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代持协议甲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乙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委托甲方代为持有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标公司1.1 目标公司名称: 。1.2 目前目标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第二条 委托持股2.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2.2委托完成后的目标公司工商登记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2.3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甲方代持乙方的股份由乙方所有并由乙方实际出资。2.4乙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目标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甲方作为代持方,仅为代持目的,乙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委托甲方持股,转让价
2、格为人民币1元整。2.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增减资等处分行为。2.6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其代持公司股份不收取任何经济报酬,甲方不享有代持股份任何应属于乙方的股东权益(包括:分红权、知情权、优先购买权等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均归乙方享有。2.7 为方便目标公司日常运营,乙方将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甲方代为行使。第三条 特别约定3.13.2 第四条 其他4.1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知晓,不得对外泄露。4.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的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4.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同等效力。附件: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签署处)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本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3 / 3