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儿园食品供货协议 甲方:*幼儿园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了保证园内幼儿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我园幼儿食品的安全卫生,结合我园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供应日期: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二、供货品名:蔬菜类 粮食类 猪牛肉类 鸡鸭肉品类 调味品类 食用油水果类 豆制品点心类 奶类蛋类 海鲜类 三、交货地点:*幼儿园 四、供货事宜: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证件,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
2、,不得掺假。2、幼儿园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3、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幼儿园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斤两准确,按量供应,保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假帐。不允许有关人员以公代私购物。保证按质按量按时送货,不得随意更改菜单。不准私自给园内任何人好处,严禁损公肥私。送货时按要求经过食堂验收,不得直接入伙房。4、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3、,保证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依法办理解约事宜。5、幼儿园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幼儿园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五、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三十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完成清款手续,甲方于乙方清款单据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付款。 六、本合约未尽事宜,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立合约人: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