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方(甲方): 协议编号: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测绘范围(涉及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甲方所指定的用地红线范围之内第二条 测绘内容(涉及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根据甲、乙双方所协商的内容进行测绘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 号标 准 名 称标 准 代 号标 准 等 级1建设部发城市测量规范CJJ8-99。2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3。3建设部发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4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发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
2、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 GB/T20257.2-20235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发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23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23。其它技术规定: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 取费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23)17号 见附表2 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序 号项 目 名 称工作量(亩)单价(亩元)合 计(元)备注1工程总价款:大写:第五条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第六条 1、自测绘工程费所有结清之日起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规定向甲方交付所有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成 果 名 称规 格数
3、量备 注1蓝 图3份1:5002南方CASS2023光碟1份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壹份。甲方如需增长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人民币壹佰元。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规定。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地形图之日起 日内完毕地形图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规定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规定于日内完毕地形图施工方案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批准实行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
4、业。 3.乙方应当根据地形图测绘规定按协议工期保证测绘项目完毕。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协议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毕的工作量在3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导致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协议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
5、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导致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擅自半途停止或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天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协议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用补救措施,以达成质量规定。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规定(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因素所致)导致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导致的直接损失负补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因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
6、,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导致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第十三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谐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因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批准就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即生效。所有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