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1. 甲方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 室房屋。2.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 政策及法律咨询。2. 寻找交易对象。3. 撮合成交。4. 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5. 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6. 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3.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中介费: 人民币 (相当于房租的6折)。4 乙方责任:1. 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2. 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5. 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6. 违约责任:1.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2. 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