要求或市场整体利益或经营需要而对商业布局进行重新规划调整、对市场设施进行改造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调整、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商铺的置换 等。15.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营业。甲方保留按实际情况调整营业时间的权利。16.出现以下行为何时见时应重新确认本合同(1)如乙方是合伙人的关系,合伙组织发生变更时;(2)乙方是 个人,而其人发生变故时;(3)乙方是 公司,而其公司被收购、改组、联合、合并、自愿清算时;如发生上述变化,乙方应在7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
13、有权没收保证金,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指定时间内交还商铺。1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且在甲方指出后未予纠正,甲方有权中断出租商铺的 电源供应及其他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他措施,直至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付清因 此而引起的费用。乙方仍需支付停电期间爱你甲方商铺的租金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及解除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经营。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也有权力解出合 同;解除合同后已交租金和保证金不蓄、予退还。1在租賃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营业执照的。2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3未经甲方同意连续3日
14、未开展经营活动的;4违反甲方依发制定的规章制度;且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賃手续。因甲 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乙方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如果是乙方的因素,乙方租金和保证金不序退还。 第十二条 续租1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续约,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有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2租赁期满乙方如没有违约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出租商铺的优先租賃权。如乙方无意续约的,应在租赁期满前6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租賃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
15、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双方合作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的,甲方退还保证金,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按日折算)结算。第十四条出租商铺的交还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次日起7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人家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承租商铺期间安装没有与市场的设施蓉成一体的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对于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设施与市场蓉成一体的,其装修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没,乙方不得拆卸。否则,乙方承担设施恢复和相关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履行本合
16、同过程中若双方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高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经营市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调解。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1在租赁期限内出租商铺所有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2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 甲方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17、 日 租赁合同附件()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保证经营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想消防法规的规定,双方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消防安全的主要管理者;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和指导;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消防机关或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防火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组织。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请消防机关处罚。四、乙方区域发生火灾;甲方人员有权以非常手段进入火灾现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8、但完成任务后;甲方应对现场进行封闭;并及时向乙方通报。五、乙方人员在营业区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消防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营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严禁在承租区带入,存放易然及易爆等物品。严禁在承租区内焚烧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杯,取暖器等非营业用电器及其他明火,下班后除照明外要切断所有电源。六、乙方指派专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参加甲方建立的义务消防队组织。七、乙方应定期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全体员工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灾的扑救及熟记报警程序和电话并会组织疏散逃生。八、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配备标准灭火器材,有甲方对器材实施检查,并责成乙方不合格器材进行维修和更换。
19、九、乙方人员必须爱护营业区域内消防设施,对区域内的各类消防设备不得拆卸,挪动或将其遮盖,占用,更不准挤占消防通道。违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十、乙方不得在承租区内增设安装非营业用电器设备。十一、乙方装修改造后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十二、乙方现场在出现火警信号,乙方应为甲方人员能够随时进入报警区域提供方便。十三、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承租方在扑救的同时应利用附近报警设备进行报警,或用其他通讯设备通知甲方消防中控室。十四、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商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要负责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或刑事责任。十五、如果营业区域内发生火灾,由引发火灾的责任方承
20、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附件(二)治安安全责任书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治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特签订治安安全协议如下;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治安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二、乙方须将所有营业人员的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及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的复印件送保安部备案并办理出入证。三、 营业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凭证出入商场,清洁后不得在内逗留。四、 乙方必须按时参加保安部举办的消防,治
21、安培训。五、 商场内发生盗窃,打架等刑事案件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保安部,并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六、 节假日大型活动,乙方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七、 营业员进出要自觉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工作,不能在非营业区闲逛。八、乙方在营业期间,自有物品有乙方自行负责。九、对触犯法律的单位或个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十、以上各项由保安负责监督执行。对违反规定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业整顿,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出现场 的处理,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22、附件(三)经营行为规范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一线尚品购物广场商家经营行为规范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同意按本规范内容约束经营行为。一、 经营商家文明经营公约十不准;(1)不准投机诈骗,违规经营;(2)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3)不准以次充好,掺杂使假;(4)不准弄虚作假,偷漏税费,(5)不准出售假冒,伪劣尚品,(7)不准出售反动,违禁物品,(8)不准辱骂打架,欺诈顾客;(9) 不准涂改,转租营业执照;(10)不准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二、商家营业人员守则为规范营业人员工作行为,依据【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商场管理条例】,结合商场情况,特制定本守则。(1) 商家营业人员必须统
23、一着装,佩带胸卡上岗,保持仪容整洁和良好的服务形象。(2) 准时到岗,离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准在营业时间带小孩上岗,严禁岗上进食。营业时间不准空岗,严禁营业时间私自停止营业。(3) 文明经营,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礼貌待客。营业时间不叫卖,不串岗,不扎堆聊天,不嘻笑打闹,不从事非营业性活动。严禁骂人,打架,斗殴,严禁赌博和一切封建迷信活动。(4) 保持商场卫生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实行席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陈列美观)(5) 爱护商场各种公共设施,不得乱抄乱用;不得乱写乱贴乱挂各种宣传物品。(6) 讲求信誉,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以诚待客,做到和理牟利,买卖公平。不准误导,欺诈顾客,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尚品。(7) 尊章守法,服从管理,不准在货场内吸烟,赌博,酗酒,使用火种,私自用电。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不准私藏械具,凶器等,严格遵守商场的治安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协议的各项规定。(8) 解决好顾客投诉及争议,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裁决。 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