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舜宇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培训方针、目的
第一条 培训方针和培训目的的意义
集团培训方针是集团开展培训工作的指南针,它为整个集团培训工作指明方向,将培训与公司的生存、竞争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培训目的是集团培训工作需达成的目的,它明确了集团培训工作各阶段所须达成的标准,规定集团全员改变观念、态度,加强学习、善于学习、提高自我。
第二条 培训方针
以意识为先、技能为本、管理为重,精心哺育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第三条 培训目的
(一)中长期目的:
紧紧围绕集团的发展战略方针与目的,在培训方针指引下,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富战斗力的员工队伍。
(二)短期目的:
1.引导员工积极上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改变员工的工作态度与思想观念。
2.建立和推动实行舜宇培训体系。
3.建立和推动实行内部讲师制度。
4.建立和推动实行师徒帮教制度。
第二章 培训体系
第一条 集团的培训体系分为三级:
第一级——集团级。
第二级——子公司级。
第三级——部门级。
第二条 第一级——集团级培训
(一)集团级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实行。
(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培训职能。
1.集团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实行、跟踪、执行。
2.集团培训体系、制度和激励措施的建立、推动、完善。
3.集团培训方针和目的建立、宣贯、推动、执行。
4.集团员工培训协议的审核、协议签订。
5.集团年度培训经费的预算、控制。
6.对每个项目培训效果的评估、分析、改善。
7.对外界培训机构的选择、师资评估。
(三)培训对象:集团全体员工。
(四)集团级的培训内容:
1.新员工职前培训(公司历史、发展沿革、组织架构、经营理念、规章制度、员工平常行为规范、产品、工艺了解、品质意识灌输等)。
2.管理培训(公司发展战略目的、干部素养、MBA管理、管理者成功的心态、品质、技术、生产、采购、物流、财经、市场营销、计算机、外语等相关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研讨等)。
(五)培训方式:“走出去、请进来”,内外结合。
第三条 第二级——子公司级培训
(一)子公司级培训由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行。
(二)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培训职能:
1.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拟订、月度计划的实行、跟踪、 执行。
2.公司培训体系、制度和激励措施的推动、实行、完善。
3.集团培训方针和目的的宣贯、推动、执行。
4.公司员工培训协议的审核、合约签订。
5.公司年度培训经费的预算、控制。
6.对每个项目培训效果的评估、分析、改善。
(三)培训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四)子公司级的培训内容:
1.新员工职前培训(新员工车间纪律讲解、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产品质量标准、岗位操作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劳动保护等)。
2.员工技术、技能、管理培训(基层管理者成功的工作心态、干部素养、品质专业知识、生产技术技能、生产现场管理、仓库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方式:以内训为主,内外结合。
第四条 第三级——部门级培训
(一)部门级培训由各部门主管(部长、副部长)组织实行。
(二)各部门主管培训职能:
1.本部门员工的平常行为督导、基本技术要领指导。
2.集团、公司培训体系、制度、激励措施的推动、完善。
3.集团培训方针、目的的宣贯、推动、执行。
4.对每个项目培训效果的评估、分析、改善。
(三)培训对象:部门全体员工。
(四)部门级的培训内容:
1.新员工职前培训(新员工车间纪律讲解、部门之间协调、产品质量标准、岗位操作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劳动保护)。
2.岗位技术、技能、管理培训(员工的平常行为管理、员工的思想状态了解与跟踪、产品品质专业知识、生产技术技能、现场管理、仓库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
(五)培训方式:内训为主。
第三章 培训教育范畴
第一条 集团培训教育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三个范畴。
第二条 职前培训是指新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应知应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的培训。职前培训的内容涉及:
(一)公司历史介绍。
(二)员工手册学习。
(三)消防安全知识。
(四)部门岗位熟悉。
(五)工作职责了解。
第三条 在职培训旨在提高员工的各项素质与技能,种类涉及:
(一)特种岗位培训:计量员、车工、铣工、磨工、刨工、数控机床等技工、消防员、安全员、电工等。
(二)学历培训:高升专、专升本、本升硕。
(三)管理培训:专业技术管理(光学、仪器、设备维修等)、管理技术技巧(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品质管理、生产现场管理等)。
(四)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由各岗位所需拟定)。
(五)在职工工的工作心态、对的价值观、职业生涯规划发展培训。
第四条 脱产培训涉及:
(一)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前所需脱产培训。
(二)高层进修。
第四章 培训职责范围
第一条 集团总裁职责
(一)审核和批准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二)审核和批准集团年度培训计划。
(三)审核和批准集团年度培训预算。
第二条 子公司总经理职责
(一)审核和批准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二)审核和批准公司的年度培训预算。
(三)审核和批准公司培训计划的变更和临时增设的培训计划。
第三条 部长的职责
(一)组织拟订部门的培训需求,并制订部门年、月度培训计划。
(二)组织实行本部门的培训。
第四条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职责
(一)根据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的培训需求,整理并形成集团年度培训需求。
(二)负责平衡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的年度培训需求,分析并形成集团年度培训计划,报集团总裁批准。
(三)提出集团公司年度培训预算,交集团财务中心审阅,报总裁批准。
(四)组织实行集团的职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
(五)组织实行集团培训体系、培训项目、效果的评估。
(六)组织实行临时的培训,备案变更的培训计划。
(七)协助和指导集团各部室、子公司级的培训。
(八)审核培训费用报销手续。
(九)集团培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十)集团培训室及培训器材的管理与保管。
(十一)对每位受训人员作出年度培训考评。
(十二)集团培训协议的审核和签订。
第五条 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一)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送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平衡汇总各部门年度培训需求,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发至各部门。
(三)提出公司年度培训预算,交财务部长审阅,报总经理批准。
(四)组织实行公司的各类培训。
(五)提出培训计划的变更,报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六)协助各部门作好培训工作。
(七)负责公司培训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六条 各部门的职责
(一)分析、归纳部门员工的岗位培训需求,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二)负责制订部门年、月度培训计划,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在12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门。
(三)集团公司各部室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四)组织实行本部门的培训。
(五)提出临时培训计划,交人力资源部门确认。
第五章 职前培训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新员工的职前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第二条 范围
合用于新入厂员工的培训管理。
第三条 权责
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共同执行。
第四条 条款
(一)所有经面试合格,予以录用的新员工都必须接受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职前培训教育。
(二)新员工的职前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及实行,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
(三)新员工的职前培训时间为三天,其中复习理解、测试的时间为半天。
(四)新员工通过考试合格后,分派上岗进行岗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五)新员工的职前培训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培训档案,作为以后晋升之依据。
(六)新员工培训期间工资由用人公司、部门按协议约定的工资待遇发放。
(七)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门在招聘新员工面试合格,公司领导批准录用后,应在24小时内将新员工名单、拟分派岗位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以便及时做好新员工职前培训。
(八)职前培训的内容与时间
1.军训:齐步、纵步、跑步训练、向左向右看齐训练、队列队形训练、体能训练。(半天)
2.公司的历史、发展沿革简介、经营理念、愿景描绘、公司文化、组织架构介绍培训。(半天)
3.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培训。(半天)
4.公司的重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介绍、现场参观。(半天)
5.公司的品管工具、质量体系、方针、目的、质量意识培训。(半天)
6.复习理解、测试。(半天)
(九)不同种类新员工的培训分发:
1.普通操作工经三天培训后,分发至各岗位进行岗位操作技术、安全意识、劳动保护、车间纪律、产品质量标准、组织之间的协作等培训,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大中专毕业生经三天培训后,根据其所学专业,及用人单位所需,分发至各不同岗位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见习期培训。
3.中高层管理型新员工经三天培训后根据其岗位所需,分发至与其岗位管理工作业务紧密相联的其它部门进行熟悉、了解培训;其培训时间长短、所去向部门、培训负责人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依对象共同安排。
4.专业技术型新员工经三天培训后,分发至招用的单位(部门),根据需要由用人单位(部门)安排时间熟悉、了解该岗位相关的工作。
5.以上(九)2、(九)3、(九)4条款中新员工在分发到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培训结束后,应提交培训心得报告一式三份交所在部门直属上司、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一份,未上交者,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有权不予录用。
(十)相关表单:
《舜宇集团新员工培训签到表》
《舜宇集团新员工入职培训心得报告》
第六章 在职培训
第一条 目的
配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的,充实各岗位员工知识技能,提高员工素质,达成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第二条 范围
集团全体在职工工。
第三条 在职培训的种类
(一)转岗培训:
转岗人员必须通过转岗培训(集团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各子公司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排),培训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上岗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1.培训内容及负责人:
(1)安全培训,由调入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组织实行。
(2)基本岗位职责和岗位技术技能培训,由调入部门的部长指定专人负责。
2.培训考核:
相关培训负责人应对入职工工进行必要的书面或口头考核,并签具意见。转岗人员应提交由相关培训负责人签具合格意见的培训表。
(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特种作业培训:
特殊工种或其他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在领证、证件复审时应参与相关培训,具体由部门申报,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织。
(三)岗位培训:
为提高技能、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岗位技能培训:
1.由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部门不定期组织的集中培训。
2.实行一对一的师徒帮教。
(四)公司出资的学历培训(脱产、半脱产培训):
1.培训对象:因集团发展所需,经总裁(总经理)决定须重点培养的员工。
2.学历培训结束后,本人必须为公司服务满五年以上。
3.费用报销:
(1)原则上要凭毕业证书报销。
(2)若员工自付培训费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预领培训费。如员工培训时所签的劳动协议剩余年限少于上述应服务年限的,则培训费最多可预报数为剩余劳动协议年数/应服务年数*培训费。其余培训费按续签的劳动协议年限来预报。
(3)若服务年限局限性的,公司需扣回局限性年限部分费用(培训费用在应服务年限内分摊)。
4.外培员工必须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行为与培训结果按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培训协议》的签订必要时可向政府公证机关提请公证。
(五)岗位交叉培训:
熟悉相关岗位工作流程情况,培养多面手。
(六)其他短期培训(涉及国内外讲座、技术交流会/外聘讲师培训)。
第四条 培训计划
(一)培训需求的收集与整理:
1.集团公司各部室、子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公司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分析并整理成员工岗位培训需求。
2.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现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学历培训和短期外培需求。
3.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整理公司的年度培训需求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4.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上报的培训需求,整理并形成集团的年度培训需求。
(二)培训经费的申请与审批:
集团公司年度培训预算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交集团财务中心主任审阅,最后由总裁批准;各子公司年度培训预算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交财务部长审阅,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三)培训计划的制定:
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1)子公司各部门负责制订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填写《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表》),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在十二月十五日前报人力资源部门。
(2)集团公司各部室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填写《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表》),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一整理,报总裁批准。
(3)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平衡汇总部门年度计划,统一编制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核准后发至各部门。
(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平衡集团各部室及各子公司所提交的年度培训计划,系统分析后,形成集团年度培训计划。
2.临时培训计划的制订:
各子公司需要增长由集团组织临时培训项目的,由子公司相关需求或责任部门提出临时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提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作为年度培训计划的附件,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实行。
3.培训计划的变更:
各子公司需要变更培训计划的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变更计划,报总经理批准,作为年度培训计划的附件,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四) 培训计划的实行
1.集团级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与实行。
2.公司级培训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协助与指导。
3.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各部门组织的培训由部门正(副)部长组织实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
4.培训导师和培训讲师:
(1)公司高层管理者是公司某一项目的培训导师,中层管理者是部门的培训导师,基层管理者是员工的培训导师。
(2)集团公司将在各子公司各部门设立培训管理员和业余培训讲师。
5.公司各部门部长、主任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
6.集团内训的实行: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内训,由指定的培训讲师或联系人负责填写《培训课程规划表》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经认可批准后实行。
7.集团外训的实行:
(1)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外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外训方案,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
(2)申请应得到部门部长、主管总经理的批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凡属公司出资的外培,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长、短培训协议。
(4)培训结束后,其本人至少为公司服务1至5年:
——费用在500元以上,2023元以内的,服务1年。
——费用在2023-3000元的,服务2年。
——费用在3000-4000元的,服务3年。
——费用在4000以上的,服务5年。
——培训费用是指该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所产生的培训费用总和。
——培训服务年限是指在该员工所签劳动协议的服务年限基础上依以上标准递增的服务年数。
(5)若服务年限局限性的,则需扣回的培训费为少服务年数/应服务年数*培训费(涉及培训费、工资、出差补贴)。
第五条 培训方式
(一)集团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班。
(二)由培训机构举办的公开课(外培)。
(三)邀请培训机构来公司作公司内训。
(四)各种课程班(研修大专院校或研究所的课程)。
(五)参观、考察。
第六条 培训费用结算规定
(一)参与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外培的人员,公司将凭结业证、毕业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或培训、考察报告报销有关培训费用:书费、学杂费、考务费。
(二)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费用凭证件及发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裁/总经理核准后予以报销。
(三)外培时间超过一年或费用较大的,则可在每年年终预先报支本年度培训费用,培训完毕后再结清剩余费用。
(四)各类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获发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在培训完毕,未获相应的结业证、毕业证或无培训、考察报告的,费用不予报销,已报的费用给予扣回。
(五)未经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各子公司总经理认可的培训,培训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条 培训纪律
(一)学员应准时参与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与培训的人员,应事先将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的书面请假条交到人力资源部门,否则以旷课解决。
(二)尊重讲课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课堂上不得喧哗,并将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三)准备好教材和学习用品,认真听讲,勤作笔记,完毕作业练习,树立良好学风。
(四)保持培训教室的清洁卫生,教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五)爱惜教室内培训器具、教材、实验用品,对无端损坏者,予以照价补偿。
(六)认真对待考核,认真回答试卷,不作弊。
第八条 培训档案的建立
(一)参与外培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须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交相关培训资料、《培训报告表》及所获证书复印件。
(二)参与公司内外各种比赛、技术考核获胜者,将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三)各子公司部门组织的每次内训,其培训情况、考核成绩或考核方法都必须提交相关资料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档案备存,以作绩效考评依据。
第九条 考核评估规定
(一)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集团培训体系、培训组织、培训效果的评估。
(二)每次培训结束,由培训组织部门根据签到情况、考试情况对每位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形成本次培训的综合评分,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备案。
(三)每次培训结束,由受训者对内部讲师进行讲师评估,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填报后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四)培训年度结束,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每位参训人员做出年度培训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岗位考核体系。
(五)为更好、更具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安排进行不定期的相关调查。
第十条 奖惩规定
(一)各子公司未报年度培训计划的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其在下一年度提出的培训规定。
(二)项目培训奖惩:
1.项目培训经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前三名将给予50-100元奖励。
2.项目培训经考核成绩达不到标准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处罚,同时须重新补训。
3.个人出资学历培训的奖励:
对经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批准的学历培训(所学专业与本岗位工作相关或相近并获毕业证书的):公司视情况予以500-1500元的物质或精神奖励,但参与个人出资培训者不得影响本职岗位工作。
4.对参与公司内部培训的员工,凡无端迟到、早退的,给予50元处罚;三次以上无端不参与公司内培的,则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100元的处罚。
5.对担任公司内部培训讲师的员工,将给予适当的奖励(详见《集团内部培训讲师制度》)。
6.参与公司内外各种比赛、技术考核获胜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7.无端不交问卷调查表者,由人力资源部把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8.培训结果作为对员工晋升、调资的重要依据。
9.以上所有合用的培训奖惩,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集团公司总裁或各子公司总经理核准,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一条 相关表单:(《培训签到表》 《培训项目申请表》 《短期培训协议》 《培训报告表》 《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奖惩告知单》
第七章 内部培训讲师
第一条 目的
规范舜宇集团内部培训师的选聘、评级、报酬等事项,造就一支优秀的内部培训师队伍。
第二条 范围
承担集团内部培训项目(除师徒培训以外)的培训师。
第三条 内部培训师的资格:
(一)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二)在专业技术、各项管理或某项操作技术上有较丰富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三)较好的语言、行为表达能力。
(四)热爱并乐意从事培训师工作。
第四条 内部培训讲师的分类
(一)讲师
集团长期聘用承担公司员工培训任务的培训师。讲师根据其知识、能力、授课时间、授课效果等方面进行评级分为:
1.一级讲师:
(1) 知识面广、视野开阔、经验丰富、专业能力与综合管理能力强。
(2)具良好语言行为表达能力。
(3)对所主持的培训项目认真负责、深得受训者好评。
(4)年授课50课时以上。
2.二级讲师:
(1)知识面较广、视野较开阔、经验较丰富、专业能力与综合管理能力较强。
(2)语言/行为表达能力较好。
(3)对所主持的培训项目认真负责、获得受训者认同。
(4)年授课40课时以上。
3.三级讲师:
(1)经验较丰富,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或综合管理经验。
(2)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3)对所主持的培训项目认真负责、能得到大多数受训者认同。
(4)年授课30课时以上。
(二)项目培训师
集团内为了某一特定的培训项目开展所聘用的培训师。
第五条 内部培训师职责
(一)遵照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安排或各子公司的指示,认真负责做好所规定的培训项目准备工作。(涉及培训项目教材的策划和编写、辅助教具的准备、课时的安排、讲课技巧方式的运用、以及测试方法、试题的准备、培训效果评估等)
(二)实行所拟定的培训项目,控制培训课堂的学习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三)根据培训对象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保证大多数受训者能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并在工作中能有效运用。
(四)帮助受训者评价学习方法和效果,对受训者进行成绩测试。
(五)根据成绩结果分析评估所实行的整个培训过程,找出优缺陷,并制定下一步的培训补救工作与对策。
(六)加强自身学习和知识面拓展,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提高授课水平。
第六条 内部培训师授课奖励标准与拟定方法
(一)内部讲师授课奖励标准
1.一级讲师授课100元/小时、二级讲师授课80元/小时、三级讲师授课60元/小时。
2.每年度评选公司“最佳讲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品;
3.公司内部讲师均为业余讲师,其授课行为均受各子公司领导指示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安排。
4.原则上,内部讲师的培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8小时以外时间。
(二)项目培训师的授课奖励标准
参照内部讲师授课标准,在该培训项目报批时同时拟定。
(三)内部讲师拟定方法
1.在未拟定讲师级别以前,因培训项目需要和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规定,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名报请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的讲师级别均为三级讲师,其授课奖励标准按三级讲师标准执行。
2.三级讲师欲向更高级别发展,须先提交申请,评估标准来源每次培训完毕向受训者所做的讲师培训满意度调查累计(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跟踪)和授课时间累计及公司高层领导的评估,最后由总裁/总经理批准。
3.每年度评估一次,每次只升一级,特殊情况另议。
4.集团内有爱好和意愿从事业余讲师的员工可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名,通过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相关考试可予获得三级讲师资格。
5.项目培训师的拟定方法:
项目培训师由项目培训计划责任部门提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最后报总裁/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相关表单
《舜宇集团内部讲师评估表》
《舜宇集团内部讲师升级评估表》
第八章 师徒帮教
第一条 目的
充足发挥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能手在员工培训和培养中的积极作用,迅速提高员工掌握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的能力,促进员工较快成长。
第二条 原则
(一)平等互教互学原则。
(二)教者自愿且服从分派原则。
第三条 范围和对象
(一)实行师徒帮教制度的岗位须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特定的操作技能或岗位专业技术规定的。
2.需要积累较长时间操作或实务经验的。
3.需要1个月以上培训时间的。
4.可以进行培训成果考核的。
(二)合用对象:
1.新进或换岗的生产一线操作员工。
2.新进或转岗的技术开发、产品工艺、设备维护、营销业务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师徒帮教的形式
原则上采用一带一的帮教形式。
第五条 帮教对象的拟定
(一)生产一线的帮教人员名单由车间级负责人提交,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帮教人员名单由部门领导提交,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六条 指导师傅(指导老师)的拟定
(一)生产一线工种的指导师傅应具有的条件:
1.本工种公认的操作能手。
2.富有较强的责任心,为人热情。
3.有成功指导过别人的经验。
(二)指导师傅由车间级负责人推荐,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指导老师应具有以下条件:
1.本岗位的技术尖子或业务骨干。
2.有较强的责任心,乐于施教。
3.有良好的培训经验。
(四)指导老师由部门负责人推荐,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七条 师徒帮教协议的签订
(一)公司视帮教岗位(工种)的性质拟定是否签订师徒帮教协议;
(二)签订的协议重要内容应涉及:
1.培训目的。
2.培训内容。
3.培训期限。
4.考核的方法和标准。
5.奖励措施。
6.服务承诺。
7.违约责任。
(三)协议由公司、指导师傅(指导老师)、被培训者三方签订。
第八条 培训期的跟踪管理
(一)车间级负责人应根据岗位操作规定制订指导计划,报部门备案;签订协议的应由指导师傅按协议的规定制订指导计划,车间负责人审核,报部门领导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计划由指导老师制订,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签订协议的由指导老师按协议的规定制订指导计划,部门领导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指导计划对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促进帮教活动的顺利实行。
第九条 考核
(一)培训期结束,车间/部门应及时组织实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监督考核方案的实行。
(二)由车间/部门出具考核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提出是否延长培训期、换岗或辞退的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奖励措施
(一)指导师傅的奖励标准为学徒工月计件工资所得部分,指导老师的奖励标准为300元/月。
(二)帮教双方的业绩纳入本人岗位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
(三)集团公司、各子公司、部门需根据员工的实际状况安排师徒帮教,并签订师徒帮教协议,由施教方、受教方、和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签订。
第十一条 相关表单:
《浙江舜宇集团师徒帮教指导计划》
《浙江舜宇集团师徒帮教协议》
第九章 培训室管理
第一条 为积极发挥培训室的教育培训功能,营造良好的学习和会务氛围,对培训室的管理制订如下规定。
第二条 培训室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实行管理。
第三条 参与开会学习、教育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部室如需使用培训室,须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以便安排及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 参与培训学习须提前十分钟到场,培训过程中不得频繁进出,通讯工具应保持静音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如有急事应从出口悄然退出。
第六条 爱惜公物,不得随意涂画和毁损公用设施。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任何音响器材。
第七条 讲究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得乱扔纸张,不准吃零食;培训结束后应将废纸带出,不得留在抽屉内;并随手将椅子推动桌下,保持桌椅整齐。
第八条 对违反以上条例的员工,将进行批评并按照规定予以解决,由人力资源部门及讲师提出,总裁/总经理核准,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第三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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